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篇:烟草专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本质要求:加强车辆、驾驶员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月分析安全形势,总结交通安全工作,并报安保部门。

(三)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全市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业务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

第二条 车辆管理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局(公司)有关规定科学选购车辆。

(二)按照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上路行驶,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三)车辆使用标准:

1、所有车辆必须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用车实行申请、派车制度。调度派车时填写《机动车辆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严禁私自出车和车辆带病行驶。

3、派车权限:市区内用车由车队队长批准;全市范围内用车由安保部门负责人批准(下属单位县际之间用车由各县级局局长批准);省内用车由分管领导批准;出省车辆和外借车辆必须报经主要领导批准。

4、确定驾驶员所驾车辆,明确职责,车辆实行一车一档。

5、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转让处理车辆时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后方可交车;严禁系统外任何车辆在烟草系统挂户使用。

(四)维护、维修。

1、车管部门应督促驾驶人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强制三个月或5000KM~7500KM二级维护有记录。

2、车管部门负责车辆的维修,实行维修申报审核制度,维修的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3、车辆维修履行的程序:日常小修由驾驶员报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车管部门审核、鉴定同意后方可送修;车辆大修或总成大修,由车辆所在部门出具书面报告,车管部门鉴定审核,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送修;长途在外的车辆因发生故障需要修理,请示车管部门领导同意,方可修理,换下的旧件须带回交车管部门验证;各单位选择车辆维修厂家,应进行招标,修理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签订合同。

4、修理批准权限:

(1)车辆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送修。(2)车辆维修费用在1000—3000元的,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送修。(3)车辆维修费用在3000—2万元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送修。(4)车辆维修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须按照程序报有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方可送修。

(5)车辆的装饰、美容,必须经车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安全管理

1、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和档案制度,做到检查有记录,处理有结果。

2、统一规划车辆停放位置;停车场地、钥匙上缴柜、电器设施、消防设施以及防盗、防抢措施等并符合安全要求。

3、执行公务时严禁违章,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严禁搭带非工作人员乘车。

4、节假日期间,车辆应集中停放,实行“三交一封”,严格管理,控制外出,指定专人负责,因公出车需按程序报批。值班人员应做好车辆进出场记录。

5、机动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和警示牌,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或更换。

(六)燃油管理。车管部门统一核定车辆耗油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车一卡”制,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加油点刷卡、加油,外出加油需报安保部门负责人批准。车管部门根据派车单的出车记录和里程表,对车辆本月的行驶里程与耗油量进行考核和通报。当月单车设定油耗超标准的按市场价进行处罚,每节约一升按市场价的50%进行奖励。

(七)各单位根据安徽省烟草系统机动车辆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核。第三条 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核发的有关证件和《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上岗证》,否则不准驾驶宣城烟草系统机动车辆。安保部门负责驾驶员上岗证的核发、审验和收回。

(二)各单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保部门每年组织驾驶员交通法规及专业技能应知应会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完善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三)机关驾驶员的选聘一律从一线在岗优秀驾驶员中选调。

(四)安保部门对车辆使用部门、单位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第四条 事故管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报案,并立即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安保部门报告。

(二)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徽省烟草专卖局道路交通事故办案程序》,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必须按《安徽省烟草专卖局道路交通事故卷宗归档内容(装订顺序)》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三)事故责任人的处理除按《驾驶员记分制考核细则》对照扣分外,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第五条 奖惩标准

(一)车管部门以年为单位按《驾驶员记分制考核细则》对所属单位驾驶员进行考核并记入个人档案;分别按月统计,一式两份,一份报人力部门兑现奖惩,一份报安保部门备案。

(二)无上岗证人员驾驶本系统机动车辆要给予重处,发现一次视情节处罚款1000-2000元,一切后果自负。擅自将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对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经济处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据《烟草系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篇:烟草专卖(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本质要求:合法使用、规范审批。

第一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印章是涉及市局(公司)所有工作中使用的市局(公司)、各单位行政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收款专用章、部门公章以及涉及到党组、党委、工会、共青团等方面工作的印章(钢印)。

第二条 印章的制发、改刻和注销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印章的制发、改刻、废止的需求,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承办;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更换、注销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保管

(一)市局(公司)公章(钢印)、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保管;

(二)市局(公司)党组印章由人力部门保管;

(三)机关党委、烟草工会印章由政工部门保管;

(四)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财务用章由财务部门保管;

(五)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派专人保管;

(六)其他印章的保管部门由市局(公司)主要领导决定。

(七)印章必须确定专人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有事到外地1天以上,须将印章交部门负责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印章交接登记手续。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哪一级的印章,由哪一级的领导批准。私自使用印章的,要追究使用者的责任;造成单位损失的,由印章保管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严格履行印章使用登记手续,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登记印章使用情况。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上盖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提交有接洽单位签字盖章的使用证明,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必须如数交回。

(四)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事先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并对在此期间的用印负责。

(五)印章在发生遗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印章保管人员应迅速向本部门、安保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报告并说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公告作废。因人为原因造成印章遗失、被盗等,追究印章保管人员责任。

第五条 责任追究

违反本制度的,按照《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篇:烟草专卖(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本质要求:程序、严肃、时效、安全。

第一条 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公文处理的领导和检查,并明确专人负责公文处理。

第二条 公文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政策规范要求;公文写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烟草行业公文处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机关各部门不得对外行文。市局(公司)可以与具有行政职能的同级单位联合行文。在报刊上发布及张贴的行政规章和公告的事项,应当视为正式文件,可不再发文。

第四条 公文起草:公文主要内容涉及哪个职能部门,由哪个部门负责起草并流转到相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

公文复核:办公室结合以前印发的同类公文精神,提出承办意见,提交领导审批;

公文审批: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经理签发。

第五条 办公室签收公文,提出拟办意见。国家局(总公司)及其司局单位、省局(公司)、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公文,直接呈报主要领导阅示。其它单位部门的公文,报分管领导阅示。一般公函,根据公函内容和具体情况,流转到相关部门传阅处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规范的公文,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退回拟稿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对发文的复核意见、会签意见、审批意见,要表述明确,并签署姓名全称和具体时间;对公文的传阅具体事项主批人应当明确处理意见,并签署姓名全称和具体时间;其他传阅人圈阅视为同意或已阅知。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对公文处理的催办和督导工作,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及期催办,保证公文流程的高效运转和公文精神的及时贯彻。第八条 公文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公文由办公室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九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如需翻印(复印)转发,须经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密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制,不得密电明复、明电密电混用。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公文复印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第十条 公文在流转过程中,每一个接点都应该留下记录痕迹,公文在流转过程中的延误、丢失,都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十一条 电子文件办理按照省局(公司)、市委市政府办公室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定和执行。

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本质要求: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企业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决策。第一条 行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局长(经理)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副经理)召集主持。

第二条 会议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决定、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以及需要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

第三条 会议程序

(一)认真准备。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时间、地点,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列入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按照分工进行准备,必要时要进行调查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二)充分讨论。会议根据议程对议题逐项讨论,与会人员要紧密结合实际,严肃认真地参与讨论,并阐明自己的观点。

(三)做出决定。会议主持人根据大家的发言综合出结论性意见或决议;对于意见不能完全统一的,由局长(经理)做出决定;副局长、副经理主持会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应报局长(经理)决策。

第四条 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局长(经理)或会议主持人签发。对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按规定进行存档备案。第五条 会议遵循民主集中、顾全大局、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四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拥有所有权的各种车辆。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3.2驾驶员负责按办公室指派的车辆和路线出车以及公司指定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

3.2.1杨守林以商务车驾驶为主,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有需要时听从办公室主任调派驾驶其他车辆;

3.2.2 李飞飞以货车驾驶为主,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有需要时听从办公室主任调派驾驶其他车辆; 4 车辆管理

4.1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提前半个工作日申请,经办公室主任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4.2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办公室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办公室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4.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4.4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4.5驾驶员必须凭经审批后《用车申请单》出车,无《用车申请单》出车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出车归来和节假日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门卫处保管。4.6办公室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5日常行为管理

5.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5.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5.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5.4未经办公室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5任何车辆必须凭《用车申请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再由办公室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5.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5.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5.9司机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5.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5.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违规与事故处理

6.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6.1.1无照驾驶。

6.1.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6.1.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70%,公司负担30%。

6.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7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7.1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办理。

7.2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办公室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7.3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办公室主管审查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7.4 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8 附则

8.1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9相关表单

9.1《用车申请单》 9.2《车辆行驶记录表》 9.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第五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现有的车牌号为以下的车:

1、粤A70230

2、粤A96G28(广东省医药进出口公司)

3、粤A85097(广东省医药进出口公司)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 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由办公室保管,驾驶人员出车前到办公室领用。

第6条 每辆公车配《行车记录本》,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前一次用车数据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7条 车辆每天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和行驶证交回给办公室保管。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8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生产经营业务用车。第9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车辆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①使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审批调派。办公室车辆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须提前一天申请(特殊情况除外)以便统一合理安排。

②禁止非公务用车,遇突发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

③ 由办公室将《派车单》交给司机,司机根据此单出车并交给门卫;《派车存根》留办公室存档。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行车记录本》;办公室负责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且司机要签名确认。

第10条 驾驶车辆原则由专职司机,遇专职司机请假等特殊情况,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2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将按损害公司财产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由驾驶人员赔偿相应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第14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5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向办公室提出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送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另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4)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电话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事后应上报公司实际情况。

(5)行驶人员发现车存油量较少须及时上报办公室,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后,司机须将加油发票交给车辆管理负责人核对并登记加油相关信息。

(6)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16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7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18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3)酒后驾车。

第19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与涉及驾照扣分的由驾驶人承担。

第20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1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22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3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将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司机管理

第24条 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第25条 司机必须服从安排调配;出车途中不得办私事,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26条 司机不得多写或少写行车公里数,如发现误差超过1公里,则每公里罚款20元。第27条 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第28条 司机注意休息,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用车并降低车辆的费用。

第九章 附则

第29条 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执行。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