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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

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



第一篇: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

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

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

一、征收管理岗位设置(共48岗): 1.局长室(1岗): 区局领导岗

2.政策法规科(6岗):

政策法规科领导岗,税收执法监督岗,税收法制管理岗,流转税管理岗,所得税管理岗,综合征管岗 3.收入核算科(7岗):

收入核算科领导岗,欠税管理岗,退税管理岗,税收计划分析管理岗,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岗,税收票证管理岗,重点税源管理岗

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7岗):

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领导岗,总稽核岗,发票管理岗,税控管理岗,综合服务岗,宣传外协岗、纳税咨询岗 5.税源管理一科(3岗):

税源管理一科领导岗,综合管理岗,税源管理岗 6.税源管理二科(6岗): 税源管理二科领导岗,评估对象确定岗,评析辅导确认岗,处理分析岗,行业税收管理岗、行业税源监控分析岗 7.税源管理三科(6岗):

税源管理三科领导岗,出口退税初审岗,出口退税复审岗,出口退税调查岗、出口退税监控岗、出口退税综合岗 8.税源管理四科(5岗):

税源管理四科领导岗,大企业管理岗,综合管理岗,税源管理岗、国际税收管理岗 9.信息中心(7岗):

信息中心领导岗,综合管理岗,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岗,计算机设备管理岗,系统维护管理岗,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岗,辅助软件开发岗 10.稽查局(24岗):

稽查局领导岗,综合选案股领导岗,综合管理岗,大要案件管理岗,专项检查管理岗,复查组织岗,发票换票证管理岗,报表成果分析岗,稽查档案管理岗,系统维护岗,选案分析岗,举报管理岗,案源登记岗,案源处理岗,检查股领导岗,稽查实施岗,审理股领导岗,案件审理岗,执行股领导岗,稽查执行岗,协查股领导岗,协查委托管理岗,协查受托管理岗,协查实施岗。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党办等设置通用查询岗。

二、征管机构工作职能: 1.政策法规科

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上的监督与审计工作。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税收管理员制度等综合征管工作。2.收入核算科

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管理区局财务工作。3.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机关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纳税信用评定;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发行、发票代开、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纳税人涉税项目审批申请等工作。4.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对所辖纳税人(除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外)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具体负责所辖调查核实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5.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重点企业的具体纳税评估工作和上级机关部署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重点税源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6.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和确认,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编制出口退(免)税计划。7.税源管理四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所辖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负责对所辖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8.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负责机关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9.稽查局 负责组织、监督税收检查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的举报以及税务案源线索的受理、转办、回复;负责税收检查情况的内部复查和开展案件质量的评比;负责税收司法保卫体系的建设;负责税务案件及发票的协查工作;负责对欠交税款的纳税人阻止出境的报备工作;负责税务检查证的管理;负责税务稽查案件档案的管理;负责组织税收专项检查。

三、征管岗位职责:

(一)局长室:区局领导岗(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签发税收征管业务文件、报告和上报材料;(3)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负责协调处理部门关系;(5)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1、政策法规科领导岗

负责主持政策法规科全面工作。包括:(1)负责贯彻实施税收法律、法规;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局工作部署,计划部署政策法规科工作任务;(3)负责政策法规科管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4)督促检查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负责审核科内各类文件、报告和上报材料;(6)协调处理与市局相关处室、相关部门和各科室的工作衔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税收执法监督岗

(1)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2)负责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3)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评价;(4)负责对税收执法信息系统的管理;(5)负责应对WTO反补贴调查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税收法制管理岗

(1)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赔偿的工作;

(2)负责税务听证工作;(3)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4)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清理、备查备案;(5)负责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理;(6)负责税收法制宣传工作;

(7)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跟踪问效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流转税管理岗

(1)负责贯彻落实流转税的政策及管理;

(2)负责流转税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跟踪落实政策执行情况,汇总收集各类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3)负责掌握流转税各税种税收收入情况、发展趋势、总体税负水平及变动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4)负责贯彻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的管理;(5)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推广应用及稽核管理工作;(6)负责车辆购置税一条龙管理服务工作;(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企业所得税管理岗

(1)负责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管理;(2)负责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与就地监管的管理;(3)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

(4)负责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情况、发展趋势、总体税负水平及变动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征管岗

(1)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

(2)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3)负责征管工作规程、岗责体系的贯彻落实;(4)负责税收征管档案的指导管理;(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1、收入核算科领导岗(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审核科内各类文件和上报材料;

(3)负责监督检查科内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协调处理部门和科室的关系(5)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欠税管理岗

(1)负责欠税数据的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及公告;(2)负责死欠核销的初审、上报和录入(3)负责监督滞纳金加收工作;(4)负责呆账类型调整的确认与转换;(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退税管理岗

(1)负责收入退还书的开具;

(2)负责收入退还书退税凭证及附件的审核;(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税收计划分析管理岗(1)负责税收计划的编制、调整和落实;(2)负责落实免抵调库指标;

(3)负责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和预测;(4)负责税收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联度分析;(5)负责各种税收计划报表的编制、报送、整理及保存;(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岗(1)负责税收会计核算;

(2)负责税票销号和财税库行联网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3)负责税款入库、提退及收入退还书的销号;负责免抵调库销号;

(4)负责车购税税收会统的核算;(5)负责海关代征税款的录入;

(6)负责税收会计、统计报表的编报及金库的对账管理;(7)负责税收会计凭证的审核和装订,建立税收会统档案;(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税收票证管理岗

(1)负责税收票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及管理;(2)负责编制并上报税收票证领取的计划;

(3)负责税收票证(财政性票据)的发放、安全等管理;(4)负责票证填写使用和票款的结报管理;(5)负责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检查等;(6)负责代征代扣手续费的管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重点税源管理岗

(1)负责落实重点税源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确定重点税源监控对象;

(2)负责重点税源数据库管理,编报重点税源报表和分析报告;

(3)汇总、整理、审核、上报税收调查数据;组织编写及上报税收调查报告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1、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领导岗

(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审核科内各类文件、报告和上报材料;(3)负责监督检查科内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负责协调处理科室之间的关系;(5)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总稽核岗

(1)负责即办涉税事项的稽核;

(2)负责一窗式票表比对的复核;

(3)负责申报征收数据的稽核、异常数据移送;(4)负责多缴税抵欠、留抵抵欠工作;(5)负责留抵税款和预缴税款的审核;

(6)负责对纳税人日常违法违章行为的简易处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发票管理岗

(1)负责发票用票计划的管理;

(2)负责发票的库存、盘存、调拨管理;(3)负责企业衔头发票的审核及票种设置;(4)负责发票账簿登记;

(5)负责发票报表的制作及上报;(6)负责销毁发票的清理上报;

(7)负责内部丢失、被盗等失控发票的管理;(8)负责受理外埠纳税人申请使用普通发票的管理;(9)负责库房的安全管理;(10)负责普通发票真伪鉴定;(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税控管理岗

(1)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2)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数据的审核、维护;(3)负责防伪税控系统失控发票的数据采集;

(4)负责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和IC卡的发行、变更、注销;(5)负责机动车税控器具的初始发行;(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服务岗

(1)负责工商登记信息的采集;

(2)负责办理设立、变更、停复业、注销、验证换证等税务登记工作,负责扣缴义务人的登记,委托代征信息的录入;(3)负责受理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

(4)负责受理纳税人的银行账户账号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报告备案;

(5)负责各类纳税申报资料的发放、受理、审核;(6)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7)负责一窗式票表的比对;

(8)负责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的认证和报税信息数据的采集审核;

(9)负责认证不符发票的内部移送;(10)负责《发票领购簿》的发放;(11)负责发票的发售、验旧、缴销;

(12)负责发票工本费的票款收取、结报和报表编制;(13)负责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的采集和传递;(14)负责购票员信息的审核;(15)负责发票的封存工作;(16)负责税收优惠备案资料受理;(17)负责外出税收证明单的开具、核销;(18)负责外埠纳税人的报验登记;(19)负责纳税证明的开具;

(20)负责行政许可的受理、制作、发放;(21)负责待批文书的受理、制作、发放;(22)负责发票的代开及税款征收工作;(23)负责代开发票工本费的票款收取、结报;(24)负责车辆购置税申报征收、档案管理工作;

(25)负责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开具;(26)负责已报税证明的开具;

(27)负责办理出口退税资格的认定、变更、注销;(2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宣传外协岗

(1)负责制定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规范,税法宣传资料编制及对外宣传报道;

(2)负责税法宣传需求分析及组织开展分类税法宣传;(3)负责本局门户网站有关纳税服务栏目的维护更新工作;(4)负责纳税人权益保护、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调解工作;

(5)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宣传外协岗

(1)负责起草制定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规范,做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需求分析和快速响应工作;(2)负责做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3)负责做好个性化税法宣传,针对不同行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分类税法宣传;

(4)负责制定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资料编制计划,并做好与相关业务科室的协调工作;

(5)负责协调区局门户网站工作,做好纳税服务栏目方面的相关维护更新等工作;

(6)负责呈报纳税服务工作的动态信息、对外宣传报道和有关统计数据,协调做好社会媒体联络工作;

(7)负责信用管理工作。包括完善纳税信用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工作,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权益保护等工作的沟通协调,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处理制度;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纳税咨询岗

(1)负责制定纳税咨询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指导落实全区纳税人的各类涉税咨询工作;

(2)负责受理本级范围内纳税人的各类涉税咨询,建立咨询服务记录档案,准确记录有关咨询疑难问题,并按规定进行转办、传递及回复;

(3)定期做好纳税咨询热点问题的收集上报工作;(4)负责制定面向纳税人的纳税辅导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纳税辅导教材的编写、印制及发放工作;

(5)负责办理纳税服务热线中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转交有关部门查处;(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税源管理一科

1、税源管理一科领导岗(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审核科内各类文件和上报材料;

(3)负责监督检查科内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协调处理部门和科室的关系(5)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管理岗

(1)负责各税种的综合征管工作;

(2)负责前后台工作衔接与资料交接;(3)负责各类案源的移送;

(4)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各税种分析工作;(5)负责委托代征单位的管理;(6)负责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移送;(7)负责各类征管报表的审核、编报;(8)负责对纳税人日常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税源管理岗

(1)负责分析税收变动、税源异常预警等税源管理工作;

(2)负责户籍管理、定额核定工作;

(3)负责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核实工作;(4)负责掌握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

(5)落实欠税人报告制度,负责欠税追缴,依法履行税务执行工作;

(6)负责纳税人发票、税控装置等日常管理;

(7)负责税收宣传、纳税咨询、纳税辅导、政策送达等纳税服务工作;

(8)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

(9)负责对涉税事项的催报、催缴、催办;(10)负责行业鉴定调查、行业税源调查工作;(11)负责日常检查工作;(12)负责日常纳税评估工作

(13)负责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税源管理二科

1、税源管理二科领导岗(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审核科内各类文件、报告和上报材料;(3)负责监督检查科内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协调处理部门和科室的关系(5)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评估对象确定岗

(1)负责对纳税人涉税数据资料、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相关部门资料的接收;

(2)负责运用计算机指标对涉税异常的预警分析;(3)负责未纳入评估对象的涉税异常户的移交;(4)负责评估对象的确定和终止管理;(5)负责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的分配;(6)负责专项评估的典型调查;(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评析辅导确认岗

(1)负责评估对象的纳税评析、约谈辅导和举证确认工作;(2)负责确定评估处理初步意见和执行结果的监控;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处理分析岗

(1)负责对评估处理意见的审理、认定和审批;(2)负责案源移送稽查及相关部门;(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行业税收管理岗(1)划分行业类型;(2)细化各行业管理;(3)编写行业税收管理手册;(4)指导规范行业税收日常管理;(5)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行业税源监控分析岗(1)分析找到税收风险点;(2)为行业税收管理提供方向;(3)为纳税评估确定对象、疑点;(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税源管理三科:

1、税源管理三科领导岗:(1)负责本科的全面工作;

(2)负责修改、审核科内起草的各类文件、报告和上报材料;

(3)负责监督检查科内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与其他业务部门、科室进行衔接协调;(5)负责科内各项涉税事务的审核审批工作;(6)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出口退税初审岗:

(1)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及日常监督检查;

(2)负责“免、抵、退”税生产企业的退免税初审,负责对外贸企业退税的初审;(3)负责对出口退税各类证明的审核;(4)负责对视同自产产品申请退税的初审;

(5)负责对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初审,并开具征税联系单或进项抵扣证明;

(6)负责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退免税初审;(7)负责特种货物退免税的初审;

(8)负责免抵退税额的分户确认和数据录入;

(9)负责对有疑问或敏感地区及10万以上进项发票的发函调查;

(10)负责户管资料的整理归集及各类台帐的登记;(11)负责对注销企业的出口退税清算的初审;(12)负责对户管企业外汇核销单的清理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出口退税复审岗

(1)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及日常监督检查;

(2)负责“免、抵、退”税生产企业的退免税复审;

(3)负责对视同自产产品申请退税的复审;(4)负责对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复审;

(5)负责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退免税复审;(6)负责特种货物退免税的复审;

(7)负责对注销企业的出口退税清算的复审;(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出口退税调查岗:

(1)负责视同自产产品的调查核实工作;(2)负责国产设备退税的调查核实及监管;(3)负责预警指标的数据核实、调查分析工作;(4)负责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的落实管理;

(5)负责对新办出口退税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退税审核期的管理;

(6)负责对出口退税分类等级管理的调查核实工作;(7)负责其他需实地调查核实的涉税事项;(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出口退税综合岗:(1)综合类工作:

①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

②负责出口退税计划、统计、报表工作及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监控工作;

③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退库,免抵税款调库汇总复核工作; ④负责出口退税函调系统的管理工作;

⑤负责办理出口退税资格的认定、变更、注销; ⑥负责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配置;

⑦负责出口退税预警数据的分析、汇总工作并拟文上报市局; ⑧负责注销企业清算的复核,并做好相关业务流操作; ⑨负责按简易程序违章处理及执行;

⑩及时办理和修改审核系统中的相关配置,对新认定企业和变更企业的审核配置作定期核查,将新认定企业分配给相应管理员;

⑾本科室的档案归集整理及移交工作; 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受理类工作:

①负责企业退税申报资料的受理登记和返还企业退税资料的核销登记工作;

②负责各类证明的受理、初审、出具工作;

③负责国产设备退税申请的受理、初审,并及时移交相关人员;

④负责视同自产产品申请退税申请的受理,并及时移交相关人员;

⑤负责新办出口企业(退税审核期12个月)及小型出口企业(上年度销售200(含)以下退税审核期12个月)申请退税的受理,并及时移交相关人员; ⑥负责企业分类管理申请的受理,并及时移交相关人员调查核实,经科长室批准后,修改审核系统中的相关设置; ⑦负责企业逾期申报退税申请的受理、登记工作; ⑧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6、出口退税监控岗

(1)做好税源的预测与分析工作,查找影响税源变化的因素,开展日常的纳税评估和检查工作;

(2)结合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做好出口退税预警管理,做好不退税货物的征收;

(3)做好出口退税指标的预测与分析,月底退库确认统计工作;

(4)做好延期退税申报的监控工作;(5)做好对A类出口企业的定期审查工作;(6)注销企业的税款清理工作;

(7)做好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工作及出口退税业务相关证明管理工作;

(8)编制出口退(免)税计划与分析;(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税源管理四科:

1、税源管理四科领导岗(1)负责本科的全面工作;

(2)负责修改、审核科内起草的各类文件、报告和上报材料;

(3)负责监督检查科内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与其他业务部门、科室进行衔接协调;(5)负责科内各项涉税事务的审核审批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大企业管理岗

(1)负责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

(2)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

(3)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管理岗

(1)负责各税种的综合征管工作;

(2)负责前后台工作衔接与资料交接;(3)负责各类案源的移送;

(4)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各税种分析工作;(5)负责重点税源数据采集、汇总、上报;(6)负责委托代征单位的管理;

(7)负责各类征管报表的审核、编报;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移送;

(8)负责对纳税人日常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9)负责对外支付收付税务证明管理;(10)负责税收协定执行、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税源管理岗

(1)负责分析税收变动、税源异常预警等税源管理工作;

(2)负责户籍管理工作;

(3)负责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核实工作;(4)负责掌握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

(5)落实欠税人报告制度,负责欠税追缴,依法履行税务执行工作;

(6)负责纳税人发票、税控装置等日常管理;

(7)负责税收宣传、纳税咨询、纳税辅导、政策送达等纳税服务工作;

(8)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

(9)负责对涉税事项的催报、催缴、催办;

(10)负责行业鉴定调查、行业税源调查、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工作;

(11)负责日常纳税评估工作;(12)负责日常检查工作;

(13)开展反避免、涉外审计的具体实施工作;(14)负责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国际税务管理岗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审核开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除境外劳务不予征税以外的项目)、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

(九)信息中心:

1、信息中心领导岗(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审核本部门内各类文件、报告和上报材料;(3)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内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协调处理部门和科室的关系;(5)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管理岗

(1)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2)负责信息中心报表的上报和分析;

(3)负责落实上级推广单项软件推行和维护工作;(4)负责落实全局计算机操作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5)负责落实全局计算机操作应用的考核;(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岗

(1)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负责对全局网络与安全进行规划、设计和监控;

(2)负责信息安全产品(系统)管理和监控;(3)负责操作系统安全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网络设备、综合布线系统和广域网络线路检查维护;

(5)负责数据备份管理工作;

(6)负责系统权限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越权登录和操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计算机设备管理岗

(1)负责全局计算机设备的采购、维修、和调配管理;(2)负责全局计算机设备财产登记管理工作;(3)负责机关计算机耗材采购和发放管理;(4)负责计算机机房设备维护管理;(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系统维护管理岗

(1)承担税收综合征收管理信息系统CTAIS等应用系统及相关辅助软件的运行维护工作;

(2)负责机关计算机和的网络日常维护;(3)负责系统相关项目的初始化设置;(4)负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查询分析技术支持;(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岗

(1)负责全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2)负责系统相关项目的初始化设置;

(3)负责全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管理工作;(4)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外税控器具的推行技术支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辅助软件开发岗

(1)组织开展辅助软件开发设计工作;(2)相关辅助软件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3)负责数据库管理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稽查局

(一)局长室

1、局领导岗

(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审核局内各类文件、报告和上报材料;(3)负责监督检查局内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4)负责协调处理部门和科室的关系(5)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选案股

1、综合选案股领导岗(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税收专项检查、税案复查、大要案的督查;(3)负责对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负责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反馈、奖励等工作;

(4)负责稽查案源的登记、处理、管理等工作的指导;(5)负责税务文书和稽查档案的管理;

(6)负责修改、审核股内各类文件、制度、报告和上报材料;

(7)负责监督股内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8)负责协调处理部门和股室的关系;(9)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管理岗

(1)负责稽查业务的计划、总结等工作的撰写、报批、落实;

(2)负责税务稽查案件评比的组织、实施;(3)负责稽查有关制度、办法的制订、落实;(4)负责组织稽查业务培训及稽查人才库的管理;(5)负责税务检查证的管理;(6)负责稽查建议的上报、传递及反馈;(7)负责落实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8)负责税收司法保卫体系的建设;

(9)负责税务稽查的政策管理,承办请示和答复税收政策;;(10)负责部门的协调及相关业务信息的传递;(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大要案件管理岗

(1)负责大要案件的日常管理;(2)负责大要案件的督办工作;(3)负责大要案件的分析、上报;(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专项检查管理岗

(1)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检查工作;(2)负责组织落实专项检查工作;(3)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统计、分析;(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复查组织岗

(1)负责组织落实税务案件复查的日常性工作;

(2)负责对复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后作出相应处理;(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发票换票证管理岗

(1)负责发票换票证的管理、发售、使用、监管、缴销等工作;

(2)负责特殊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工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报表成果分析岗

(1)负责报表、报告、案例等资料的汇编、上报;(2)负责收集、分析税务稽查成果,定期制作分析报告;(3)负责稽查业务数据的汇总、分析和考核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稽查档案管理岗

(1)负责税务稽查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立卷等工作;(2)负责税务稽查案卷的登记、保管、调阅、利用等工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系统维护岗

(1)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

(2)负责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的初始化设置;(3)负责计算机操作员的日常维护;(4)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选案分析岗

(1)负责税务稽查工作计划的落实和稽查(复查)对象的确定;

(2)负责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控;(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举报管理岗

(1)负责涉税违法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

(2)负责涉税违法举报线索的接收、登记;

(3)负责涉税违法举报案件的转办、交办、督办工作;

(4)负责涉税违法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反馈、奖励等工作;

(5)负责涉税违法举报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案源登记岗

(1)负责稽查(复查)案源的接收、登记;

(2)负责上级交办、情报交换、征管及有关部门移送的税务稽查案源的登记;

(3)负责向征管及其他单位对涉税违法案件查处结果的反馈;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职位工作。

13、案源处理岗

(1)负责税务稽查(复查)案源的处理;(2)负责临时纳税人的税种认定;(3)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分配、交办、转办;(4)负责交办案件相关文书资料的传递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检查股

1、检查股领导岗

(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稽查实施任务的接收、分配;

(3)负责指导科内人员正确履行稽查职责;参与大要案的查处,汇报大要案的稽查进度及发现的问题;

(4)负责修改、审核股内各类总结、报告和上报材料;(5)负责监督股内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6)负责协调处理部门和股室的关系;(7)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稽查实施岗

(1)负责稽查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稽查实施工作,汇报稽查实施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3)负责在查案件预缴税款的催办;发现在查案件需税收保全措施的,提请、参与实施税收保全措施;

(4)负责对在查案件纳税人停供发票的建议及实施;(5)负责对查处案件涉嫌构成涉税犯罪的,提出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的建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案件审理股

1、审理股领导岗

(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稽查实施终结案件及其案卷资料的接收,审理任务的分配,案件资料的归集、传递;

(3)负责税案公告、向司法机关移送涉税违法案件等工作;(4)负责一般案件的审理和向市局案审委移送的涉税违法案件的初审工作;

(5)负责修改、审核股内各类总结、报告和上报材料;(6)负责监督股内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7)负责协调处理部门和股室的关系;(8)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案件审理岗

(1)负责稽查案件的审理;

(2)负责审理案件的处罚告知、税案公告等工作;(3)负责听证申请的受理、听证通知书的制作等税务文书;(4)负责税务案件审理的终结处理;

(5)负责税务案件决定性文书的制作、报批、传送和案卷资料的归集、移送档案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案件执行股

1、执行股领导岗(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接收、分配稽查执行任务,负责对执行环节文书、事项的审核;负责案件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汇总和传递等事项的管理;

(3)负责对欠交税款纳税人阻止出境、撤控的报备工作;(4)负责向人民法院联系税务强制执行事项,移送强制执行案件;

(5)负责组织、协调本环节停供发票、代位权、撤消权、优先权、税收保全和税务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6)负责修改、审核股内各类总结、报告和上报材料;(7)负责监督股内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8)负责协调处理部门和股室的关系;(9)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稽查执行岗

(1)负责稽查处理、处罚等决定性文书的送达执行;

(2)负责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提请和实施;(3)负责执行对象停供发票、限止出境、代位权、撤消权、优先权的联系、申请和实施;

(4)负责案件执行资料的收集并移送案审部门归入案卷档案;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协查股

1、协查股领导岗

(1)负责各项主管工作;

(2)负责协查工作的统计分析、质量监控;

(3)负责协查工作报表、报告、案例的上报和管理;(4)负责修改、审核股内各类总结、报告和上报材料;(5)负责监督股内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6)负责协调处理部门和股室的关系;(7)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协查委托管理岗

(1)负责接收协查发票信息;

(2)负责协查信息的录入和委托协查的发出;(3)负责委托协查结果的反馈;(4)负责委托协查信息的综合管理;(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协查受托管理岗

(1)负责受托协查信息的登记;

(2)负责将协查信息移交协查检查岗(包括相关分局发票协查检查岗)调查或案源管理岗立案查处;(3)负责协查结果的录入;(4)负责回复受托信息;(5)负责受托协查信息的综合管理;(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协查实施岗

(1)负责协查(案件)信息的调查核实;(2)负责协查结果的反馈和处理;(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宁波市镇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年工作回顾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镇海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奠定的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4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4个,开展执法检查12次,作出决议、决定41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3人次,圆满完成了区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着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及时听取关于我区经济形势和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情况报告,切实把区委“保增促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专题听取审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代服务业发展、物流枢纽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旅游业发展等工作报告,分别提出审议意见。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发展空间等意见建议。

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执行的监督。每年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针对性意见。适时开展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批准区“十一五”规划调整方案,要求政府进一步重视规划的执行,全面完成区“十一五”规划目标。2010年,听取和审议区“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要求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我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心。

深化财政预算审查。每年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同级审计等工作报告,批准财政决算,适时作出预算调整决议,要求强化预算执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视发挥审计作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重视地方债券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作出同意发行地方债券的决定,要求政府增强债务风险意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二、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改善水环境。2007年,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了强化农村污水整治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质议案。常委会认真加以执行,并作出办理决定,明确一抓五年的工作思路,要求政府围绕水污染物防治法贯彻实施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目标任务,把水环境改善与经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推动政府抓好决定办理。经过努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4%,河道综合整治率达到45%,河道水质已由劣五类转为五类,部分河道水质达到四类。

推动深入开展节能减排。2007年,常委会作出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有效促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议案办理决定,并连续五年进行督查,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对废气、粉尘和废水的治理。五年来,先后10次专题审议决定办理情况报告,5次开展视察、检查,推动政府实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成效。

推动国家级生态区创建。五年来,3次专题听取和审议创建工作报告,切实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区域环境突出问题的监管,做到发现一件,及时督查一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危化品车辆运输这一突出隐患,两年内3次开展专题监督,促使建立了危化品车辆检查站,实行了定线运输,建立了联合执法队伍和专业管理队伍。

三、着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重视大城区开发建设。3次听取和审议新城开发建设和老城提升改造专项工作报告,4次组织视察、检查,提出审议意见。就新城区块开发建设,要求政府及时研究制定政策,抓紧解决拆迁难等阶段性问题,加快开发建设进度;对招宝山城区建设,强调要科学编制规划,加快项目实施,同时统筹考虑蛟川片区开发建设,实现各区块开发建设整体推进。区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已发挥效应。

重视新农村建设。2008年,要求加强政策研究,搞好建设规划。2009年,以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重点。2010年,围绕农村“2016”工程建设、农村生态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难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通过四年“接力式”监督,促使新建12个农村集中居住区,已有7700余户农民入住,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村居住环境大为改观,为全域城市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重视城市管理。专题听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服务年活动开展等工作报告,就城市管理理念、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建议。针对城市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了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执法检查,同时结合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和实事工程视察,要求政府加大城市环境执法力度,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四、着力促进民生质量改善

高度关注“解难创优、改善民生”行动。2008年,围绕政府“解难创优、改善民生”三年八项行动计划,开展滚动监督,开展针对性视察检查,组织镇、街道代表中心组进行评议,推动加快落实。2011年,督促政府制定并启动“解难创优,改善民生,加快提升生活品质”九大行动计划。区政府积极实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高度关注社会保障问题。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要求政府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老年福利设施配套。听取和审议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推动实现了社会保险政策性全覆盖,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建设公共租赁房、农民拆迁安置房,提升住房保障工作水平,缓解更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高度关注社会治安问题。2007年,听取和审议全区社会治安工作,就流动人口管理、治安防范等提出意见建议。2008年,专题视察看守所监管情况和基层派出所工作。2009年,实地视察公安视频动态监控设施运行。2010年,听取和审议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和医疗卫生等问题。专题听取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推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从多个方面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听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报告,对新建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开展视察,促使城乡医疗卫生基础设施“3+3”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

高度关注教育、体育、文化发展问题。重点审议学前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对学校安全工作、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视察、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听取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开展文化建设情况视察,要求政府加大投入,不断满足群众对提高文化生活品质的需求。

五、着力深化民主法制建设

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先后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12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了检查。对每一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监督法的程序要求,认真调研,找准

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进行审议,并加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通过检查和督促整改,进一步维护了法律权威,同时有效地促进了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题审议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及检察院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等报告,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法院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促使解决了执法、司法领域一些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为加强对垂直部门的监督,还专题听取区工商管理分局工作报告。督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审判,促使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促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本届内共接收并审查52件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注重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坚持听取普法工作报告,促使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工作任务。专题审议“六五”普法规划工作报告,及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促使圆满完成区第八、第九届村委会和区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注重引导,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不断深入。重视涉法涉诉信件,督促妥善处理,本届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13件次,均处理答复完毕。

六、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本届代表提出的1025件建议,均已按规定办理完毕。

注重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整体工作。每年代表建议提出后,加强跟踪督查,专题听取审议办理情况报告。对于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对建议承诺件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逐年滚动监督。先后确定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加快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等23项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督促承办部门抓好办理落实。

积极探索督办新机制。新建并推行了建议办理绩效评估机制,对城管局、教育局、卫生局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取得了较好效果。坚持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接受代表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办理成效。

七、着力强化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

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措施。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寄送相关资料、及时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形成了固定的工作制度。注重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专项审议和建议督办等工作,依托镇、街道代表中心组对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生态保护等工作开展评议。

认真组织代表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若干意见。加强代表培训,五年培训代表327人次。深化代表履职登记,推动代表向选民述职,共有152名代表向选民述职并征求意见。认真开展代表优秀议案建议、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和激励代表认真履职。

加强代表工作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代表定期接待选民、代表网络联系选民、选民接待站、代表履职情况讲评、实事工程民主听证、社情民意工作站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工作水平。

八、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贯彻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创先争优和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倡导为民行权、务实求为的工作作风,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宗旨观念,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届内,共举办常委会读书会5次、法制讲座9次,专题学习会5次。

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和集体行权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升了议决水平。认真学习监督法,修改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向社会公布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的制度。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增设了区人大常委会生态环保工委。

加强机关和基层人大建设。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完成区、镇(街道)人大调研课题42个,区人大网站建成并发挥作用,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等活动。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坚持邀请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重点工作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督促依法开好镇人代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意见,促使区人大街道工委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此外,常委会依法圆满完成了新一届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

回顾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代表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我们也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镇海人大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做好人大工作,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五年来,我们始终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发挥好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委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努力通过法定程序把区委重大决策转变为全区人民共同意志,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

二是必须围绕大局、服务发展。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着眼全局,找准定位。五年来,我们一直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局中来谋划、来推动,既积极融入发展大局,又从自身的性质、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为中心服务的结合点,努力在履职中体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使人大工作与事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适应。

三是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五年来,我们始终将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为首要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深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行权,集体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努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环境和工作基础。

四是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五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路线,高度关注民生问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作为人大今后工作建议

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描绘了镇海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新的目标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大肩负的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为贯彻落实区委“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积极有为、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基本建成镇海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强区提供保障。在此,我们向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推动全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促政府认真实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全域城市化、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工作监督,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的解决。要善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把区委的重大决策转变成全区人民的统一行动。要依法行使选举和人事任免权,为推进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推进民主法制,深化“法治镇海”建设。坚持推动社会秩序的合理构建和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镇海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强化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强化对法律实施的保障,促进公正司法。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重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保障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

三、关注社会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为民履职。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问题,开展持续监督,一抓到底,着力推进大气、粉尘、水等方面的污染治理,切实推动区域环境安全工作。重点关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价、教育、卫生、文化、住房等问题,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切实强化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网络,加强指导,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保障代表更好履行职责。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基础。加强学习,进一步适应和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常委会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工作水平。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倡导为民行权、务实求为的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重机关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加强人大工作和人大制度的宣传,深入开展理论调研。坚持上下联动,加强联系,加强指导,充分发挥镇、街道人大作用,共同推进人大工作。

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积极推动群众关注问题的落实解决。

第三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

第 100 号 第 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

(八届三次会议)

提 案

提案标题:关于稳定外来环卫工人队伍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陆文良 附议人: 审查意见:

新年伊始,正好是各企业招兵买马的时候,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许多企业在求职多而用工少的情况下,可以拣三挑四,择优录用。而环卫保洁部门恰恰相反,面临节后一线道路清扫人员大量短缺,招不到人的局面。08年春节前,许多外来环卫工吃完年夜饭,拿走年货,就提出辞职,结果造成年后作业人员严重短缺。环卫工人是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低,本地人和年轻人宁可失业都不愿意从事此类工作。但是,环境卫生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基本生活,想象一下,如果没有环卫工人及时清扫保洁,市容市貌会变成怎样?可以说我们谁也离不开他们的辛勤劳动。表面上看节前节后用工紧缺是劳资双方的自行调节,深层的问题是外来环卫工对待遇、住房、安全无盼头。主要原因有:

1、外来环卫工待遇低,住房无定处

根据区环卫保洁中心反映,我区的环卫队伍中,绝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一线作业的外来民工有100多个。月工资仅有850元,也就是宁波市的最低工资。为节约房租费,他们租住的房子一般是远离工作地点的城郊或者是城区的自行车棚和车库,面积只有十多平方米。可是,这区区十几平方的容身之地,每个月的房租费和水电费就要200多元,占去了整个收入的1/4多,还不包括伙食费用。对这批低收入群体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由于环卫工作的特殊性而且人数众多,大幅提高工资待遇不太现实,最大的问题是住房无定处,没有“安居”,哪来“乐业”?

2、外来环卫工行业危险性高

从调查情况看,环卫工人基本是在一线马路上作业,工作环境安全性差,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从凌晨四点开始,实行18小时动态保洁,需要环卫工冒者危险去快车道清扫,此时段人稀车少,车速快,最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限于反光标志的衣服,目前尚无一套安全作业的规程。市政道路施工作业,还得设立临时安全警戒措施,那么环卫保洁人员上主车道作业出现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3、年老体弱,患病率高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环卫部门的日常经费一直紧缺,850元的本市最低工资待遇,只能招用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年老体弱的劳动力。根据老三区环卫工人体检结果看,1100多人中有360人被查出患各种疾病,占32%强,身体状况不容乐观。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工作岗位上出事故,没有严格的处置程序可循。

建议和措施:

1、对外来环卫保洁务工人员等为我区的公益事业服务人员,建议区政府从现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宿舍和公共管理用房中拨出部分富裕房子,免费或者低价出租给外来环卫务工人员,由环卫保洁中心集中管理使用。

2、为吸引高科技人才来镇海创业落户,建造了科技创业人员公寓,出台了相关的租住政策。同样,对低报酬,高劳动强度的,并且是为公益事业或为社会民生服务的特殊工种人员,应该一视同认。建议政府建造公益事业从业人员廉租房或者集体宿舍,有相应的规章限制入住条件,让外来环卫工人住上廉价房子,以安居乐业。

3、为减少对环卫工人的伤害,减轻劳动强度,建议增加投入,采购机扫车,用机扫代替现在的人工清扫主车道。增加的机扫车主要用于后海塘、炼化、骆驼和庄市区域的主车道清扫。

4、招用外来环卫工人必须先体检,避免招用有潜在疾病的人员从事此工作,防止日后劳资双方引起职业病纠纷。

5、加强对沿街沿路商店和设摊的公共卫生管理,加大对沿街乱扔垃圾的处罚力度。媒体加强宣传,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偏见、歧视、刁难环卫工人。设立“委屈奖”,对在正常工作中受委屈的环卫工人进行奖励,彰显政府对环卫保洁工作的重视。

对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陆文良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稳定外来环卫工人队伍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与区建设与交通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外来环卫工人为我们的城市环境卫生整洁作出了贡献,我们也一直在关注他们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待遇问题。区委区府领导对环卫工作非常重视,在每年春节、高温、环卫工人节等都到现场慰问环卫工人。2009年春节慰问时,还特别强调要确保环卫临时工工资达到市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好“三金”缴纳工作。今年我们按照市最低工资960元/人〃月的标准和加班加时、“三金”费用,对区环卫保洁中心增拨经费21万多元,并列入到2010年日常养护经费中。

您提出的为外来环卫务工人员提供廉租住房、减轻劳动强度等问题,我们已有考虑,并一直在努力。从2006年开始,我们分批在后海塘区域建设了一批简易住房,主要用于招宝山街道保洁服务中心的外来环卫务工人员居住。庄市、蛟川各街道现都有建设廉租房提供给在本街道服务满一定时间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并形成了小区(如虹桥)集中服务管理。后海塘区域在2006年划入我局管理后,我们考虑到该区域车辆多、道路宽、环卫作业环境艰苦的特殊情况,购买了机扫车,专门用于该区域的作业保洁,并提高道路保洁经费,增加作业人员的收入。为减少和降

低环卫工人的意外交通伤害,我们除了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强调作业时必须着反光服的同时,要求各单位为环卫工人购买人身意外险。

环卫工作人员社会地位比较低,特别是外来环卫务工人员在工作中常受委屈,为此,各级政府都倡导全社会要尊重环卫工人,我省还率先成立了环卫工人节,在10月26日省环卫工人节期间组织开展各类庆祝表彰活动,在全区环卫工人队伍里,组织开展评先进活动,很多外来环卫工人成为“优秀城市美容师”,去年我们还组织了“优秀城市美容师”去苏州、海宁等地旅游,大大增强了全社会对环卫工作的支持。

当然,这些工作还是不够的,还有很多不足,需要我们今后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今年,我们还将组织一些行业竞赛,提高环卫行业的作业水平和管理水平,希冀为环卫队伍吸引更多优秀人员。

感谢您对我们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抄 送:区府办 区政协办 联 系 人:吴建娣 联系电话:86373180 附 件 1:区建设与交通局协办书面意见

第四篇:宁波市镇海区花卉盆景协会筹建

宁波市镇海区花卉盆景协会筹建

可行性报告

镇海民政局:

镇海历史悠久,时盆景艺术喜欢,爱好专业的人员众多,在镇海招宝山街道下属各社区盆景艺术活动搞的有声有色,在社区定期不定期举行盆景展览,互相学习,交流,真正把盆景艺术自发走进了社区,家庭和老百姓的生活中在骆驼街道管辖的宁波花木世界中,金家盆景园,阿德盆景园两位专业盆景玩家在推广,深入镇海盆景与宁波市乃至全国盆景协会之间的交流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众多盆景爱好者始终感到镇海没有一个专业的盆景组织——盆景爱好者的协会。

今年夏天来临之间,由资深盆景玩家,爱好者,也是企业家韩 发起筹备,我们镇海区花卉盆景协会想镇海区广大盆景爱好者建立一个潮流的平台,组织和场所,把大家聚在一起,相互学习,交流,品茶、盆景

镇海区花卉盆景协会筹建成立宗旨及设想:为镇海区广大花卉盆景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也为花卉盆景艺术走进社区,家庭,企业,学校作出应有贡献,我们协会筹备组各位同志及镇海广大花卉盆景爱好者都一致认为,协会成立是可行的,协会的成立将有助于镇海花卉盆景向更高艺术走进。

望镇海民政局能批准同意我们镇海区广大花卉盆景爱好者的家

宁波市镇海区花卉盆景协会筹备组

2015年6月12日

宁波市镇海区花卉盆景协会章程(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宁波市镇海区花卉盆景协会是由宁波市镇海 下属协会。

第二条:由宁波市镇海区广大花卉盆景爱好者自愿集成的非营利性专业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镇海区花卉盆景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组织会员举办定期或不定期区内花卉盆景展览,邀请省市盆景艺术大师进行现场示范指导。

第五条:组织会员走进社区,家庭,企业,学校等进行花卉盆景艺术指导交流。第六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花卉盆景比赛及展览活动。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志愿加入本团体。

(三)热爱花卉盆景艺术,对盆景制作有一定的基础。

(四)能积极支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团体工作的批准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形象。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提供盆景展品。

(五)会员如果二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协会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第十二条:本协会设立会长一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应全面负责协会管理工作,有权对协会各项作出决定,协调各机构工作。

第十三条:本协会设立副会长,秘书长一名,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主要职能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日常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会员安排,负责本协会与省、市盆景协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财务及会议主持记录。第十四条:本协会设立两理事会职权。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二)筹备召开会议大会

(三)副会长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二会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制度为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经有2/3以上理事出才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方可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员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利息

(五)个人资助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章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本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长向会员大会通报,并通过大会纪要的书面形式发放给每会员。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大会起决通过。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五篇:宁波市镇海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宁波市镇海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快人才智力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镇人才发〔2011〕3号)和《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1〕7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目标。以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以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等为依托,以科技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应用、新兴产业推进为目标,以新产品研发、新成果转化、新技术应用为任务,努力到2020年建设50个左右创新人才集聚、创新机制灵活、持续创新能力强、创新绩效明显的区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第二条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一)创新能力

1、申报企业在镇海注册,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于市以上领先水平。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要求。

2、团队能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研究方向与我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紧密结合。

(二)人才队伍

1、所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好的战略视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建设发展。

2、团队具备连续3年以上合作基础,并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核心成员

一般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都要求为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团队中其他长期从事创新研究和实践人员不少于10人。

3、团队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强的创新思想、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一个团队一般只设一名带头人。同一团队带头人不得申请两个及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4、创新团队及其所在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认可度较高,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支撑保障

1、企业建有一定层次和规模的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等载体,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2、企业拥有为团队开展技术创新提供各方面配套服务的保障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

3、企业在团队的经费投入、交流合作、收入分配和成员职业发展等方面能够提供持续的支持和保障,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4、团队在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成果转化中,对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赢利能力,及在行业和产业链中能产生重大影响和领先作用。

(四)制度建设

1、企业建有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团队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相对独立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激励保障和人才培养制度。

2、企业在技术智力引进、吸收、转让,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建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制度、措施和程序。

3、团队有较强的合作度和开放度,与外部的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及人才智力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合作机制。

第三条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评审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宁波市镇海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按照企业纳税属地管理原则,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

第五条评审程序

1、各地初选。各镇(街道)园区对团队进行全面考察,向区人力社保局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候选名单。

2、专家评审。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考察组,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一定比例筛选出进入答辩程序的名单。

3、现场答辩。根据申报条件规定的内容组织现场答辩,评审组现场提问打分,根据综合情况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候选名单。

4、研究审批。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

第六条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奖励与扶持办法

1、区财政安排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专项资金,用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攻关研究,对获得区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获得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区财政每年给予10万元专项配套资助;获得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区财政每年给予20万元专项配套资助(已获得市级的进行补差);资助期限为3年。

3、财政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向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倾斜,优先吸收他们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

4、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所在企业的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产品目录和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5、专项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人员的引进、培养

等团队建设方面的开支。团队所在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要单独建帐,专款专用。资助经费由团队带头人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和挪用。受资助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及其所在单位要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第七条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跟踪管理机制。团队所在单位每年12月上旬向区人力社保局报告全年创新活动和成果,以及下一工作计划。区人力社会保障局适时组织专家对团队的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团队取消称号,并中止政策扶持。

第八条各镇(街道)园区在执行本办法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研究制定本地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评审及相应的配套奖励与扶持办法。

第九条本办法由镇海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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