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西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章程
广西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建设,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需要,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小学实验室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大纲的实施;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实验能力、生产试验技能和开展科技活动的场所。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
第三条:中小学实验教学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和理解科学知识的客观基础,是研究和探讨客观规律的基本方法,是进行基本训练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合格人才必不可少的一个重环节。
第四条: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数学、自然、音乐、美术、劳技、体育、卫生、语言、社会、历史、外语、健康、思想品德等学科教学所需的仪器、试剂、标本、模型、切片、挂图和教具,以及电化教学设备和器材,同时还包括教学所需的图书资料、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影片和计算机课件等软件。
第五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为完成教学计划,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
第六条: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中小学实验建设工作,使实验室建设和普及实验教学与普及义务教育同步发展。
第七条:中小学校应加强实验室的领导和管理。由一名校长或教导主任主管实验室工作。实验教学、电化教学和实验工作要敖学校重要许多事日程,切实抓好,定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实验室建设管理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教学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相应的理科实验室和仪器室。重点中学和Ⅰ类中学,至少应设置物理、化学实验室各两间,生物实验室一间,仪器室五间普通中学至少应设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一间,仪器室三间规模较小的农村初中实验室可酌减,但以不少于两间为宜,仪器室至少两间。Ⅰ类小学至少应设立自然常识实验室一间,仪器室一间;实验小学或规模较大的小学至少应设立自然常识实验室两间,仪器室 一间。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小学也应设有实验室和仪器室。学校可视情况,逐步做到设有综合室。
第九条:重点中学和Ⅰ类中学应设有电教室、微机室、语言室、劳技室、音乐室、美术室、图书室(馆)、地理室、卫生室等各一间,并设有生物园和地理园。Ⅰ类小学应设有电教室、微机室各一间。其他有条件的中小学,可根据教学需要,建立相应的专用教室。
第十条:利用旧房改造的中学实验室及专用室(除卫生室外)面积应不小于本校标准教室,小学自然常识实验室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新建中小学实验室、专用室应按国家标准《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争取在面积、结构、建筑设施等方面一次达标。
有条件的学校争取独立的标准实验教学楼。
第十一条:实验室、仪器室、专用室根据教学要求和工作需要应设置足够的合格仪器柜及水电、排气设施,以安全、干燥、通风、光线充足 为原则。实验室的排布及室内设施应符合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的要求,现有不符合的,应逐步改造。第十二条:实验室要建立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要维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每室有中外科技名人画像和格言、图表及相关的《实验室规则》、《仪器室规则》、《电教室规则》、《语言实验室规则》、《计算机室规则》、《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和《化学试剂、危险剧毒药品管理制度》等,并用镜框悬挂在室内;要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为
实验教学服务;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人员培训,为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向社会开放,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及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章 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各科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应按国家教委有关配备标准以及自治区的关规定要求,配备的品种、数量须达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教学仪器设备是办学的物质基础,是学校的重要财产,是完成实验和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因此,学校要把教学仪器设备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各校要建立各种帐目、帐册,各科要有分类帐(即《教学仪器档案明细卡》)加强管理。实验人员要定期清点登记,做到帐和帐与物相符。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委委颁要求,按分类编号入柜,做到定册(卡)、定柜、定位科学规范存放。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开存放。室内、柜内要保持整齐清洁。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防潮、防尘、防锈等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教学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教学仪器的调出、领用、借还、赔偿、报废等,必须按制度执行。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和实验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对不遵守纪律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损坏教学仪器设备的,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除正常的消耗报废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价值两百元以内的要经学校领导批准,报县(市)主管部门备案,两百元以上的,学校主管理部门批准处理。
第四章 实验人员配备及职责、待遇
第十八条:实验管理人员是学校教学人员,是搞好实验室管理工作、开实验教学的关键。学校应选派思想过硬、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相关学科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主持实验室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实验人员配备的数量,重点中学及二十五个班以上的中学应配备专职实验员五名以上;十八个班至二十四个班的中学应配备专职实验员四名以上;其他中学应配备专职实验员二名以上,小学应配备专(兼)职老师一名。
Ⅰ类中学应有专职电教、微机、语言学习系统管理老师各一名(不含计算机科任老师)Ⅰ小学有专职电教、微机管理老师各一名。
其他专用室,每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
第二十条:实验人员岗位职责主要是:
(一)执行学校的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和教师的实验通知准备和开出教学实验,积极配合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实验活动。
(三)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则、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实验室、仪器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五)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六)对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定期清点。实验人员如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认真办好交接手续。如发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第二十一条:对中小学专职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组织培训、参观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其职称应按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进行评聘,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应进行表扬、奖励。
第二十二条:各县、市或学校,应根据实验室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以及保健补贴。
第五章 学生实验守则
第二十三条:守纪律。按时进入实验室,按编定位置就座,并按步骤与规程进行实验。要注意安全操作,未经教师或实验管理员许可,不能随意搬移实验室的仪器及其它设备。有特定要求的实验,一定要经教师或实验员检查后,才可开始进行实验。
第二十四条:爱科学。实验前要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要细心观察和论理分析,做好记录,掌握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写好实验报告。
第二十五条:爱公物。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仪器设备,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物的要登记赔偿,拿走公物要追究,并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爱清洁。要保持实验室安静、整齐清洁。废水杂物要定点倒放,实验完毕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按教师要求做好结束工作,经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允许才能离开实验室。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其他部门办的学校也可参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校要根据本章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其他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本章程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广西教育厅
一九九五年五月九日
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的场所,要专室专用。
二、凡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学生进行实验要听从教师的安排,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意搬运室内的仪器、药品及其他设备。
三、学生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原理了解仪器、药品的性能;了解实
验步骤和操作方法;按实验报告上写明的需用器材、药品逐件清点,如有短缺或不合规定的,要及时报告教师补齐或调整。
四、学生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有问题,应先报告教师,弄懂后才进行实验;
用电实验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防触电。如发生意外事故务必保持镇静,并及时请指导教师妥善处理。
五、学生实验中,要人人动手动脑,严格按实验步骤进行做到细心观察实验现象,真实记录
实验数据,按时完成实验和认真写好实验报告。
六、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和药品。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坏、拿走器材、药品者,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赔偿和纪律处分。
七、实验完毕,应将仪器、药品整理好,由组长向教师交点清楚,经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仪器室规则
一、仪器室是专门存放教学仪器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仪器室要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隐患。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学校应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选派相关学科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
员专人管理。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要给予表彰。对于玩忽职守、私人占有、盗窃仪器或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损失者,要按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批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册、定柜、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
要注意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毒、防压、防热、避光、防磁、防震、防毒等工作;对坏的仪器设备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四、仪器设备的领用、借出及归还,必须制度办理登记或注销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
况。教师领用,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做好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教学仪器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登记借出,并按时索回。
五、要爱护教学仪器设备。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出报属情况登记表,根据情节,及时处理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仪器报废要严格审批手续。
六、建立健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七、每学期结束要全面清点仪器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仪器管理人员调节器换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甲方、乙方、学校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若有生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电教室规则
一、电教室是师生进行电化教学的场所,应设有电教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
二、电教室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对贵重的电教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注意防潮、防尘和防磁。防止异物和液体进入机内造成短路而烧坏设备。
三、电教专(兼)职人员必须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根据教学安排,做好所需电教设备的准备工作,协助和指导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教学服务。
四、学生进入电教室,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按编写位置就座,保持室内安静。上课时专心听课、看、细心观察教学图像,做好笔记。下课时地教师的组织下清洁教室,并将桌、凳摆放整齐。
五、爱护公物,注意安全。电教室内设备未经管理人员或教师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和操作电教设备,不能随意触摸电源,以防触电。对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或纪律处分。
六、电教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防止扩大故障,及时送专门维修人员或部门检修。
七、电教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所用设备关断电源,拨下电源插头,关闭电源总闸,罩好布套或放入柜内,当面向电教人员清点移交,做好设备使用状况登记。
语言实验室规则
一、语言实验室是学校进行语言视听教学的场所,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二、进入语言实验室,必须更换工作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三、教师和学生使用语言学习系统时,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及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四、操作时不能用力过大,以免损坏开关按键。耳机、话筒组不得用力掰和过分转动话筒,耳机插头不得随意拔插,音量电位器不得频繁转动,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接触不良影响教学。
五、机器发生故障时,话里有话由专门维修人员检查和排除,不得自生拆卸,以免扩大故障。
六、语言实验室应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上课结束后,每个学生都京戏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册上如实填写设备使用状况,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七、师生离开语言实验室时,应将凳子放回原处,关闭电源总闸。
计算机室规则
一、计算机室是老师、学生学习使用计算机的专用教室。计算机室应建立专门的设备使用登记册和使用通知单,计算机室管理人员按通知单要求为师生开放计算机室。
二、学生进入计算机室时要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更换工作鞋,保护自身的整洁、卫生、不能把泥土、赃物、杂物、废纸带进机房。
三、学生上课时,要爱护计算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细心、认真、轻打(键盘)、慢移(各种机件)、安全。上课(上机)结束后,按顺序关掉计算机设备电源,按规定在设备使用登记册上如实填写使用状况,并经老师允许方能离开。
四、老师需要使用计算机室,应提前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并填写好通知单。老师使用计算机室后,应如实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册上填写设备使用状况,对有故障的计算机,须立即通知机房管理员及时维修。
五、本校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借用计算机室内的计算机、软件及其它设备时,须得到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用。
六、机房管理人员要对计算机室做好经常性的通风、防尘、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晒等工作。
七、机房管理人员要对室内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以保证计算机及室内其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人员是学校教学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专业思想,全心全意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人才服务。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和实验教学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准备和开出教学实验,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切实保证完善实验教学任务。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三、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悉各课实验内容;掌握仪器、药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中的作用。
四、负责实验室、仪器室及材料、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实验习惯。
五、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实验室规则和教学仪器、药品管理制度,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的教育;对违反规章制度,不按实验要求,不合手续借用仪器的,有权制止和拒绝借出。
六、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根据仪器经费指标,配备标准和教学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需要计划。
七、进行一般的仪器维修和自制、改进教具工作。
八、切实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锈、防尘、防爆工作。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
化学试剂、危险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危险剧毒试剂药品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警惕,谨防事故发生。
二、化学药品要单独分室存放,不得与物理仪器、显微镜等存放一起,剧毒试剂药品实行专柜存放,加锁保管。易燃易爆药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窑,并要完善防范措施。
三、剧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除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律保密。
四、设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有关剧毒试剂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消耗等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交回。
五、学校领导对剧毒试剂药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六、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七、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篇:中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录
教师实验教学守则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室管理规则
关于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危险药品的使用规则
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
教师实验教学守则
一、根据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送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学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 “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处理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学生实验守则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处理。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室)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教学研究与培训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其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按照国家统一的配备目录编号分科、分类、分室,科学、合理地存放。要张贴明显的分类标签、橱目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每件仪器(每瓶药品)也应标明编号和名称(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贵重仪器、危险药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剂、腐蚀品和毒害品)应设专库(柜)存放。形体特殊的仪器、标本应存放在专用橱内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应像教学仪器一样科学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实验室应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火源、电源,并关好门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帐目,设仪器设备总帐、分类帐、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自制教具帐。严格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新调拨和购进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清点、验收、入帐、上橱。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调换或退货,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装备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维修工具,加强对仪器的定期保养与维护工作,对损坏的教学仪器,应尽快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在 95 %以上。应设立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都要记录在案。对丢失、损坏的教学仪器要及时登记,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短缺的仪器设备和消耗品要及时补充,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七、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对储存的危险品,要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对于废包装和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毒物质,不得乱扔,要妥善处理,以防发生危险。
八、实验室要建立仪器借还制度,设专门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编号、名称、借还数量和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教师要登记、签字。学科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应由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教学仪器外借必须按时归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将其维修好后再归还,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后,再办理归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每学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学仪器和药品,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消耗的药品、材料,应及时补充。对使用期已满,使用功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然可修复但费用太大(超过价格 50 %)的仪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对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学校鉴定小组审查评议,主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批准生效,并要及时从有关帐目中注销。县以上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有权对学校多余和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有偿或无偿),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发挥投资效益。
十、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实验室技术档案、实验室(课)事故记录,收集、科学存放有关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档案、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十一、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设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格言、实验挂图和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十二、实验教师工作须相对稳定(一般3年以上),确因学校工作需要调整变动时,必须办理教学仪器和药品的帐、物移交手续,经学校领导和交、接双方三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关于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2 .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 10 ~ 60 %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 100 %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 2、3 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200元以下的(含2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2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报县教育技术装备室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2 .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 50 %,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 10 ~ 100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危险药品的使用规则
在中学理科实验中涉及到的危险品包括易燃品、氧化剂、毒害品和腐蚀品。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顺利进行,在实验过程中,必须做到:
1. 酸、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稀释浓硫酸时,切忌将水倾入浓硫酸中,以免喷出伤人。废酸应倒入酸缸(或指定的容器里),注意不能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反应,放出大量的热量而发生危险。
2. 强氧化剂(如氯酸钾)与某些药品的混合物(如氨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使用和保存时,应注意安全。
3. 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它在空气中能自燃,应保存在水中。取用时要用镊子。
4. 有机溶剂(已醚、乙醇、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源,用后应把瓶塞盖严,放到阴凉的地方。一旦不慎因有机溶剂引起着火时,应立即用沙土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的,可用灭火器,但不可用水扑救。
5. 钡盐有毒(硫酸钡除外),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身体伤口;汞易挥发,它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如遇汞洒落时,须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成硫化汞。
6. 硝酸盐不能研磨,否则会引起爆炸。7. 金属钾、钠等不要与水接触或暴露在空气中,应保存在煤油里,并在煤油内切割。取用时,要用摄子。
8. 下列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1)制取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气体(如 H2S,CI2,CO,NO2,SO2,Br2 等)或进行能产生这些气体的反应;(2)进行能产生氟化氢(HF)的反应;(3)加热盐酸、硝酸和硫酸时。附:中学理科实验中涉及到的危险药品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无水乙醇,工业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钾,钠,碳化钙(电石)等。
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接,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等。
毒害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水银等。
腐蚀品:硝酸,硫酸,盐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熟石灰),碱石灰,苯酚,甲醛等。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
实验室里经常要装配和拆卸玻璃仪器装置,如果操作不当往往会造成割伤;高温加热可能造成烫伤或烧伤;因接触各类化学药品容易造成化学灼伤等。所以,师生不仅应该按要求规范实验操作,还要掌握一般的应急救护方法。
一、化学实验室里设有急救箱,箱内备有下列药剂和用品 1. 消毒剂:碘酒、75 %的卫生酒精棉球等。2. 外伤药:龙胆紫药水、消炎粉和止血粉。3. 烫伤药:烫伤油膏、凡士林、玉树油、甘油等。
4. 化学灼伤药: 5%碳酸氢钠溶液、2%的醋酸、l%的硼酸、5%的硫酸铜溶液、医用双氧水、三氯化铁的酒精溶液及高锰酸钾晶体。
5. 治疗用品:药棉、纱布、创可贴、绷带、胶带、剪刀、镊子等。
二、各种伤害的应急救护方法 .创伤(碎玻璃引起的)。伤口不能用手抚摸,也不能用水冲洗。若伤口里有碎玻璃片,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在伤口上擦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住伤口止血,并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
2.烫伤或灼伤。烫伤后切勿用水冲洗,一般可在伤口处擦烫伤膏或用浓高锰酸钾溶液擦至皮肤变为棕色,再涂上凡士林或烫伤药膏。被磷灼伤后,可用 1 %硝酸银溶液,5 %硫酸银溶液,或高锰酸钾溶液洗涤伤处,然后进行包扎,切勿用水冲洗;被沥青、煤焦油等有机物烫伤后,可用浸透二甲苯的棉花擦洗,再用羊脂涂敷。
3.受(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 2 %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碱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4.受(强)酸腐蚀。先用干净的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NaHCO3)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酸溅入眼中时,先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5.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份处;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NaHCO3)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 4 体积 10 %的酒精与 1 体积三氯化铁的混合液冲洗。
6.误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是: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 5 ~ 10 毫升 1 %的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7.吸入毒气。中毒很轻时,通常只要把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松衣服(但要注意保温),使其安静休息,必要时给中毒者吸入氧气,但切勿随便使用人工呼吸。若吸入溴蒸气、氯气、氯化氢等,可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物蒸气,使之解毒。吸入溴蒸气的,也可用嗅氨水的办法减缓症状。吸入少量硫化氢者,立即送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中毒较重的,应立即送到医院治疗。.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如果触电者在高处,则应先采取保护措施,再切断电源,以防触电者摔伤。然后将触电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若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治疗。
第三篇: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1.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有关实验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认真清点实验仪器、药品。未经教师同意,不随意动用仪器、药品。
3.实验时,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操作,认真分析。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应及时报告,请教师协助解决。
4.注意安全,节约水电。遇到事故沉着、冷静,先切断电源、火源,并及时报告,请教师进行处理。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
损坏仪器,照价赔偿,并及时填写《实验仪器损坏赔偿记录》。
6.一切仪器、药品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杂物不得乱抛乱倒,必须倒入指定地点。
7.实验完毕,应打扫卫生。关闭水源、电源,排好桌椅。经实验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2.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定期制定实验教学计划。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护和保养技术。熟练掌握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3.定期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药品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
理的各项电子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4.坚守岗位,及时为实验教学提供实验仪器和药品,确保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6.保持实验室整洁。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7.对实验教师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评,奖惩分明。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者,将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8.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做好移交手续。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各类仪器设备,使之处于
完好状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2.创设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体现相关实验室的学科特点。
3.学生进入实验室不允许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实验时,听从教师指导,认真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实验结束,及时整理仪器、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4.爱护实验室仪器、药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
4.借用实验室仪器药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记录。
5.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桌凳放置整齐,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
实验仪器、药品管理制度
1.加强实验仪器、药品管理,爱惜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2.实验室仪器、药品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建立电子账册,做
到帐、物、卡相符。每年普查一次。
3.仪器与药品要分室保管。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橱定位。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4.仪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及维修,并做好记录。
5.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设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借用仪器、药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7.仪器损坏,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情节恶劣者另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8.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1.精密仪器、贵重设备应专人负责管理。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仪器室、药品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设备、仪器。
2.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设置危险品标志和警示标志,双人负责,双锁保险。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3.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4.必须配备灭火器、沙桶等消防设施以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
5.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数字化实验室管理制度
1.数字化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课前要检查、调试好设备,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2.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传感器。做好教学软件资料的储存、保管工作。
室内仪器未经实验教师和分管领导允许,不得擅自外借。
3.严禁在电脑上擅自使用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并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4.学生应爱护计算机、传感器和配套教学仪器。每节课后必须做好使用记录。若有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5.实验结束后,要关好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定期打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防尘、防水、防火,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第四篇: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二、实验室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热、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借用、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表”,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注销。
五、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并填写“教学仪器维修记录簿”;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记录表”;仪器和药品需报废时,要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表”,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通过。
六、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七、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八、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室要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室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计划,负责实验室的管理、使用,确保实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熟悉教材,熟练掌握学科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的基本技能。
三、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及时验收、登记入帐、进橱,发现仪器质量或数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要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设备保管科学化、使用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统化。
五、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完毕后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六、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保持室内外的整洁。
七、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积极自制教具,充实实验设备。
八、定期维护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小学生实验守则
一、认真做好实验前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中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进入实验室按编组就位、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和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三、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实验前对实验所需仪器、药品进行认真清点。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教师。
五、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杂物不得乱抛乱倒,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实验过程中因违规造成仪器损坏和药品浪费的,责任人照价赔偿,并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记录表”。
六、实验时遵守操作规程,按实验步骤进行,注意安全,谨防发生事故。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单。
七、实验完毕,要认真整理实验器材和药品,清洗器皿、关闭电源、水源等,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凡实验室的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
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实验室危险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性质互相抵触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三、危险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危险品的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四、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五、定期对实验室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六、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登记簿”,由教师和专管人员交接,不得让学生代领。使用危险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讲解安全操作规程。
七、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当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八、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不得隐瞒。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各种仪器要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做到账目、实物、标签三统一。
2.要根据有关仪器的防震、防潮、防压、防热、避光和防磁等要求存放仪器。
3.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和保管,要谨慎操作,严格管理,要设专柜或地窖进行存放,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对带内电源的仪器,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以免电池漏液损坏仪器。
5.一切仪器的借出、领出和归还均要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6.实验教师必须亲自到仪器室借用所需仪器,不得由别人或学生代替。
7.仪器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则应由前任向后任郑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由前任按账点物,逐件移交,遇到账务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最后由三方签字,才交接完毕。
8.仪器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
9.仪器室的所有仪器设施,都是为教学服务,不得私自挪作他用。10.仪器奉行“有借有还,损坏赔偿,面对学生,一切为教学服务”的宗旨.11.借用物品时,实验教师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器材管理员。12.实验前后应仔细检查核对物品有无缺损,发现情况及时上报。13.爱护仪器设备,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实验中不慎损坏物品,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办理相关手续报主管领导,共商处理意见,否则按原价赔偿。
14.所接用的物品用后应及时归还,还物时要认真对物品除污。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
度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岳普湖县第一小学 2017年9月5日
第五篇: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仪
器
保
管
制
度
一、仪器保管室由实验教师(实验员)负责管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
二、仪器保管室内建有相应的表册,实验人员和任课教师务必按时、如实填写。
三、对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一登记造册,中小学校要建有总帐,各科有分类明细帐。
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四、仪器分科分类存放,做到规范、整齐、无混存、挤压、堆放。
仪器说明书保存齐全完好。标签统一、规范,粘贴整齐。五、室内通风透光,清洁干燥,做到仪器保管无尘、无锈、无腐、无变质。
六、有安全防火设施。
化学危险药品和精密贵重仪器应专柜存放、上锁。严格管理,严防盗窃、火灾、中毒、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七、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批准,办理借还手续,并及时如数归还。
八、经常检查仪器设备,及时擦拭和维修,因失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每年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应及时添置所缺仪器和药品,添置计划分别报镇(街)中心学校、区教育装备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备案。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地,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管理。
经常保持整洁、通风、透气。室内用电装置规范、安全,保证有良好的实验环境。二、实验人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保持室内整洁、爱护仪器设备、安全操作、科学实验等方面的教育。
三、任课教师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并提前通知实验员。
实验员接到通知后,应按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逐一调试,以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四、对学生、实验(室)桌、实验仪器应统一编组编号,每次实验定位定号,以便加强管理。
五、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应加强对学生实验的指导。
六、建立实验日志。
实验教师(实验员)应对每次实验(分组和演示)情况要认真记载,以便积累经验,改进实验教学。七、实验完毕,应将仪器、药品和用具如数归还,擦洗清理归类入柜。
若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载,分情况及时处理。八、实验室的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妥善保管,及时维护。
实
验
守
则
一、学生应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进室后按编定的实验小组对号入座。
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课堂上不准窜位和动用它组仪器。二、实验时,应保持安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老师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用药。
以严谨科学的态度认真观察,分析实验现象和结果,做好实验记录,写好实验报告。三、爱护室内设备和教学仪器,不得私自将仪器、药品带出实验室,不得故意损坏仪器设备,若有违规者,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谈话或给予批评教育。
四、废液、废纸和杂物应倒(放)入指定地点,切勿乱倒乱丢。
五、实验完毕,应清洗、整理仪器,打扫室内卫生。
六、实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触电和药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模范地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使用及维修技术,保持仪器良好状态,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三、每学期清查仪器一次。
编制仪器设备添置计划,采购、领取仪器设备。做好帐册、标签异动登记。搞好仪器和药品的收发、保养、借还等工作。做好仪器保管室、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四、按照实验通知单做好准备,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和完成教材规定的实验。
实验结束后清点、保养仪器,及时上柜入架。五、总结经验,创造条件自制或改进教具,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六、注意安全,严守操作规程,谨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等方面的教育。
仪器借还制度
一、任课教师借用仪器,要严格履行借还手续,做到借有时,还有期。
二、领用药品时,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消耗数量。
领用危险药品时,领用教师、管理人员必须共同在危险药品专用登记册上签名,并严格按规定控制用量,剩余药品及时归还,专人回收。仪器药品一律不准带出实验室。三、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如遇特殊情况,教职工借用仪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借出,并及时归还。
四、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验收。
五、借出仪器如有破损或丢失,一律造价赔偿。
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物品均属危险品。
二、危险药品必须贮放在危险品柜内,要分类隔离存放,要认真密封(蜡封、油封、水封等)。
三、危险药品柜要规范、安全,要通风,并备有灭火等设施。
四、要专人保管。
须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危险药品的购、领、用、存,都要有批准、经手文字记载,有品种、数量台账。严格执行危险药品柜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五、废弃危险药品的处置必须先上报学校,原则上可委托经过省级环保部门认定的、具有《湖北省危险废液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学校废弃危险药品的处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