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微生物实验室建筑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2、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室活动相适应。
3、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
4、采集及运输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符合卫生部《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
5、实验室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6、废弃的微生物标本等各种实验室废弃物应及时在实验室内行高压灭菌后再做处理。
7、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对实验室的医院感染控制、生物安全防护及其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如发生病原微生物扩散或实验室感染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时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上报院领导。
第二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
1、华都中医医院业务院长李绍金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业务院长李绍金授权医务部主任王恩华及检验科负责人刘玉岩同志具体负责相关生物安全管理事宜。
3、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和监督。
4、具体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院长汇报生物安全工作情况。
5、若出现生物安全隐患,具体工作人员将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预防和解决,不得瞒报。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名单及职责
一、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人员组成: 主 任: 院长
成 员: 医务科科长、检验科负责人、二、主要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生物安全政策和操作规范,审议实验室管理制度;
2、审查开展的实验项目是否符合本单位生物安全要求,对操作的生物因子进行危险度评估;
3、审查操作程序,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程的执行;
4、审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5、监督人员管理的实施(准入、培训与健康监护等);
6、其他有关生物安全管理的事宜。
三、安全监督员
医院安全管理小组决定王晓冬任安全监督员,负责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对风险的评估
1、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应熟悉微生物风险评估的目的:确定防护等级,制定SOP,选择个体防护装备,防止感染,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应明确微生物风险评估包括的内容:生物因子的种类、来源、传染性、致病性、传播途径、在环境中的稳定性、感染剂量与浓度、预防和治疗等
生物安全管理准入制度
1、具有取得检验专业资格的人员方能上岗,未取得检验专业资格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2、特殊岗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方能上岗。
3.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者方能上岗。
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检验科各种检测仪器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器械科负责保管)。
2、器械科负责定期按计划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科室主任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仪器应爱护使用,严格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科室主任。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仪器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科主任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拆装重要检测仪器。
7、器械科负责组织对检验科使用的仪器进行定期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9、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工作疏忽人为原因造成重复检测浪费试剂,责任人应按损失费20-50%进行赔偿。
健康监护制度
1、在重要地点是放置急救箱和急救药品。
2、科室急救员应经过处理实验室紧急事件培训,包括接触腐蚀性化学品、使用有毒物品及感染性物质造成的意外情况。
3、向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说明实验室及其所操作物品的潜在危害。
4、在显著的位置张贴通告,清楚说明意外救援的地址以及急救服务电话号码等信息
5、应警告育龄妇女在操作某些微生物以及致癌、致突变和致畸物质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6、科室对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工作人员,不让其接触电脑、不安排夜班。
7、制定与实验室工作性质有关的人员免疫计划。
8、为处理结核病标本或其他需要进行试验的实验室人员提供相关健康检查。
9、对疾病和事故进行正确记录。
10、使用警告和预防事故的标志来尽可能减少工作危害。
11、工作人员应经过正确的生物安全操作培训。
1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潜在的暴露事件。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实验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时,是否配备规范的防护服,如隔离衣、连体工作服、围裙、手套。
2、在操作危害性化学品以及致癌性物质时,是否另外配备防护服?例如在处理化学品和溢出物时是否配备橡胶围裙和手套,在高压灭菌器和焚烧炉上卸载物品时是否戴隔离热手套?
3、是否配备安全眼镜、护目镜和防护罩。
4、实验室是否有洗眼装置。
5、是否有应急淋浴设备。
6、是否配备防毒面具,并定期清洁、清除污染、储存在清洁卫生的地方。
7、是否为适当类型的防毒面具配置适宜的过滤器,例如:针对微生物配置HEPA过滤器,针对气体或颗粒则配置相应的过滤器。
8、防毒面具是否经试戴测试。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使实验室各方面工作计划、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和实验室建设的管理走向正规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对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1、建立人员信息档案:人员信息档案包括历任实验室主任,实验教学的专、兼职教师信息,实验技术人员信息,外聘人员信息和管理人员信息等。
2、建立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仪器设备除进行计算机管理外,把相关的说明书及配件进行统一管理。
4、建立档案专人管理制度:对各项档案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形成系统化的管理。
5、按要求建立检验室业务档案,包括重要的原始登记本及质控资料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生物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对检验标本要进行详细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工作人员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检验人员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检验人员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操作流程,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及保养工作。
5、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检验人员使用仪器后要及时登记仪器使用情况,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实验室人员培训制度
1、为提高实验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质量,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在职在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3、本制度分为岗前培训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
4、岗前培训:凡是新毕业应聘到检验科工作的毕业生,或从外单位调入的实验技术人员,在正式上岗之前,须参加本科室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工作,需重新参加岗前培训。
5、岗位培训:凡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室技术人员,为提高业务水平,应经常组织业务学习,并定期安排轮岗,有计划的安排外出学习深造。
6、本制度从202_年11月起执行。
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严防自然灾害,如火灾、意外暴露等。
2、做好生物危害的危险度评估
3、意外暴露的处理和清除污染。
4、人员从现场的紧急撤离。
5、人员暴露和受伤的紧急医疗处理
6、暴露人员的医疗监护
7、暴露人员的临床处理
8、发生意外事件应及时报告,报告程序为:本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拨打120-紧急救护-现场消毒及相应处理。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对实验室安全定期进行检查,清除隐患。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2、新生进入实验室以及新上岗实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从事实验工作。
3、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禁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拆改实验室电路和仪器设备。
4、严格遵守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使用规程。危险物品仓库要牢固、安全并设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进入。
5、实验结束后,工作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闭所有水管阀门和电源并熄灭火源。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检修确保完好。
6、实验室和实验物资库房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人员要学习并掌握有关消防知识和设备使用方法,并定期检修消防器材,确保设施完好。
7、任何人不准在实验室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资和从事与本室业务无关的工作。
尖锐器具安全使用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及其他利器。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2、尽可能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利器盒中,并运送到特定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3、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装置。
4、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实验室主任职责
1、熟悉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标准、制度、规程。
2、负责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
3、对在本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
4、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授权。
5、监督法规和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并有权停止相关活动。
6、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并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或主管领导报告。
实验室项目负责人职责
1、必须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2、负责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提交所开展项目的“微生物风险评估报告”和“实验室微生物操作规程”。
3、在获得批准后,负责相关实验,并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执行。
4、项目结束后,应与实验室主任进行交接和记录。
第三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有毒化学物品
1、主要试剂:二甲苯、乙醇、乙醚、丙酮等。
2、减少可燃物品在实验室的存储量,防止发生火灾的危险
3、以上试剂应存放在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地方
4、易燃物品不得与强氧化剂一同保存
5、易燃物品不得放入冰箱保存
6、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可燃、易燃物品的瓶子打碎事件,立即用清水稀释液体,开窗通风,并通知保卫部门协助做好消防工作。
腐蚀、刺激化学品
1、主要试剂: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甲醛、冰醋酸等
2、工作人员在搬运、分装或使用试剂时,做到轻拿轻放,做好防护措施,带防护镜及乳胶手套
3、处理以上试剂时,实验室加强通风,工作人员传防酸裙,胶鞋,接近水源。
4、试剂存放地应贴有警示标识。
5、应急措施:上述试剂一旦误与皮肤接触,应立即除去遮挡的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请有关医生救治。
病理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二)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生物病理样本管理制度
1.实验室负责人应依照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或医院主管部门的要求保存或运送病理样本,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实验室普通病理标本实行责任人保管制,即病理标本在送达病理科至取材前由病理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取材后至病理标本销毁前由病理报告医师管理,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特殊病理标本(教学、科研等)由专人保存。做好病理样本 进出和储存记录,建立档案。
3.保管人妥善保存病理标本,防止病理标本丢失及腐烂。
4.对于病理生物标本应密封分类保存,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的要求。
5.病理样本运送、销毁时,必须有专人护送,护送人员应接受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病理科实验室操作安全规程
1.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病人组织或体液等标本时均应戴手套进行操作,但离开实验室或到污染区以外的地方活动必须脱掉手套。
2.微生物实验室操作要戴口罩、工作帽,要在生物安全柜或在通风柜内操作。
3.实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医疗垃圾桶中。
4.注意保持实验室内空气的流通。
5.实验完毕后工作场所要消毒,工作人员应及时洗手。
6.实验中若发生个人身体损伤,应立即妥善处理。
7.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分装垃圾。
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实验室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污染材料的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但离开实验室或到污染区以外的地方活动必须脱掉手套。手套不能随便放置和丢弃,只能放置在污染区和丢弃在医疗垃圾桶中。
2、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应加戴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
3、当发生SARS、禽流感疫情时,应戴N95口罩,穿隔离衣,戴护目镜、工作帽和双层手套。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在使用生物安全柜或通风柜时,应在操作前5分钟打开。
6、实验室进行体液细胞学检验或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中或通风柜进行,进行离心操作时应盖好离心机机盖,待停机5分钟后才能打开机盖取出离心物品,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离心管。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在医疗垃圾袋上粘贴专用标识。
8、技术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每天对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10、当各作人员身体表面被感染性材料污染时,应紧急沐浴,去除污染。所穿着工作服应进行消毒处理。
11、当发生皮肤被污染、刺伤时,应当立即脱离污染环境,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如有伤口,应当从伤口近心端向伤口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立即向所在科室领导及感染(管理)科进行报告,追踪可能污染源的流行病学资料,认真填写《利器损伤报告卡》,接受指导和治疗。
12、当眼部被污染性材料或液体污染时,应即用冲眼器冲洗之后到眼科就诊。
病理科实验室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在压力容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高速旋转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并有处理事故的相应措施及设备。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4.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3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5 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6 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9 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11 消毒隔离制度.............................................................................................................14 锐器使用管理制度.....................................................................................................16 强传染性样本的采集、运输、处理与保存制度.....................................................17 菌(毒)种或样本等感染性材料安全管理与保存制度.........................................18 检验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和就医程序.....................................................................20 检验科生物安全文档管理制度.................................................................................21 检验科传染病检测及报告制度.................................................................................23 《实验室二级防护》流程.........................................................................................24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
明确实验室准入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 室组长:监督小组人员严格准守此制度。
3.3 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全科室人员准守此制度,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并对违背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4.具体规定要求:
4.1实验室是进行临床医学检验和教学科研实验的场所,非实验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也不得从事高致病菌标本的检测。
4.2.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需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同时需经过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3.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
4.4.非本室人员到实验室,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入。在实验室内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4.5.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知道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4.6.进入实验室时,应穿着工作服或隔离衣,戴口罩、帽子。当知道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应立即更换。离开实验室前应脱去防护服、手套,洗手后离开。
4.7.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长发应束在脑后。在工作区内不应配带戒指、耳环、腕表、手镯、项链和其它佩饰物品。
4.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饭、饮水等。以上活动应在检验科工作人员休息室内进行。4.9.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戴手套,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冷和热,标本污染,刺伤等。在工作完成或中止后应摘掉手套并放入黄色垃圾袋中。摘除手套后应例行洗手。
4.10.对污染的防护服应用黄色塑料袋封装好,交医院洗涤科处理。工作服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
4.11.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4.12.离开实验室时,应向交接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交接班登记记录》。4.13.实验结束后,关掉仪器设备电源开关、拉闸,将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现场整理干净,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自查内容,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 生物安全管理员:监督各小组人员严格准守此制度。
3.3 科室负责人:负责协助及安排生物安全管理员工作,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并对违背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4.具体内容:
4.1.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医学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规定”,对来访者要求科主任签字同意,作好出入登记。
4.2.实验室入口是否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4.3.实验室三区标识清楚,凡接触标本的仪器设备或装标本的容器贴生物危险标识、警示或提示用语。
4.4.生物安全工作管理小组定期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作,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储备。
4.5.进入实验室是否穿工作服、戴帽子,操作时是否戴手套,细菌室、采血室、分子生物室、废弃物处理是否戴口罩等。
4.6.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手册》进行操作。
4.7.严格按照“检验科消毒隔离办法”和“检验科废弃标本及容器的消毒处理”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4.8.检查菌种、标本、危险化学试剂是否按照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4.9.检查实验室空气和物体表面、地面的消毒记录,废弃物消毒记录
4.10.发生职业暴露和生物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实验室应急处理程序”或应急预案紧急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4.11.生物安全检查内容见生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4.12 生物安全小组检查之后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再次检查并记录整改情况。
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
1.目的:
明确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及考核,规范实验室管理。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认识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保证职业安全。实验室人员经过生物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 室组长:监督小组人员严格准守此制度。
3.3 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全科室人员准守此制度,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4.具体内容:
4.1.培训内容:国家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本科制定的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物安全手册、SOP、生物安全柜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4.2.培训安排:科室每年至少举办1-2次培训,纳入“科室业务学习安排”,年终要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的考核。
4.3.培训人员:科室工作人员、新来人员、临技人员、进修、实习生、工人等。
4.4.授课老师:由科室指定副高以上的,经过国家、省级生物安全培训过的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授课。
4.5.培训后,要认真填写《工作人员培训记录》,存档保存。
4.6.通过平时生物安全检查考核每一个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每年进行1-2次生物安全理论知识的考试,考卷由科秘书保存。
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1.目的:
明确实验室安保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 实验室安全员:监督各小组人员严格准守此制度,并负责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3.3 科室负责人:负责协助及安排实验室安全员工作,不定期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并对违背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及时处理。4.具体内容:
4.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安全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实验室应保持通风透气,每天开窗2-4次。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4.2.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4.3.应规范使用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器、紫外消毒机、生物安全柜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所有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或者组长指派人员)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4.4.非实验室人员进入检验科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才能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洗手后才能出实验室。
4.5.决不保存高致病菌菌种和标本,三类菌种和标本保存进行出入登记,标本存放应专柜、密封保存。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生物安全委员会同意,出具证明,才能拿出实验室。
4.6.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盖的离心机中离心进行。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漏、不破损、密闭的容器里,再放入标本箱里运输。
4.7.工作人员(本科、进修、实习、临技、工人、聘用)必须遵守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违 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意见。
4.88.菌种、毒株、传染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实行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如发现被盗立即报告保卫科和实验室负责人 4.9.为了保证生物安全,科室应准备足够的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面罩、鞋帽、手套。尤其生物因子密集的地方。在检测工作中要做好个人防护。
4.10.实验区域应有明确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标识,凡放有感染性物质或接触感染性物质的容器、仪器设备均贴生物危险表示和警示用语。
4.11.不得自行拉接电线;实验室内不得用电热器取暖、烧水、实验室内严禁吸烟。4.12.仪器用电量大,医院供配电系统应满足仪器设备工作需要,实验室人员应经常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故障立即报告电工房和仪器维修室,请求帮助。如有火情立即关电源并报告医院保卫科和实验负责人。
4.13.检验科试剂库房存放大量成品检验试剂,库房应保持通风透气,乙醚和浓硫酸属于化学危险物品应实行双人、双锁、并打封条,出入登记。
4.14.下班时必须切掉不用电器电源,关好水、火源,关好门窗;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若发生事故和案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和保卫科报告。发现特殊情况立即报警:火警119,盗警110。
4.15.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参考《检验科紧急逃生通道》示意图有序进行疏散逃生。4.16.每年对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爱护安全保卫设施,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在工作人员中普及消防基本知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防止危险品外泄,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 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品的申购、领用及保管处理。3.3 科室负责人:监督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工作,负责科室审批及申购工作。4.具体规定内容:
4.1.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
4.1.1 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并打封条。各科室将审批人、领用人、保管人名单送保卫处备案。人员变动时,须经实验室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通知保卫处。
4.1.2 建立危险化学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4.1.3 剧毒品的管理必须从严。领用剧毒品时必须有领用监督人到场。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用多少买多少,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柜并打封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4.1.4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与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4.1.5储存化学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4.1.5.1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4.1.5.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1.5.3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1.5.4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1.5.5存放剧毒物品的部门必须备有保险箱,存放剧毒物品的保险箱钥匙应安全保存; 4.1.5.6化学危险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4.1.6 化学危险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保卫科、实验负责人。4.2.危险化学品的养护
4.2.1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4.2.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4.2.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4.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4.3.1废弃危险化学品各单位应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容器外加贴废弃物品标签,容器封闭可靠。
4.3.2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应向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安局获准后,由保卫处定期回收,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
4.3.3 各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
1.目的:
明确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及时快速处理意外事故,尽量降低因意外事故产生的损失,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对于意外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及上报,并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处理。4.具体规定内容:
4.1.少量的样本溅泼在工作台面或地面时,用卫生纸吸干,再用以0.5%次氯酸钠或过氧乙酸覆盖1小时后洗去。
4.2.标本离心时试管破裂,应戴手套,用镊子将试管碎片夹出,放入专用黄色口袋里。离心机内塑料套管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4小时;用2%戊二醛或75%乙醇擦拭离心机,半小时后用清水擦净。
4.3.手和足被样本本污染时,以0.2%过氧乙酸洗涤消毒;污染工作服应立即更换,高压灭菌。
4.4.被大量烈性传染病的病原菌污染时,立即封闭现场,消毒处理,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及省CDC作相应处理。
4.5.误服微生物悬液者,立即用含漱,洗胃,催吐等方式处理;若标本溅入或接触到皮肤上,立即用0.2%过氧乙酸浸泡消毒;溅入眼中者,以无菌生理盐水冲洗后,每隔1小时用抗生素眼药水滴眼。视具体情况作针对性的处理。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6.被针刺、刀割或其他形式的割伤,致伤口与标本直接接触,或者带病毒样本碰到皮肤,应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清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 毒,并包扎伤口,给予必要的预防和相应的抗生素处理,同时对标本进行相关的病原菌检测。对于毒性较强的病原体感染,必须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根据不同病原体感染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治疗应急措施,并予以较详细的登记;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7.腐蚀物品大量溅泼于人身上、应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如溅泼在工作台面或地面上,应及时冲洗台面或地面,执行者应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4.8.易燃品引起火灾应使用CO2灭火机灭火,切断电源,除救火外,其他人员按安全线路撤离,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4.9.水银温度计断裂,用毛细管吸走水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处理; 4.10.化学品进入眼睛的处理
必须立即紧急处理,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球,并送眼科医生处理;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4.11.吸入有毒物蒸气的处理
在实验室中如呼吸到有毒蒸气时,可能会感觉到头昏目眩,甚至昏倒。此时应迅速离开实验室,到室外空气流通处休息。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对昏倒的患者其处理办法为: 4.11.1将患者迅速抬到室外空气流通处;
4.11.2解开患者的钮扣、领带等衣物束缚,平躺通风处;
4.11.3如果呼吸微弱或已消失则要赶快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通知相关科室医生。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对昏倒的患者其处理办法为: 4.12.化学灼伤的处理 任何化学药品(不论水溶性与否),当溅落在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用肥皂清洗。当落在皮肤上的药品属强酸或强碱时则立刻用大量冷水清洗,如大量药品喷洒到全身,则应马上除去衣物并冲水浴。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作相应处理。4.13.衣服着火时紧急处理 4.13.1不可奔跑
4.13.2用防火毯或实验衣包裹身体灭火 4.13.3可在较大空地上翻滚以便灭火 4.13.4用安全淋洗设备冲洗或用灭火器灭火 4.14触电时紧急处理
4.14.1症状较轻者:即神智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可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4.14.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将伤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14.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14.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2比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2次,心脏按压1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也应按2比15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4.14.5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
4.14.6以上情况(3.14.2-3.14.5),均需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医生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保卫科作相应处理。
4.15.遇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时,视建筑物或实验室遭破坏程度,隔离污染区和污染源,有效消毒、疏散工作人员,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医院感染办、生物安全委员会、保卫科作相应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
1.目的:
明确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防止交叉污染,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此规定,及时更新相关条款,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4.具体规定内容:
4.1.检验科区域(部门)消毒
4.1.1 清洁区消毒 用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0.1-0.2%过氧乙酸溶液,每天擦试桌椅、地面,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每天开窗通风数次。
4.1.2半污染区消毒 每日采用含氯剂或0.1-0.2%过氧乙酸擦拭,桌椅地面的消毒液用500mg/L有效氯擦洗。4.1.3 污染区消毒
污染区是标本收集、存放、处理实验室等处。消毒方法如下:
4.1.3.1桌椅等表面每天开始工作前用清水擦抹1次,下班前用250-500mg/L有效氯溶液或0.1-0.2%过氧乙酸擦洗1次。
4.1.3.2地面应在开始工作前用清洁湿拖把拖地1次,下班前用高于消毒台面浓度500mg/L有效氯进行消毒。
4.1.3.3工作台面可采用干净布铺于上面,工作完毕后,将布消毒。4.1.3.4各种表面、台面可采用高强度便携式紫外线灯进行照射。
4.1.4 所有清洁器材、物品、用具不得三个区域共用,专区专用,用后及时消毒、清洁。4.2.空气消毒
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环境,应有换气,排气设备,保证实验室的通风和空气清新。可采用多功能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4.3.器材的消毒 4.3.1金属器材
4.3.1.1穿刺取血针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集中灭菌处置。
4.3.1.2采集血液标本,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筒”。针头、注射器均为一次性用具。用后注射器放在黄色口袋,针头应置于锐器盒进行无害化处理,压脉带用后消毒。4.3.1.3小的金属器材如接种环可用酒精灯烧灼灭菌。
4.3.1.4较大金属器材用2%碱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浸泡2h后,清洗沥干高压灭菌。4.3.2 玻璃器皿
4.3.2.1被污染的吸管、玻璃试管、玻片、滴管应置于每日配制的1500-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或(0.5%肥皂液),再煮沸15-30分钟后洗刷、沥干、采用37℃-60℃烘干。4.3.2.2接触细菌试管、琼脂板单独进行高压灭菌。
4.3.2.3实验室用的器皿,浸泡于重铬酸钾浓硫酸清洁液内24h或高压灭菌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烘干备用。4.3.3塑料、橡胶器械
4.3.3.1一次性使用的塑料制品,一次性手套及无纺布制品帽子、衣、口罩均应放入黄色污物袋内集中焚烧。
4.3.3.2受污染的吸液球用0.5%-1%肥皂液或洗涤剂全部浸入,煮沸15-30分钟,然后清洗,晾干。
4.3.3.3离心机内的塑料套管,采用2%戊二醛溶液擦拭30分钟,以杀灭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
4.3.3.4血清反应板用0.5%过氧乙酸或2000mg/L有效氯浸泡4小时或高压灭菌,进行无害化处理。4.3.4 贵重仪器
显微镜、自动化仪器、分光光度仪、离心机、天平、细胞计数器、冰箱等。可采用2%碱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或1%洗必泰酒精溶液或75%乙醇擦拭,半小时后用清水擦净。4.3.5 手消毒
4.3.5.1工作后均用洗手液和流水洗手2-3分钟(洗手6步法)。
4.3.5.2工作人员操作时应戴手套,如手被传染病菌污染立即用消毒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完毕后用速消毒剂揉搓。
锐器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锐器使用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使用锐器的意识,防止意外发生,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加强安全意识。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此规定,及时更新相关条款,保障实验室及人员安全。
4.具体规定内容: 4.1.锐器的贮存与使用
4.1.1刀剪、玻璃器皿应放置在坚固的容器中。
4.1.2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及其他利器要特别小心,切记针头不能回套,以防止刺伤、划伤。使用后,针头放入锐器盒里,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4.1.3一次性注射器用后放双层黄色口袋理,由医院废物处理中心处理。非一次性利器(如刀剪)的消毒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4.1.4处理破碎的玻璃器皿,污染的针头、利器时必须戴手套,脱掉手套后要洗手。4.1.5试管离心前,观察试管有无破裂,离心管套底部有无缓冲垫,以避免离心时试管破裂,造成实验室污染。
4.2.事故性刺伤、划伤或擦伤的处理
使用锐器进行致病微生物实验时,可能无意中刺伤或划伤皮肤,引起严重的实验室感染。一旦发生这种意外,必须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同时参照“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医院感染办,并做好职业暴露登记。强传染性样本的采集、运输、处理与保存制度
1.目的:明确强传染性样本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防止强传染性样本外泄,以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加强生物安全意识。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此规定,及时更新相关条款,对于出现相关意外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保障实验室及人员安全。4.具体规定内容: 4.1.标本采集
4.1.1为避免交叉感染实验人员应选择二级防护水平。
4.1.2详细登记有关病例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标本采集日期。
4.1.3采集的标本放入带盖不破损、不泄漏、密封的容器内,(采集标本时不能污染容器外部)加注特别标识,装入标本箱运送。运送过程严防破碎和外溢。送入检验科签收。4.2.标本前处理
标本接种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使用专用的离心机,离心时使用密闭的离心机转头或密闭样品杯,停止离心半小时后取出。4.3.标本检测
标本应在专用区由专人进行检测,以便标本、仪器、环境集中消毒和处理。尽量避免标本分散到多个实验室检测。4.4.标本检测后处理
检测后标本、废弃物集中放入黄色口袋里再放入带盖专用污物桶内,高压灭菌后送到特殊垃圾处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废液都用2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4小时以上,或直接高压灭菌,再送医院污水站消毒处理。4.5.标本的保存
需进一步确证是否有疑似高致病菌标本暂存,应专室专柜,两人管理,确证之后,立即销毁菌种和标本,实验室不得保存。菌(毒)种或样本等感染性材料安全管理与保存制度
1.目的:
明确菌(毒)种或样本等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防止感染性材料外泄,以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加强生物安全意识。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此规定,及时更新相关条款,对于出现相关意外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保障实验室及人员安全。4.具体规定内容: 4.1.菌种保存种类
4.1.1标准菌株:ATCC25922大肠埃希菌、ATCC25923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27853铜绿假单胞菌、ATCC29212粪肠球菌、ATCC13883肺炎克雷伯菌ATCC90028白色念珠菌等,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提供。
4.1.2保存三类菌种:如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条件致病菌。
4.1.3如实验室检出高致病菌(结核杆菌)等,立即高压灭菌处理,并做好记录。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鼠疫杆菌、霍乱弧菌、炭疽杆菌、结核杆菌等传染性强的菌种。4.2.菌种或毒种的保存方式
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鲍漫不动杆菌、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嗜血杆菌等保存:将对数生长期的培养物混悬于0.5-1.0ml无菌兔血小管中,置-80℃冰箱保存即可。4.3.微生物室设立菌种专管人员,实行组长负责制,菌种保存于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确保菌种安全。如发生被盗等意外事故,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生物安全委员会、实验室负责人、必要时打电话110报警。
4.4.建立菌种保管及发放登记册,包括细菌名称、分离日期、鉴定日期、鉴定方法、耐药机制、签发者等并注明使用、转移、销毁情况及原因,见附表。4.5.凡科研、临床新药试验需要转移菌种,须填写使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见证明,微生物室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在菌种专管人员处签名领取。4.6.各种菌种应按规定时间转种,一般在转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污染及变异时,应及时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
4.7.菌种或毒种的消毁必须有科主任、微生物工作人员在场,并注明销毁情况的原因,作好记录。
4.8.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的规定执行。
4.9.初筛HIV阳性标本不保存,及时通知预防保健科,由专人,专门的容器,专车两人运送成都市预防控制中心,并做好交接记录和签字。
4.10.检测后的血液等标本需要备复查,要将标本密封放在标本储存室2-8℃冰箱里保存,放入冰箱时要登记签字,取出来进行无害处理时也要登记签字。24小时工作人员看管,晚上大门关闭,如发生被盗等意外事故,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生物安全委员会、实验室负责人、必要时打电话110报警。检验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和就医程序
1.目的:
明确检验科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保障实验室人员身体健康。2.范围:适用于全检验科工作人员,包括废弃物处理人员。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及就医程序。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此规定,及时更新相关条款,对于健康管理不合格的情况进行纠正处理。4.具体规定内容:
4.1 检验科指定科秘书负责健康监测工作,每年与预防保健科、体检中心联系,负责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4.2 体检具体时间由保健科和检验科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商定。
4.3 体检内容包括:医院健康体检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心电图、X线、超声检查、血液常规、输血全套、肝功I、肾功、血脂。科室内部体检内容主要包括输血全套、肝肾功。
4.4 建立健康档案:体检结果由保健科收集、做出体检结论与建议,装订成册后由预防保健科归档管理,检验科备份。
4.5检查发现传染性疾病指标异常,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4.6.就医程序
4.6.1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传染性疾病临床症状或体征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委员会、医院感染办,同时派专人陪同就诊。
4.6.2首先到预防保健科就诊,需要时到医院制定就诊区就诊。4.6.3就诊时要将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种类和危险程度告诉医生。
4.6.4经检查为非传染病按照医生治疗原则进行相应的治疗,如为传染病应采取相应隔离、消毒措施,到指定医院就诊
4.6.5发现本科室人员患传染病应2小时内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委员会、医院感染办和其他卫生部门。
4.6.6患传染病人员应进行有效的主动免疫和被动免疫。检验科生物安全文档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检验科生物安全文档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文档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方便相关部门检查。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保障生物安全资料完整性。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此规定,及时更新相关条款,防止先关资料丢弃及损毁。4.具体规定内容:
4.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1 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2_)4.1.2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管理条例》(202_)4.1.3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_)4.1.4《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2_)
4.1.5《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2_)4.1.6《医学实验室 安全要求》(GB19781-202_)4.1.7《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2_)4.1.8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 4.1.9 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4.1.10 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4.1.11.卫生部《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4.2 检验科制订生物安全相关文件 4.2.1 生物安全手册 4.2.2 生物安全操作程序 4.2.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2.4生物危险评估 4.2.5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
4.2.6 生物安全相关记录,包括:生物安全管理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准入记录,菌种出入库记录,医院感染监测记录,高压灭菌器生物监测记录,员工健康体检记录,高致病性标本及毒菌种销毁记录,实验室消毒记录,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员工生物安全培训及考核记录,废弃物、废弃标本消毒灭菌运输记录等。4.3 生物安全文档管理
4.3.1 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标准操作程序、生物危险评估、每年修订一次,并及时更新,确保实验室现场使用最新和有效的版本。如无改动就使用前版。4.3.2 生物安全实施的各项记录由生物安全分管人员和/或各专业组填写,每年年底收集、装订,专人归档管理。
4.3.3生物安全相关文件的归档、保管、借阅等管理参照检验科文档管理标准操作程序执行。检验科传染病检测及报告制度
1.目的:
明确检验科传染病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提高传染病的预警能力。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制度,保障传染病上报及处理及时。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此规定,及时更新相关条款,保证传染病上报质量及速度,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4.传染病的种类
4.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4.2乙类传染病:禽流感、甲流感、肝炎、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HIV感染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布鲁氏菌病、炭疽、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新生儿破伤风、肺结核。
4.3非典、禽流感、甲流感属乙类传染病但当甲类传染病处理及报告。5.具体规定内容:
5.1按照《生物安全手册》要求,做好标本的收集、运送工作。
5.2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做好病原体的检测工作和复查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5.3凡检出上述传染病病原体,认真做好登记记录,立即将结果报告给临床。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病人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
5.4结核杆菌阴性涂片保存在微生物室标本储存箱中,储存一周后,将玻片煮沸消毒30分钟,清洁备用。
5.5凡检出上述传染病病原体,不保存,立即进行高压灭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病原体的销毁记录。
《实验室二级防护》流程
1.目的:
明确实验室二级防护具体流程,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人员生物防护意识,保证实验室人员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全检验科,包括血库。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此流程。
3.2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此流程,及时更新相关条款,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4.具体流程
4.1 实验准备:戴N95口罩——穿防护服——戴护目镜——穿鞋套——戴双层手套。4.2 标本采集:标本放入无菌容器——密闭标本箱——按指定路线运送——发热门诊实验室。4.3 实验后防护:脱第一层手套——脱护目镜——脱防护服——脱鞋套——脱第二层手套——脱N95口罩——消毒洗手。
4.4 用2000mg/L含氯制剂消毒工作台面和地面——同时对实验室空气消毒。4.5个人清洁:洗澡——情节个人物品。
4.6 废弃标本处理:检测后标本——放入双层黄色口袋——密闭标本盒——冰箱2-8摄氏度保存(供CDC备检)。
4.7 相关器材处理:用2000mg/L含氯制剂擦拭消毒——30分钟——清水擦洗。
4.8 废弃试剂:用2000mg/L含氯制剂浸泡——放入双层黄色口袋——放入废物箱中——交接签收——废物处理站。
第五篇:4.16.6.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二、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三、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四、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做好和加强有害样品损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害化学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