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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聚焦当前我镇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构建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整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食品行业自律明显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水平显著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四、重点任务

1.“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供货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政府与部门管理监督责任,探索建立学校、学生家长、镇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界代表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共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店、小卖部、小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单位:食安办、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2.“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以及酒店(饭店)、农村流动宴席等集体聚餐地点,具有集体用餐特点,涉及人员多,影响面大,是食物中毒易发区域,也是重点监管单位,要增强聚餐举办者和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乡村厨师承办聚餐以及餐饮管理的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和聚餐食品留样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牵头单位:食安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3.“三小(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对食品流动摊贩开展摸底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可掌握,重点加大对卤菜、糕点、豆制品等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从原料采购、冷藏、加工、消毒等环节规范操作行为,督促其规范整改,对不达标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各村(居)、食安办、公安、卫健等有关单位)

4.“农业投入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追踪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严惩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

(牵头单位: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居)、畜牧水产、公安、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5.鲜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加强鲜肉及肉制品监管,公安、畜牧、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以农贸市场和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重点加强畜禽、屠宰、肉制品加工、销售、餐饮等多个监管环节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鲜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畜牧水产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6.商超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百姓日常食用的粮食、糖果、食用油、水果、蔬菜、糕点、肉制品、水产品、酒、饮料、调味品、儿童食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重点审查商超市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货凭证及记录、索证索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到源头可追溯。依法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食安办、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五、工作机制

1.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为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采取每季度召开1次食品安全会商会议,常态化解决需要部门联动才能处置的食品安全问题。组建微信工作群,采取线上互动、线下联动方式,通过关口前移、职能延伸,将食品安全管理从“单兵各自行动”变为“多方联合行动”,从“单一现场监督”变为“多方立体监督”及时收集、处置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和苗头性问题。

3.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利用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平台、“一品码”追溯信息管理平合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要及时通过会商机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对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责任单位挂牌督办,逐一整改销账。

4.建立问题查处机制。针对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隐虑,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接到社会各界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或12315、12345及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的投诉举报,对由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依法处置。

各村(居)、各单位要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确保监管无缝隙、全覆盖。请各村(居)、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图片、文字、视频等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镇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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