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流程
附件1
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流程
国家和省规定的省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批,项目竣工验收流程。
一、申报项目建议书阶段需准备的材料
1、项目建议书文件;
2、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3、资金意向(包括财政、银行等意见)。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需准备的材料
1、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
2、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招标申报表);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国土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资金承诺;
7、立项批文。
三、初步设计审批阶段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审批初步设计的文件;
2、可研报告批文;
3、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
4、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资源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规划方案等。
四、竣工验收阶段需准备材料
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各单项验收报告;
3、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第二篇:基本建设程序的流程
一.1基本建设程序的流程:(1)建设项目投资机会研究,(2)项目建议书(3)建设项目可执行行研究(4)基本建设项目评估 2,建设准备(1)设计任务书(2)施工图设计,审查,用地,投建,招投标。
3,项目施工(1)组织施工(2)工程款结算
4,竣工验收及后评价(1)竣工验收备案(2)项目决算资料归档(3)项目后评价(4)产权登记物业管理。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阶段及其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
意义:国家计划委员会早在1983年制定的《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为适合我国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的要求,改进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建设前期工作的研究,避免和减少建设项目决策的失误,提高建设项目和实施综合效益,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
程序选自《建设项目》 丁晓欣
二.项目建设程序:
概念:是指国家按照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制定的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意义:如世界银行对任何一个国家的贷款项目,都要经过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实施和项目总结评价等步骤的项目周期,从而保证世界银行在各国的投资保持较高的成功率。流程:(1)提出项目建议书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4)编制设计文件
(5)做好施工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
(7)投产交付使用
(8)进行项目后评价
选自《建设项目管理》 刘伊生 编著
第三篇: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公路建设指公路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基本有以下几个程序。
一、立项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规划,或产业政策及其他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分析后,向上级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工可阶段
一般大型工程需要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按项目隶属原则和审批权限报发改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1、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式,建设单位报区招投标办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需要招标;
2、建设单位将项目法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3、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
4、公布招标控制价;
5、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6、经建设单位同意,招标代理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将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四、勘察设计阶段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三)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四)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五)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六)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七、施工阶段
1、开工许可批复后,项目开工建设;
2、质监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3、设计变更,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勘察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设计变更的意见,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设计变更虚报工程量或者提高单价。
重大工程变更设计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4、4、完工后建设单位向质监部门申请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
5、质监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6、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
八、试运营阶段
1、交工验收通过后,项目交付运营单位试运营;
2、建设单位报请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环评、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
3、建设单位向财政评审中心申报竣工决算评审或向审计机关申报竣工决算审计;
4、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运营。
第四篇: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一、立项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原则报发改委审批。
二、工可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按项目隶属原则和审批权限报发改委审批。
三、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1、根据发改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式,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建设单位将项目法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3、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
4、公布招标控制价;
5、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6、经建设单位同意,招标代理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将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四、勘察设计阶段
1、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
2、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
3、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4、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
6、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
八、试运营阶段
1、交工验收通过后,项目交付运营单位试运营;
2、建设单位报请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环评、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
3、建设单位向财政评审中心申报竣工决算评审或向审计机关申报竣工决算审计;
4、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运营。
第五篇: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和步骤主要有:前期工作阶段,主要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包
括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见基本建设
程序示意图)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和内
容。
(一)前期工作阶段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
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项
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基本建设
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报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可行性研
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
策。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
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发展计划部门(其中工业技改
项目报经贸部门),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审查意见(着重从
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
方面进行初审),发展计划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
据国家规定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
审未通过的项目,发展计划部门不予审、报批。
2、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
研究。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
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
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由此考查项目技术上的先进
性和适用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最重要的内容,它从项目建设和生产
经营的全过程考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其目的是回答项目是否必要
建设,是否可能建设和如何进行建设的问题,其结论为投资者的最
终决策提供直接的依据。因此,凡大中型项目以及国家有要求的项
目,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其他项目有条件的也要进行可行性研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和项目最终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求必须有相当的深度和准确性。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单位,要有承担相应项目的资质。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按项目审批权限由各级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逐级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同时要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一般由省级发展计划部门、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受省级发展计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地区发展计划部门可以对授权或委托权限内的项目进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一般先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并不等于列入计划,何时列入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财力、物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
3.设计工作
一般建设项目(包括工业、民用建筑、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设计过程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技术复杂而又缺乏经验的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对一些水利枢纽、农业综合开发、林区综合开发项目,为解决总体部署和开发问题,还需进行规划设计或编制总体规划,规划审批后编制具有符合规定深度要求的实施方案。
(1)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的内容依项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它是项目的宏观设计,即项目的总体设计、布局设计,主要的工艺流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设计,土建工程量及费用的估算等。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是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基础。
初步设计(包括项目概算),根据审批权限,由发展计划部门委托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由发展计划部门或会同其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2)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细的建筑、安装图纸。施工
图设计完成后,必须委托由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并加盖审查专用章后使用。审查单位必须是取得审查资格,且具有审查权限要求的设计咨询单位。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还必须经有权审批的部门进行审批。
(二)建设实施阶段
1.施工准备
(1)建设开工前的准备。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招标投标(包括监理、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等方面的招标投标)并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项目开工审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申请项目开工审批。
2.建设实施
(1)项目新开工建设时间。开工许可审批之后即进入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开工之日按统计部门规定是指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无论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2)基本建设投资额。国家基本建设计划使用的投资额指标,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基本建设工作,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基本建设规模的综合性指标。基本建设投资额是建设项目当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包括用当年资金完成的工作量和动用库存的材料、设备等内部资源完成的工作量;而财务拨款是当年基本建设项目实际货币支出。投资额是以构成工程实体为准,财务拨款是以资金拨付为准。
(3)生产或使用准备。生产准备是生产性施工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的桥梁,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使用准备是非生产性施工项目正式投入运营使用所要进行的工作。
(三)竣工验收阶段
1.竣工验收的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建设项目按照上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伞部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都要及时组织验收。
2.竣工验收的依据
按国家现行规定,竣工验收的依据是经过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签证、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3.竣工验收的准备
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整理技术资料。各有关单位(包括设计、施工单位)应将技术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交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统一保管。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土建方面、安装方面及各种有关的文件、合同和试生产的情况报告等。二是绘制竣工图纸。竣工图必须准确、完整、符合归档要求。三是编制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清理所有财产、物资和未花完或应收回的资金,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益,报规定的财政部门审查。
竣工验收必须提供的资料文件。一般非生产项目的验收要提供以下文件资料:项目的审批文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决算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工程竣工审计报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4.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按国家现行规定,建设项目的验收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规模较
小、较简单的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的组织要根据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规模大小和隶属关系而定,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总结汇报,审阅工程档案并实地查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最后经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一致通过,形成验收鉴定意见书。验收鉴定意见书由验收会议的组织单位印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生产性项目的验收根据行业不同有不同的规定。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及其它特殊行业,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上述程序只是反映项目建设共同的规律性程序,不可能反映各行业的差异性。因此,在建设实践中,还要结合行业项目的特点和条件,有效地去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四)后评价阶段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通过建设项目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我国目前开展的建设项目后评价一般都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单位的自我评价、项目所在行业的评价和各级发展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