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训楼使用管理规定
实 训 楼 使 用 管 理 规 定
(2011-8-22)
实训楼管理由实训处总督导,责任到各管理室,实行分片管理办法。具体分工:一楼管理一室具体负责,责任人 王海军;二楼管理二室具体负责,责任人 赵新江;三楼管理三室具体负责,责任人 刘永国。
一、使用管理
实训实验室(车间)使用
实训实验室的使用由相应管理室组长具体安排,根据各级部相应实训课计划和技能大赛计划合理调配、协调、最大限度地满足实训、比武要求。
二、秩序管理
实训秩序严格按照《实训教学管理考核办法》实训秩序标准执行,教师、学生的实习秩序督导考评由相应管理室组长具体负责。
三、卫生管理
实训楼(实训实验室)卫生严格按照《实训教学管理考核办法》卫生标准执行,管理、考核由相应管理室组长具体负责。
一楼区:实训楼一楼门厅、走廊、窗台、玻璃、墙壁、洗刷间、东西厕所及一楼所有车间
二楼区:实训楼一楼至二楼楼梯、楼梯扶手、二楼走廊、窗台、玻璃、墙壁、洗刷间、东西厕所及二楼所有实训(实验)室
三楼区:实训楼二楼至三楼楼梯、楼梯扶手、三楼走廊、窗台、玻璃、墙壁、洗刷间、东西厕所及三楼所有实训(实验)室
四、安全管理
1.实训楼内的安全管理:由相应管理室组长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包括用电安全、室内安全、防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体要求按《实训楼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实训安全管理:由相应管理室组长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实 训 教 学 管 理 考 核 办 法》安全文明生产项执行。
实训处
2011年8月22日
第二篇:实训教室管理规定
计算机实训教室管理规定
计算机实训室是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学生规范合理使用实训设备,特制定本规定:
1.进入计算机实训室的学生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2.上机的学生应该衣冠整洁,按管理人员要求穿戴防护用品.3.不大声喧哗,不打闹,保持机房安静.4.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杂物,保持室内卫生.5.爱护计算机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晃动或者搬动机箱及设备.不得插接或者拔下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不准频繁开启电源,关开机应当在一分钟以上.6.上机期间,学生不得更改和删除操作系统,不得向根目录拷贝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自建子目录,不得随意删除,加密,修改文件,不得在机上玩游戏或者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7.不得利用计算机及局域网观看,发布有害国家,他人的信息及程序;不得利用计算机观看不健康的图片,信息,使用INTERNET网时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违者后果自负.8.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自带磁盘,光盘或者其它可能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物品上机.9.学生上机时机器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该报告管理人员,由专业人员进行修理.10.上机结束后,学生应该按要求打扫卫生,关好门窗,检查电源,电灯,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11.对未经许可造成教室及计算机损坏的,按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三篇: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实习、实训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掌握好专业技能,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学生学好后续课程,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2.为了培养学生从事专业技能工作所必须的各种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指导,提高实习、实训教学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3.本规定适用于艺术设计各专业方向学生的实习、实训管理。
二、实习、实训的内容
1.参观认识实习:其目的在于通过参观、访问等形式,了解本专业企业的生产、管理等第一线的局部或全面情况,增加感性认识,提高对所学专业的理解;巩固、印证已学过的课程内容,为进一步学习专业课作好准备。并为以后实习企业的选择做准备。2.专业实习、实训:基本操作技能训练(实训):其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某一基本操作过程的实际操作或模拟练习,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和技巧。
3.顶岗生产实习:其目的在于通过在校内、外实训基地及实习单位接受岗位实务训练,将专业课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从而熟练掌握该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获得综合的专业操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实习、实训大纲和指导书
1.实习、实训大纲是进行实习、实训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组织实习、实训和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
2.实习、实训大纲一般由有关教研室在组长领导下,依据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制定,报教务处审定后颁布执行。
3.实习、实训大纲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写。
4.实习、实训指导书,要详细说明实习、实训要求和完成实习、实训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并于实习、实训前连同实习、实训大纲一起发给带队教师和每个学生。
5.实习、实训指导书应能较全面地反映该实习、实训环节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便于学生自学,启发学生的思维,以帮助学生系统理解实习内容,掌握实习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原则上每个实习、实训环节均应有适合学生自学的实习指导书和实习、实训参考书或参考资料。
四、实习、实训准备工作
1.实习、实训计划:学生专业课程要求的实习、实训由相关的教研室,根据实习、实训大纲,制定实习、实训的实施计划,各教研室应于每学期结束前5周,将下一学期经教研室主任审签后的各专业及班级的实习安排(包括实习专业、年级、实习性质和内容、实习学生数、指导教师数、接收实习单位、实习起止日期等)计划报系,经系审核后报教务处。2.实习、实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①单位及部门。
②实习、实训内容和要求。
③过程和时间安排,即每天的实习内容、实习岗位、实习进行方式(如现场参观、技能训练、报告、社会调查等)及途中时间、总结、考核等日程安排。④技术讲座的内容与时间安排。⑤参观邻近工厂或车间的安排。⑥经费预算。
3.实习、实训地点的选定:
学生专业课程需要的实习、实训,由所在教研室负责安排落实,集中或分散进行。
4.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所在教研室统一安排实习。要尽量选择专业对口、业务内容全面、设备完备、技术比较先进、经验比较丰富、资料比较齐全,重视学生实习的企事业单位或工厂、公司作为实习单位。
5.学生分散自主毕业实习必须按下列程序联系、落实实习单位:
由学生本人将实习基本要求送达接受单位,接受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实习要求的情况下,委派l名具有中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以及指导人员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系;系在接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后,方可批准学生前往实习。6.实习、实训前应完成的准备工作包括:
①确定集中实习、实训领队和实习指导教师,包括聘请实习、实训单位的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②编写印发实习、实训指导书或实习、实训指导提纲。
③制定实习、实训学生编组定岗及实习、实训岗位轮换计划。④解决实习、实训劳保用品及生活等问题。
7.实习、实训前要对学生进行动员。讲清实习、实训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宣布实习、实训纪律,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宣布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和对学生的要求。
五、实习、实训的组织管理
1.学生实习、实训实行系、教研室分级管理:
(1)在系主任领导下,系负责教研室的实习、实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①研究制定有关实习、实训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定。②组织编写实习、实训提纲,审核专业的实习、实训计划。③配合有关系规划、组织并推动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④监督实习、实训经费的使用。
⑤对实习、实训工作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向教务处汇报系的实习工作。⑥搜集资料,组织系实习、实训工作的经验交流。⑦管理实习、实训成绩。
(2)教研室负责本系学生实习、实训的组织和实施。其主要任务是:
①组织编制本系的实习、实训大纲和计划,明确实习、实训教学的目的、实习、实训内容、业务要求、时间安排和考核办法;
②依据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及实际条件、教学校历做出具体实习、实训计划,由教研室主任批准系审核后。
③审定指派的指导教师,督促、帮助进行实习的有并准备工作,检查教师对实习、实训的指导工作质量及效果。
④总结本教研室的实习、实训工作经验并组织经验交流,并于实习、实训结束后组织审定实习成绩。
⑤组织有实习、实训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并根据生产实际适时修订。
⑥选派责任心强,有实习、实训教学经验的教师作指导教师。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好实习、实训前的准备工作和对学生的动员。
⑦各教研室要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签订实习协议,逐步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⑧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成绩的管理和实习、实训工作总结。2.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职责。
①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深入了解现场情况,按实习、实训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会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拟订出具体的实习、实训进度计划,并做好师生劳保和生活条件等安排。
②在实习、实训前,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实训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讲明时间
安排和程序;介绍实习单位情况,提出明确、具体的实习要求和实习注意事项;宣布安全、保密要求和实习纪律,办好前往实习单位的有关事宜。
③实习、实训中,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与学的活动,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学习,要布置一定的思考题或作业,并及时检查与督促。
④检查了解学生专业业务掌握情况,检查实习、实训日志,解决学生在专业业务方面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
⑤组织实习、实训考核,评定实习、实训成绩,负责将实习、实训教学文件及实习、实训成绩交教务处存档。
3.实习、实训应以实际操作为主,注意向学生讲解实习的内容、方法和要求。(讲课要有讲稿);采用应边演边教、边练边学、巡回指导、时时点评的方法,将评议结果可作为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依据。
4.集中实习、实训结束时,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总结汇报工作,写出书面报告,还清借用物品,结清账目。
5.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一起制定好实习计划,及时将实习计划送达本人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应当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实习报告。
6.负责分散自主实习的指导教师应按规定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定时、定点给予指导和考核。
六、实习、实训纪律
1.学生实习、实训时应严格遵守学院及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工作纪律。做到:
①认真完成实习、实训大纲和实习进度要求的实习任务,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地学习专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②按时出勤,有病有事要请假。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总时间的1/3,或无故缺勤3天以上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实习时间内不串岗,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③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使用防护用品,不擅动设备、电器等。④尊重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听从指导,虚心学习;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职工的关系;维护学院集体荣誉;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精神;
⑤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注意卫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2.学生在实习期间违犯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有权及时处理直至终止其实习,并向系、学院教务处报告。
3.学生实习期间,因违反安全规程和实习纪律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4.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要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主动争取所在实习单位的支持;定期向所在实习单位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在处理有关实习问题时,尊重实习单位的意见。
5.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系主任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七、实习、实训考核和成绩评定
1.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实习环节应当单独进行考核。学生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写出实习报告,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按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2.由实习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个别考核。考核内容应依据实习大纲,要有书面题目、评分标准,有记分册。
3.各系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成绩评定细则”。“实习成绩评定细则”由系
主任核定,报教务处备案。4.实习、实训成绩评定标准:
优:完成实习、实训的全部内容,实习、实训报告中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对实习内容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总结和分析;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表现优秀。
良:实习、实训的全部内容,实习、实训报告中有比较丰富的实际材料,对所学知识有所运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表现良好。
中:完成实习、实训的全部内容,实习、实训报告中对实习内容有较全面的总结。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完成实习、实训的基本内容,实习、实训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时基本上能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实习中有违纪现象,经教育能改正。
不及格:完成实习、实训的基本内容,实习、实训报告内中有明显的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错误;实习中有严重违纪现象且不接受教育。
八、实习、实训总结
1.实习、实训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总结工作在实习、实训后2周内完成。
2.各教研室组织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以班为单位进行总结。实习、实训领队教师或指导教师向系领导汇报。
3.各教研室在实习、实训学生和教师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总结报告,交系存档。
4.为推动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开展,系不定期召开实习、实训工作总结交流会,表彰在实习、实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
九、实习、实训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为了真实反映学生实习、实训的实操能力,记录实操训练的整个过程,是考核实践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因此,所有参与实践教学人员应认真积累、整理实践教学资料,使实践教学档案资料得到不断的充实。
1.实习、实训原始资料(1)任务书
(2)教学计划(大纲)(3)指导书(教材)
(4)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实习协议书或实习单位接收函)(5)实习鉴定、考核办法(6)学生实习小结(试卷)(7)学生实习、实训成绩
2.实习、实训原始资料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并负责资料的整理建档 3.实习、实训建档资料类别
(1)校内实习(含大作业、课程实习)、实验室、实习厂(2)校外实习(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4.原始资料的收集、建档
每学期期末各指导教师(带队教师)按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系里,系里专人负责其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本规定由自动化系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第四篇:实训中心仓库管理规定
实训中心仓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供好、管好、用好各类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规格、品种、单价及配套情况进行验收,要做到准确无误。在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品种及配件不全时要及时与经办人联系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仓库管理人员对随物带来的图纸、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和质量说明书等要清点无缺,妥善保存。
三、购进的物资如果名称不符、规格不清、数量不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四、物资验收入库,要进行建账、建卡,及时上架和堆码等工作。力争按照科学管理要求,上小下大、上轻下重、前零后整的标准储存,保证仓库整洁卫生。
五、大型精密仪器,由学校组织进行验收。
六、储存物资要做到分类存放,要挂上鲜明标签,写清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
七、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先进先出,后进后出,发旧储新的原则,注意物资的保存期限,防止过期报废,造成财产损失。
八、仓库管理人员发现接近最低储备量或超过最高储备量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购物申请或停止采购意见,以保证供应不断档,储存不积压。
九、保管人员对验收单、领料单和调料单要妥善保管,定期装订成册。
十、按照审批程序,凡被批准报废和多余积压物资,要及时组织回收,细心整理和列帐,变无用为有用,变积压为流通,充分发挥物资的再用潜力。
十一、严禁在库内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生火炉、严禁使用电熨斗、电铬铁,严禁库内乱接乱扯电线等。
十二、以下物品确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1)刀具(2)量具(3)工具(4)设备零、配件
第五篇: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管理规定
(试行)
为加强学校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率,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对实训室的日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规定所指实训室是学校范围内的各实验、实训室、语音室、机房等。
实训室管理规定
凡利用实训室设施者均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不得利用实训室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一、实训室的建立
1、教学实训室的建立,须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学校批准。教学实训室的使用要面向多学科,做到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专业实训室可对其他专业师生开放。
2、实验室建立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和房屋条件,是承担一定责任的教学、科研实体。
3、校内各实训室根据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实训的内容进行划分,归属相对应的院部教务科进行具体管理。实训室的日常运行,实训管理人员配备,实训耗材及设备维修管理均由院部教务科在学校教务处监督下执行。
4、各院部教务科配备专门的实训管理人员进行实践教学的日常巡查,实训管理人员的考核登记;做好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的申报、领用、验收、报废等工作,负责管理好资产台账、日常使用的实践教学消耗材料,协助教研室制订(或学期)采购计划,监督相关责任人做好入库,领用,库存记录。负责收集和保管实验实训室技术资料和归档工作。
5、根据实训教学形式与具体操作内容的不同,由教务处审核将校内实训室划分成不同等级;一类实训室,二类实训室和三类实训室。
二、日常管理
1、加强实训室的日常管理,每个实训室必须确立一名实训管理员,还应有人员掌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排除技术。每个实训室需做到人员配备合理,责任明确。
2、实训室和实训管理员由教务处和各院部共同管理。实训室的开放需严格按照课表执行(每个实训室需张贴课表并标明实训管理责任人),计划外使用实训室要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属院部审核,学校教务处审批。
3、在实训室开展各类教学活动时,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操作规程,爱护设备,节约资源。实行上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任课教师不得使用专业实训室授课。
4、各院部教务科需根据各教研室的计划,至少于学期结束前二周,提出下学期的实训课程安排,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实训课程的安排必须和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不得私自改动。
5、各实训室需建立资产台账。实训管理员应在每次实训课结束后清点仪器设备,对资产的毁损情况及时做好记载,并组织好维修。对不按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及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如教务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资产损坏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后见《实训管理员管理规定》)。
6、凡取得创收收入的实训室,需建立收支账。该实训室维修及耗材费用在院部实训经费不够的情况下,从创收收入中支出。如对外出租使用实训室,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租金需在使用前先交由学校计财处,租金可作为院部创收经费。年末学校教务处将联合学校纪检、财务等部门进行审查,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7、各实训室自验收起,由教务处交付给各使用单位(院部),各使用单位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维护。原则上没有到使用年限的实训设备不批准更新,(如电子设备的不少于5年,机器机械设备等不少于10年、家具器具不少于5年等)。
实训指导教师管理规定
一、工作规范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统一;掌握相关的实训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各级技能大赛。
3、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实训计划和大纲制定好本学期实训计划;按时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4、实训指导教师在实训室上课时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实训室,并且按规定填写相关资料。
5、做好实训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了解学生所学专业和所实训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协同实训室管理员准备好学生实训所需设备、工具、量具等,保证实训内容充足、可行。
6、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六、认真做好学生技能实训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耐心指导,及时发现和指出学生的操作错误。
7、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场所,更不得将实训室的物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所属院部教务科批准。
8、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所属院部教务科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实训管理员管理规定
一、工作规范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主动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服务,认真地做好实训室管理工作。
2、做好实验实训室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桌面、仪器设备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等杂物。
3、坚持考勤制度,及时开放实训室,上课前,应至少提前十五分钟开门,并提前做好实训准备工作。
4、上课期间不得离岗,上课过程中应经常巡视,协助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学生是否遵守实验实训守则,及时为学生排除仪器设备故障。对实训设备的损坏应及时处理,并责成相关人员照价赔偿。
5、实训课程结束后要督促学生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具,打扫实训室卫生,并及时整理实训室,下班前应检查仪器设备,切断水电,关闭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做好负责实训室耗材的入库,领用,库存记录,负责收集和保管实验实训室技术资料和归档工作。
二、岗位设置
1、现有实训管理员和所在院部教务科进行双向选择,由各院部教务科来确定每个实训室的管理人员,实训管理员岗位变动必须报教务处存档。
2、每个一类实训室必须配备固定的实训管理员,来协助实训指导教师进行实训教学工作。一类实训室的实训管理员必须具有独立指导学生进行实训实习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践知识、并且能够对设备进行基本的维护维修能力。
3、一类实训室管理人员的认定需经教务处批准,如实训管理员不能达到相关要求,则将绩效考核降级执行。(后附各实训室等级划分)
三、工作量考核
1、将实训记录本、院部的实训人员考勤记录等作为实训管理人员工作量考核的依据。
2、一类实训室的实训管理人员按工作量*1对应专任教师的课时标准进行折算,二类实训室管理人员按工作量*0.33对应专任教师的课时标准进行折算,三类实训室管理人员按工作量*0.2对应专任教师的课时标准进行折算。一类实训室管理人员的课时标准参照同职称专任教师,其他实训管理人员的课时标准由各院部自行制定(不高于院部教师平时课时标准)。
3、实训管理人员工作量仅指在所负责范围内实训室进行的实训、实验操作课,不包括其他理论课等非实践操作课程。
4、实训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者,一次扣除10个折算后课时:
①不顾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调度
②上课迟到,没按时开门,造成教学事故
③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实验室财产丢失、损坏
④有设备损坏影响教学,未及时报修
⑤未能按要求作好实训记录、对耗材的管理不符合规定
⑥实训室卫生不达标,物品摆放不整齐。
5、实训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可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情况由院部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①一类实训室管理员能很好地配合实训指导教师完成实训教学,并得到教研室老师的认可
②完成对大型设备的维修,为学校节约了资金
③对实训教学有创新,获得校级以上的实验技术成果奖 ④配合教研室参与新实训室的设计方案,并被采纳。
学生实训规则
1、实习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
2、学生应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进入实训室应听从实训指导教师及实训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擅自调换位置;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3、学生必须参加实训课前的动员和安全规程学习,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须听从实训指导教师及实训管理人员的指导,否则将不得进入实训室。
4、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5、严禁在实训室内嬉闹、玩游戏、上QQ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
6、不准擅自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进入实训室,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设备,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实训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7、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不得有破坏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实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实训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9、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10、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桌椅板凳摆放整齐。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学院教务处,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