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保卫材料
大麦小学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一、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布署、检查、监督。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绍林(校长)副组长:唐香莲(安全管理人员)保卫主任:赵红坤
二、全体教职工(包括临时工)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防止发生失盗、失火、触电、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
三、各部门责任范围:
(一)大队部辅导员负责对班主任、科任老师及全体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不随意外出参观、旅游,组织好公益劳动,安排并落实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安全措施。
2、各年级如需在寒、暑假及双休日进行补课,需有专人负责,保证学生的安全及学校公共财务的保管。
(二)教务处主任应要求每一位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加强对实验课、体育课的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爆炸、中毒、烧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总务主任负责落实各班教室、专用教室、配电房、食堂、教师活动中心等处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严格坚持学校行政干部的执勤、带班夜间巡查制度。
四、教职工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五、保卫干部及有关人员对重点部门要经常巡视,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六、加强学校的值班管理,严格值班制度。平时及节假日要有领导带班和职工值班。
大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意见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责任重于泰山。为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安全工作意见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问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为师生创设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一)强化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通过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和训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和用电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自然灾害、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方法、受到不法侵害时的自我保护等。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和放假前组织两次,并且要有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班级安全教育活动,每周至少一次,并在每天的实践活动等时间内进行安全教育。校内文化宣传,如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等都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学校大门口要设置安全警示牌。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健康人格的教育和培养,引导他们学会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精神、心理障碍,防止自伤自残和其他破坏性行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要贯穿到教育教学管理的全过程,渗透到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之中。教师要为人师表,关心爱护每位学生,严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禁止上课期间将学生逐出教室;严格禁止用粗暴语言教训学生。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教师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要健全和落实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巡查制度和及时整改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卫生消毒、预防接种,加强传染病管理、膳食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管理等。要建立学校、派出所和家庭的三位一体安全联防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事故上报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网络信息安全、大型活动申报、危险物品管理、值班、防火防灾等规章制度。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做好记录;节假日、敏感时期,学校负责人要轮流值班。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防止违规违章。校长要对学校内部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要做好制止犯罪、防范事故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学校应变能力。
(三)落实目标责任。保持学校稳定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厌倦情绪,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坚持“一把手”抓安全,继续实行安全工作抵押金制度,要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目标,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和个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学期、年度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不重视、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工作不得力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师生创设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一)加强校舍安全及重要设施的维护管理。各单位要经常对校舍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做好记录并归档,对校舍安全使用年限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危房立即停用,及时报告办学单位和主管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校舍安全不出问题。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定期对校舍(包括屋面、楼梯扶手等)进行查勘鉴定。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校舍,校园配套设施建设,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确保建设质量。加强防雷、避雷等设施的配备、维修与管理,特别做好微机主控室、计算机网络的防护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锅炉、管道和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制度,做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前和使用后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月要对校内悬挂设备、器械等检查一次,保证师生安全。
(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建立以防火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组织消防和用电安全检查,做好记录,消除隐患。要按照消防法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建立消防设施定期保养制度(每月一次),有专人管理,及时更换超期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定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用电要求,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定期检查(每月一次)用电线路和设备,做到绝缘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对学校陈旧老化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要及时更新改造,确保学校用电安全。加强教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和集体活动场所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设施。严禁在学生宿舍做饭,严禁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照明。建立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监控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容易引起火灾部位和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监控和管理。楼梯口要设立安全通道标志,学生宿舍、学生餐厅等学生密集的场所,要在相应位置安装应急照明灯。制定火灾应急预案,保持校内通道和建筑物通道畅通无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够迅速疏散。加强消防知识教育,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知识技能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抓好学生饮食卫生和防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及《浙江省学校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依法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师生饮食卫生工作制度并打印上墙,对食堂强化监督措施,定期(每周一次)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归档。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并悬挂。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并佩带健康证上岗,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经营餐饮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衣帽整洁。制作间应保持卫生清洁,空气流通,应配有纱门纱窗、防蝇防鼠防尘设备。操作时实行流水作业,生熟食品分门进出,如受条件限制,最低限度要把厨房分成生熟两部分,厨房用具(菜板、刀、盆、抹布、筐等)要做到生熟分开用。食具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消毒后的食具要放在专用的柜橱内,不受污染。定期对食堂炊管人员进行防毒安全教育,牢固树立防毒意识,提高警惕并严格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和饮料。要加强对食堂经营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料和成品渠道正规,质量可靠,违规者坚决予以取缔。严禁违法商贩进入校园经销食品和饮料,坚决杜绝校内食堂销售“三无”产品。是用面粉、大米、食油、酱油、醋等必须购买标有质量安全标志的产品。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规范学校预防保健制度,除卫生防疫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名义组织学生集体服用任何药品和保健品。
(四)加强师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打印上墙。对师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有记录。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校共建活动,校门口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杜绝学生乘坐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学校的机动车辆,应定期检验、保养和维护,杜绝病车上路。
(五)加强校内外活动管理。校内的各种活动设施和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定期检查校内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状况,重点对体育设施、用电设施、微机室、实验室和有毒物品等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活动报批制度,对学校开展的集体外出活动,一律逐级上报,从严审批。全校性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必须认真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做到万无一失,由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六)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和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学校24小时值班护校工作,特别强化夜间巡查制度,并且必须有一名领导同志带班,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保证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做到学校周边200米以内无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和小商小贩等摊点。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特别要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不法侵害。对滋扰校园的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予以打击,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宿舍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设专人分管校园治安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加强校门管理,严格履行校外人员、车辆进出手续,未经学校批准,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或在校园开展各种活动。
安全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制度
一、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总务处和保卫干部负责检查、监督、维护、管理学校设备设施的安全工作。
二、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大队部负责监督管理学生教育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履行安全责任制,共同组织好学生的各类活动。
教务处负责监督管理教学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体育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工作
大队部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宣传相关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做到节假日、大型活动和平时的安全教育相结合。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1、发生学生的伤害事故后,在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下,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于重大事故的,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2、发生学生的伤害事故后,知情的教师需1小时内将情况报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属重大事故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须在1小时内报告陈埭镇教委办,同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法制科,请示事故协调处理指导意见。
3、凡属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事例,学校除电话及时报告外,还以书面文字报告材料报送相关科室。
4、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录事故真相。必要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请求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除(一小时内)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事故3日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由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后续工作。
五、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大麦小学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大麦小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作为我校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具体指导。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一)处置紧急突发事件总指挥部 总指挥:刘绍林 组 长:唐香莲 副组长:赵红坤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和交通工具,各位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任课教师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校。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学校。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3、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各年级、各班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学校,经同意后才能实施,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学校领导。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大麦小学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制度
1、会议制度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政有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充分,会议议题明确,确保会议效果。
2、学校行政组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的指示要求,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市会议内容、议题可邀请单位党政工团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
4、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安保会议和文件精神,审查单位安保工作计划,分析单位安保工作形势和人员思想状况,研究安保工作的奖惩、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
5、全员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安保工作和要求,总结近期安保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指出问题,布置安保工作任务。
6、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安全保卫工作紧急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湿故隐患。
7、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8、学校安保工作会议应详细记录,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大麦小学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和本制度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区教体局备案.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工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第十二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体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有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体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体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麦小学门卫人员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要按时交接班,不能脱岗、空岗,擅自离岗,不能酒后上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门卫值班室内的一切物品(含学生假条、来客登记簿),要交接清楚。
三、认真执行出入门制度
1、学生出入校门须佩带学生证,若因学生证丢失暂时未补办的,须出示班主任或大队部的证明,否则,不准其出入校门。
2、上课期间,严禁学生随便出入校门,学生因事、因病外出,必须持有班主任、大队部或值班老师签名的假条,否则,不准其出入校门。
3、中午、下午、晚上放学后,不准没有班主任签字假条的住校生出入校门。
4、认真做好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要登记好外来人员的姓名、职业、进出校时间、找何人、事由以及车辆的牌号。
5、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门。若社会闲散人员不听劝阻,要立即报告学校保卫人员,并协同保卫人员将其赶走。
6、严禁小商小贩在校门口摆摊或进入学校,废品收购人员和资料征订者须经有关部门允许,方可准其进入校园,并做好其进入、离开学校时间的登记。
四、严禁学生到门卫值班室打电话。
五、搞好门卫值班室及校门口的卫生工作。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椒江区消防安全条例,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在校长的领导下,指定消防干部,成立义务消防组织。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设备,定期管理消防器材。保卫干部负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保证完好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三、坚持对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及报警。校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四、防火重点部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五、火警电话:119
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值班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值班期间发生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和保卫干部汇报。
二、加强校内巡视,并将巡视的时间、部位、情况详细写在值班记录本上。
三、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外来人员在校留宿。
四、值班人员上岗后,按下警报器的开关,如遇险情及时报警。下班后关闭报警器开关。值班时不能擅离职守,保持电话畅通。
五、如有电传要详细记录,询问来电人姓名,并通知本校有关人员。
六、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注意保持值班室内的清洁有序,不得在值班室存放私人用品。
七、非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和在值班室内停留。
八、节假日领导干部要带班,负责值班制度的落实及处理可能发生的一切问题。
九、因疏忽造成的漏查、漏报行为,扣除相应的值班补贴。
十、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交通安全制度
一、学校法人亲自挂帅,并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主抓交通安全工作。
二、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洪佳钦、晏建苍、吴金枝、施琼娜
三、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1、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要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及时将上级指示精神传达给全校师生。
2、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做好各项工作的详细记录,并接受上级安委会的定期检查。
3、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要紧跟镇、市教育部门交通安全部署,对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到实处,并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4、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要做好在校备案驾驶员的登记、备案、年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不断完善。
5、车管干部要认真做好交通安全会议记录、驾驶员安全学习考勤记录、机动车安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交通违章记录、自行车档案及安全检查记录。
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保安员应着装上岗,仪容整洁,工作严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问题态度和蔼,解决问题团结友善。
2、门卫在值班过程中,始终保持一人在传达室外执勤。教职工下班、学生放学期间,大门、小门全部开放,平时开小门,中午、夜间大小门全部关闭。
3、学生在校期间,没有班主任开据的出门条不得离校,离校的学生应进行登记。
4、加强整个校园的巡视,及时发现一切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接受相应处罚。
5、维持校门口的交通秩序,避免发生交通堵塞,劝阻家长不要在校门口停车。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6、协助完成好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平房过道和宿舍的卫生工作。
8、夜班保安要在校园内进行不定时巡视,并有记录。
9、保安员要熟悉报警及相关电话,会使用消防器材,具有一定的机动处置问题和排除险情的能力。
10、保安员要自觉遵守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治安、防范教育是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学校领导必须把治安、防范教育列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为提高学校内部人员的治安防范意识,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现制定以下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治安责任人及保卫干部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级培训,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范、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四、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五、德育部门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学生行为,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确保学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学校特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
3、每次排查,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后勤处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7、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学校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8、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的排查。
9、整改后整改人必须签字。
第二篇:保卫
第一章 保安部组织结构
第二章 保安部职权范围
保安部是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治安、消防安全的重要辅助力量。负责下属管理处所管辖的保安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保安员的培训工作,具体职权有:
(1)据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物业实际,制定各管理处所辖物业安全管理总体方案和各种防范措施。
(2)根据各管理处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方案要求,合理设臵岗位和配臵人员。
(3)根据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各管理处所辖物业实际,制度防火措施。
(4)编制下属管理处保安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对各管理处保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与治安部门联系,争取治安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6)负责编写保安队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
(7)负责下属管理处保安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
(8)协助拓展部负责物业管理投标方案保安部分的编写工作。
第三章 岗位职责
一、保安部经理职责
1.在总经理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确保公司所管辖物业的安全。2.负责制定各管理处安全、消防管理方案和措施,根据各管理处实际,编制各岗位分布和保安员配臵。
3.负责检查各管理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4.组织消防检查、训练、演习,处理重大消防事故。5.负责检查、推广各管理处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典型经验。6.负责制定保安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并保持保安员综合素质。
7.定期对各管理处保安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整改措施。8.完成总经理交办其它工作。
二、管理处保安队长职责
1.在保安部经理和管理处主任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管理处保安队的各项工作,确保所管物业的安全。
2.根据保安部制定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制定保安队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检查各班工作,定期进行考核。4.掌握辖区内的安全动态,处理辖区内各类事故发生。5.负责制定保安队的各种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提高保安员综合素质。6.负责对全体保安进行考核,对不称职者提出处理意见。7.组织训练义务消防队员,并具体组织消防演练。8.掌握保安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保安领班职责
1.在保安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2.督导检查本班岗位保安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负责了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和队员的思想状况。4.负责处理辖区内一般违章行为和一般治安消防事故及时将重大安全事故报告保安队长。
5.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作好交接班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保安员职责
(一)门岗保安员职责
1.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
2.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和没有购买或没有租车位的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单车等车辆)进入小区要发给临时停车证(填写进入时间和车牌号码),指定停车位臵,离去时收回临时停车证,较对车牌号码,收费后放行(不满一小时的不收费)。
4.负责保管好停车费发票,按时向队长交纳停车费,由队长上交到财务部。
5.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
6.对运出小区的装修材料和其他物品,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放行条。禁止2.5吨以上货车进入小区,严禁危险品进入小区。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责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区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负责管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3.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4.负责对进入责任区的装修工、搬运工出入证的检查,证件不齐一律不能放行,严格管理;
5.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装修材料不准随意堆放,施工人员没有出入证不能上楼层;在规定时限内不准施工,防止影响其他住户休息;装修工人和无关人员晚上不准在小区内过夜;余坭、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6.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住户)的意见,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主动热情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中心保安员职责
1.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做到百分之百无误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负责监控中心电视屏幕的监视工作,并密切监视消防控制屏和电脑显示系统。全面观察和掌握各个区域的治安动态,发现问题正确分析,果断决定,及时报告并与有关岗哨取得联系。3.负责对重点部位和可疑情况的电视录象工作。4.负责录象带的保管工作。
5.负责查出报警位臵,及时调动保安员现场查看并处理。6.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业主的投诉,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为业主(住户)排扰解困,业主(住户)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7.做好资料保管和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
(四)巡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物业,留意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
2.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辖区内。3.监督检查业主(住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装修。重大违章装修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4.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房、电梯机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和清洁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5.负责顶替需要短时离开岗位的保安员。6.负责巡查停车场治安、消防情况。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停车场保安员职责
1.维护停车场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2.提醒业主(住户)或客人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作好巡检工作,保证车辆安全。
3.严禁装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劝阻超高、超长车辆进入车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4.车场内出现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疏导和处理。5.认真按规定巡查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及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汇报。
6.认真、如实作好值班记录表。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义务消防员职责
1. 每个管理者,包括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必须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责。
2. 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3.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必须掌握各种消防器材操作技术和使用方法。
4. 辖区内消防器材、设备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消防器材、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5. 凡属于各自辖区内的员工,一旦在本辖区发生火警事故,不论上班或下班,都必须迅速赶扑现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不得借故逃避。否则严肃处理。
6. 发生火警事故,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力扑火救灾,关闭电闸,疏导指挥群众撤离危险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或拨打火警电话。
7. 作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坏人浑水摸鱼及破坏活动。8. 协助有关部门查原因,查损失及作好安臵等善后工作。
第四章 工作标准
一、总要求
管辖区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客户对保安服务的满意率达98以上。
1.没有因失职或玩忽职守而引发火灾。2.没有因失职或玩忽职守而引发因水浸造成损失。3.没有因失职或玩忽职守而造成其他安全事故。4.没有员工在工作中重大伤亡。
二、具体要求
1.保安员均持证上岗,熟悉保安业务。
2.保安人员实行“三班二运转”24小时值班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两个门岗、监控中心至少有一名队员当值。
3.由保安部完成保安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考核记录,保证质量。
4.保安员执勤按相关制度和岗位工作规程完成。5.各岗位队员要职守尽职,无脱岗现象。
6.突发事件发生后,保安员能保证3分钟到达现场,并通知队长及公司相关领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总结。
7.消防系统运行良好,可随时起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消防设施及消防疏散标识的完好率100%,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 纪律规定
第一条 服从命令,听众指挥,接到上级命令应立即行动。
第二条 遵纪守法,文明办事。
第三条 严禁打骂、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第四条 不准擅自处理他人物品。第五条 不准贪赃枉法,不准私放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六条 接受监督,不准 敲诈勒索。
第七条 不能行使公安人员职权,但在辖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可查验物证。
第八条 办事公道,不准公报私仇,诬告陷害他人。
第九条 机智勇敢、团结战斗,决不怕苦怕累,贪生怕死。
第十条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决不放松警惕、泄露机密、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 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查物验证(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赃物除外)。
第十二条 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制服(特殊情况例外)、配带装备、着装整齐。非工作时间,禁止穿制服。
第十三条 执勤时禁止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 报、不准抄手、或将手放在口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第十四条 值勤时禁止携带私人通信器材(手机、BB机等)。
第十五条 必须遵守先礼后言的程序处理事情,与住户打交道时尽量使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人、不罚款。
第十六条 讲究个人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 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队员必须按级别请假,按时销假。
第十八条 保安员值班时间分为三班,具体时间为:早班(早上8:00—12:30,18:30—21:30)、中班(12:30—18:30,21:30—0:30)、晚班(0:30—6:30),上班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交接班。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起床、休息。由队长负责以班为单位制定具体作息时间。
第二十条 无特殊原因,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保安宿舍内留宿,如有特殊原因需留宿者(限男性),必须经保安队长签字批准。未经领导批准,保安队长和队员均必须在指定的所辖小区宿舍内住宿。
第二十一条 交接班手续完毕后一小时内,必须回宿舍就寝(上白班必须在晚上11时就寝)。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物,遗失或损坏公共财物者,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应遵守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章 内务规定
第一条 保特室内整洁,不乱丢果皮杂物。
第二条 被子叠放整齐、两层厚度一致,角度明显,枕头摆放在被子另一端,要平整,铺面无杂物。床单要干净、平整无纹。第三条 洗涮用具、餐具、毛巾按规定形式和指定位臵摆放。
第四条 制服、鞋、帽必须按指定位臵摆放整齐,床下可保持三双鞋。
第五条 衣物及用品必须摆放整齐,桌凳放臵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第六条 各室每天设臵内务生,轮流值日表,每天早上由值班员负责清扫室内、房门口、桌凳、门窗、厕所等的卫生,由班长监督执行。
第七条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会客。
第八条 宿舍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第九条 禁止赌博或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准在宿舍内开展影响他人休息和宿舍环境卫生的娱乐活动。
第十条 每天晚上11:00必须熄灯休息。
第六章 仪容仪表规定
第一条 保安队全体人员要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精神抖擞;要有站如松、座如钟、动如风的气势;要善于动脑筋,沉着机智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条 保安队在集体活动时要穿统一制服,整队集合,要求动作整齐、迅速;集合完毕,队长要检查队容仪表情况,下达整理服装及检查装备口令。
第三条;保安员在岗值勤时,即进入工作状态,应随时准备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清醒头脑、饱满精神、晏扬的斗志;流动值勤要二人成行,三人成列。
第四条 保安员上岗值勤前,必须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袜子、武装带及装备是否穿戴齐备、规范和统一,必须佩戴管理处工作证,凡不齐备者,不准上岗值勤。领班应在场检查纠正,并要求全体队员养成习惯、形成规律。
第五条 不准留长发、胡子、长指甲;要勤于换洗衣服,勤擦皮鞋,保持帽子平整干净,养成干净卫生的好习惯。
第六条 对业主(住户)及同事要友善、和气、礼貌、热诚,面带微笑,首长和领导前来检查工作,要立即立正迎接,不能无动于衷;要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七条 保安员在队伍行进中,队员不准东张希望,步伐必须整齐一致,喊口令必须清楚,宏亮有力。
第七章 请销假规定
第一条 保安员上班时间请假,按公司请假手续办理。
第二条 非上班时间要请假,须按时请假、按时销假。值勤时无特殊情况严禁请假。请假外出必须先写好请假单,向队长提出请假,并在批准的时间内返回,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第三条 非当班人员请假外出,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个人请假每月不得超过4次。请假必须注明所需时间和到达地点,严禁不请假外出。
第四条 新队员半年内不能请假,半年后一次请假不能超过四天。
第八章 培训规定
第一条 保安队必须以军事化、正规化、规范化的标准严格要求,保安队员的招聘必须按以下条件择优录用。1.复员军人中优先武警复员军人。2.党员和团员中优先党员。3.班长和士兵中优先班长。4.文化层次上优先高中以上。
第二条 保安队员必须经常接受培训:
1.新招聘保安员除接受公司新员工培训外,还上岗前必须接受十五天强化培训。做到五个不:思想不纯不录、军事动作不熟不录、业务不熟不上岗、认识不统一不上岗、一般情况不会处理不上岗。
2.保安员要按培训计划进行定期轮训。
3.保安员每周必须开展不少于三次的日常培训(包括学习和训练),由保安队长负责组织并实施。
第三条 培训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
2.文化知识学习:提高个人修养及文化素质。
3.物业管理知识:懂得物业管理基础知识,掌握协助物业管理的基础技能。
4.学习法规:治安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法规、消防管理法规、心理学、职业道德规范、文明礼貌、会话能力。
5. 学习业务:擒拿格斗、军体拳、擒敌拳、消防、交通指挥等知识。
6. 学习制度:规章制度、相关工作手册、房屋装修规定及有关规定、岗位职责、纪律规定、奖惩规定。7. 学习技术: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水电维修与安装。
学习目标是要达到一人多艺、一专多能。既适应物业管理的需要,又培养了技术人员,同时使保安员安心工作,把保安队伍培养成公正、廉洁、高效的值勤队伍。
第九章 奖惩规定
第一条 本奖惩条例如与人事奖惩制度有冲突,以此奖惩规定为准。本条例适用于全体保安员、领班、队长。
第二条 A级处罚规定细则(严重)
1.对待客户态度粗暴、言行举止差,引起业主(住户)有效投诉,情节严重者一律给予除名。
2.未经领导书面批准,擅自带外人在宿舍留宿的,第一次罚款100员,并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除名。
3.未经领导书面批准,擅自不在所辖区内宿舍内住宿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除名。
4.发现在辖区内有参与赌博者,一律给予除名。
5.偷盗公私财物或掩护他人偷盗公私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罚款和除名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不良情况不及时报告、反映情况不准确、有意向上级说谎,或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律予以除名或其它处分
7.责任区内发案一宗,当班保安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予以除名。8.当班时间睡觉或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一律予以除名。9.殴打、体罚或虐待违反犯罪嫌疑人者罚款2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医疗费用,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以查物验证或其它借口为由敲诈勒索的,或私放嫌疑人的,予以除名,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私自处理押扣物品者,一次罚款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在协助拘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嫌疑人伤害到群众、治安员或其它人员,或致使嫌疑人脱逃者,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
12.未坚持履行保安队长、保安领班、保安队员职责,或因工作疏忽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罚款100—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予以除名。
13.收费员未按章收费,贪污、挪用公款、涂改和伪造发票、收费不给发票或不按票额开发票者按贪污论处,一律除名,并处其面值10倍的罚款。
14.利用职务之便拉关系、收受贿赂、玩弄及损坏或丢失车辆、搞非法活动,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纪律处分或开除出队。第三条 B级处罚规定细则(一般)
1. 发现不良情况不及时报告、反映情况不准确、有意向上级说谎,或处理问题不及,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有三次予以除名。2. 当班时间睡觉、脱岗、串岗或在岗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闲谈、打盹、抽烟、看报纸、吃东西等),或执勤时有抄手、手插口袋、半蹲等情况,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3. 凡违反“队容仪表规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条规定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4. 凡违反“内务规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规定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5. 有事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上岗迟到早退,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6. 无故旷工不上岗,按《人事奖惩制度》执行。7. 在规定的睡觉时间(早班23:30、中班2:30)未回宿舍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8. 有下列行为者:在宿舍内吵闹、或开展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不按时睡觉,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9. 不按先礼后言的程序处理事情,有打人、骂人、罚款等行为,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0. 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故意推诿,敷衍塞责,对当事人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1. 非工作时间,穿制服私自外出行动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2.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罚款或其他处分。
第四条 C级处罚规定细则(轻微)
1. 不按规定范围巡逻,不按规定程序规定记录,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2. 对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现象的任何一项一次罚款20元。
3. 不熟悉责任区内情况者、不熟悉个人岗位职责者或公司相关规定者,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注:每月超过两次罚款予以除名
第五条 奖励办法:
1.公司对保安员处罚所收的罚款一律作为全体保安员的奖励基金,由公司统一支配。各管理处对保安员处罚所收的罚款一律作为各管理处保安队员的奖励基金,由管理处统一支配。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保安队值勤或非值勤时间的好人好事,抓获或协抓疑犯,及时制止治安事件或补救抢险等工作突出人员。2. 奖励程序按照《人事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章 保安员工作规程
一、门岗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认真检查进出辖区内的车辆,对已购买车位或已租了车位的车辆进行放行。对已过租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到管理处办理续租手续。
4.业主(住户)没有购买车位或租车位的车辆、进入辖区时,开出车辆出入登记卡,写明进入车牌号码及进入时间,离开辖区时,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码、时间,如果超过规定时间的,按规定收费。5.外来车辆进入辖区时,保安员上前有礼貌询问找哪家业主(住户),在联系到业主(住户),征得其同意,按规定登记后才能准许进入辖区。车辆管理及收费同第“3”点。
6.保安员收费要给发票,所收款项当天要交到领班,由领班交到队长。
7.遇不明身份者来访,问清情况,与业主(住户)联系,业主(住户)在家并征得其同意,按规定登记后才能进入辖区。8.对各类推销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礼貌劝其离开。9.对搬离辖区的物品,要迅速主动地走近,礼貌的请其出示物品放行条,按照放行条上所列内容认真核查每一件物品。
二、各责任区保安员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接到业主(住户)投诉或提出服务要求时,认真作好记录并通知服务中心,晚上通知监控中心或值班电工。
4.每隔20分钟巡查责任区内停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5.对业主(住户)的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详细记录后及时交给服务中心。
6.督导业主(住户)车辆停在自己车位上,提醒关好车辆的门窗和锁好防盗锁,对已过租期的车辆,要求其到管理处办理续租手续。
7.发生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通知领班。
三、巡逻岗保安员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按规定巡逻路线和巡逻次数对辖区内进行巡逻,巡逻内容包括:辖区内治安、公共设施设备、设备房、消防器材、住户装修现场、卫生情况等。
4.巡逻中思想集中,通过“看、听、问、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或领班,同时要认真详细作好记录。
5.巡查楼层二次装修现场是否有施工许可证,是否按审批范围施工,对违规者应及时纠正,对不听劝阻者作清场处理并随时向领班通报情况。
6.发现辖区内有推销人员,及时作好教育劝其离开。7.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领班。
四、监控中心保安员工作程序
1. 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 接班后详细看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 当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屏幕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定点录象,并通知巡逻岗和保安领班。
4. 如发现火灾自动报警装臵报警,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领班,迅速赶到报警现场查明情况。如是误报,应在设备上消除报警信号。5. 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经管理处主任同意进入监控室人员,要作好登记。
6. 白天接到住户投诉,要作好登记并通知服务中心,晚上接到投诉,及时通知值班电工或其他保安员处理,并作好记录。
第十一章 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岗位的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物品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准备接班的保安领班提前15分钟上班,先向上一班的领班了解各岗位工作情况,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和未处理情况明确给各岗位保安员。
第二条 接班保安员,提前15分钟集合列队,领班交代各岗位工作情况后,以队列操形式带领队员至每一个岗位,逐一交接。接班人到安排的岗位时,从队列走出上前与当班人互相敬礼,并交接物品。
第三条 如接班人员有特殊情况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四条 交班人员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代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交接本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第五条 交班人员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本交给接班人员。
第六条 交班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员应协助完成。
第七条 如果交班人员离开后,接班人员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立即报告领班或队长处理。
第八条 相关记录表格 1.《保安员交接班记录表》。
第十二章 保安员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保安员的形象代表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形象,既要保证所辖物业的安全,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因此,保安员在执勤中处理问题要遵守以下原则和方法:
第一条 原则
1.保安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会遇到许多问题需要处理,在维护业主(住户)的安全和利益的同时,应遵守以下原则:依法办事,执行政策,不徇私情,以理服人。
第二条 方法
对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1. 对一般违反管理规定的问题,可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
2.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尽力劝解,把问题引向缓和,千万不要把矛盾激化,以免不利于解决问题。3.在处理问题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如违反情节轻微,不需处罚的,可当场教育,或协助所在单位、家属进行教育,如需要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4. 违反其他行政规定的,交行政机关处理。
5. 对于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把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
第十三章 各种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一、发生盗窃事件处理规程 1. 巡查发现或接报辖区内发生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够或嫌疑人逃离现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挥。
2. 领班接报后,立即通知队长,同时调动其他保安员,封锁进出辖区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现场支援。
3. 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象,并保护好现场,留下目击者,并报派出所立案处理。
二、发生停电、停水应急处理规程 1. 发生停水处理规程
(1)按计划维修保养供水设备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以便业主(住户)作好蓄水准备。
(2)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的,应提前2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有关用户,且尽量将维修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3)供水部门通知停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水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提醒业主(住户)作好蓄水准备,并应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4)如因设备故障,在抢修期间不能抽水到储水池的,应根据情况,采取限制用水或停水措施,并在采取该措施前40分钟通知各用户,并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如暂停洗衣、淋花等非必需的用水)。
2.发生停电应急处理规程
(1)按计划维修保养若需停电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12小时发出通告。同时准备好自备电源(发电机),确保消防水泵、电梯、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临时抢修需停电的,应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提前1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用户。同时准备好自备电源(发电机),确保消防水泵、电梯、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3)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同时准备好自备电源(发电机),确保消防水泵、电梯、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4)如遇突然停电,保安员应迅速检查电梯是否困人,如果发生困人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人员进行解救。同时工程人员启用自备电源(发电机),确保消防水泵、电梯、生活水泵等用电,使住户生活正常,不受大的干扰。
(5)遇配电房设备(由供电部门管理)发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电的,应即时通知供电部门抢修,并根据情况启动自备电源(发电机),以解急需。
(6)发生停电时,保安员要加强小区的巡查和出入人员检查,防止犯罪分之浑水摸鱼。
(7)属于发生故障造成停电,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记录。
三、发生水浸处理规程 1. 当值各岗保 安员如发现辖区内发生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领班,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设备设施(如电梯、电房等),以免设备设施受损。
2. 保安队长和管理处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
3. 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备用拦水闸板;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暂时将地下水道同往辖区内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辖区内的积水抽走;如水浸来自辖区内的管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4. 组织当班保安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
四、台风、暴雨应急处理规程
1.遇台风、暴雨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向住户及管理处各部门发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风雨的准备工作。
2.管理处应密切留意台风的动态,并及时通知住户。3.当管理处发出进入戒备状态时,各部门应进入抗灾害准备工作:
4.保安、管理员加强辖区巡查,通知住户关好门窗并移走可能下坠的花盆及其它物品。要检查未售出楼房的门窗。
5.保洁员及时清理沙井盖、地漏、沟渠、排水口等处的堵塞物,保证排水顺畅。
6.工程人员应检查电房、电梯机房、泵房等设备房,关好门窗。发电机要试运行,启动电池要充足电,检查并试运行各排水泵,准备临时使用的电线电缆、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等。
7.管理处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如绳索、电池、雨衣等。8.当管理处发出紧急令时,各部门要进入紧急状态各就各位。
(1)保安:当值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种情况,若天气趋暗时应适时亮灯。发现异常情况,应立既向管理处报告。巡值的保安应加强巡视,非当值保安,应在宿舍待命,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小区。
(2)工程人员:当值水电工,也应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各设备房的巡查。
(3)车管员:提高警惕,注意车辆进出及车库积水情况
(4)监控中心人员:留心观察各画面,发现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保洁员:在暴雨其间,要检查各自负责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发现堵塞应立刻清理。
(6)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应留一人在管理处或监控中心,指挥全面工作。
第十四章 值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发现可疑分子的处
理办法
一、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办法
1. 保安员在纠正违章时,态度要和蔼礼貌,耐心作好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法规的解释。
2. 对不听劝阻的人,不能跟其吵闹,要查清其住址、姓名,如实记录并报告管理处。
3. 对不听劝阻的人,如果故
意闹事和要违反治安管理的,及时报公安机关。
4. 发生纠纷时,注意把握政策,如属对方蛮横无理,打骂保安员的,保安员要克制自己,不能与其打架。力量不够时,要及时增求支援,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办法
1. 当值时遇可以分子,要先观察几分钟,然后上前盘问,注意对方的神态,如有异样,可进一步查其有效证件。
2. 对可以分之要严密跟踪,可以通知监控中心对其暗中监视,同时通知其它岗位注意对其监视,防止其破坏或造成其他意外事故。3. 若发现可以分子与公安部门通缉的三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可采取措施,将其送至公安机关。
第十五章 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辖区的交通管理,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汽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 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物业辖区。进入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管理。
第二条 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进入车场库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第三条 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
第四条 业主(住户)的车辆必须在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购买车位(库)的业主(住户),凭购买合同到管理处办理停车证。
第五条 没有购买车位,又没有租赁车位的车辆,进入辖区,由保安员开出《车辆进出卡》,并登记进入辖区的时间,离开辖区时,由保安员收回《车辆进出卡》,并按规定收费。
第六条 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门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仍烟头杂物。
第七条 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二、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第一条 进入辖区内的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乱停乱放,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二条 业主(住户)的摩托车、自行车要到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手续,然后凭证按固定车位停车。
第三条 摩托车、自行车要按固定的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占用他人的车位,没有租车位的摩托车,保安员对其锁车。第四条 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第十六章 保安员军体培训制度
为确保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文明执勤的保安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保安队队长负责全体保安员全面军体培训工作与考评。
第二条 培训项目与时间安排
1.每周二、三、四下午16:30 — 17:30为早、夜班人员培训时间。
2.每周二进行列队项目训练,每周三进行拳术、体能项目训练,周四为消防实操训练。
第三条 军训内容 1.列队项目
a)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b)齐步、跑步、停止间转法、步伐变换、敬礼、脱帽、戴帽等。
2.拳术项目
a)步法训练:马步、弓步、丁步、虚步、仆步等。b)拳术训练:擒敌拳、捕俘拳等。3.体能项目:俯卧撑、爬楼梯、跑步等。
第四条 军训要求
1.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2.听从指挥员口令,回答提问整齐统一,声音洪亮,无拖音。3.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
4.非特殊原因经队长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体培训。
第五条 军训考评
1.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由队长、领班及请管理处领导参加对保安员进行军训考核,并把考核成绩记录在培训考核表上。2.公司领导每季最后一个月的周五由队长陪同,对全体保安员进行军体训练、检阅及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3.队长对军体检阅做总结报告,并对各项考核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七章 保安员招聘管理制度
为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保安员招聘工作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第二条 招聘程序
1.各管理处提出用人需求申请。
2.行政人事部依据定编情况,核定人员编制,呈公司领导。3.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通过人才市场或地区民政局退伍办实施招聘。
第三条 保安员招聘标准
1.五官端正,视力良好,听力正常,身体健康。2.身高在173厘米以上,年龄在24岁以下。3.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政治文化素质。
4.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5.近两年的退伍军人。
6.具有体育特长或其他特长者优先。
第十八章 夜间巡查制度
为确保夜间各岗位正常值班,保证小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班班长在夜班时间内,要加强对各岗位的检查,每各一小时巡查各岗位值勤情况。
第二条 班长巡查到各岗位时,在各岗位的值班记录表 上签名及巡查时间。
第三条 保安队长每周不少于三次对辖区各岗位(包括监控中心)进行巡查。
第四条 管理处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各岗位(包括监控中心)进行巡查。
第五条 夜间巡查时间为:凌晨00:30—6:00。
第六条 巡查内容:各岗位值班情况、设备安全、消防隐患等。
第七条 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将夜间巡查情况记录在《夜间巡查情况记录表》,巡查到各岗位时,要有各岗位值班保安员签名。
第八条 补休时间:管理处主任夜间巡查的第二天补休半天;保安队长夜间巡查的第二天补休三小时。第九条 相关表格 1.《保安员值班记录表》 2.《夜间巡查记录表》
第三篇:保卫材料
建行巢湖市分行构筑安全防火墙创建“平安建行”
近年来,建行巢湖市分行安全防范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创建“平安建行”这根主线,强化安全责任,狠抓制度落实和技防建设,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年来,已成功堵截诈骗案件7起,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93万元;其中短信诈骗案件2起,电话诈骗案件2起,ATM诈骗案件3起,并成功抓获3名利用ATM机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全行21个网点全部取得安全防范合格证,在省公安厅、银监局组织的金融机构安全评估考核验收中被评为优秀,多次受到当地公安、银监部门的表扬,并得到省分行的充分肯定,全行连续十年无重大案件和责任事故,为全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截至上半年,一般性存款较年初新增近11.36亿元。各项贷款新增6.93亿元,占比新增37.8%,排名第一。
一、围绕“平安建行”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巢湖市分行创建“平安建行”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层层部署,对创建活动各阶段的工作和措施提出了统一的要求,并将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融入其中,确保方案的落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和措施。与各机构和网点负责人签订安全、消防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任务,并与业绩考核挂钩。为了保证“平安建行”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行领导定期和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到网点检查创建活动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创建“平安建行”活动健康开展。
二、坚持六项制度,保证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案件防范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案件风险防范联席会,通报社会治安形势和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对策,防患于未然。二是坚持安全学习制度。各营业网点每月组织员工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学习记录。三是坚持安全员配备、审查、报批和考核制度。形成了市分行保卫部——县支行——营业网点负责人——安全员四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模式。四是坚持安全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重大节假日检查和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检查。五是坚持评比反馈制度。对检查的结果及时进行评比和反馈,严格奖罚。六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营业网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防抢、防火、防诈骗等各类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的处置流程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员工。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一是加强对安全保卫制度、规定的培训,通过学习文件和解剖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二是加强对网点临柜人员,尤其是网点负责人和安全员的技能培训。针对网点人员受工作性质局限,不易集中的情况,职能部门利用到网点检查的机会,手把手的教会他们正确使用技防设施。
三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摘录编写有关典型案例、资料、培训课件,下发各机构网点,通过讲解和考试等方式,提高员工案件防范能力。四是加强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组织开展消防灭火等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并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专家现场讲课和指导,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大大提高。
四、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一方面突出安防重点,积极组织对全行自助设备的巡查。针对当前破坏银行自助设备案件频发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加大对自助银行和ATM机进行巡查的力度和频次,今年前5个月就组织夜间巡查30余次,参加巡查人员有100多人次,确保自助设备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夜间巡查、远程监控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对营业网点安全和保安押运、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行。08年累计检查天数58天,122人次,查出大小隐患75起。对本行和上级行、审计、公安、银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违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下次检查时进行追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管理,发挥现代技防设施的强大功能
该行作为全省试点行之一,率先建设远程联网集中监控系统。系统建成后,进一步延伸了安全管理半径,管理触角可达下辖的21个网点、14个自助银行和ATM机。为了充分发挥现代技防设施的强大功能,他们在设备管理和发现情况及时处置上下功夫。首先是加强监控值班管理。远程联网集中监控系统能否充分发挥“千里眼”作用,关键在于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能否通过实时上传的监控画面,及时分析捕捉不安全因素,并做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他们一方面精心挑选工作作风实、能吃苦耐劳、熟悉安全保卫业务的人员组建远程监控中心值班队伍。另一方面建立值班考核机制,强化执行力。制定了《监控值班人员考核管理意见》,《远程监控运行情况登记簿》、《监控中心电话登记簿》、《监控中心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簿》等制度,强化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其次是加强使用维护管理。制定了《远程监控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和基层网点对远程监控维护的工作职责。对监控中心的环境卫生、值班、登记、交接、应急处置、检查维护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细化了布控设防、应急处理、晚间ATM机监控、营业网点报警处置等操作流程。建立安全保卫部、信息技术部、县支行专管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服人员“四位一体”的维护保养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整个系统畅通运行。
第三是加装幕帘报警,增强系统功能。为加强夜晚自助设备安全管理,该行率先在所有ATM机防护罩上方和自助银行大门内侧加装双鉴探测幕帘报警器。每天营业终了,远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将所有自助设备视频切换到中心屏幕墙上,并开启幕帘报警。只要人员进入自助设备区域,远程监控中心就会收到该处幕帘报警器语音提示,值班人员就会注意观察进入自助区域的人员操作情况,一旦发现有人恶意操作,立即通过远程对讲进行喊话,制止不法行为。解决了值班人员因视觉疲劳产生疏漏致使违法行为得逞的问题。
第四是加强应急处置机制管理。为做到“技防和人防结合、预防与打击并重”,该行还组建了快速反应应急小分队。城区由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和全体人员组成,县支行由分管领导、网点负责人和兼职保卫干部组成。市分行专门制定了应急小分队队员职责和操作流程。要求小分队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小分队成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2008年4月和2009年5月、7月,该行在远程监控中心指挥下三次成功堵截利用自助设备盗窃客户资金案,并成功抓获了3名在自助设备上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应急小分队及时出击的结果。
第四篇:保卫工作制度
保卫工作制度
一、保卫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准擅自脱离岗位。经常巡视检查教学楼及校园,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局面无法控制时,要及时报警。
二、保卫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中途离岗,如有急事外出,要找人替班,并经过领导同意后双方交接清楚,方可离开。
三、保卫人员无故不到岗着,视为漏岗。空岗者罚款50,期间学校出现一切事故,或造成损失,后果由自己负责。
四、保卫人员要按时做好清楼工作,严禁客留,非住宿生及外来人员在楼内过夜,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五、保卫人员不得在校内搞非法活动,如有违法、违纪现象,责任自负。
六、保卫人员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洁净,被褥叠放整齐,记好工作记录。
七、搞好门前“三包”保持门道清洁。
八、严禁值班期间喝酒和从事非法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违者后果自负。
九、严防校外人员擅自进入学校。对来方人员须经允许并登记后才方可进校。
十、加强午间和晚间学生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五篇:保卫计划
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为确保今年我校学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保卫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1、安全保卫工作在学校分管副校长王庆海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安全保卫任务。
2、保卫科全体保卫护卫队员统一着夏季标准警服自6月20日起,加强对考场及周边治安巡逻,实施封闭式管理。
3、6月20日至23日,按规定时间(5:30-17:30)由2名护卫队员参加学业水平试卷的押运、看护工作。
4、考试期间,由2名保卫干事负责综合楼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考试结束对考点进行清场。
5、6月20日至23日,7:00-17:30,由3名保安队员负责学校大门外路口的守卫、把关,封闭路口交通和维持路口秩序。
6、负责考生自行车的停放与管理。
7、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检查考生准考证和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9、留一名保卫干事值班备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快速妥善予以处理。
二、工作要求
1、考试期间保卫人员注意加强巡视,制止无证人员进入禁区线内。
2、无证工作人员或无准考证学生不得进入考点。
3、各岗点保卫、护卫队员必须在考试前1小时到位,考试结束后应待考卷带离考场后方可撤离。
4、全体队员要积极主动配合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考试期间,对校园全方位进行治安查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努力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