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XX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XX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XX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动XX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各村(居)、各单位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以“建设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奋斗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XX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各村(居)

二、考核主体及方式

由街道创建办牵头,小区办、城管办等相关单位实地测评,结合上级测评情况,并根据加减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

三、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月度、年度得分按以下方法计算得出:

(一)月度得分构成每个市测居民小区点位35分、后街背巷点位26分,每个城市社区点位50分、建制村点位40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6分,根据各村(居)点位数量计算出总分,街道实地测评每个问题扣1分,区月度测评每个反馈问题扣2分,市月度测评每个反馈问题扣3分,国家测评每个反馈问题扣5分。每月根据测评情况和加减分情况计算各村居得分率,按得分率高低分别对村、居进行排名。

(二)年度得分构成全年街道月度考评总分相加除以对应考评次数,得出该村(居)年度得分。

(三)加减分项

1.加分项(最高15分)

(1)在区月度考评中,村(居)得分排名前3名的,每次加3分、2分、1分。

(2)道德典型培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获得区级以上表彰的,区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3)因建设工作成效突出,为市、区召开的建设工作会议提供现场或有精品项目、经验做法被市、区认可并推介的,每次(项)分别加3分、2分。

2.减分项(最多15分)

(1)在区月度考评中,村(居)得分排名后3名的,每次减3分、2分、1分。

(2)建设工作被国家级媒体曝光且属实的,一次扣5分;省级媒体曝光且属实的,一次扣3分;被市级媒体曝光且属实的,一次扣2分;被区级媒体曝光且属实的,一次扣1分。

(3)因工作不力,在国家、省组织的年度测评中扣分的,每发生一次分别扣20分、10分。

四、考核内容

(一)《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测评标准、问卷调查内容》(2021年6月版)所列隶属本街道负责的所有任务。

(二)全街道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各项具体工作要求。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综合考核

1.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设立单项奖,对在街道年度考评中排名靠前、表现突出的村(居)进行表彰激励。

2.月度测评前3名的社区,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月度测评前2名的村,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

(二)惩戒处理

1.村(居)各点位:月度综合考核排名分别位于后2位的村、居,村(居)主要负责人在街道月度工作点评会上表态发言,并在全街道通报;连续2个月排名位于后2位的村、居,由挂钩领导、街道纪工委联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连续3个月排名位于后2位的村、居,由街道纪工委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全年月度综合考核累计5次以上排名位于后2位的村、居,对责任村(居)主要负责人实行待岗处理。

2.在市、区两级考评中,街道总体得分率低于90%的,取消月度考评奖励;凡被扣分点位,由失分点位包干责任人在街道月度点工作评会上作公开表态发言,并从个人缴纳的重要单元达标创建保证金本金中扣200元,扣完为止。

六、迎检制度

1.村(居)各点位由主要负责人负责,考评时主要负责人、资料员、点位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做好引导、信息汇报等各项工作。

2.各点位因无人在岗、信息传达与衔接不及时,造成失分的,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

七、保障制度

1.街道创建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测评标准、问卷调查内容》(2021年6月版),结合市、区月度考评结果,每月对各点位情况进行点评,并进行总结评比。

2.街道纪工委成立作风督查小组,对建设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完成市、区及街道整改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问责程序。

八、相关说明

1.本办法具体解释由街道创建办负责。

2.街道创建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优化和完善。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