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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5批支教实习生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15批支教实习生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做好第15批支教实习生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15批支教实习生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支教实习带队教师、各实习队:

第15批红土地支教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考核评价每位实习生一个学期来的教育实习情况,表彰和激励实习生今后继续努力学习和工作,现就本期支教实习学生考核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对象和条件

1、对象:全体第15期红土地支教实习学生。

2、条件:详见《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方案》有关规定。

二、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1、请各实习生按规定要求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一式三份),经实习小组民主评议、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实习学校鉴定并密封后,交带队教师评分并核定最终成绩(最终实习成绩=实习小组评分×30%+原任课教师评分×20%+原班主任评分×20%+带队教师评分30%,由带队教师直接填写到《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的“学院(教师教育处)意见并核定实习成绩”栏内的“评分”处)。然后由带队教师统一交教师教育处。另外,为了便于今后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要特别注意任教学科、年级等项目内容的填写,原则上要尽量与自己将来拟申请的教师资格证书类型、层次相一致。

2、请各实习队长按《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方案》第五项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收齐相关材料,连同《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带队教师指导 1

活动记录(供学生使用)》一并于202_年1月5日前交教师教育处。

3、请各带队教师将《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带队教师指导活动记录(供指导教师使用)》于202_年1月5日前交教师教育处。

三、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

请各带队教师组织各实习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评优民主推荐大会,按以下名额和要求推荐各类评优项目候选人:(1)优秀实习生:按实习生15%的比例。(2)教学优秀奖:按支教生人数20%的比例。(3)优秀班主任:按支教生人数20%的比例。(4)优秀调查报告和优秀实习博客:两项合计按各片区支教生人数20%比例推荐,参加全校统一评选。各片区推荐材料中需附调查报告或博客的原文和电子稿。

(5)优秀实习队:每片区推荐1-2个参加全校评选,推荐材料请按附件3格式填写。各类推荐名单请按排名先后排序,由实习队队长、队员和带队教师亲笔签名后,于202_年1月5日前将纸版、电子版报教师教育处张慧荣。电话:88120839。

附件:

1、红土支支教实习生评优推荐汇总表(A)

2、红土支支教实习生评优推荐汇总表(B)

3、“红土支支教实习工程”优秀实习队推荐表

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202_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辽水润中[202_]45号

关于做好202_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管理处,凤鸣、西江发电公司: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公司决定在12月中旬开展202_工作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公司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管理处科级干部的考核

1、准备材料。公司中层干部和凤鸣、西江发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管理处科级干部的考核工作按照公司员工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对象须按要求撰写述职报告,并填写《202_考核评价表》。述职报告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述职内容应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教训;今后工作目标及思路等。

2、干部述职测评。公司(机关)中层正职干部在公司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中层副职干部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不在会议上进行述职。凤鸣、西江发电公司的主要行政领导和各管理处主持工作的领导分别代表本单位在公司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凤鸣、西江发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一定规模的会议上述职,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各管理处的领导及科长在本处内职工会议上述职,同时进行民主评议。

在述职结束后,考核对象将述职报告和《202_考核评价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等次在本人述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

(二)公司一般职工的考核工作

1、公司(机关)一般职工的考核、测评由各部门按照《润中公司员工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年终总结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本部门自行安排,届时公司考核小组将派人参加各部门总结会议。被考核的职工须填写《202_考核评价表》,并对自己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以不超过202_字为宜。在部门总结会上每名职工都要汇报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教训;以及今后的工作思路等。

参加考核的一般职工述职后将工作总结交本部门留存,其填写的考核表由本部门提出考评初步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其考核等次由公司考评小组确定。

全年到岗时间不足6个月及试用期未满的职工只参加述职汇报,不参加工作考核。

2、管理处一般职工的考核由各管理处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将职工的《202_考核评价表》和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评优工作

1、评优的范围及数量

先进集体在公司各部室、各管理处及直属单位中评选,数量不超过5个。

先进个人在公司及直属单位正式职工中评选,其中:公司(机关)评选名额(含中层干部)不超过20人(含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团员青年,下同),凤鸣公司评选名额不超过7人,西江发电公司评选名额不超过4人,各管理处评选名额不超过2人,经营开发部(抢险队)不超过1人。

2、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公司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公司职工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荐,根据职工推荐及各单位的考核评比情况,由公司党委会讨论确定。

3、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公司先进个人的评选依据评选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含公司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优,根据中层干部工作考评情况,由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

公司(机关)一般职工评优,由各部门按照一定的比例在本部门范围内自行组织评选推荐,其中,一期工程部、二期工程部、征地服务部、调度信息处评优推荐人选控制在本部门职工人数的15%以内,其他部门评优推荐人选控制在本部门人数的10%以内,依据各部门评优推荐情况,由公司党委会讨论确定。

公司下属单位和各管理处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评选推荐,并报公司审定。

全年到岗时间不足6个月的职工不参加评优。

4、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司将下发文件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或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其他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和评优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考评质量。要把考评总结与制定明年的工作计划结合起来,通过考评总结把本部门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润中公司员工考核暂行办法》及公司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3、《202_考核评价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到人力部邮箱下载(lnrzrlb@163.com,密码123456)。此表存入职工个人档案,请双面打印为16开大小。工作总结栏内容请调整字号,内容填写不下的请加页,不要调整电子表格格式,以保证能剪裁为16开大小。

附件:《202_公司职工考核评价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总结考核评优通知202_

关于学工作总结、教师工作考核及评选先进

集体和个人的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校(园):

202_—202_学已经结束,为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农场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学校(园)要认真做好学工作总结、教师工作考核及教育先进集体和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工作总结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找出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28日报教育科。

二、教师工作考核要求及具体要求

1、教师工作考核要按《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工作一定到位。

2、教师工作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等,各等次综合得分如下:9.1—10分为优秀,7—9.1分为合格,6—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3、要严格控制考核优秀人数,考核优秀人数不能突破专业技术人员人数(编制内人数)的15%,优秀人数比例分别按高级教师职务、中级教师职务、初级教师职务的人数核定。

4、在教师工作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均定为不合格:

(1)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品行不良、有损教师声誉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教学效果差,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一定后果的;

(4)私自收费办班、应聘在校外任教获取收入及有乱收费行为的。

5、考核排序名册及教师工作考核登记表于9月1日报教育科。

三、评选农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评选比例

1、先进集体:小学、初中、教研组(学年组)各评出一个。

2、先进教育工作者:各校从中层领导(不含主管领导)评选1名。

3、优秀教师:按在校(园)教师人数的10%评选。

4、优秀班主任:按各校(园)班级总数的10%评选。

(二)评选教育先进个人的要求:

1、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责任心强,深受师生喜爱。

4、原则上农场以上各类先进不重复评选。

(三)评选教育先进集体、个人,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各单位领导要严把评选质量关,要增加评选工作透明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四)各校(园)于9月3日前,将先进集体推荐材料、教育先进个人审批表上报教育科。

军川农场教育科

202_年8月22日

附:

1、军川农场202_至202_学教育先进个人审批表

2、宝泉岭分局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排序名册

宝泉岭分局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排序名册

军川农场202_至202_学

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第四篇:关于做好202_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_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经党组研究决定,对202_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202_

二、考核范围: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时间、程序及方法:

1.202_年1月10日-16日填写考核登记表。请参公管理人员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表格请到“工作群”下载,不再单独发放纸质表格。

2.202_年1月16日-17日党组分管领导分别召开所分管的部室工作总结会,所有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工作总结、述职;按参公人员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参加考核人数的20%、事业人员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参加考核人数的15%的比例民主推荐机关、协会优秀个人(具体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另行通知)。待党组确定考核等次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届时通知)将考核登记表中相关内容按要求完善后由协会、部门收齐后交人事部。

3.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4.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6.《(聘期)考核登记表》须被考核人签字,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本人今后提拔、任用、工资晋级等的重要依据。

四、参公管理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部门、协会作工作总结。

五、其他事项:协会、部门负责人在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登记表上须签署意见;表格双面打印以方便存档。

特此通知

人事部 202_年1月10日

第五篇:关于做好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学区决定于6月18日开始对学校、教师进行考核(如果教体局对学区各校进行检查,则顺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根据《202_年考核安排》、《学校考核细则》、《教师考核细则》做好相应准备。

2、请认真填写《论文、信息、征文发表,获奖登记,考勤登记表》,以供考核时参考。

3、被考核学校只提供茶水和午餐、晚餐,不上饮料、水果和酒类。

4、参加考核人员所需车辆及集结点由各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安排(车费经核算后按生摊)。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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