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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鲁班奖的情况汇报(新)(精选合集)

申报鲁班奖的情况汇报(新)(精选合集)



第一篇:申报鲁班奖的情况汇报(新)

申报鲁班奖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青岛地铁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与各位领导交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创优事宜,下面将我在沈阳地铁创优过程中的一些体会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目前,国家级工程奖项主要有: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2)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银质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部级工程奖项主要有:1)“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2)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3)火车头优质工程奖(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4)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会同科学技术司颁发,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承办);5)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省或市级工程奖项由于各省、各市奖项名称各不相同,暂不介绍。下面以鲁班奖为例介绍工程奖项申报、复查、评审等相关工作的体会。

一、申报条件

中国建筑业协会按年度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自2014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七)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

(八)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九)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 评选范围。

二、申报鲁班奖的分类及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申报鲁班奖分为:1)住宅工程。2)公共建筑工程。3)工业交通水利工程。4)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设施、供气、供暖、给水、排水、水处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工程)。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长度5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三、申报鲁班奖的单位及途径

(一)申报单位(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 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二)申报途径

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四、申报鲁班奖的阶段划分

申报阶段(下发通知至申报结束)---初审阶段(申报结束至下发复查通知)---工程复查阶段(下发复查通知至现场复查结束)---评审阶段(复查结束至评委评审结束)---网示阶段(评审结束至网上公示)---颁奖阶段(网示结束至颁奖)

五、申报鲁班奖前的准备工作

(一)应明确的事项

1、明确建设单位创优工作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以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等责任人和职责。

2、明确申报的途径即明确推荐单位。

3、明确申报工程范围、申报时间以及申报工程名称。

4、明确申报的牵头单位(由于施工单位较多,由建设单位确定一家承建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确定的原则:按照投资额、申报鲁班奖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愿意做牵头单位的施工单位)。

5、明确承建单位、参建单位数量和名单(推荐单位、建设单位、牵头单位需先与中建协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后,由申报推荐单位给中建协去函,经中建协审批同意后确定)。

(二)应获得的奖项

1、设计奖项:按评选办法要求“申报工程工程设计先进合理”。为此,申报工程须获得国家优秀设计奖或省级优秀设计奖或省建设厅组织的申报工程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评价意见。

2、工程奖项:按评选办法要求“申报工程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以省建筑业协会推荐为例:申报工程须获得本地区最高质量奖即“省优质工程奖、省优质结构奖、市优质工程奖、市优质结构奖”。

3、示范工程奖:按评选办法要求“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为此,申报工程须获得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

4、其他奖项:部级或其他省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专业奖;国家或省部级获奖科研成果、工法、专利;国家或省部级优秀QC小组等奖项。

(三)应收集整理工程照片及录像资料

对各施工阶段、各施工部位合格的工程照片及录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类,以便用于编制申报资料提交工程照片、工程复查ppt汇报资料、5分钟 DVD工程录像等。对重要的技术论证会的照片及录像资料适当进行收集、整理、归类以及制作特殊部位的动漫演示,以便编制5分钟DVD、ppt汇报资料的需要。

(四)应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 资料应完整、齐全、准确、真实。

(五)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整改

六、各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申报及初审阶段

申报工程由牵头单位提出申请,承建单位、参建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资料由牵头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1、编制申报资料(具体以中建协下发文件为准)(1)申报单位:一是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的全称)、联系电话、推荐单位、推荐文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主要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等级、企业简介(企业自然情况介绍、企业质量管理及完成的国内外代表性工程 情况等;不要使用广告用语)、承建内容、承建工作量预算价、承建工作决算价;二是法人代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社会兼职、毕业院校、最高学历、专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手机、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三是技术负责人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社会兼职、毕业院校、最高学历、专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手机、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四是项目经理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持证等级、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毕业院校、最高学历、专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手机、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五是申报工作联系人包括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申报工程:一是基本信息包括推荐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类别、结构类型、建设地点、具体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验收单位、全面验收时间、备案单位、备案号、备案时间、投资造价预算价、投资造价决算价、土建工作量预算价、土建工作量决算价、安装工作量预算价、安装工作量决算价、申报单位在工程中的主要作用、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单位、工程简介(内容主要有工程概况、采用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方法、工程质量控制及评价情况等);二是荣获省部级工程质量最 高奖的情况包括获奖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获奖证书号、获奖文件号;三是施工及质量情况介绍包括文字介绍(介绍内容必须按照规定的提纲编写)和ppt演示介绍(ppt演示介绍必须按照规定的提纲编制)。

(3)参建单位:一是基本信息;二是法人代表;三是技术负责人;四是项目经理;五是申报工作联系人。

(4)相关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信息。一是基本信息;二是法人代表;三是技术负责人;四是申报工作联系人。

(5)打印申报表:办理申报表盖章、有关单位意见填写及盖章(建设单位意见、使用单位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单位意见、设计水平评价意见、推荐单位意见等)。

(6)工程照片:按中建协通知要求的数量,上传工程彩色数码照片。

(7)人物:上传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申报单位负责申报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申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联系人的彩色数码身份照片各一张。

(8)图纸:上传简化的有关工程图纸。

(9)技术资料:上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策划方案、施工方案、新技术新工艺、工法、质量通病防治和企业自创新技术等相关技术资料。(10)证明材料:准备上传证明性材料的扫描文件。包括已填制完成的申报表(申报表中各项内容填写、盖章完成后)、立项批文、工程备案材料、承建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包合同)、参建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包合同)、申报工程更名证明材料、有关单位更名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等。

(11)提交。

(12)DVD录像:编制5分钟 DVD工程录像,按照中建协通知要求的时间,上传5分钟 DVD工程录像。

2、上报申报资料:按照中建协通知要求的时间和份数,上报包括申报表、申报资料、工程照片(洗像纸照片)资料等文字版资料。受理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评选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3、初审

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评选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当年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二)工程复查阶段

1、工程复查要点 鲁班奖是各地区(部门)从众多的省优(直辖市、自治区)和部优工程中选拔出来的工程,因此在复查申报鲁班奖工程中,要宏观地查看申报工程是否符合要求:一是优中之优的工程。在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工程。二是安全、适用、美观的工程。保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满足使用功能,达到装饰装修效果以及绿色环保、以人为本等方面达到很高的水平。三是经得起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的工程。申报工程要经得起宏观和微观检查,越是严格检查,越能彰显精致细腻之处,同样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四是技术含量高的工程。申报工程除必须符合“评选办法”要求外,其工程技术的难易程度、新技术的含量,在工程质量相当的情况下,谁的含量高将占到优势。五是没有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缺陷的工程。六是用户非常满意的工程。七是能反映工程精致、细腻特色,整体达到精品的工程。八是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并能满足使用要求。九是核查申报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情况。

2、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1)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工程复查前完成编制工程施工质量情况汇报资料及DVD资料:ppt版、文字印刷版汇报资料以及DVD资料要抓住施工的难点、质量的亮点、工程的特色以及环保节能、以人为本等的理念。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难点及措施、新技术推广应 用情况、保证工程质量措施、工程质量情况、工程技术资料情况、工程的亮点和特色、环保节能、以人为本、获奖情况、综合效果、工程照片等,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另外,DVD资料还要:文字、图片、播音以及背影音乐要互相呼应;文字资料语言要精练,阐述要全面,要描述难点、亮点和特色;图片要动静结合、种类要多样化,图片有工程过程照片、工程成果照片、会议照片、动漫演示、录像等,有控制中心OCC、车站(站厅层、站台层)、区间(各工法)、车辆段、信号、供电、安全门等照片;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2)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工程复查前完成编制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等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3)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现场专家复查时,应事先准备好内业资料目录,编制档案资料目录明细表,专家复查时提前在目录中选择需要检查的内业资料,按照专家的选择报送相关资料。A类文件(工程立项审批、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B类文件(监理文件);C类文件(施工文件);D类文件(竣工图);E类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质监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档案验收、卫生验收、人防验收、绿化验收、防雷设施验收、专用及特种设备验收、供电验收等政府专项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F类文件(声像文件)。

(4)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方位细致排查并整改,选择有特点、有亮点、施工质量好的工程以便作为复查组现场复查,车站(始发站、中间亮点及特色站、终点站)、区间两端、车辆段及控制中心OCC等。

(5)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6)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的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3、做好接待工作

一是编制印刷“迎检工作指南”,内容包括:欢迎词---住宿指南---复查工作联系指南---复查工作安排---服务说明。二是做好接站工作。事前同省建协与复查组领队沟通接站地点、时间、人数、相关人员饮食习惯等,以便安排相关人员、车辆迎接复查组相关人员。三是做好复查期间住宿安排。安排好复查组相关人员休息场所,房间最好比较安静、阳光充足。房间准备洗洁用品、茶叶、水果等。四是做好工程实体复查接待工作。每个专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复查接待工作,每个复查项目设施工单位专人介绍并安排每个专家专人陪同复查,以便记录或解释专家提出的问题。五是做好资料审查接待工作。事前将已准备好的资料统一放到会务组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根据专家需要的资料由编制方安排相关人员报送并陪同审查,以便记录或解释专家提出的问题。六是做好送站工作。事前同省建协与复查组领队沟通复查组相关人员下一目的地、离开时间等,以便安排送站和购票。

4、进一步完善5分钟 DVD上报资料

根据复查组专家意见,修改完善DVD资料,按中建协相关时间要求报送DVD资料。

(三)评审、公示阶段

1、鲁班奖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至4人。

2、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工程,报会长会议审定后,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3、跟踪评审情况。

(四)表彰阶段

1、中国建筑业协会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 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2、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鲁班金像作为纪念。

七、几点体会

一是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全过程做好与相关协会(中建协、省市协会)、推荐单位、省市质量安全监监站、省市住建厅(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二是做好组织工作:选择有经验的牵头单位,由精干的人员组建工程创优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包括谁负责汇报资料、谁负责DVD资料、谁负责工程档案资料、谁负责工程照片等收集整理、谁负责现场实体质量、谁负责迎检接待工作、谁负责对外沟通协调工作等。三是做好申报途径、申报范围、申报时间等的策划工作。四是做好相关奖项的策划及获奖安排:包括市优、省优、示范工程、设计奖项及其他等奖项。五是做好申报资料、汇报资料、DVD资料等相关资料的编制及档案资料、工程照片、影像资料等收集整理工作。六是做好工程复查迎检工作。七是做好工程施工实体质量控制工作及申报前至表彰后全过程保证运营安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时刻关注运营情况网上信息,避免负面影响。

第二篇:2012 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申报鲁班奖汇报材料

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申报鲁班奖汇报材料

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 全宗国、监理公司简介与监理范围

1.1 湖南水电监理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HHPSC)成立于1993年10月,是由水利部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全额出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持有水利部第一批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工程移民监理甲级和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是最早单独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监理企业之一。公司可承担各等级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一般火力发电工程、一般公路建筑工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水土保持及工程移民监理;现有监理人员368人,其中注册的总监理工程师41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37人,注册造价师13人,注册咨询师19人,项目管理师4人,注册安全工程师8人。

公司成立以来,依托湖南省院强大的技术、人才储备,主要承担了湘江大源渡航电枢纽、湘江株洲航电枢纽、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广西百色水利枢纽、宁夏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吉林哈达山水利枢纽、石门皂市水利枢纽、甘肃黄河乌金峡水电站、广西长洲水利枢纽、江西峡江水利枢纽、云南龙陵腊寨水电站、四川俄公堡水电站、四川吉牛水电站、湖南清水塘水电站50多项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湖南省各主要地区城市防洪、长株潭沿江防洪景观道路工程、长江干堤(湖南段)加固国家一级堤防工程、洞庭湖治理和河湖疏浚及洪道整治工程等30多项;江垭水库、碗米坡库区、株洲航电库区等多项移民专项及移民安置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工程、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工程、宁夏宁东供水工程、陕西榆林供水工程、台山核电淡水水源工程等多项供(引)水工程;株洲空洲岛至株西变22万kV线路工程、宁夏黄河沙坡头至迎水桥11万kV线路工程、新华花垣、桑植线路工程等多项输变电工程;宁夏石嘴山光伏电项目、敦煌光伏电项目、青海格尔木光伏电工程、瓜州风电第二风电工程等多项新能源工程;湖南省水利厅高层住宅建筑、世行贷款、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建设监理,获得了骄人的监理业绩。已先后多次获得长沙市政府授予的工程“质量守护神”、湖南省政府授予的“重点工程建设监理先进单位”、水利部授予的“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湖南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省优秀水利企业”、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AAA级信用等级”、中国水利协会“AAA信用等级”、宁夏自治区授予的“宁东供水工程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所监工程屡获湖南省样板工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国家优秀工程银质奖、国家水利工程大禹奖等,公司监理人员多次获得全国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优秀监理工程师、省级先进个人等多项殊荣,并多次受到省部级领导、国务院总理等的亲切接见,监理工作获得了高度评价。

公司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监一项工程、拓一片市场、树一面旗帜、交一方朋友、育一批人才”的服务宗旨,逐步创立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在低水头贯流式水电站、碾压混凝土坝、城市防洪及景观工程、大型堤防、库区移民等建设方面具有独特的专长。2009年又成功涉足核电、光伏电、风电等新能源领域,并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公司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靠自身实力和良好的资信,不断开拓市场,在稳固省内市场的基础上,先后承担了广西、广东、青海、宁夏、甘肃、新疆、内蒙古、福建、江西、安徽、黑龙江、云南、重庆、吉林、四川、西藏、河南、湖北等20个省市地区的工程监理任务。公司经营业绩连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已发展成为水利水电行业一支技术全面、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信誉卓著的甲级监理单位。

1.2 监理范围

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导流工程于2000年12月26日开工,2001年11月22日截流;主体工程于2002年4月6日开工,2004年3月26日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05年5月30日厂房全部投产发电,2005年7月10日所有单位工程验收全部完成,2006年6月29日水库淹没和占地通过初步验收,2006年7月28日,消防系统通过专项验收;2006年8月23日,档案通过专项验收,2007年9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

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HHPSC)于2002年3月25日开始组建机构进场,先后承担的主要监理项目有:

SPT/C1标:河床电站及北干电站土建工程施工标

SPT/AC(2002)标:砂石系统及混凝土生产管理标

SPT/M4标:机电设备安装标

SPT/C3标:副坝及进厂公路工程施工标

2、监理过程与效果

湖南水电监理自2002年3月开始进场,历时4年;湖南水利人经历了沙尘暴和严寒的袭击与考验,完成了从南到北的大转换;通过四年的工作实践,进一步规范了监理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认真总结并积累了在软岩地基建坝的设计与施工监理经验,逐步熟悉并积累了北方气候条件下混凝土施工监理工作经验;通过参与沙坡头枢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高标准、高水准条件下的水利枢纽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各项工作做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湖南水利人”在低水头灯泡贯流式机组厂房设计与监理工作方面的技术优势,积极主动地为工程建设出谋划策;通过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宏观把握,完成了对整个枢纽工程总体控制性进度计划的调整;沙坡头工程在混凝土主体工程 开工推迟近2个月的情况下,又遭遇2003年非典、物价猛涨、设备供货推迟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得到有效的控制,实现首台机组按期投产发电、工程在全部建成完工后一年时间内通过档案、移民、消防、水保等专项验收工作,在枢纽工程全部建成不到两年时间内就通过了竣工验收工作,创造了国内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与验收管理同步推进的领先水平,这与业主的英明决策和参建各方的积极努力和配合分不开,现简单地汇报一下监理工作情况:

2.1 及时组建专业齐全的监理现场组织机构。自2002年3月开始,先后派出了水工、施工、地质、测量、试验、金结、水机、电气、土建、造价、信息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高峰期人数28人。按照监理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要求,以国家和部委颁布的规程规范及设计文件全面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根据公司质量方针,进一步制定了质量目标和20多项管理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及分工明确,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总监定期进行内部岗位培训和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基本做到按规定内容有序、有效地正常开展。2.2 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进场后,根据合同项目内容编制了各标段项目监理规划,并先后编制了监理细则共计22份,明确了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试验、测量等必需的仪器设备,为现场监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2.3 根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制定了监理工作的组织、技术和经济合同措施,严格按程序办事;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措施。

2.3.1 质量控制方面:

重点作好测量、工序验收签证、平行试验检测、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旁站及全过程的巡视检查等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特别是在基础开挖与处理验收过程中,与业主、设计、施工等长期24h连续作业,彻夜组织联合验收签证,有效地保证了基础开挖与处理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建基面6h内覆盖,也极大地促进了施工进度,同时创新提出了水利枢纽软基验收标准与办法,进一步发扬了缺陷备案制度,被水利部水利工程验收规程规范收录。

2.3.2 进度控制方面:

建立了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进度的动态管理工作。监理单独编制土建和安装施工总的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对原设计厂房混凝土施工进度计划作了 适当的调整,调整厂房混凝土结构分缝分块,调整厂房机组座环安装计划与方案,使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更趋合理,也为业主单位制定总的控制性进度计划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有效地保证了厂房2002年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又帮助业主编制了沙坡头枢纽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的宏观决策,极大地加强了计划的指导作用。

2.3.3 投资控制方面

 认真作好投资控制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合同工程的计量计价和工程变更的处理工作;对合同项目特别是混凝土工程重新进行拆分、组合,按同部位同价原则进行计价,避免了混凝土供需和甲乙双方矛盾,在确定商品混凝土计价原则的把握中就为业主节省投资100多万元。同时监理编制并建立了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系统,特别是在AC标混凝土品种达120多项的计价及结算过程中,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积极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优化设计,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直接节约投资达500万元以上。在C1标合同签订前,通过我们对河床电站施工特点和施工数据的掌握,指出曲面模板的定义与合同清单工程量的差异,及时调整对曲面模板的定义。此项建议在C1标合同中即为业主节省250万元;针对C1标的一期混凝土机组埋件与M4标机组安装重复的情况,建议要求由M4标完成机组一期混凝土内埋件预埋,为业主节约资金30万元。

2.3.4 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 系统地规划监理信息管理工作,对监理工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分类规划。

 进一步更新和规范监理文件的归档和收发管理  施工文件的归档及发放做到井然有序

2006年8月23日,在档案专项验收会上,沙坡头枢纽工程建设档案被宁夏档案局称为宁夏科技档案标兵。

2.3.5 现场协调工作

 明确划分承包单位之间自行协调和监理单位协调的责任界限;对于施工的结合部或承包单位相互移交的工作面,规定移交时间和移交详细 标准。在土建和机电安装交叉点,采取现场移交和书面签发移交通知单确认方式。

 涉及施工安全和干扰部位预先协调,并给予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与各承包单位订立定期的工程协调制度,定期举行联络会议,每周一次, 并视情况主持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 做好现场联络会议准备,会议按预定程序进行,摆事实、讲道理,争取对施工协商的问题达成共识,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编发纪要。

 协助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与施工单位就满足施工工期、施工配合、预埋件等要求进行协调,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3.6 设计协作

 与设计人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协调设计供图和施工进度的关系,以及现场设计代表的工作,保证按时供图和及时解决现场施工中需要设计解决的问题。

 对于施工过程中需要设计解决明确的事项,均以文件形式递送设计单位处理或提出初步处理方案报设计代表确认;对于紧急事项,邀请设计代表到现场解决;对于施工技术方案的变动,提前与设计代表沟通,征求设计意见,取得认可后监督实施。

2.4

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验收资料和监理档案资料;认真审核施工竣工档案资料并组织验收移交。

根据沙坡头枢纽档案管理的要求,从2005年7月起陆续向档案室移交资料,共移交主体工程监理档案资料192卷,移交证书17份;监理文件归档的范围及内容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开工令、监理月报、监理质量安全月报、监理简报、监理日志、监理支付证书、单价变更通知单、监理会议纪要、建设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报告、监理试验记录、设备到货验收交货清单及其它来往文件等;共审核施工单位竣工资料675卷。2006年8月23日通过水利部主持的档案专项验收。2.5 经验与建议

 动态的进度控制措施在沙坡头枢纽河床电站施工监理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对于电站混凝土施工,各种机电埋件、管路多,采取各专业联合会签制度,有效地避免了漏埋、错埋现象。

 定期的质量检查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及施工质量缺陷备案制度,在沙坡头工程建设中得到成功的运用,对检查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工程施工质量缺陷,从缺陷的发生、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及处理验收结果均记录在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延伸了水利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被水利部收录进入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被推广应用。

 完整的项目划分及规范的文件报审格式,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奠定了有效的基础。

 前期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与详细的分类办法为整个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工程建设按期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沙坡头枢纽工程建设档案整编能基本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并顺利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在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史上是罕见的,也体现了沙坡头枢纽工程建设高效的管理水平。

3、工程质量情况、创新点、亮点、效益与效果 3.1 工程质量情况

枢纽主体工程划分为河床电站及隔墩坝段工程,北干电站及主安装场、主副坝连接段工程,泄洪闸坝工程,南干渠首电站及南干电站安装间、右岸坝肩坝段工程,开关站工程,土石副坝工程6个单位工程,142个分部工程,6135个单元工程。

工程建设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设计施工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沙坡头项目站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根据沙坡头项目站对施工质量等级核定结果为:142个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其中:113个分部工程优良,优良率79.6%;主要分部工程45个,优良44个,优良率97.8%。6个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其中:优良工程5个,优良率83.3%;主要单位工程5个,优良率100%。工程质量核定为优良等级。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总院2007年4月提出的《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竣 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枢纽工程布置合理;各主要建筑物设计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设计要求;枢纽工程已投入运行3年,安全监测成果表明,各建筑物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库淹没及移民安置、消防和工程档案全部通过专项验收;安全鉴定及初步竣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已经解决或已作安排。

沙坡头水利枢纽2007年已通过竣工验收。

3.2 工程管理创新点

3.2.1 完整的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和规范的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规划与实施,有效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沙坡头水利枢纽在工程建成2年内顺利通过整个枢纽工程的竣工验收,开创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新局面,其项目组织管理工作成绩不言而喻。首先是得益于水利部质量监督总站沙坡头项目站的技术指导,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即全面系统地规划了整个枢纽工程的分部工程项目划分,明确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分标准,规范了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其次,项目业主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一开始组织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多次外外出学习档案管理知识,在开工时就编制了档案整理办法,系统规划了整个枢纽工程的档案分类和整编办法,为工程档案整理和专项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3.2.2 进度管理创新

进度控制充分体现自己对低水头机组厂房的熟练控制程度和网络控制计划技术。湖南水电监理充分利用自身灯泡贯流式机组电站的设计和监理的成熟经验,通过对河床电站施工特点和技术的宏观把握,在主体工程混凝土推迟1个多月才开盘浇筑时,积极主动地编制了整个工程施工控制性网络进度计划,为确保总体目标,大胆提出了调整尾水管安装和混凝土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即调整尾水管二期混凝土范围和分层分块方案,提前安装尾水管,并利用大量的事实说服设备供货厂家接受尾水管安装方案,调整了原设计施工程序与进度计划,有效地指导了整个工程建设进度的实施,也极大地加快了施工进度,使得河床电站尾水管能在2002年年底前基本吊装就位,有效地保证了2002年冬季混凝土施工的顺利进行,节省了冬季施工费用;也为业主单位制定2002年和2003年考核目标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2003年5月份以后,因非典和设备供货进度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一度受阻,特别是在机组主要设备导水机构供货推迟3个月、转轮供货推迟2个月、定子供货推迟3个月的前提下,开始实施监理2002年编制总体控制性计划时提出的安装预案建议,当厂房未全部封顶、桥机不具备全厂运行条件时,提前安装座环,改变定子在副安装场组装计划,将定子在北干电站坝段组装,转子在主安装场组装,为此节约安装工期近3个月时间。

3.2.3 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管理创新

沙坡头枢纽混凝土工程有其特殊性,砂石混凝土生产为独立的标段,而土建施工合同混凝土清单与实际施工拌制的混凝土发生了质的变化,土建合同混凝土配合比22种,而实际生产供应的混凝土配合比达242种,混凝土供需工程量偏差应控制在3%以内,如何合理、公正地处理供需双方的矛盾成为监理工程师的首要难题,也是考验项目监理技术能力的新课题。为此:

 编制严格的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为工程投资得到有效控制奠定了坚实基础;编制并提供规范化的工作程序性文件,被项目业主采纳,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 作为监理,针对沙坡头枢纽厂房混凝土合同清单内容和实际设计情况,重新分解合同混凝土清单,明确合同混凝土计量计价原则,认真作好合同内项目的计量和结算审核工作,严格按合同规定公正及时处理工程变更;

全面分析供需双方的合同,确立分别计量、分别计价的原则。根据混凝土供需双方的合同,坚持按合同办事,经过多次的会议协调和分析,明确各自执行双方的合同,分别计量、分别计价,取消按混凝土拌制结果计量计价的做法。只有这样,在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避免因工程量及其费用不同的影响,保证混凝土工程施工和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土建浇筑标段的混凝土工程计量计价问题,不管设计提供的出机口混凝土配合比如何变化,明确混凝土浇筑“同部位同价”的原则保持不变,混凝土计量按设计结构体型尺寸计算,扣款费用按合同规定的相应拌制费进行核减。为此,全面分析土建浇筑标的招标文件,明确原合同不同品种的混凝土的相应部位,并与实际 的施工详图规定的混凝土配合比相对照,建立了对应关系,彻底解决浇筑标合同混凝土结算关系问题。

 明确供应流程,合理调配混凝土供需矛盾。为确保混凝土生产和供应顺利进行,监理编制了混凝土调配操作流程,明确规定了混凝土需求、签发配合比、生产供应及计量检测等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并跟踪检测,严格处罚措施。为确保混凝土质量和数量,监理采取了多项措施,如:拌和楼专人值班,监控微机操作;设置标准仓,对比核对混凝土出机口和实体数量;对混凝土运输车进行过磅,核算混凝土出机口量和微机数量。为确保混凝土质量,想一切办法改善混凝土和易性,严格签发混凝土配料单,严密监控混凝土配合比控制拌和时间,对拌和时间不足或提供的混凝土质量不满足要求的,采取加倍处罚措施。

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标混凝土拌制费核算辅助管理系统,建立混凝土工程合同计量计价台帐。由于混凝土生产标合同签订时,设计尚未提供明确的混凝土配合比,只规定了混凝土原材料价格和取费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不同品种的混凝土陆续增加并不断变化,对合同结算工作造成很大的被动局面。为此,监理编制了一套完整的单价审核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并建立了混凝土合同结算台帐,一方面加快工程结算进程,另一方面避免了混凝土品种遗漏、重复结算的不良后果。 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为业主节省直接投资达500万元以上,最终实现混凝土供需量的偏差控制在3%之内,混凝土拌制费比浇筑费扣除的工程款低约100万元,有效地控制了混凝土工程造价,并一次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成效显著。

3.2.4 质量管理创新

质量控制充分体现对验收规程和过程工序控制的熟练程度,进一步发展、创立了缺陷备案制度的实施办法。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监控网络、联合验收签证制度和严格的工序检验制度,在监理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坚持工序控制和过程监控相结合;坚持质量验收程序与验收标准制度;坚持独立测量监控、抽样试验检测;坚持原材料报验和使用许可制度;坚持“三检制”,不断规范质量行为;坚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旁站和联合验收制度;坚持设备安装调试全过 程旁站控制,坚持土建与金结机电埋件施工的联合验收会签制度,有效地避免了多起机电管路漏埋、错埋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坚持质量缺陷申报、处理和备案制度;坚持严格的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程序和资料核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并拓展了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和实施细则,工程于2007年通过竣工验收,质量优良。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对水利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有关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创新,提出了缺陷备案制度的实施细则,已被水利部建管总站收录入《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在全国水利系统工程建设中推广。

4、工程关键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管理创新、技术专著、标准与规范的编写

4.1 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坝基软岩处理研究与工程实践

沙坡头枢纽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为极软岩,地基岩石失水易蹦解、软化现象非常严重,设计要求6h内覆盖混凝土;在基础处理过程中采取了多种工程措施,经过反复实践与摸索,在坝基软岩的处理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保证了工程质量;为全面、系统的研究工程处理措施,开展科技攻关课题研究,通过对坝基软岩处理设计和工程措施的全面总结分析,并利用原型观测资料,采用非线形有限元等方法对各种加固处理措施实施前后进行结构分析,进一步揭示和论证了软岩处理设计和工程措施的效果,并在以下方面取得了创新、重要成果:

(1)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软岩加固处理的试验研究成果、设计要点、施工工程措施与加固处理施工工艺及监测资料,进一步归纳、总结了软岩加固处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及验收办法,为同类工程基础处理设计、施工等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为同类工程软岩处理避免少走弯路、节省工程投资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该项工作具有创新性。

(2)从加固效果、施工方法及经济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各种加固措施的优缺点、适用条件等,并在深入分析了各施工措施的加固作用机理以及加固效果的基础上,通过对其技术经济的分析,提出了针对类似工程的处理建议。

(3)在给定荷载等已知的条件下,利用非线形有限元等方法对各种加固处理措施实施前后进行结构分析,进一步分析评价各种加固措施的作用机理及效果,进一步论证了加固措施的适应性。

(4)根据现场监测的结果,对坝基软岩加固后的力学参数进行了反演分 析,反演分析结果表明加固措施效果明显,通过反演分析评价软岩加固措施效果的方法具有创新性。

成果于2005年获得了宁夏水利厅科技进步一等奖、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

4.2 质量缺陷备案制实施办法的创新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4水利工程部分)“7.1 质量检查第4.3.5 条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作好施工记录,并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自己抽检的资料,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单元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要记录备案。”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混凝土工程施工,因施工工艺、技术措施或地质条件等原因,均会形成各种工程质量缺陷,对质量缺陷的处理,均会引起各方高度重视,但如何按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进行缺陷备案?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对此理解不一,怎样操作,才能满足标准条文的要求?

自2003年开始,在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初步的实践,编制了一系列质量缺陷发现、申报、处理与验收的过程控制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质量缺陷备案制实施的办法和细则,得到水利部建设管理的充分肯定;2007年水利部在《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修订中采用沙坡头的做法,提出了相应的规定,也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行为。

4.3 机电安装技术的创新

4.3.1 尾水管砼浇筑由三期改一期

尾水管段砼浇筑原设计在其两侧均留有二期混凝土,先浇筑形成一期侧墙砼;在尾水管安装完成后再浇筑二期砼;机组安装完成后再安装基础环;基础环安装完成后浇三期砼。

通过对整个枢纽进度计划和当时的实际施工时期,冬季临近,气温偏低,如按原设计安排,电站工程进度质量无法保证,为此,通过专题研究,调整为尾水管与基础环同时安装的方案。待底板砼浇至尾水管中心线高程附近后,原设计的砼支撑改为钢支撑,再组焊尾水管;尾水管组焊完成后,尾水管与基础环采用点 焊的形式固定,固定的工字钢直接固定在底板上,并增加钢筋加固。浇筑砼时控制层高和浇筑速度,两侧均匀上升,并同时监控基础环变形。浇筑砼完成后,在尾水管内侧焊接尾水管与基础环之间的焊缝,节约二、三期砼的差价,同时避免了三期砼浇筑的直线工期,尾水管安装和混凝土工期提前一个月以上。

4.3.2 尾水管的冬季低温组焊与安装工艺,工期提前5个月。

尾水管组焊和安装正值冬季,按照《水利水电工作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程》,风速大于10m/s,气温低于-5°需采取可靠的保护和保温措施,否则不得实施。考虑到尾水管施工期有穿堂风,采用搭棚的方式将尾水管全封闭,并采取加温措施,使环境符合焊接要求,同时考虑焊接烟雾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前后设置排烟机。焊接工艺上采取保温措施,焊接完成后经无损探伤,全部合格,避免了冬季停工,工期提前了5个月。

4.3.3 提前安装座环,改变定子、转子组装计划,工期提前3个月。2003年5月份以后,因非典和设备供货进度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一度受阻,特别是在机组主要设备导水机构供货推迟3个月、转轮供货推迟2个月、定子供货推迟3个月的前提下,采取调整座环安装方案,即在厂房未全部封顶、桥机不具备全厂运行条件时,在厂房混凝土超过安装场高程后利用简易起吊设备安装座环,改变定子在副安装场组装计划,将定子在北干电站坝段组装,转子在主安装场组装,为此节约安装工期近3个月时间。

4.4 技术专著与论文

专著:《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坝基软岩研究与工程实践》

湖南水电监理在沙坡头枢纽监理工作中的论文:

(1)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坝基开挖质量控制,国家核心刊物《人民黄河》,2005年第11期,全宗国;湖南省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 二等奖;文章针对沙坡头枢纽坝基软岩开挖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对类似工程设计与施工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

(2)基岩变形模量有限元反演分析,国家核心刊物《人民黄河》,2007年第2期,全宗国;文章在现有大坝安全监控中基岩物理力学参数反演分析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的反演分析方法,即用展开的二 12 阶泰勒级数结合有限单元法进行求解。应用实例表明:沙坡头水利枢纽电站坝段不同部位在固结灌浆后强度有所提高。

(3)定格“三控”显风流

——黄河沙坡头枢纽工程监理工作纪实,《水利建设与管理》2005年 第2期;本文真实再现了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监理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工作成绩和科学的管理工作方法。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心监理铸品牌,湖南省水力发电学会,2005年优秀论文二等奖;2004全国水利系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研讨会年会交流材料,本文通过对湖南水电监理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现场项目监理工作情况的介绍,提出了自己的发展战略,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与目标,力求打造名牌监理公司。

(5)黄河沙坡头枢纽厂房坝段三维有限元分析,湖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2005年优秀论文三等奖;因沙坡头枢纽所在地基础岩体松软,力学参数偏低,造成河床电站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较大变形和应力。为了进一步探明河床厂房坝段的力学特性并深入研究所采用的工程措施的加固效果和作用机理,在给定荷载等已知的条件下,全面收集整理软岩加固处理的试验、设计、施工及监测资料,采用三维有限元模拟不同荷载工况下的应力和变形,由此分析评价各种加固措施效果,结论表明效果良好。

(6)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管理系统探讨,《水利技术监督》2006年第6期,湖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第2作者。

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已逐步成为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本文对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管理模式及监理工作成效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并提出了当前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课题,供同行借鉴。

(7)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电站混凝土工程合同管理与投资控制浅析,全宗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优秀论文集》2009年2月,文章针对沙坡头电站混凝土工程合同管理过程及效果的总结,提出电站厂房工程招标中注意的事项,对工程建设管理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附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第三篇:鲁班奖申报条件(DOC)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年修订)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

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按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自2014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第十二条

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行业,对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第十五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第十六条 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和初审

第十七条

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一)地方建筑业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向该行业建设协会申报;有关单位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向该单位申报。

(二)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非本专业工程的,其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其他专业工程应征求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业企业申报专业工程的,应征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受理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十八条 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申报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程立项批复、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

3.工程彩色数码照片20张及5分钟工程DVD录像。

(二)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电子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1套;

2.鲁班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要准确、真实,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5.工程DVD录像的内容主要是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

第十九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当年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二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成若干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

工程复查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复查专家库,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一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四)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的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二十二条

鲁班奖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至4人。评审委员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第二十三条 评审委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评审专家库,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委员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委员连任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工程,报会长会议审定后,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第七章 表 彰

第二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地方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鲁班金像作为纪念。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奖牌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交流和推广创鲁班奖工程经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编辑出版创鲁班奖工程经验汇编、专辑等。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九条 鲁班奖复查工作与评选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凡参与鲁班奖工程复查与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三十条

工程复查和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的申报工程。评审专家不得选自当年有申报工程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 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受检企业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和工程复查、评审专家以及参与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申报工程拉选票。

第三十二条 各有关方面接待复查组的安排从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工程复查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并终身不得再进入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对工作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对获奖工程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工程在使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获奖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8年6月发布实施以来,对鲁班奖评选活动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相关情况的发展变化,《办法》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鲁班奖评选工作实际。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建筑业发展现状,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 中国建筑业协会经研究,决定对《办法》部分内容作出修订。现将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根据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1月8日《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的要求,鲁班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据此对《办法》第五条作了相应修改。将“每年评选一次”修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将“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修改为“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

二、为保证鲁班奖评选工程的时效性,避免评选申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评选工作质量,鲁班奖评选工作分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表彰。据此对《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作了修改。第十条中,将“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修改为“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第十九条中,将“进行初审”修改为“对当年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第二十五条中,将“每年召开颁奖大会”修改为“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

三、为充分发挥鲁班奖在绿色施工、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广大建筑业企业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中“自2011年起”修改为“自2014年起”,在同款中增加“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四、为控制参评工程的参建单位数量,对参建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作了修改。将《办法》第十四条“10%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修改为“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五、目前建设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大型、超大型工程数量越来越多,为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对承建单位完成的工作量也需作出相应调整。在实际情况中,确有少数建筑业企业, 其完成的工作量虽然不能满足申报承建单位的条件,但其承包的标段却是整个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对承建单位需完成的工作量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另外,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能满足新修订《办法》规定的共同申报承建单位的条件,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据此将《办法》第十五条“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3000万元的,可共同申报”修改为“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在同条中增加“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六、为充分发挥不同投票方式的长处,对确定鲁班奖入选工程的投票方式不作具体限定,为此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的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修改为“以投票方式”。

七、为体现鲁班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鲁班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增加了评审结果报会长会议审定的规定。

八、为对获奖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在第三十四条中增加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对获奖工程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工程在使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

九、为适应当前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对《办法》附件2中参评单体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小区单体高层住宅的最小建设规模要求作出适当调整。将“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修改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将“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修改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十、为适应环保工程的参评需要,在《办法》附件2参评市政、园林工程的建设规模要求中,增加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和焚烧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要求。据此在《办法》附件2第四节“市政园林工程”第(五)款后增加二款,其后款编号顺延。增加内容为“

(六)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七)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附件1: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一)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工业工程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石化、化工、电力、机械、建材、核工业、机电、轻纺等工程。

交通工程包括公路和铁路的线路、桥梁、隧道,铁路编组站,货运码头、港口,水运船闸、航道、造船厂,机场场道、货运站等工程。

水利工程包括水坝、水闸、引水、灌溉及排水泵站、堤防等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设施、供气、供暖、给水、排水、水处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工程。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一、住宅工程

(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二)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一)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二)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三)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四)15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五)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六)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七)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八)上述

(一)至

(六)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一)工业工程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冶金工业

烧结

烧结机面积

平方米

90以上

焦化

碳化室高度

4.3以上

采矿

年采矿量

万吨

60以上

选矿

年处理原矿量

万吨

60以上

球团

年产量

万吨

100以上

铁合金

功率

千伏安

12500以上

高炉

高炉容积

立方米

1000以上

转炉

转炉容量

50以上

连铸

年产量

万吨

50以上

轧钢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有色金属工业

氧化铝厂

电解铝厂

镁厂

碳素厂

镍联合企业

其它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重金属加工厂

轻金属加工厂

砂矿采选厂

行业、项目

脉矿采选厂

岩金矿采选厂

其它有色金属工业

煤炭工业

矿建立井

矿建斜井

矿建平硐

其它煤炭工程

石油工业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计算单位

规模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投资

亿元

井筒深度

井筒长度

长度

施工工作量

万元

30以上 5以上 0.5以上 1以上 1以上 3以上 2以上 5以上 100以上 70以上 100以上 1.5以上 500以上 700以上 1000以上 5000以上

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年产原油

万吨

30以上

年产天然气

亿立方米

6以上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管道长度

千米

1000以上

炼油厂

年加工原油

万吨

250以上 其它石油工程

投资

亿元

1以上 石油化工工业

气体处理工程

乙烯装置

聚乙烯装置

聚氯乙烯装置

聚丙烯装置

合成氨装置

合成橡胶

合成树脂

行业、项目

其它石油化工工业

化学工业

硫酸厂

磷酸厂

醋酸厂

纯碱厂

烧碱厂

磷铵厂

磷矿

硫铁矿

日处理量

万立方米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计算单位

规模

投资

亿元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25以上

15以上

20以上

20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2以上

2以上

1以上 20以上 10以上 10以上 20以上 5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30以上

塑料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化学纤维单体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甲醇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尿素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橡胶轮胎加工厂

年产量

万套

30以上

其它化学工业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厂(站)

水力发电厂(站)

风力发电厂(站)

变电站

其它电力工业

行业、项目

核工业

核电站

机械工业

冶金矿山设备

石油化工设备

工程机械

发电设备、大电机厂

通用设备厂

汽车厂

车)

投资

亿元

单机容量

兆瓦

总装机容量

兆瓦

总装机容量

兆瓦

变电电压

千伏

投资

亿元

计算单位

规模

单机容量

兆瓦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万吨

年产量

兆瓦

投资

万元

年产量

万辆

1以上

300以上

250以上

50以上

500以上

2以上

600以上 0.5以上 0.5以上 0.5以上 300以上 3000以上 5以上(一般汽

0.1以上(重型汽车)

拖拉机厂

年产量

万台

0.5以上(轮胎式)

0.1以上(履带式)

柴油机厂

其它机械工业

森林工业

独立森工局

其它森林工业

建材工业

水泥生产线

玻璃生产线

矿山生产线

行业、项目

轻工业

化学纤维厂

棉纺织厂

印染厂

年产量

万马力

总投资

万元

年产木材

万立米

总投资

万元

日产量

日熔量

年产量

万吨

计算单位

规模

年产量

万吨

棉纺锭

万枚

年产量

亿米

30以上 1000以上

15以上 1000以上

3000以上 500以上 100以上

单体0.5以上 长丝0.3以上 短丝0.6以上 5以上

0.5以上

造纸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制糖厂

日处理原料

500以上

盐厂

年产量

万吨

海盐20以上

井、矿盐10以上

毛纺、麻纺、绢纺

纺锭

万枚

0.5以上

合成脂肪酸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合成洗涤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手表(新建)

年产量

万只

40以上

缝纫机(新建)

年产量

万架

15以上

自行车(新建)

年产量

万辆

30以上

塑料制品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其它轻工业(包括医疗机械)

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二)交通工程

1、铁路工程

(1)长度50公里以上的单线或30公里以上的双线(多线)新建铁路综合工程;

(2)连续长度80公里以上的扩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综合工程;

(3)大型编组站、集装箱中心站、动车段综合工程;

(4)长度1500米以上的铁路特大桥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构复杂,科技含量高的铁路大桥;

(5)长度3000米以上的单线铁路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铁路隧道或1000米以上的多线铁路隧道;

(6)长度100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列控工程;

(7)投资5000万元以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示范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其它铁路工程。

2、公路工程

(1)全长3000米以上或单跨300米以上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

(2)长度2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3)长度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4)长度20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5)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

3、水运工程

(1)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杂货、300万吨以上散货或3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沿海港口;

(2)年吞吐量60万吨以上杂货、100万吨以上散货或1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内河港口;

(3)沿海通航10000吨级以上船舶或内河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航道;(4)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渠化枢纽或船闸;(5)投资1亿元以上的修造船厂及其它水运工程。

4、民航工程

机场飞行区等级4D以上的工程。

(三)水利工程

1、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工程;

2、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以上的拦河闸;

3、装机流量50立方米/秒以上或装机功率10兆瓦以上的灌溉或排水泵站;

4、高度70米以上土石、100米以上混凝土或浆砌石的水工大坝;

5、重现期50年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堤防工程;

6、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一)桥面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二)全长400米以上或单跨8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三)长度8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四)长度5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五)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六)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七)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八)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九)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

第四篇:鲁班奖申报程序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一、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的申报工程应为2013年9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2014年、2015年申报)。

(二)各地区、各行业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是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的获奖项目总数,按照参评工程数量与获奖数量的比例尽可能适当,避免因推荐数量过多增加工程复查成本的原则,同时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申报工程建设规模、总体质量水平等情况提出的。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其中推荐数额5项(含5项)以上的地区至少要推荐1项市政或住宅工程。

(三)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推荐,推荐两项及以上工程的,应按推荐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排序。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三部分。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影像资料须通过网上传输和寄送DVD光盘(一式两份)两种方式提交,其内容要求一致。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资料包括:上网资料、申报表、书面资料、DVD录像

2、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前3部分资料提交后,即完成申报工作;DVD录像在每个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供完毕。

3、申报资料由主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电子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和书面申报资料一套,DVD录像以同一版本内容用网上传输和邮寄光盘的方式同时提供,报送光盘一式两份(为便于查找,光盘及光盘盒上均应注明工程名称及申报单位全称,电子文件以工程名称命名)。

4、书面资料要求

书面资料包括: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两部分

证明材料是上网资料中扫描版证明材料的纸版复印件,工程彩照是将上网资料中的工程照片冲印成6寸彩色相纸照片并附说明。

书面资料外形尺寸建议用A4纸,将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工程彩照制成影集,即完成书面材料的制作。

照片总数量是20张,均为竣工后的内容。照片要求反映申报工程全貌、主要功能部位、细部处理及效果等,既要有全景,又要有特写。其中至少三张不同角度的工程全貌照片。照片必须是JPG格式的彩色数码相片,尺寸为500-800万像素,精度水平为精细或300dpi/英寸。

5、DVD录像要求

时间为5分钟,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申报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工程全貌、主要工作量、工程概况、工程难点、工程亮点(主要的施工方法和质量效果),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其显著的作用,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结构安全、工程使用功能的满足,工程获奖情况、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保护效益、节约效益。

工程概况40秒,工程技术难点、措施及效果90秒,工程质量情况及特色90秒,绿色施工情况20秒,综合效果及获奖情况30秒。

画面中不宜有有领导视察等形式主义的内容,不能有违章瑕疵,画面清晰,不重复,无抖动。

第五篇:鲁班奖申报条件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业协会(2000)建协字第17 号文件附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 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鲁班奖工程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 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

第四条 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 80 个。获奖工程的类别(见附 件 1)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 45%;工业、交通、水利工 程占35%;住宅工程占12%;市政、园林工程占8%。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 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 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 的规定。(二)交通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3 的规定。(三)水利工程.工程规模为库容量在1 亿立方米以上(含)水库的主体工程。(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4 的规定。(五)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 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高层住宅。第六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2(一)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二)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三)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四)保密工程。(五)有质量隐患的工程。(六)已经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 公司)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 部门(总公司)鲁班奖的参评工程数量。

第八条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二)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三)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四)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五)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条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六)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四)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 3.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七)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第九条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 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第十条 一项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主 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三)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第十一条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 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第十二条 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只可申报一项鲁班奖工程。第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 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 鲁班奖的申报程序:(一)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国务院各有 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其主管部门建设协会申报;未成立协会的,可向该主管部门的有关司(局)申报。(二)申报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三)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专业性工程(包括市 政工程),应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的意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协会依据本办法 对企业申报鲁班奖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主要参建单位),并在《鲁班奖申报 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并盖公章,正式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推荐二项以上(含)工程时,应在有关文件中注明被推荐工程的次序。(五)对于被征求意见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总 公司)建设协会,应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

第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没 有通过初审的工程告知推荐单位。

第十六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一)内容: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4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 份; 4.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 份; 5.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6.评选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门范围内质量最优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 份; 7.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1 份; 8.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1 份; 9.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各1 份; 10.能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和反转片各20 张。11.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盒(或多媒体光盘)。(二)要求: 1.必须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鲁班奖申报表》,复印的《鲁班奖申报 表》无效。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 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设地 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 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手续和文件说明。4.工程录像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 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料、新设备的措施等。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十七条 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查。根据工程类别和数量,组织 若干个复查小组。复查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共 4-5 人组成,被查工程所属地区建筑业 协会或部门建设协会选派1 人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一)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 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 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三)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 5 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四)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1.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上述资料应是原件);2.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 3.全部管理资料。有关技术、质量和管理资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 供原件。(五)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讲评。(六)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第

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九条 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 21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 2 人,委员 18 人。评审 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由地区建筑业协会和部门建设协会根据评委条件,向中国建筑 业协会推荐,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确认。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左右。

第二十一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审会议必须 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 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奖牌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制作说明和图样参见附件5)。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实际情 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和奖牌。违者,将追究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 质工程)获奖工程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我国建筑业发展史册。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六条 申报鲁班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违者,将视情节 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 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工程复查或评 审委员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已经获得鲁班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 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99)建协字第9 号)同时废止。7 附件1 鲁班奖工程类别划分

1.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实验楼、影剧院、体育馆、体 育场、游泳馆、训练馆、娱乐场、宾馆、饭店、商业楼、医院、邮电通讯楼、电力调 度楼、火车站、汽车站、铁路站房、机场候机楼、会堂、仓库等。

2.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工业建设项目。包括附件2 所列各类工业。交通工程。包括公路、铁路、大桥、机场、码头、港口、隧道、船闸等。水利工程。包括水库、农田灌溉工程和生活、生产引水工程等。

3.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地铁、轻轨、独立水厂、公 园、动物园、植物园等。

4.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公寓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附件2 工业建设项目申请鲁班奖应具备的规模 部门、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钢铁工业 钢铁联合企业 年产钢 万吨 30 以上 特殊钢厂 年产钢 万吨 10 以上 独立铁矿山 年产铁矿 万吨 60 以上 其它钢铁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 万元 5000 以上 有色金属工业 镍联合企业 年产金属镍万吨 1 以上 其它重金属联合企业 年产金属 万吨 2 以上 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万吨 200 以上 氧化铝厂 年产氧化铝万吨 20 以上 电解铝厂 年产电解铝万吨 5 以上 常用金属冶炼厂 年产金属 万吨 3 以上 重金属加工厂 年产加工材万吨 2 以上 轻金属加工厂 年产加工材万吨 5 以上 其它有色金属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5000 以上 煤炭工业 煤炭矿区 年产原煤 万吨 200 以上 矿井 年产量 万吨 45 以上 选煤厂 年入选能力万吨 45 以上 其它煤炭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000 以上 石油工业 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 年产原油 万吨 30 以上 年产天然气亿立米 6 以上 天然气深冷装置 天然气浅冷装置 日产量 万立米 50 以上 炼油厂 年加工原油万吨 250 以上 9 部门、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石油化工工业 催化裂化装置 年产量 万吨 80 以上 延迟焦化装置 年产量 万吨 60 以上 加氢裂化装置 年产量 万吨 60 以上 重整装置 年产量 万吨 40 以上 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15 以上 聚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6 以上 低压聚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10 以上 聚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7 以上 聚氯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 以上 合成氨装置 年产量 万吨 30 以上 尿素装置 年产量 万吨 48 以上 重油加氢装置 年产量 万吨 100 以上 聚脂(PET)装置 年产量 吨 20 以上 精对苯二甲酸(PAT)年产量 万吨 22.5 以上 其它石油化工工业 总投资 万元 5000 以上 化学工业 硫酸厂 年产硫酸 万吨 8 以上 烧碱厂 年产烧碱 万吨 0.75 以上 纯碱厂 年产纯碱 万吨 4 以上 磷肥厂 年产磷肥 万吨 20 以上 化学纤维单体 年产单体 万吨 1 以上 塑料厂 年产量 万吨 1 以上 橡胶轮胎加工厂 年产量 万套 20 以上 农药厂 年产量 万吨 0.3 以上 磷矿 年产磷矿 万吨 30 以上 硫铁矿 年产硫铁矿万吨 20 以上 其它化学工业 总投资 万元 5000 以上 10 部门、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电力工业 发电厂(站)装机容量 兆瓦 300 以上 核工业 核电站 装机容量 兆瓦 300 以上 机械工业 冶金矿山设备 年产量 万吨 0.5 以上 石油化工设备 年产量 万吨 0.5 以上 工程机械 年产量 万吨 0.5 以上 发电设备、大电机厂 年产量 兆瓦 300 以上 通用设备厂 总投资 万元 3000 以上 汽车厂 年产量 万辆 5 以上(一般汽车)0.1 以上(重型汽车)拖拉机厂 年产量 万台 0.5 以上(轮胎式)0.1 以上(履带式)柴油机厂 年产量 万马力 30 以上 其它机械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000 以上 森林工业 独立森工局 年产木材万立米 15 以上 其它森林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000 以上 建材工业 水泥厂 年产量 万吨 20 以上(特种水泥以上)日产量 吨 2000 以上平板玻璃厂 年产量 万箱 50 以上 玻璃纤维厂 年产量 吨 1000 以上 石灰石矿 年产量 万吨 50 以上 石棉矿 年产量 万吨 0.1 以上 石膏矿 年产量 万吨 10 以上 石墨矿 年产量 万吨 0.3 以上 其它建材工业 总投资 万元 2000 以上 11 部门、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轻工业 化学纤维厂 年产量 万吨 单体0.5 以上 长丝0.3 以上 短丝0.6 以上 棉纺织厂 棉纺锭 万枚 5 以上 印染厂 年产量 亿米 0.5 以上 造纸厂 年产量 万吨 1 以上 制糖厂 日处理原料 吨 500 以上 盐厂 年产量 万吨 海盐20 以上 井、矿盐10 以上 毛纺、麻纺、绢纺 纺锭 万枚 0.5 以上 合成脂肪酸 年产量 万吨 0.5 以上 合成洗涤剂 年产量 万吨 1 以上 手表(新建)年产量 万只 40 以上 缝纫机(新建)年产量 万架 15 以上 自行车(新建)年产量 万辆 30 以上 塑料制品 年产量 万吨 0.5 以上 其它轻工业(包括医疗机械)总投资 万元 1000 以上 注:在以上列出的工业建设项目规模中,只评选工业建设项目中的主体工程。12 附件3 交通工程申请鲁班奖应具备的规模

一、水运: 1.年吞吐量在100 万吨以上及集装箱15 万标箱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 2.年吞吐量在200 万吨以上及集装箱5 万标箱以上的新建、扩建内河港口; 3.总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的其它水运工程和修造船厂工程。

二、公路: 1.长度在40 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2.200 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且投资超过5000 万元以上。3.独立大桥、特大桥、1000 米以上的公路隧道。4.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大型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三、铁路: 1.编组站及50 公里以上的线路综合工程; 2.长度在2 公里及以上的隧道; 3.长度在1.5 公里或不足1.5 公里但科技含量高,技术工艺复杂且投资在5000 万 元以上的桥梁工程。

四、民航: 年旅客吞吐量300 万人以上,飞行区等级4E 和4D 的机场工程。附件

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申请鲁班奖应具备的规模

一、3 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二、5000 座以上的体育馆;

三、3000 座以上的游泳馆;

四、1500 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五、300 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六、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搂、候机楼、铁 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地铁车站等;

七、高度350 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八、桥面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20 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

九、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十、用地面积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十一、日供水10 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十二、日污水处理能力10 万吨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

十三、长度在800 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十四、投资额超过1 亿元的其它市政工程。

附件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统一荣誉标志制作说明 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可由获奖企业在工程上镶嵌统一 的荣誉标志(奖牌)。统一标志(附后)的制作要求如下: 1.奖牌为长方形,长和宽的尺寸为900×600(毫米); 2.奖牌版面设计及字体必须按照所发图样制作; 3.奖牌材料应当选用白色、黑色大理石或铜材(可根据建筑物情况选用),宜采用 红字或金字,字体里凹; 4.奖牌上的日期,一律为获奖的十二月。工程名称 承建单位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更加科学、规范地组织和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建筑业发展现状,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我会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及《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印发,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同时废止。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6月20日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 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按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自2014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第十二条 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行业,对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第十五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第十六条 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和初审

第十七条 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一)地方建筑业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向该行业建设协会申报;有关单位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向该单位申报。

(二)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非本专业工程的,其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其他专业工程应征求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业企业申报专业工程的,应征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受理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十八条 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申报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程立项批复、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

3.工程彩色数码照片20张及5分钟工程DVD录像。

(二)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电子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1套;

2.鲁班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要准确、真实,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5.工程DVD录像的内容主要是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

第十九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当年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二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成若干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

工程复查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复查专家库,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一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四)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的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二十二条 鲁班奖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至4人。评审委员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第二十三条 评审委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评审专家库,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委员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委员连任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工程,报会长会议审定后,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第七章 表 彰

第二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地方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鲁班金像作为纪念。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奖牌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交流和推广创鲁班奖工程经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编辑出版创鲁班奖工程经验汇编、专辑等。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九条 鲁班奖复查工作与评选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凡参与鲁班奖工程复查与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三十条 工程复查和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的申报工程。评审专家不得选自当年有申报工程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 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受检企业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和工程复查、评审专家以及参与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申报工程拉选票。

第三十二条 各有关方面接待复查组的安排从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工程复查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并终身不得再进入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对工作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对获奖工程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工程在使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获奖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8年6月发布实施以来,对鲁班奖评选活动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相关情况的发展变化,《办法》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鲁班奖评选工作实际。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建筑业发展现状,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 中国建筑业协会经研究,决定对《办法》部分内容作出修订。现将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根据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1月8日《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的要求,鲁班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据此对《办法》第五条作了相应修改。将“每年评选一次”修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将“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修改为“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

二、为保证鲁班奖评选工程的时效性,避免评选申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评选工作质量,鲁班奖评选工作分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表彰。据此对《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作了修改。第十条中,将“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修改为“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第十九条中,将“进行初审”修改为“对当年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第二十五条中,将“每年召开颁奖大会”修改为“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

三、为充分发挥鲁班奖在绿色施工、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广大建筑业企业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中“自2011年起”修改为“自2014年起”,在同款中增加“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四、为控制参评工程的参建单位数量,对参建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作了修改。将《办法》第十四条“10%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修改为“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五、目前建设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大型、超大型工程数量越来越多,为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对承建单位完成的工作量也需作出相应调整。在实际情况中,确有少数建筑业企业, 其完成的工作量虽然不能满足申报承建单位的条件,但其承包的标段却是整个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对承建单位需完成的工作量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另外,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能满足新修订《办法》规定的共同申报承建单位的条件,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据此将《办法》第十五条“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3000万元的,可共同申报”修改为“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在同条中增加“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六、为充分发挥不同投票方式的长处,对确定鲁班奖入选工程的投票方式不作具体限定,为此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的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修改为“以投票方式”。

七、为体现鲁班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鲁班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增加了评审结果报会长会议审定的规定。

八、为对获奖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在第三十四条中增加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对获奖工程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工程在使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

九、为适应当前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对《办法》附件2中参评单体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小区单体高层住宅的最小建设规模要求作出适当调整。将“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修改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将“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修改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十、为适应环保工程的参评需要,在《办法》附件2参评市政、园林工程的建设规模要求中,增加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和焚烧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要求。据此在《办法》附件2第四节“市政园林工程”第(五)款后增加二款,其后款编号顺延。增加内容为“

(六)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七)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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