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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开发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体会

浅谈开发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体会



第一篇:浅谈开发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体会

为加强开发项目的督查审计,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控制工程造价投资,结合XX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特点。浅谈跟踪审计工作体会。

跟踪审计目的。工程建设期间涉及工程造价的工作方法、程序、成果等内容的一切活动及上述工作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合法性和一致性应列入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范围,由咨询服务机构委托单位就审计内容作出独立审计评价。

踪审计定位。开发项目在工程建设期间委托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跟踪审计服务,发挥监控、咨询、参谋、审核作用。咨询服务机构的跟踪审计服务,是指对跟踪审计的工作以书面形式独立发表分析、询价的建议和审核意见,并完成各类内容、各时间段审计报告。

跟踪审计范围。第一,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前期土地受让、地上建筑物拆迁赔偿、地下隐蔽工程处置;建设项目的工程委托设计和其他内容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审批和各项规费的缴纳;工程建设期间工程预算编制、招投标、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造价审计等活动;工程建设前期“三通一平”、临时设施设备建设的投资活动;参与工程现场踏勘和补遗及答疑会议;参与工程各类合同条款编制。第二,工程施工期间阶段。监督合同签署、履约、转让、终止的行为;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量变更现场签证单;参与设计、施工、安全等实施方案及技术交底会议纪要;材料设备采购的合理、合法、合规性;特殊材料、无价材料、定牌核价材料的计量、计价、工料分析和综合组价依据;工程建设期间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各类签证、洽谈纪要及证明书;审核工程进度用款计划编制、审核、拨付;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出涉及工程造价的变更必要性;开发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有关的估价、审核工作;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缺陷的评估及扣款意见;工程造价预算、决算、结算争议及矛盾搁置议题。第三,工程施工竣工决算阶段。合同履行过程质量、进度、安全、违约责任和奖励措施的执行评估;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决算计算书、决算书、结算书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

跟踪审计方法。跟踪审计以“全面咨询、突出重点”为宜,遵循“跟踪咨询、分期报告、及时反馈、提出建议”的思路,根据阶段节点审计办法,依照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期间阶段和工程施工竣工决算阶段等建设全过程的三个阶段,抓住项目建设的过程节点和关键节点,采用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定期审计和定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审计方式主要采用审阅法,并辅以事实过程的现场检查、核实计算、审核、调查相关意见和建议。跟踪审计现场主审人对委托人提出的联系单内容回复处理,一般事项不超过5个工作日、重要事项不超过2个工作日、紧急事项不超过2小时出具审计意见,审计单位在正式进入工作前应组成审计组,确定审计组组长、主审,选派审计人员。并明确分工,建立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负责。审计组组长每二个月组织建设方及相关人员主持一次审计内容的建议、意见及执行落实情况的专题例会,并完成审计双月度报告。

跟踪审计回顾。随着宁房公司开发规模的扩大、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新材料的应用,现有公司造价管理人员配置和业务的覆盖面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因此公司造价管理工作从业务型转向了管理型,侧重加强对审计方的协调工作。依靠跟踪审计单位信息资源的支撑对造价变化控制作出了较好处置,尤其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影响较大且事后不能审计或审计难度较大的内容,作为跟踪审计重点。另外把工程造价从事后决算向事前锁定转移,把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重心由事后静态控制向事前的动态控制转移。其次,实际工作操作中对与施工企业的焦点矛盾以及以往久拖未决问题在跟踪审计配合下得以迅速解决,跟踪审计人员的管理深度比以前自行管理明显加强。再次,为了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原因往往被忽视或减弱造价控制意识,通过跟踪审计的监管,工程造价变更的规范性、合理性做法得到改善。使公司内部自觉地对涉及工程造价的工作方法、程序、成果等内容纳入跟踪审计范围。

第二篇:跟踪审计工作流程

夷陵区罗家小河生态修复及罗河路防汛道路改造工程(一期)跟踪审计工作流程

为了确保夷陵区罗家小河生态修复及罗河路防汛道路改造工程(一期)跟踪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夷陵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执行本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流程。

一、审计资料交接

1、所有跟踪审计工作所需资料由建设单位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审计局跟踪审计组报送。

2、跟踪审计组与建设单位应明确专人办理资料的移交和签收手续。

3、审计资料原则上为纸质原件,需要电子版时,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版。

4、审计组一般不退回审计资料,跟踪审计工资完成后资料移交给区审计局。

二、参加相关会议

1、建设单位应明确专人通知跟踪审计组参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重要例会和重大工程施工方案的评审会议。建设单位应提前1天向跟踪审计组通知相关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及议题,并在召开会议时向其提供一份会议材料。

2、跟踪审计组参加相关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仅供建设单位参考,不作为建设单位决策的依据。

三、招投标审查

1、检查项目建设相关参与单位(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的确定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应公开招标的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各参与单位是否符合项目建设相应资质条件要求。

2、招标文件在发布之前,建设单位应提前向跟踪审计组提交一份。审计组对招标方式、工程量清单、信息发布方式等进行审查。

四、项目合同审查

项目合同在签订前,由建设单位提前1-5个工作日向跟踪审计组提交一份。跟踪审 计组检查项目建设单位与建设项目相关各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合法、全面、有效,对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支付方式以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等条款进行审查。

五、隐蔽工程

1、对隐蔽工程签证等影响工程造价的事项,建设单位应在验收时间确定后,由建设单位专人事先通知跟踪审计组。

2、跟踪审计组派员到场见证隐蔽工程的计量过程,并以《现场勘察记录表》、工程签证单或照片、录像等形式记录现场情况。

3、跟踪审计组拟定的《现场勘察记录表》等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签署意见;如有须整理的事项,跟踪审计组将拟定的《现场勘察记录表》交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表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反馈给跟踪审计组。

4、未通知跟踪审计组到场即自行隐蔽的工程量,跟踪审计组将不予确认。

六、工程设计变更

1、所有重大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提前告知跟踪审计组。

2、如有工程变更会议,由建设单位提前1天通知跟踪审计组会议时间、地点及变更事项,并在召开会议时提供一份会议材料。

3、当工程变更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在20日内将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报送跟踪审计组,工程变更资料应能全面的反映工程变更的原因、审批情况以及变更前后的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如有新增项目,还应附上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新增项目单价分析表。

七、计价计量

1、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由施工单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相应的合同方式,分期上报,由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上报跟踪审计组。

2、对工程价款的结算审核,在单项工程完工后,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初验结束后,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单项工程价款,报审计组(也可经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初步复核后报跟踪审计组)。

3、跟踪审计组收到完整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并完成审核工作。审计结束后,审计组讲审核结果以阶段造价审计报告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

八、其他项目造价审核

1、其他参建单位的货物采购、其他工程、监理、设计、监控检测等结算款项,建设单位在接受到申请结算的资料同时提交跟踪审计组一份,跟踪审计组在7个工作日内以审计取证单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审计情况。

九、审计取证

1、建设单位应明确专人接受跟踪审计组提交的审计取证单。

2、建设单位在接收到审计取证单后,需及时填写意见并经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还跟踪审计组。

3、逾期未回复的,则视同建设单位已认可审计取证单上写明的取证内容。

十、阶段跟踪审计意见的采纳和反馈

1、审计局跟踪审计组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取证单以《跟踪审计意见书》的形式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建设单位及项目参建单位应认真执行跟踪审计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2、建设单位应在跟踪审计意见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明确的专人将跟踪审计意见执行落实情况书面反馈给跟踪审计组。

十一、跟踪审计意见的采纳和反馈

跟踪审计组每年11月份,出具审计报告,建设单位应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明确的专人将跟踪审计意见执行落实情况书面反馈给跟踪审计组。

十二、日常跟踪

1、跟踪审计组日常跟踪工作要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在工作中不得影响各方的施工管理。

2、每天做好日常跟踪记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如实记录工程情况,实际的工艺操作流程,特别是图纸不能详尽展示部分的记录,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与留存。

3、虚心接受各相关方的监督指导,尊重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各方工作,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4、按审计局跟踪审计操作规程做好各项目审计工作记录。

十三、信息报告

跟踪审计组按周报、月报、年报及竣工总结形式做好信息报告。

编制单位: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4月10日

第三篇:简述跟踪审计工作

概述编辑

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内容编辑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分为开工前审计、施工期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开工前审计

开工前审计是指对项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投资概算的真实合理性进行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计划和项目进度计划。

(2)扩大初步设计的依据和设计方案的论证、总概算的编制、审批等情况。(3)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情况。(4)建设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5)施工图纸设计面积和装修标准及有关部门审批情况。(6)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内容及标底编制程序等情况。(7)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8)施工合同订立情况。

(9)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电、路等必备条件落实情况。(10)与建设项目立项有关的其它情况。施工期间审计

施工期间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材料、变更洽商等事项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及资金、材料到位情况。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进度月报情况。(4)主要设备材料订购、保管、使用等管理情况。(5)设计、技术、材料等变更洽商情况。(6)与工程施工期间管理有关的其它情况。竣工结算审计

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工程竣工后各项工程最终造价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

(2)工程量及主要材料用量、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定额套用等情况。

(3)各项综合取费基数、取费率等情况。(4)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的执行情况。(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拨款和材料、设备价格控制等情况。(6)与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的其它情况。财务决算审计

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全部投资认定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1)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工程实际竣工情况。(2)竣工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

(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它投资的完成额以及交付使用资产结转情况。

(4)竣工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和完整情况。全面促进和提高建设单位管理水平

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缺乏管理知识,大多采用传统经验模式的行政管理。经常出现管理决策失误从而导致经济受损,一方面管理处于不间断的受控;另一方面利益相关单位职责不明确,各自为政,导致建设工程内在的有机联系紊乱,形成建设过程中有关单位相互脱节,管理水平低下。通过跟踪审计,能够在财务管理和相互协调上开展工作,可以促进提高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的管理水平。

促进监理各尽职守,完成本职工作

建设单位把项目管理和监督寄望于监理,而监理单位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上,对建设项目成本、核算、资金控制、材料采购等环节很少顾及,造成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竣工结算处理不当,留下了难以调解的矛盾和管理上的遗憾,最终建设单位以花钱买教训或下不为例不了了之。其结果受损失的是国家和业主。通过跟踪审计,可对造价计价和管理进行更好的控制,对监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对工程造成的差错进行及时改正和追究。

三、通过跟踪审计,促进工程审计转变观念。建设项目审计普遍攒在“九重九轻”想象,即重预算、结算,轻前期策划决策和后期决策与评价;重建设资金审计,轻管理了活动监督;重静态事后监督,轻动态过程控制;重审计形式合规合法,轻审计事项真实有效;重传统审计方法传承,轻现代审计理论创新;重审计内部程序操作,轻审计外部影响;重审计局部问题处理,轻审计发展的哲学思考;重审计知识理论推导,轻审计理论与实践结合;重审计定位不能参与管理过程提出决策意见,轻工程审计参与管理发挥监督作用。

由于大多数人包括审计人员对建设项目审计存在认识上差异或趋同,认为审计参与现场,参与管理,就是越位。很多人认为审计人员不能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根据《审计法》第22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这就要求审计参与过程不是审计“越位”,而是多年来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没有到位,没有真正履行审计监督和评价职能。

通过跟踪审计,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

国家招投标法颁布后,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培育和发展初步成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招投标暗箱操作、“公开评标”不公开、随意修改评标办法、围标、串标等不规范甚至严重违背招投标法的现象。通过跟踪审计,能够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预防腐败和治理腐败,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国家投资效益等都会发挥积极作用。

优点编辑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作为工程审计的一种创新手段,在实践中已彰显出它的优越性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具有以下优点:

从静态向动态转化

一方面,传统审计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结算审计,这时要面对如在施工阶段各个施工程序中发生的大量签证。而跟踪审计可以分时段分内容地进行动态审计,使审核思路更清晰,可缓解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数据的压力。另一方面,跟踪审计可以分析前后阶段互相影响的关联因素,可以动态地监督全寿命过程各阶段的运作。

从事后审计向与事前、事中相结合审计转变在传统的事后审计时因隐蔽工程或多次变更部位的一些细节记录不详,很难区分清楚、判定正确。跟踪审计可从源头上解决此类现象的发生,如在施工阶段审计人员已及时深入现场,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减少时耗,提高工效

如在施工阶段跟踪审计人员在施工现场汇同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签字认可了实测记录后,可立即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据,避免了推诿和以往长期不签证,大量积压的弊病,将较长的传统审计周期提前压缩消化在事中阶段,使过去过于集中的量尽可能均匀分散在施工阶段,从而加快了结算审核速度,加大了审核力度,提高了经济效益。

(四)以施工阶段的审计为重点向前期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招投标阶段延伸传统审计模式以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的施工阶段为审计重点。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筹建时起至竣工验收时为止所发生的技术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的审计与监督,它不但强调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而且已注重对前期决策工作的跟踪审计,深入开展对设计质量的跟踪审计,积极介入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使审计工作向多元化发展。

局限性编辑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具有广泛性、全面性、过程性等的特性,它在实践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出一些局限性,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跟踪审计深度难以把握,审计目标偏离

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在建设项目过程中频繁地介入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供建设单位纠正和改进工作,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监督咨询建议的目标,介入到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范围中。比如,关于现场签证问题,国家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具体操作规范,而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往往先要跟审计人员表态后自己才签署。这样很容易造成各方利益的冲突,破坏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

跟踪审计时间介入点模糊,效果不明显

工程建设项目一般要经历投资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结算等阶段。那么跟踪审计从不同阶段介人进行实时跟踪,审计效果就有所不同,而跟踪审计的时间介入点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理论上讲,越早介入审计越好,但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在评价前期决策是否科学方面缺乏专业能力,无法承担这个审计重任,另一方面也因为投资方认为跟踪审计只是在施工阶段防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因而在跟踪审计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在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才介入跟踪审计,那么在前期决策、设计和招投标阶段所影响的造价便无法控制,跟踪审计的效果就不充分、不明显。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审计实践被动 跟踪审计是在建设全过程实时进行的一种动态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审计人员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风险,这就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不仅为建设单位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提供遵循的依据,也为跟踪审计部门提供衡量的标准。然而目前这方面的法规政策相对滞后,使得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的实践中难以对建设项目做出共性的评价和判断,审计风险增大、审计质量难以提高,导致跟踪审计模式一直处于被动局面。

跟踪审计力量有限,审计风险增大

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贯穿始终的全过程审计,涉及到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所以需要充足的审计力量,以满足跟踪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大量性。然而,在目前审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如此繁重的审计任务,如此详细的审计内容,如此长期的审计过程,审计风险必然增大。另外,跟踪审计也对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进行跟踪审计的审计人员不仅要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了解掌握最新的方法技术手段。因此,能否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提升审计能力,是影响跟踪审计效果,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

收费不规范,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目前在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上,往往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参与协审。作为中介机构而言,其取费考虑的仅是两个因素:劳动投入和审减金额,并根据基本审核费加审减额比例提成的方式计费。于是矛盾点就会集中在:跟踪审计工作做得越好,过程问题解决得越多,最后竣工结(决)算时审减收费就越少。这样,在跟踪审计中对于讲求经济效益的审核单位来说,就容易产生记录问题而不指出问题的现象,这样就达不到跟踪审计的目的,跟踪审计质量也就难以保证。

工作重点编辑

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根据实践经验,高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在设计阶段应把握以下三个重点:(1)项目建设目标是否明确,设计任务是否完备,设计单位选择是否合理,设计所需要的地质勘探等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等;(2)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功能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概算是否控制在建设单位的期望值之内,设计是否经过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合理,设计进度是否符合建设目标等;(3)有无实行限额设计,各专业设计配套协调是否合理,设计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投资,结构、选材等方面是否合理,在满足建设单位投资目标条件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设计文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设计变更是否合理等。

第二,招投标阶段

根据会审好的图纸制作出工作量清单,以招投标方式在社会上公开征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应把握两个重点:(1)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筹资计划,筹资是否经济合理,资金计划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项目的拆迁工作是否满足建设要求,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招标申请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招标机构的组建或招标代理单位的选择是否合理合法等;(2)招标方式和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完备性、有效性和公正性审查,标底是否经过审计,是否体现优质优价,投标资格预审工作是否合理合法,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规范合法,评委的选择及评委的评审工作是否公平公正,评标办法是否合理,评标报告是否真实合法,中标结果是否进行公示等。

第三,签订合同阶段

主要审查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真实,是否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谨、公平、合法,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双方责任划分是否清楚,合同是否对工程分包提出相应的资质、能力、范围等规定,招标项目合同是否进行备案等。

第四,施工阶段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包括:(1)是否认真进行了图纸会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现场条件,是否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各项目参加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是否建立,物资供应渠道是否落实、能否满足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等;(2)各项目参加方是否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相互间是否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施工期间各环节的畅通,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物资采购供应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工程计量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文件进行,计量的基础资料是否真实完善,工程变更和签证的审批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程序,工程索赔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工程验收、资金到位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等等。

第五,验收交付阶段

验收交付审计分为分部分项验收和总体交付使用验收。首先要注意每一次验收必须通知各方全部到场;其次,切不可走过场。一定要深入现场,严把施工图纸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隐蔽工程是否属实,跟踪审计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施工档案资料收集齐全,为日后竣工结算做好准备。

第六,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现在一般采用“标底+变更”的方法。审核前,首先要熟悉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弄清标底范围,明确哪些内容调整涉及造价变更,哪些不涉及,再根据现场有关资料,审核工作量计算是否准确,变更部分与现行规定有无冲突,清单子目套用是否正确,规费计取是否合理,材料计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审计过程中,跟踪审计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使工程造价得到准确反映。

1.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3.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4.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

5.检查工程成本核算,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6.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7.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8.检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9.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四篇:现场跟踪审计工作要点(范文模版)

顾明先现场跟踪审计工作要点:

1、参与图纸会审工作,熟悉图纸,提前发现问题,防止事中事后设计变更增加施工成本。

2、收集设计变更文件,审查是否按程序进行变更,防止随意变更事件发生。

3、了解施工图纸要求及材料要求,施工技术要求,细部做法,跟踪施工过程施工用料、做法尺寸、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业主方的甲供材料或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并向业主方及公司汇报。

4、熟悉合同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定额计价方式,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审查合同承包范围内容,对合同外的内容是否有设计、业主方的相关指令文件,做好工程量签证;

5、熟悉各种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是否按其实施。是否有增加工程量,增加部份是否已经业主方、监理方认可。是否超过规定范围。

6、收集业主方、监理方关于工程经济、技术方面的文件资料,做好档案管理。

7、现场收方签证注意在收方前先检查仪器等测量工具是否正常,收方过程做好相片及视频记录,现场签证单据当场拍照,并要求施工单位的所有收方签证均有相片(特殊情况外),收集好所有现场收方记录并归档。所有经济签证资料按周或旬、月向公司造价部门提交;并做好编号及统计表。

8、要求施工单位在收方后一周内报正式签证单,及时办理经济签证,防止拖拉,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9、隐蔽工程验收,严格审查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实际情况增加的工程量是否经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并签字确认。

10、对工程材料未定价的,需配合业主方进行市场询价的,及时联系公司专业造价人员参与。材料因各种原因需进行调价的,针得业主方监理方同意,并向公司专业造价人员反映情况,调价价格由造价人员决定。

11、跟踪现场施工进度情况并做好跟踪审计日志,施工进度每三天或一周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12、严格审查施工方月度进度款申请,是否按申请内容完成相关施工任务,是否经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款支付条件,并对各月支付情况做好统计表。

13、做好施工单位索赔调查工作,收集好证据,协调各方处理索赔事件,必要时进行反索赔工作,做到公正公平。

14、防止无故增加施工成本,掌握导致成本增加的责任方情况,增加成本是否通过约定程序确认。非程序单方面增加成本的,向业主方反映情况,追究责任方的责任,挽回或赔偿业主方损失。

招标文件要求:重点审计

4、现场审计六个关键控制点: 4.1.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①招投标审计包含: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招投标文件及标底文件,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等内容的审计。另外,还应加强对符合公开招投标条件而不进行公开招投标情况的审计。

②合同管理审计包含:合同签订程序,合同内容,合同履行情况,合同日常管理等内容的审计。4.2.物资设备采购管理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审计包含: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物资设备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及维护情况确保真实性,各项采购费用及会计核算,暂估价物资设备价格确定等内容的审计。4.3.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审计包含:付款程序、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形象进度是否与实际施工或验收情况相符,承包商工程进度款报审资料是否准确等内容的审计。4.4.设计变更及工程索赔

设计变更及工程索赔审计包含:变更、索赔发生的原因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有关确认手续是否齐全,变更、索赔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变更、索赔项目是否符合概(预)算项目等内容的审计。4.5.隐蔽工程验收及现场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及现场签证审计包含:是否按合同技术要求建立隐蔽工程验收与现场签证管理的制度及其执行情况,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是否恰当,有无后补验收程序的情况,各相关单位是否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并形成各方签认的文字记录,工程结算时是否以隐蔽工程验收的实际情况进行结算等内容的审计。4.6.转包及违法分包

转包及违法分包审计包含:工程承包单位合规情况,合同签订情况,施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构成情况,技术装备和物资采购情况,分包程序和管理情况,分包工程的实际范围和内容,资金往来和财务结算等内容的审计。

第五篇: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第二十条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等文件是否齐全;

(二)建设规划、建设用地批准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和房屋拆迁许可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项目相关单位是否按照招投标程序执行以及执行结果的合法性;

(四)各参建单位的工商登记证书、行业资质证书、有关技术人员证书及收费许可等资料是否真实、合法,所计取的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费用是否合法;

(五)与项目相关单位是否依法签定合同,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公平,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中标合同价是否真实合理;

(六)项目法人注册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

(七)项目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专款专用,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后续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八)使用国债资金和政府融资资金的项目资金是否按照要求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九)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免、缓缴的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征地、拆迁补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降低标准,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跟踪审计主要是了解建设程序的合法性、真实性,通过跟踪审计为政府提出建议,改进和完善对项目的管理,其中对项目批件、资金、合同等能够完成的审计工作,及时出具阶段性审计意见,为后续的项目建设和竣工决算打基础。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采购、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

(二)项目有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三)参与工程设计变更的有关论证会议、监督变更程序是否合规,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变更手续是否齐全;施工现场原始地貌数据和各项签证是否及时、完整、真实;

(四)建设资金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

无被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项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五)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审计,防止从中加价,形成不合理的经营利润;

(六)对已购设备、材料不能使用于该工程的,要分析原因,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损失;

(七)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

(八)审查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资料,核对材料决算表,超、欠供材差计算是否正确、结算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九)对工程中期的计量支付或阶段工程结算,要复核工程进度,计算工程量,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防止套用建设资金。

审计组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或阶段性审计结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竣工决算及验收移交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一)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二)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情况,审查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和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

(三)待摊投资情况,审查工程建设配套设施费支出、贷款利息和资金占用费是否真实,其分摊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工程资金,已摊销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理,投资决算报表中相关数据是否配比;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情况,审查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是否真实、合法;

(五)建安工程投资情况,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依据竣工图纸、工程签证资料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核、复算工程量,确定工程量的真实性,工程定额套用与取费或应用投标单价的准确性,审查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等奖励和处罚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

(六)财务处理情况,审查工程库存物资的财务处理是否合法;

(七)项目基建收入、结余资金情况,重点审查建设期间收入的形成和工程投资节余资金分配比例的真实性、合法性;

(八)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各级政府给予项目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是否贯彻执行;建设单位是否将优惠政策全部用于项目上,有无以各种形式转移,从而加大项目成本;

(九)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主要审查“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核实交付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了验收手续和交付的递延资产情况等;

(十)尾工工程情况,审查建设单位预留项目未完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预留的尾工工程进行审计跟踪回访,审查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十一)项目投资效益情况,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依据有关的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等指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概算进行分析,并与建成后的效果进行对比,找出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投资决策的真实性、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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