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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

2016年度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



第一篇:2016年度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

名词解释题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2.立法:有广狭二义。广义上指的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各种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上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相应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3.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国家机构的本质取决于国家的本质。国家机构实际上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和会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判断题

1.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就是法律。(×)2.法体现的全部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

3.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4.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5.权利和以为是法的基本范畴。(√)6.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最核心要素。(√)

7.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8.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式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9.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物。(×)10.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只能是物。(×)

11.法和道德都是属于社会规范,二者都有强制性(×)12.法是依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则不是.(√)

13.法的效力即各种法的约束力的通称。(√)14.我国的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行政

权由国务院行使,司法权由法院和检察院行使,所以我国也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15.我国政权的性质就是人民民主专政。(√)16.公民是指具体有一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17.凡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8.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也称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0.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属于公民的人身自由。(√)21.我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22.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和会员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3.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24.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工会法所调整的最主要的关系。()

25.工会法最主要的是调整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

26.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是我国工会的一项重要的义务。(√)

27.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28.中华全国中工会是个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29.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30.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31.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2.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3.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34.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35.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36.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用法律基础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题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3.物权—①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标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②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二、判断题

1.公民的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发生,同时终止。(×)

2.个人合伙产生的债务由欠债的人偿还。(×)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实现。(×)

4.一切民事活动都可以适用代理。(×)

5.财产所有权既可以合法取得,也可以非法取得。(×)

6.债权可以由债权人自己实现。(×)

7.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出版社享有的权利。(×)8.权利人在得知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后2年内不起诉,也不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就丧失胜诉权。(√)9.在我国,重婚是无效婚姻。(√)

10.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11.遗嘱继承,在适用上优先于法定继承。(×)12.一般来说,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13.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14.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15.重婚是无效婚姻的一种情形。(√)

16.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17.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实用法律基础作业三

一、名词解释

1.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广义: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罚典。

2.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 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劳动法—狭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二、判断题

1.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以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2.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3.犯罪后自动投案的行为是自首。(√)

4.某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可以比照刑法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

5.12岁的初中学生李嘉放火烧了邻居家的停车库,造成20万元人民币损失,李嘉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法律责任。(×)

6.大学生谢某与同学吕某因琐事吵架,被吕某打的口鼻流血,次日,谢某身藏水果刀,在食堂买饭时先开口骂了吕某,吕某挥拳打谢某,谢某用刀刺吕某致重伤,谢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7.卢某带领长子(已满15岁)和次子(已满12岁),抢劫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0元,已经构成共同犯罪(×)

8.奇某故意殴打他人造成轻伤,被某县公安局处拘役3个月(×)

9.身强力壮,有较丰厚收入的儿子,对身患重病的父亲长期不送医院就医,结果其父因延误治疗而死亡。行为人之行为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杀人罪。(×)10.对单位犯罪,原则上实行双罚制。(√)11.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1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13.即劳动者的法定最低就业年龄为14周岁。(×)14.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不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15.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16.失业人员是指没有工作的人员.(×)

17.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8.只要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9.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可以超过6个月。(×)20.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0日。(×)

21.试用期不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2.劳动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3.环境责任原则可以归纳为“开发者养护,污染者负担,利用者补偿,破坏者恢复”等方面的内容。(√)24.1998年,中国政府明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5.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实用法律基础作业四

一、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贪污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广义(法院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

2.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二、判断题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行政案件经过审理和合议庭评议,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改判。(√

3.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5.采取逮捕措施,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6.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材料,即使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也不能作为诉讼证据。(√

7.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有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二审法院审判上诉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此限。(√

9.律师对外以外在律师事务所名义执业,当事人应与

该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而不能只与律师个人签订。(√)

10.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

受理。(√

11.神病人不能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12.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不可以审判下级人

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3.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多

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14.刑事诉讼法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15.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

人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6.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真实材

料,都是证据。(×)

17.刑事诉讼法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18.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合议制度是与独认制度一样的审判组织形式。(√)

19.回避必须有严格的批准手续:审判长的回避、审判人员的回避,一律由院长决定。(×)20.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不宜公开审判。(√)21.民事诉讼法律事实,以是否由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可分为诉讼行为和诉讼事件两种。(√)

22.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即“原告就被告”。(√)

23.民事诉讼中,诉讼参加人等同于诉讼参与人。(√)24.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行政诉讼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第二篇:2013年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4

《实用法律基础》

第四次平时作业

一.名词解释

1.遗嘱继承

答: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2.产品质量法

答: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缺陷产品所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答: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一部法律。

4.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答: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劳务派遣

答: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

二.填空题

1.反不正当竞争法2.法律程序3.犯罪4.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5.合法权益6.案件真实情况7.予以排除8.一定程度人身自由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0.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2.ABC3.ABCD4.ABC5.ABCD6.ABC7.AB8.AD9.AB10.ABD

四.简答题

1.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司法解释,逮捕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2.提起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答: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答: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三篇:电大高等数学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高等数学基础形考作业1:

第1章

函数

第2章

极限与连续

(一)单项选择题

⒈下列各函数对中,(C)中的两个函数相等.

A.,B.,C.,D.,⒉设函数的定义域为,则函数的图形关于(C)对称.

A.坐标原点

B.轴

C.y轴

D.⒊下列函数中为奇函数是(B).

A.B.C.D.⒋下列函数中为基本初等函数是(C).

A.B.C.D.⒌下列极限存计算不正确的是(D).

A.B.C.D.⒍当时,变量(C)是无穷小量.

A.B.C.D.⒎若函数在点满足(A),则在点连续。

A.B.在点的某个邻域内有定义

C.D.(二)填空题

⒈函数的定义域是.

⒉已知函数,则

x2-x

⒊.

⒋若函数,在处连续,则 e

⒌函数的间断点是.

⒍若,则当时,称为。

(三)计算题

⒈设函数

求:.

解:,⒉求函数的定义域.

解:有意义,要求解得

则定义域为

⒊在半径为的半圆内内接一梯形,梯形的一个底边与半圆的直径重合,另一底边的两个端点在半圆上,试将梯形的面积表示成其高的函数.

解:

A

R

O

h

E

B

C

设梯形ABCD即为题中要求的梯形,设高为h,即OE=h,下底CD=2R

直角三角形AOE中,利用勾股定理得

则上底=

⒋求.

解:=

⒌求.

解:

⒍求.

解:

⒎求.

解:

⒏求.

解:

⒐求.

解:

⒑设函数

讨论的连续性。

解:分别对分段点处讨论连续性

(1)

所以,即在处不连续

(2)

所以即在处连续

由(1)(2)得在除点外均连续

高等数学基础作业2答案:

第3章

导数与微分

(一)单项选择题

⒈设且极限存在,则(C).

A.B.C.D.cvx

⒉设在可导,则(D).

A.B.C.D.⒊设,则(A).

A.B.C.D.⒋设,则(D).

A.B.C.D.⒌下列结论中正确的是(C).

A.若在点有极限,则在点可导.

B.若在点连续,则在点可导.

C.若在点可导,则在点有极限.

D.若在点有极限,则在点连续.

(二)填空题

⒈设函数,则  0

⒉设,则。

⒊曲线在处的切线斜率是。

⒋曲线在处的切线方程是。

⒌设,则

⒍设,则。

(三)计算题

⒈求下列函数的导数: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⒉求下列函数的导数: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⒊在下列方程中,是由方程确定的函数,求: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解:

⒋求下列函数的微分:(注:)

解:

解:

解:

解:

⒌求下列函数的二阶导数:

解:

解:

解:

解:

(四)证明题

设是可导的奇函数,试证是偶函数.

证:因为f(x)是奇函数

所以

两边导数得:

所以是偶函数。

高等数学基础形考作业3答案:

第4章

导数的应用

(一)单项选择题

⒈若函数满足条件(D),则存在,使得.

A.在内连续

B.在内可导

C.在内连续且可导

D.在内连续,在内可导

⒉函数的单调增加区间是(D).

A.B.C.D.⒊函数在区间内满足(A).

A.先单调下降再单调上升

B.单调下降

C.先单调上升再单调下降

D.单调上升

⒋函数满足的点,一定是的(C).

A.间断点

B.极值点

C.驻点

D.拐点

⒌设在内有连续的二阶导数,若满足(C),则在取到极小值.

A.B.C.D.⒍设在内有连续的二阶导数,且,则在此区间内是(A).

A.单调减少且是凸的B.单调减少且是凹的C.单调增加且是凸的D.单调增加且是凹的(二)填空题

⒈设在内可导,且当时,当时,则是的极小值

点.

⒉若函数在点可导,且是的极值点,则

0

⒊函数的单调减少区间是.

⒋函数的单调增加区间是

⒌若函数在内恒有,则在上的最大值是.

⒍函数的拐点是

(三)计算题

⒈求函数的单调区间和极值.

解:令

X

(1,5)

+

0

0

+

y

上升

极大值32

下降

极小值0

上升

列表:

极大值:

极小值:

⒉求函数在区间内的极值点,并求最大值和最小值.

解:令:,列表:

(0,1)

(1,3)

+

0

上升

极大值2

下降

3.求曲线上的点,使其到点的距离最短.

解:,d为p到A点的距离,则:。

4.圆柱体上底的中心到下底的边沿的距离为,问当底半径与高分别为多少时,圆柱体的体积最大?

解:设园柱体半径为R,高为h,则体积

5.一体积为V的圆柱体,问底半径与高各为多少时表面积最小?

解:设园柱体半径为R,高为h,则体积

答:当

时表面积最大。

6.欲做一个底为正方形,容积为62.5立方米的长方体开口容器,怎样做法用料最省?

解:设底长为x,高为h。则:

侧面积为:

答:当底连长为5米,高为2.5米时用料最省。

(四)证明题

⒈当时,证明不等式.

证:在区间

其中,于是由上式可得

⒉当时,证明不等式.

证:

高等数学基础形考作业4答案:

第5章

不定积分

第6章

定积分及其应用

(一)单项选择题

⒈若的一个原函数是,则(D).

A.B.C.D.⒉下列等式成立的是(D).

A

B.C.D.⒊若,则(B).

A.B.C.D.⒋(B).

A.B.C.D.⒌若,则(B).

A.B.C.D.⒍下列无穷限积分收敛的是(D).

A.B.C.D.(二)填空题

⒈函数的不定积分是。

⒉若函数与是同一函数的原函数,则与之间有关系式。

⒊。

⒋。

⒌若,则。

⒍3

⒎若无穷积分收敛,则。

(三)计算题

(四)证明题

⒈证明:若在上可积并为奇函数,则.

证:

证毕

⒉证明:若在上可积并为偶函数,则.

证:

第四篇:自然科学基础作业(电大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章 物体的运动和力

(3)什么是质点?

质点就是有质量但不存在体积与形状的点。通常情况下如果物体大小相对研究对象较小或影响不大,可以把物体看做质点。(4)什么是速度?什么是速率?

①位移和时间的比值,叫做匀速直线运动的速度。速度在数值上等于单位时间内的位移大小。速度是矢量,其方向就是物体位移的方向。②在某些情况下,只需要考虑运动的快慢,就用物体在单位时间(例如1 s)内通过的路程来表示,并把这个物理量叫做速率。它是一个表示物体运动快慢程度的标量。

(5)什么叫力的三要素?怎样对力进行图示?

是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取决于力的大小、方向与作用点,此性质称为力的三要素。根据力的三要素,我们可以用作图的方法把“力”形象地表示出来,这叫做力的图示。具体的作法是:从力的作用点起,沿力的方向画一条线段,在线段的末端标上箭头。线段的长度表示力的大小,箭头的方向表示力的方向,线段的起点是力的作用点。(6)什么叫牛顿第一定律?什么叫惯性?

①牛顿第一定律: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②惯性:物体这种保持原来的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性质叫做惯性。.牛顿第一定律又叫惯性定律。

(7)质量和重量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通过牛顿第二定律,一个物体的质量m和它的重量G建立起G=mg的密切联系。由于在地球上同一地点所有物体的重力加速度g的值都相同,故不同的物体的重量与它们的质量成正比,因而可以通过比较物体的重量来比较它们的质量。

等臂天平利用等臂杠杆原理,从标在砝码上的质量数,直接读出被称物体的质量数。用天平不能直接测出物体的重量,因为物理学中,重量的含义是力,是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是矢量。然而在市场商务活动及化学或生物的科学实验中,使用重量一词明显是指质量,因为此时涉及的是物品,而不是重力。

第二章 分子运动和物态变化

(8)分子动理论的三个要点?

分子动理论的三个要点:(1)物质是由大量分子组成的。分子能保持物质原来的性质,分子体积小个数多。(2)分子在永不停息的做无规则的运动。某种物质逐渐进入另一种物质中的现象叫扩散现象。(3)分子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引力和斥力。分子间存在着这样的相互作用使分子间存在分子势能。

(9)能量的转化与守恒定律?能量既不能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在转化和转移过程中其总量不变,这就是能量守恒定律。(10)热力学第一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

热力学第一定律是对能量守恒和转换定律的一种表述方式。热力系内物质的能量可以传递,其形式可以转换,在转换和传递过程中各种形 式能源的总量保持不变。

热力学第二定律,热力学基本定律之一,内容为不可能把热从低温物体传到高温物体而不产生其他影响;不可能从单一热源取热使之完全转换为有用的功而不产生其他影响;不可逆热力过程中熵的微增量总是大于零。

第三章 声和光

(1)光从空气射入一种玻璃,当入射角是60°时折射角正好是30°,求这种玻璃的折射率。

折射率是=sinr/sinβ=sin60°/sin30°=1.7

32r是入射角

β是折射角(2)声音的三要素是什么?为何二胡和小提琴的音色不同? 声音的三要素:音量、音调、音色。音量,即声音的大小程度。音的强弱是由发音时发音体振动幅度(简称振幅)的大小决定的,两者成正比关系,振幅越大则音越“强”,反之则越“弱”。音调,即声音的高低程度,音的高低是由发音时发音体振动频率的快慢决定的,振动频率:一秒钟振动次数。越快音调越高,越慢音调越低。音色,音色指声音的感觉特性。不同的发声体由于材料、结构不同,发出声音的音色也就不同,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音色的不同去分辨不同的发声体音色是声音的特色,根据不同的音色,即使。在同一音量音调,也能区分出是不同乐器或不同人发出的。

二胡和小提琴的材料结构不同,所以音色不同。

(3)照度和亮度的概念有何不同?照度,对于被照面而言,常用落在其单位面积上的光通量多少来衡量它被照射的程度,这就是常用的 照度,它表示被照面上的光通量密度。亮度是指发光体(反光体)表面发光(反光)强弱的物理量。

第四章 电和磁

(5)并联电路的特征是什么?

1、各用电器并列接收电路,电流不止一条路径。

2、干路开关控制整个电路;之路开关控制其所在支路上的用电器。

3、一条支路断路,不影响其他支路。

4、一条支路被短路,整个电路都被短路。(6)安培怎样在微观上把电现象和磁现象联系起来力?根据电磁感应原理,电流的周围可以形成磁场。物体里,电子绕原子核运动可形成电流,这样就可以产生磁场,但是在对外不显磁性的物体中电子的运动取向几率是相等的,电子产生的磁场就彼此抵消了;在磁体中,电子的运动取向是一致,电子产生的磁场不断累加,所以就显磁性。物体被磁化,就是在一个强大的外磁场的作用下,强制使物体中的电子运动取向一致,对外显磁性。

(7)模拟信号、数字信号、编码、解码?

传统记录信息的方式,多为模拟式。例如我们常可以把一个声信号变成一个相似的电信号或磁信号。也就是说用一个电流或被磁化的磁带来模拟声音信号。

数字信息技术则是采用另外一种思路,我们可以把时间t分成许多相等的小间隔,例如1/100 s。而把声音的强弱分成若干等级,比如256个等级。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描述这个声信号的许多组数据。这些数据就叫做数字信号。每一组数据有两个数,一个代表时间位置,一个代表声音强弱。这个过程称为信息的编码。根据这个编码,我们可以将原信息复原(解码)。

第五章 物质的性质和分类

(8)什么是“温室效应”?主要的“温室气体”有那些? 温室效应,又称“花房效应”,是大气保温效应的俗称。大气能使太阳短波辐射到达地面,但地表向外放出的长波热辐射线却被大气吸收,这样就使地表与低层大气温度增高,因其作用类似于栽培农作物的温室,故名温室效应。主要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

(9)水在人体内有何作用?水是人体内含量最多的物质,约占体重的75%,除一般的载体作用(如血液载带运送氧及营养成分)、体温调节作用、润滑作用(减少食物对消化管道的摩擦)外,水的代谢作用也很重要。水参与细胞中原生质结构(包括细胞膜、细胞质和细胞核)的形成,并使其组成物质(蛋白质、糖类、磷脂)保持胶体状态,进行各种代谢活动;水是各种代谢废物的良好溶剂。水直接作为反应物参加了体内各种生化反应,本身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营养素。

(10)什么是沼气?沼气是一些有机物质(如秸秆、杂草、树叶、人畜粪便等废弃物)在一定的温度、湿度、酸度条件下,隔绝空气(如用沼气池),经微生物作用(发酵)而产生的可燃性气体。由于这种气体首先在沼泽地被发现,故名沼气。沼气是多种气体的混合物,一 般含甲烷50~70%,其余为二氧化碳和少量的氮、氢和硫化氢等。其特性与天然气相似。

(11)平衡膳食的化学基础?平衡膳食的化学基础主要涉及:成酸性食物与成碱性食物平衡;膳食中蛋白质的必需氨基酸含量适合人体需要;膳食中三大生热营养素保持一定比例。

(12)通常烧开水的水壶使用日久会结成坚硬的水垢,为什么?

“水垢”也就是“水碱”,就是在水的状态发生变化时(特别是加热时),水中溶解的钙离子(Ca2+)和镁离子(Mg2+),与某些酸根离子形成的不溶于水的化合物或混合物,其主要成分是碳酸钙。水垢的导热性能极差,只有金属的二百分之一。水垢往往以晶体形式存在,质地坚硬,一旦形成,很难去除。

由于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自来水,都是溶解着大量的钙离子(Ca2+)和镁离子(Mg2+),通常所说的“水很硬”,就是这个道理。这样的水在加热时,钙离子和镁离子的碳酸盐(碳酸钙和碳酸镁)在水中的溶解度会大幅度降低,其中大部分不能溶解的(碳酸钙和碳酸镁)就会从水中析出而形成沉淀,也就形成了水垢。

第六章 化学反应

(1)什么叫化学反应速率?浓度、压强和温度对化学平衡和化学反应速率的影响?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反应物浓度或减少生成物浓度,化学平衡向正反应方向移动;增加生成物浓度或者减少反应物浓度,化学平衡向着逆反应的方向移动。增大反应物的浓度,也可以增大化 学反应速率。

对有气体参与的反应,若反应前后气体分子数不相等,则在等温下,增大总压强,平衡向气体分子数减少的方向移动;减压,则平衡向气体分子数增加的方向移动。增大压强,也可以增大化学反应速率。

温度的影响与反应的热效应有关,升高温度,使平衡向吸热方向移动;降低温度,使平衡向放热方向移动。升高温度,也可以增大化学反应速率。

(2)试述煤气(CO)的致毒原因和解毒办法?

煤气中毒即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易察觉。血液中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的结合能力比与氧的结合能力要强200多倍,而且,血红蛋白与氧的分离速度却很慢。所以,人一旦吸入一氧化碳,氧便失去了与血红蛋白结合的机会,使组织细胞无法从血液中获得足够的氧气,致使呼吸困难。

解毒办法:1.应尽快让患者离开中毒环境,并立刻打开门窗,流通空气。2.患者应安静休息,避免活动后加重心、肺负担及增加氧的消耗量。3.对有自主呼吸的患者,应充分给予氧气吸入。4.对昏迷不醒、皮肤和黏膜呈樱桃红或苍白、青紫色的严重中毒者,应在通知急救中心后便地进行抢救,及时进行人工心肺复苏,即体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其中在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若患者嘴里有异物,应先往除,以保持呼吸道通畅。5.争取尽早对患者进行高压氧舱治疗,以减少后遗症。即使是轻度、中度中毒,也应进行高压氧舱治疗。(3)化学反应式配平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化学式配平:质量守衡,若是氧化还原反应还有得失电子守衡。

离子方程式:质量守衡,电荷守衡,若氧化还原反应得失电子守衡。(4)什么是核反应?核反应是指入射粒子(或原子核)与原子核(称靶核)碰撞导致原子核状态发生变化或形成新核的过程。

(5)太阳能的基础是什么?太阳不断地进行着激烈的核反应,磁放出大量核能,并以辐射波的形式传送到宇宙空间。

第七章 生物多样性

(6)蛋白质在生命活动中有什么重要作用?一方面,一些蛋白质是构成细胞和生物体的重要物质。例如,人和动物的肌肉主要是蛋白质,输送氧的血红蛋白也是蛋白质。另一方面,有些蛋白质是调节生物体新陈代谢的重要物质。例如,调节生命活动的许多激素是蛋白质,调节新陈代谢各种化学反应的酶大多是蛋白质。

(7)什么是种群?指在一定时间内占据一定空间的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种群中的个体并不是机械地集合在一起,而是彼此可以交配,并通过繁殖将各自的基因传给后代。种群是进化的基本单位,同一种群的所有生物共用一个基因库。

(8)五界说的各个生物类群各有哪些主要特征?

1.原核生物界:细菌、立克次氏体、支原体、蓝藻、衣原体。特点:DNA成环状,位于细胞质中,不具成形的细胞核,细胞内无膜细胞器,为原核生物。细胞进行无丝分裂。2.原生生物界:单细胞的原生动物、藻类。特点:细胞核具核膜的单细胞生物,细胞内有膜结构的细胞器。细胞进行有丝分裂。3.真菌界:真菌特点:细胞具细胞壁,无叶绿体,不能进行光合作用。无根、茎、叶的分化。营腐生和寄生生活,营养方式为分解吸收型,在食物链中为还原者。4.植物界:特点:具有叶绿体,能进行光合作用。营养方式:自养,为食物的生产者。5.动物界:特点:多细胞动物,营养方式:异养。为食物的消费者。

(9)生态系统有哪些组成成分?生态系统有四个主要的组成成分:即非生物环境、生产者、消费者和还原者。

(1)非生物环境包括:气候因子,如光、温度、湿度、风、雨雪等;无机物质,有机物质,等。(2)生产者:主要指绿色植物,也包括蓝绿藻和一些光合细菌,是能利用简单的无机物质制造食物的自养生物。在生态系统中起主导作用。(3)消费者:异养生物,主要指以其他生物为食的各种动物,包括植食动物、肉食动物、杂食动物和寄生动物等。(4)分解者:异养生物,主要是细菌和真菌,也包括某些原生动物和蚯蚓、白蚁、秃鹫等大型腐食性动物。

(10)什么是食物网?食物网又称食物链网或食物循环。在生态系统中生物间错综复杂的网状食物关系。实际上多数动物的食物不是单一的,因此食物链之间又可以相互交错相联,构成复杂网状关系。在生态系统中生物之间实际的取食和被取食关系并不象食物链所表达的那么简单,在生态系统中的生物成分之间通过能量传递关系存在着一种错综复杂的普遍联系,这种联系象是一个无形的网把所有生物都包括在内,使它们彼此之间都有着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就是食物网的概念。(11)说明生物多样性的直接使用价值?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直接价值也叫使用价值或商品价值,是人们直接收获和使用生物资源所形成的价值(包括消费使用价值和生产使用价值两个方面)。直接使用价值,如药用,作工业原料及科研价值和美学价值。人们从自然界中获得薪柴、蔬菜、水果、肉类、毛皮、医药、建筑材料等生活必需品。

第八章 生命活动及调节

(12)什么是光合作用?即光能合成作用,是植物、藻类和某些细菌,在可见光的照射下,经过光反应和碳反应,利用光合色素,将二氧化碳(或硫化氢)和水转化为有机物,并释放出氧气(或氢气)的生化过程。光合作用是一系列复杂的代谢反应的总和,是生物界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地球碳氧循环的重要媒介。

(13)什么是有氧呼吸?有氧呼吸是指细胞在氧气的参与下,通过酶的催化作用,把糖类等有机物彻底氧化分解,产生出二氧化碳和水,同时释放出大量的能量的过程。有氧呼吸是高等动植物进行呼吸作用的主要形式。

(14)说明食物在人体胃中是怎样进行消化的?胃的收缩能力很强,通过胃的不断蠕动,能将食团压碎,并使食物与胃液充分搅拌混合,形成食糜。胃液中的盐酸等无机物构成胃酸。胃酸的主要作用是激活胃蛋白酶原,并为胃蛋白酶的消化作用提供适宜的酸性环境。另外,当胃酸进入小肠后,还能促进胰液、小肠液和胆汁的分泌,并有助于小肠对铁和钙的吸收。胃蛋白酶能水解蛋白质中某些肽键,使蛋白质 分解为较小的多肽片断。以利于食物进一步的消化和吸收。(15)人体血液循环的功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运输代谢原料和代谢产物,保证身体新陈代谢的进行。(2)保持内环境相对稳定,为生命活动提供最适宜的条件。(3)运输白血球和淋巴细胞,有防御功能。

(16)什么是条件反射和非条件反射?各举一例说明。原来不能引起某一反应的刺激,通过一个学习过程,就是把这个刺激与另一个能引起反映的刺激同时给予,使他们彼此建立起联系,从而在条件刺激和无条件反应之间建立起的联系叫做条件反射。动物先天的反射,称为非条件反射。它是相对于条件反射而言的。如在每次给狗进食之前,先给听铃声,铃声与食物多次结合应用,使狗建立了条件反射。梅子是一种很酸的果实,一吃起来就让人口水直流。这种反射活动是人与生俱来、不学而能的,因此属于非条件反射。

第九章 生物的遗传和进化

(1)生物的生殖方式有那些类型?生物体繁殖后代的方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可分为无性生殖和有性生殖两大类。不经过生殖细胞的结合,由母体直接产生子代,这种生殖方式叫做无性生殖。无性生殖中最常见的有分裂生殖、出芽生殖、营养生殖和孢子生殖4类。通过两性细胞的结合形成新个体,这种生殖方式叫有性生殖。两性细胞是指雌配子和雄配子或卵细胞和精子。有性生殖是生物界中最普遍的一种生殖方式,它包括同配生殖、异配生殖、卵式生殖和单性生殖4类。(2)DNA复制时需要哪些条件? 1.底物:以四种脱氧核糖核酸为底物。2.模板:以亲代DNA的两股链解开后,分别作为模板进行复制。3.引发体和RNA引物:引发体由引发前体与引物酶组装而成。4.DNA聚合酶。5.DNA连接酶:DNA连接酶可催化两段DNA片段之间磷酸二酯键的形成,而使两段DNA连接起来。6.单链DNA结合蛋白:又称螺旋反稳蛋白(HDP)。这是一些能够与单链DNA结合的蛋白质因子。7.解螺旋酶:又称解链酶或rep蛋白,是用于解开DNA双链的酶蛋白,每解开一对碱基,需消耗两分子ATP。8.拓扑异构酶:拓扑异构酶可将DNA双链中的一条链或两条链切断,松开超螺旋后再将DNA链连接起来,从而避免出现链的缠绕。(3)什么是基因突变?基因突变是指基因组DNA分子发生的突然的可遗传的变异。从分子水平上看,基因突变是指基因在结构上发生碱基对组成或排列顺序的改变。基因虽然十分稳定,能在细胞分裂时精确地复制自己,但这种隐定性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基因也可以从原来的存在形式突然改变成另一种新的存在形式,就是在一个位点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新基因,代替了原有基因,这个基因叫做突变基因。

(4)简述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的内容?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其主要内容有四点:过度繁殖,生存斗争(也叫生存竞争),遗传和变异,适者生存。

①过度繁殖:达尔文发现,地球上的各种生物普遍具有很强的繁殖能力,都有依照几何比率增长的倾向。②生存斗争:生物的繁殖能力是 如此强大,但事实上,每种生物的后代能够生存下来的却很少。这主要是繁殖过度引起的生存斗争的缘故。③遗传和变异:达尔文认为一切生物都具有产生变异的特性。引起变异的根本原因是环境条件的改变。在生物产生的各种变异中,有的可以遗传,有的不能够遗传。④适者生存:达尔文认为,在生存斗争中,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容易在生存斗争中获胜而生存下去。反之,具有不利变异的个体,则容易在生存斗争中失败而死亡。这就是说,凡是生存下来的生物都是适应环境的,而被淘汰的生物都是对环境不适应的,这就是适者生存。达尔文把在生存斗争中,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的过程叫做自然选择。

第十章 地球 太阳系和宇宙

(5)怎样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什么是化学定时炸弹?①土地是最基本的自然资源,是农业的根本生产资料,是矿物质的储存所,也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野生动物和家畜等的栖息所。保护土地资源就是植树造林,对已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耕种、保护培养,并要节约用地,要防治土地沙化、盐碱化;对已开垦的土地,如山地、海涂等必须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做出全面安排和统筹规划,使海涂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就是要控制人口增长,缓解人地矛盾;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耕地生产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布局;开展土地整治,改善生态环境。②化学定时炸弹是指自然界中由于化学物质的释放或活化而导致的延缓的有害效应。其一旦发生危害极大,小则影响局部流域大则影响整个区域,甚至整个国家。(6)什么是地震?地震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

(7)怎样统一时间标准?什么是北京时间?①为了统一时间标准,根据经度相差15°,时间相差1小时的原则,将全世界划分成24个时区。以本初经线为中心,包括东西经7°30′范围为中时区;向东和向西,依次各分出12个时区。各时区都有一个全区共同使用的时刻,叫做区时,也叫标准时。②我国东西延伸约63个经度(东经72°~135°),横跨东5~东9区,共5个时区,按国家规定,全国统一采用首都北京所在的东8区的区时,称为北京时间。

(8)我国传统上怎样划分四季?我国传统上划分四季是以“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分别为四季之首。这种四季,符合天文条件,即当太阳高度最大、白昼最长的3个月是夏季;太阳高度最小、白昼最短的3个月是冬季;太阳高度、白昼适中的6个月为春季和秋季。(9)什么是成煤作用?成煤作用是指从植物死亡堆积到形成煤炭的过程。成煤作用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菌解阶段,即植物死亡后被泥砂覆盖,逐渐与氧气隔绝,在嫌气细菌参与下,植物体腐烂,氢氧成分逐渐减少,碳的含量相对增加,生成泥炭;第二阶段为煤化阶段,是泥炭经成岩作用,使碳的含量进一步增加,成为褐煤;第三阶段为变质阶段,是褐煤受高温高压的影响而变为烟煤和无烟煤的过程。

(10)太阳系有哪些主要特征?太阳系是由太阳、类地行星、类木行星、小行星、卫星、彗星、陨星等多种形态的天体构成。行星、彗星 绕着太阳转。每一个行星都沿各自的椭圆轨道环绕太阳,而太阳则处在椭圆的一个焦点中。在相等时间内,太阳和运动着的行星的连线所扫过的面积都是相等的。行星绕太阳公转周期的平方和它们的椭圆轨道的半长轴的立方成正比。行星与太阳之间的引力与半径的平方成反比。

第五篇:2018商法形成性考核册-电大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供参考)

商法作业1 单项选择

1-5:C C A C B 6-10:B A B A C 多项选择

1:ABC 2:AC 3:ACD 4:ABD 5:BC 6:AB 7:ACD 8:ABD 9:AB 10:BCD

股东派生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规定了该制度。

追索权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子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

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到期前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在采取保全权利行为之后,能够请求前手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偿还票据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票据权利,是法律上为补充付款请求权而设定的第二次请求权。

别除权

是指债权人因债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2条就此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19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第203条也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即称之为别除权。它是由破产人特定财产上已存在的担保物权之排他性优先效力沿袭而来,并非破产法所制设,别除权的名称乃是针对这种权利在破产程序中行使的特点而命名的。

注册资本

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问答题: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自行缩减)

一、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资,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资除外。

二、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6)在出资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五、案例题(缺)

商法作业1 单项选择

1-5:D D A C A 6-10:D D C A D 多项选择 1:AC 2:ABC 3:BC 4:BD 5:AD 6:AC 7:BC 8:ABC 9:CD 10:ABC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上市公司收购在各国证券法中的含义各不相同,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即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购买该公司的有表决权证券的行为;广义的上市公司收购,除要约收购以外,还包括协议收购,即收购方通过与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达成收购协议的方式进行收购。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合伙里所有合伙人都是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股权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保险金额

所谓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四、问答题:什么是追索权?行驶追索权的要件是什么?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行使形式要件

1.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 2.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 3.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票据法规定的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主要包括: 1.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2.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3.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行使实质要件

表现为持票人的提示请求受到拒绝,包括提示承兑受到拒绝和提示付款受到拒绝。构成追索权的拒绝应符合:

1.持票人所提示的票据,必须在形式上为有效的票据; 2.持票人必须依法进行提示;

3.经持票人依法提示,未获得承兑或未获得付款。

在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是被追索人履行追索义务,向追索人偿还了票据债务,并依法收回原票据,从而使自己重新具有了持票人的地位。

五、案例题

(1)不正确,溢价发行款只能作为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股利分配。(2)不对,应先把盈利人民币0.1亿元用于弥补亏损。(3)充分,因为其法定公积金已经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50%。(4)不能,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商法作业3 单项选择

1-5:A A C D D 6-10:B D D A B 多项选择

1:AC 2:ABC D 3:ABC 4:AB 5:BCD 6:CD 7:AB 8:BCD 9:ABC 10:CD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股东实行选举权的形式之一。是指在公司的选举会上,实行每个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被选人数的乘积为其应有的选举权力,选举者可以将这一定数的权力进行集中或分散投票的选举办法。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常用名词。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某些权利。此种权利仅限于财产保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包括两种: ①物上代位。保险人补偿保险标的损失后,即取得对该标的的所有权。物上代位仅存在于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中。②权利代位。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损失,如果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保险人在先行赔偿后,即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归保险人所有,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合伙事务执行人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_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和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四、问答题(无)

五、案列(略)

商法作业4 单项选择

1-5:B C B A B 多项选择

1:AC 2:ABC 3:ABCD 4:ABCD 5:ABD

合伙财产份额

是指合伙人依照出资数额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按份享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利益和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份额。

票据的无因性

票据的无因性,是对票据行为外在无因性和票据行为内在无因性的统称。所谓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负给付原因之举证责任。其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权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而无须证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即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所谓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性是指产生票据关系、引起票据行为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其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自身内容,当形成票据债权债务关系时,原则上,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基础关系所生之抗辩事由对抗票据债权的行使。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四、问答题(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一)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概念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

(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确定

1、派生诉讼的原告 派生诉讼的原告大都是享有派生诉讼提起权的股东,所不同的是各国公司法对原告股东的资格要求宽严不一,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持股期间和持股数量上。中国公司法也将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限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派生诉讼的被告

派生诉讼的被告是以不当行为侵害公司利益而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

关于被告的范围,各国立法规定不一,具体来说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立法体例。另一种模式以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

3、股东派生诉讼的范围

所谓派生诉讼的范围事实上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即上文所提到的派生诉讼的被告;另一方面即原告可就被告的哪些行为提起诉讼。

(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特点

(五)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意义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最终保障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派生诉讼制度为股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方式,使得广大股东尤其是小股东乐于为了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不是单单为个人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从而能防止公司管理者滥用经营管理权来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股东代表诉讼产生以来在各国的实践证明,该制度对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权利,加强对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活动的监督,保证公司的健康运作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中国借鉴国外成熟之立法经验,结合中国本土的司法实践,通过对中国公司法所进行的全面的修改和完善,本着鼓励股东为公司之利益而起诉又阻却股东之不当诉讼的目的,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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