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的改进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的改进问题研究
张龙平李璐
摘要:审计质量是审计职业的生命,无论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还是政府审计都必须不断采取措施以提高审计质量。目前,我国仅发布《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尚未出台任何相关的国家审计质量控制准则,这终将影响质量控制效果。鉴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政府审计的相似性,本文拟在借鉴注册会计师行业最新理论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的初步设想。
关键词:政府审计质量控制改进
本文拟在借鉴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最新理论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尽快制定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等5 项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的改进设想。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的最新发展
1.转变准则制定思路,构建质量控制准则体系。2002年6月,IAASB 决定,对原国际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作重大修改,再发布一个全新的国际质量控制准则第1 号(下称ISQC1),涵盖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在内的所有业务。显然,IAASB 考虑视角发生变化,将质量控制提升到会计师事务所总体层次。新视角带来准则的新变化:(1)发布ISQC1,为会计师事务所总体层面制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提供了指导;(2)原国际审计准则第220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下称ISA220)既包括事务所也包括具体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而修订后的新ISA220 以ISQC1 为框架基础,专门规范审计业务层面的质量控制。这两个准则点面结合,构建了层次鲜明、系统性强的质控准则体系。
2.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实行以质量为导向的战略管理。IAASB 首次明确提出,各会计师事务所都应当根据ISQC1 建立适合于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以实现质控的两大目标:一是合理保证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准则的要求; 二是合理保证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双重质量控制目标的提出意义重大,它强调执业过程与结果并重,更新了重过程轻结果的认识。就审计而言,只要出具不恰当审计报告,就谈不上质量合格。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努力弥合审计期望差距的结果,是个显著进步。质量控制制度包括针对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业务工作底稿和监控7 项要素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其中第1 和第6 是新增加的要素。首次从事务所整体角度明确质量责任人,充分体现COSO 委员会2004 年提出的新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在事务所的运用。另外,本次修订将底稿归档保管纳入质控制度,要求由事务所一把手负责,这真正体现了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业宗旨。
3.改变质量控制理念,突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系统性。新ISA220 跳出业务执行环节,依据ISQC1 提出的质量控制制度,同时结合其自身“仅关注单项审计业务”的特点,要求从下列6 方面对具体审计项目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项目组的工作委派;业务执行;监控。修订后的准则将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复核的控制思想进一步升华,延伸了事前、事后的控制范围,同时加大事中监督的检查力度,从而针对具体审计项目形成了全面、有效的控制循环。
4.引入“项目组”概念,推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新ISA220 引入“项目组”概念,明确了项目组作为财务报表审计的主体地位;首次提出“项目负责人”概念,强调其应对项目审计质量承担领导责任。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好处是:(1)明确项目组内部分工。项目组成员需要完成大量具体的审计和质控工作,而项目负责人应对这些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并在更高层次上承担整个审计项目的质量责任。(2)有助于实施事务所分层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层对事务所总体质控制度的有效性负责,而项目负责人仅对每项业务的质量负责,彼此间相互配合,合力实现质控目标。
5.增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体系。新ISA220 特别增加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要求必须对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实施该复核,对其他业务可选择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在出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该复核是由不参与业务的胜任人员进行,独立性更强,起把好最后一道质量关的作用。另外,该复核产生的威慑作用,极利于督促项目组勤勉尽责。可见,新准则规定的审计项目质检体系由3 部分构成: 一是业务执行中项目组内部适时实施的复核(review);二是出报告前事务所独立实施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engagement quality control review);三是归档后事务所组织人员定期实施的后续监控(monitoring)。这将有助于事务所真正实施质量责任制度,把质量责任落实到位。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最新发展对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的启示
1.尽快制定《国家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及其具体准则,着力构建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体系。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国家审计准则体系,但仅有这是不够的,还应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我国政府审计质控准则体系建设可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借鉴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成功经验,参照注册会计师国际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的框架,制定我国国家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在基本准则中,要求各审计机关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并分解为若干要素予以明确指导,对质量控制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二是根据我国政府审计的主要业务种类,如财政审计、企业审计、金融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以基本准则为基础,分别制定各种业务的质控具体准则,以更加具体地规范政府审计质控工作。只有同时建立健全这两个准则体系,才能使国家审计准则的执行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对政府受托责任的有效监督。
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强化质量控制工作。各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质量控制准则建立适合于本机关的质量控制制度,以实现政府审计质量控制目标。审计质量是人员素质、实施方法和外部检查监控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将导致审计失败。这种动态、系统性特征要求我们必须从控制论、系统论的角度来审视和改进政府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机关应当通过建立质量控制制度来管理所有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该制度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工具,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各级审计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
如何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审计机构广泛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注册会计师行业做法,尝试建立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质量控制制度。由于政府审计不存在客户关系及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问题,且目前国家审计准则将审计档案的归集纳入业务执行范畴,建议质量控制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明确规定审计机关的领导层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此外,领导层还应当以身作则,向全体人员强调业务质量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关措施,包括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体系等,大力推进审计机关内部的质量文化建设。
(2)道德要求。审计机关应制定政策和程序,以保证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独立、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并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怀疑态度。
(3)人力资源管理。审计机关应当贯彻人本管理原则,把人力资源看作最重要的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制定适当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解决好招聘、人员素质、专业胜任能力、职业发展和人员需求预测等问题,还必须把人员作为社会人和经济人,切实解决好业绩评价、晋升和薪酬问题。
(4)业务执行。包括搞好审前调查、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强化审计实施过程的管理以及优化审计报告编制等。
(5)监控。制定审计质量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将责任落实到位。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政府审计不需要考虑客户关系及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问题,但评价
客户经营风险的理念依然可以借鉴。
3.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应与质量控制制度相衔接,实现协同效应。2004 年,审计署出台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定审计机关执行审计项目时,应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实行全程质控。该办法拘泥于项目本身,忽视了环境因素。笔者建议,应坚持系统论的观点,围绕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制度,从下列方面加强项目质控: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道德要求;项目组工作委派;业务执行;监控。该办法已对业务过程的质量管理作了详细规定,各审计机关应在此基础上丰富其他相关内容以实行全面质量控制。另外,可考虑将质控工作提前至计划阶段,并在业务结束后进行后续监控,以进一步完善项目子系统的质控工作。
4.具体审计业务应以项目组为单位,实施项目组组长负责制。众所周知,项目组对项目质控起决定性作用。审计机关应将更多的权利下放到项目组,允许其自主决定审计项目的执行和质量控制的实施,减少审计机关各级领导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审计机关仅通过质量控制制度对业务执行进行间接指导和监督。同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项目组也应承担更高程度的责任,必须保证业务质量达到审计机关的要求,否则应予以处罚。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明确规定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或者主审负责制。但注册会计师任项目负责人与政府审计人员任项目组组长,其权责有一定区别。这客观上要求审计机关在实行项目组组长负责制时,在制度控制、工作安排、责任承担等方面,不能盲目照搬。要落实我国政府审计项目组组长负责制,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1)委派适当的人选。合格的项目组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正直、诚实,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项目组成员当中有较高威信;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强调团队合作,能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较高的职业敏感度,能够解决项目组成员之间的专业判断分歧。
(2)赋予一定的权限。除审计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强制措施权以外,为保障审计职责的顺利实现,还应赋予项目组组长以下权力:一是用人权,项目组组长应有选择项目组成员的权力; 二是分工权,项目组组长有权根据项目组成员的情况,安排各成员的工作,审计机关领导和项目组成员应予以尊重并服从;三是检查、复核权,通过组长的检查复核,保证项目组按照审计法规、国家审计准则以及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适当的审计报告。
(3)建立组长奖惩制度。审计机关应根据工作表现和结果对组长实行考评和奖惩。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审计机关及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严格把好审批、复核关,与被审计单位其他方面及时沟通,利用各种途径听取意见和建议,以有效监督项目组组长的工作。
5.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办法对如何评估质量、怎样追究责任并未明确规定,缺乏操作性。建议借鉴注册会计师行业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对全部业务进行独立、客观的质量控制复核并落实质量责任。具体来说,可考虑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变事后检查为日常监督与外部评估相结合。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强化过程控制,把事后责任评估的工作前移;在注重自我检查的同时,积极探索外部评估,可采用同业互查、问卷调查等多种质量检查形式,及早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二是切实发挥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的作用。该委员会是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估和责任追究方面的最高权力机构,因此,其人选构成一定要多元化,真正体现公正、权威。除各部门领导外,最好要有外部审计专家的参与,切实起到制约作用。一旦出现问题,应严格追究责任,做到问责与问罚并举,由责任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是建立以审计项目质量为考核指标的导向制度,使审计人员质量意识不断得到强化。
长期以来,考核指标多以查处的违纪金额和大案要案数量为主,这些指标引导审计人员仅偏重于查违纪,热衷于查大案,而忽略了建立健全质控制度,由此引发的涉及审计质量的行政复议与法律诉讼也并不鲜见。因此,必须建立以审计项目质量为考核指标的导向制度,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有效引导审计人员在查证违纪金额与大案要案的同时,更加重视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业务,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第二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研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研究摘要:在陈述审计质量控制的含义、分析审计质量控制失效的危害性的基础上,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低下的原因从市场环境、事务所内部及外部监管三个层次进行系统分析,并依次提出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控制
近年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误、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事件不断暴露,使社会大众哗然、业内人士痛心,更令行业诚信受损。如要改变现状、摆脱困境,提高审计质量即成为当务之急。由此,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审计质量控制的含义
审计质量控制的含义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审计质量控制是将审计置于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环境中,对其控制从诸多方面进行考虑,包括外部环境因素、审计对象因素、审计主体因素等,其控制主体可以是政府、注册会计师协会或会计师事务所等。而狭义的审计质量控制则指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控制主体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和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控制。本文所分析的审计质量控制是广义的审计质量控制。它是一个全面质量控制系统,不仅是全要素控制、全过程控制,还是多层次控制,以及有效控制。
二、审计质量控制失效的危害
在审计质量控制低下的情况下,企业财务报表将无法很好地满足所有者等利益相关者的需要。这会使得投资者根据错误的信息进行决策,进而加大投资风险,导致决策失误;会导致被审计单位的信誉下降,使投资者对其失去信心;会给事务所带来相应的行政或民事处罚,并使其声誉会严重受挫,丧失潜在客户;使得国家参考企业财务报表而制定的一些相关的税收法律等政策出现偏差,造成社会资源不能有效配置;同时,助长会计造假行为,使整个社会处于不诚信的环境中,进而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可见审计质量控制失效,不论是对投资者、上市公司、还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及资本市场,甚至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都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我们有必要系统分析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使得审计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审计质量控制问题虽然最终表现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效,但影响审计质量控制的因素却来自市场环境、事务所内部及外部监管等各个方面,最后综合导致审计质量低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市场环境
1.政府过度干预难以造就高质量审计有效需求市场。我国证券化市场最初由政府出面筹建进行管理,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带有非常强的政府痕迹。比如,对新股上市,我国长期采用“额度管理、计划控制”,使得公司上市额度成为一种十分稀缺的资源;对新股发行价采用政府确定而非市场自由确定的方法;对已上市公司保牌资格的规定,等等。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上市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的,而是面对政
府和管制机构的,即只要符合或满足政府管制机构的要求,企业就可以取得最佳的成本效益比等。由此,我国上市公司对独立审计服务的需求仅仅是基于政府管制性干预所产生的名义上的审计需求,政府部门成为独立审计市场的主要需求者。
2.审计聘任制度严重扭曲。我国上市公司的发起人或控股股东与管理层事实上是同一人,使原来审计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审计方与审计方三方委托代理关系简化为管理者当局与审计师二者之间的关系,即由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并由自己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等事项。此时,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实际上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它完全有可能通过对注册会计师的选择权和支付审计费用来对注册会计师施加影响,这就从根本上破坏了委托-代理理论下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审计机构难以保持其公正执业的最根本的条件——独立性。
3.审计市场结构不合理。我国证券市场会计师事务所客户数量过少,市场占有率过低,使得事务所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如何与上市公司经营者搞好关系上,而不是努力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树立职业信誉上。为了生存,维持原有的市场份额,不少事务所以降低收费标准作为争抢客户的手段,审计质量无从保证。此时,出具“不清洁”审计意见的损失占现有收益比例很大,即使存在较大遭受处罚的可能,依然可以保持较高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诱惑。
(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环境
1.事务所组织结构不合理。从国际上来看,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有独资制、普通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有限责任制四种组织形式。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两种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即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且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实行合伙制的不到10%.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弱化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意识,放松了审计质量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承担审计失败的成本很低,潜在收益却很高,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就失去最根本的机制约束和保障。
2.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注册会计师人数在10人以下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上内部管理都不规范。许多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只有1名注册会计师,根本无法保证一个项目有一名注册会计师在现场执业,更无从谈起审计鉴证业务的三级复核质量控制体系。虽然从表面上看,几乎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自己形成文字的规章制度,然而这些规章制度往往都流于形式,有些甚至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
3.人员职业素质不高。我国注册会计师总体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从业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通过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比例较低、从业人员来源渠道狭窄,忽视后续教育,因而在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除业务素质不高外,从业人员得职业道德水平低下,违规执业、明知故犯,为了利益不惜出卖审计原则的案件屡见不鲜。
(三)外部监管环境
1.多头管理的矛盾。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督,主要由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等多个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进行检查,其中,财政部处于核心地位。二是由中注协和各地协会组织进行业务检查。由于这些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不是很明确,实践中经常出现几个机构对事务所就同一内容进行质量检查的现象。结果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监管造成协调困难,最终导致无效监管。在处理处罚方面,由于各监管部门的监督结果不能相互认同,使一些被发现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削弱了监督效率与效果。
2.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较低。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交易与管理暂行条例》、《刑法》等多部法律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但是总体来说呈现这样一种倾向:重视行政及刑事处罚,轻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节。事实上,民事责任具有其他法律责任所没有的补偿性。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立法上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寥寥无几,即使有规定,也比较笼统。有些条款过于简单,执行起来弹性很大;有些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在这种背景下,审计师因违规受到的行政和刑事处罚与中小股民的巨额损失相比显得微乎其微;对某些注册会计师来说,通过舞弊等非法行为能够狠狠发一笔横财。可见,我国相关法律责任体系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造假。
四、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改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环境
1.改变政府过多干预市场运作的现状。为了促进审计需求者形成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主性要求,为了给审计供给者提供高质量审计的动力,当前政府对审计市场监管的正确理念应该是以市场化替代行政化;凡审计市场能解决的问题,由审计市场解决;凡审计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应该创造条件由审计市场解决。为创造一个宽松的高质量审计市场环境,政府监管机构应该尽可能地减少监管政策对公司盈余操纵、政府干预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及审计需求者缺乏对高质量审计服务需求的诱发程度,使企业对会计事务所的选择由政府选择走向市场选择。
2.改革现有的审计聘任模式。可以借鉴美国财务报告保险制度,即上市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风险,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的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来决定承保金额和保险费率;对因财务报表不实陈述或漏报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这种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现行财务报表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改写了目前审计师利益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相矛盾的现状,取消了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关联,增强了审计的独立性。
3.完善审计市场结构。通过扩大事务所规模,提高市场集中度,构造寡占型的审计市场结构。此举可以大大缩小上市公司的选择空间,使其难以再采用威胁变更事务所逼其就范等不正当手段;造就若干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增强其保持审计独立性的实力。但是,这些措施要确保会计师事务所能在平等、资源、协商的基础上自主选择适宜的合并、重组对象,绝不能实行政府强制联合;否则,将会严重影响事务所的和谐运作与进一步发展。
(二)加强事务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1.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在有限责任公司制下,提升事务所审计质量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可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逐步推行由有限责任制向普通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的转型。由于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利益与事务所的业绩和命运紧紧相连,更有压力和动力增强风险、责任、质量和品牌意识,自然也更加自觉抵御来自公司管理当局的不当意志。
2.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首先要保证业务流程质量控制要到位。其中,在业务承接阶段,控制的重点是充分评价客户风险,将把不良风险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在审计计划阶段,控制的重点是进一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选派熟悉客户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流程且与客户无利害关系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审计项目,制订周密的审计方案。在审计实施阶段,要针对具体的会计报表项目,确定有效的实质性程序及其执行的范围和具体时间,以搜集充分的、有证明力的审计证据;
编制完整、清晰的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审计测试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在审计报告阶段,控制的重点是根据审计程序执行的充分性和被审计单位未调整事项的重要性等发表适当的审计意见并撰写审计报告。此外,要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和事务所负责人的三级复核制度,保证审计质量。
3.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首先,要完善人员聘用机制。会计师事务所最有价值的资源就是人力资源,事务所只有通过招聘高素质人才才能保证较高的审计质量。其次,要重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普及和后续培训。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应该是全方位的,既应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也要注重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与培养,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在执业全过程中都能得到必要的职业道德教育。
(三)完善外部监管体制
1.避免监督资源的重复配置。针对政府多头监管最终导致监管无效的现状,可以借鉴美国建立一个公共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做法,即在现有的监管格局中增加一个独立的监管体系。其过渡的措施是在中国证监会下增设证券市场审计监管部,赋予其注册权、准则制定权、监察权和处罚权等,以协调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的监管职能。此机构拥有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资格。同时,要引入公开披露制度,尽快建立起监管结果适时公告制度,在固定刊物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告,并使典型案件的审理、听证和处罚公开化。此外,要加强媒体的监督,增加监管的实效性,将处罚措施切实到位,让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
2.完善民事责任赔偿机制。为了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风险和违规成本,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监管,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完善《民事诉诉法》,建立审计责任“问责制”,鼓励民事诉讼,真正落实民事责任,确立民事救济机制;另一方面,要降低诉讼门槛,允许集团诉讼,对受害人的集团诉讼作出具体的规定。只要信息使用者认为企业的财务报告不真实,并对其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就可以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提起诉讼,所有受害人的损失是集团诉讼赔偿的金额。
第三篇:我国政府审计效率的研究
我国政府审计效率的研究
一、审计效率的现状
(一)不少被审计单位年年审计年年违纪
在充分监督制度下的上市公司存在的严重的会计造假行为势必衬托出非上市公司存在会计造假的严重事实,审计打假也成了审计工作的一个重点。对于每一个工作在审计一线的政府审计人员来说,都有这样的感受:审计过的单位几乎无一例外地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是审计的悲哀吗?政府审计是经济活动中履行监督职能的专职机构,是需要有锐气和勇气的,可制度的非约束性,审计的无风险性和对问题处理的非规范性,不自觉地形成了对敏感问题的回避,弱化了审计监督的力度,审计的威慑作用不能够充分发挥,从而造成对同一个企业、同一个行业、同一个部门,甚至同一个经济个体年年审计年年问题不断,同样的问题有的被审计单位年年犯的情况。这样的现象,不能不使我们对政府审计的工作力度、威慑作用进行一番反思。
(二)权力寻租也是目前政府审计无法回避的社会丑恶现象
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审计定位于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又相对独立于政府各职能部门,并依照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进行执法活动,这样毫无疑问地也会产生权力设租和权力寻租的社会陋习。
(三)政府审计中难以回避的政府情结,折扣了政府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之所在,没有审计的独立性就不能够完成政府审计目标。政府审计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难以回避的政府情结,又折扣了政府审计的独立性。首先,体现在地方保护主义上。地方保护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可审计过程出现的地方保护现象屡见不鲜。其次,体现在部门利益上。审计监督是要得罪人的,但又不能把所有的人全部得罪,在现行体制下的政府审计不得不考虑相关部门众口铄金的影响,审计部门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造成政府审计不足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政府审计人员素质低下:政府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政府审计效率。政府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素质。其次,政府审计程序混乱:审计程序在政府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在项目审计中无法保证审计工作有秩序进行,紊乱无章;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安排不合理,增大审计费用,阻碍了提高审计效率的提高。再次:机构设置不合理,由于政府审计机关在机构设置上的不合理,致使审计成本居高不下,直接影响着政府审计效率。最后:会计造假的惩戒力度欠缺,惩戒力度欠缺是导致审计单位进行会计造价的根本原因。被审计单位之所以进行会计造假,就是因为造假的收益大于成本。
三、为提高政府审计的效率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政府审计机关还应制订相应的准入制度对政府审计人员的资格做出要求。如可参照英国《政府审计法》的规定,要求政府审计人员必须至少取得一个职业会计团体的资格证书。政府审计可以仿效注会,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是法定的,每年一次,否则不能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的学习是主动的、积极的,因为学习的结果与收入有密切的关系,通过学习可以降低执业风险和减少潜在失业可能性。这样政府审计增加了竞争就增加了活力,增加了危机感就增大了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规范政府审计程序
规范政府审计程序主要包括:①审计准备阶段要制定科学、周密的审计方案。审计方案是审计机关为达到预期审计目标,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项目作业所作的计划和安排。审计方案的科学与周密程度直接影响着审计效率和效果。审计方案对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作出行动纲领,提出要求。制定审计方案时,一是审计进度安排要明确,审计组要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要通过事前调查尽可能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避免因临时变更审计方案、打乱进行节奏而影响审计效率。二是审计人员分工要合理。既要充分发挥各成员的特长,又要均衡工作量。三是审计任务要量化。要具体到每个项目审计到什么程度、审计抽样的样本量达到多少比例等等。
(三)已精简高效为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并爱妻附属机构进行合并与简化
政府审计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英国政府审计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英国审计署的内部机构只设立了六个局,其中第一局为综合行政部门,其他五个局为专业审计部门。我国的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将许多综合的行政部门、后勤服务部门及一些事业单位进行合并,以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四)进行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改革
我国政府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及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行政型的审计模式影响了审计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应将这种行政型的政府审计模式过渡到人大领导下的立法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实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彻底消除各级政府的本位主义行为,提高政府审计效率。
(五)加强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作为组织实现其目标,加强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在组织内部管理监督系统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内部控制对于提高审计效率起着积极的作用。要建立科学、完善、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必须解决合理授权、对被控对象的控制程度、企业具体控制范围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好控制与被控制的矛盾、控制面和控制点的关系和内部控制运行的人文环境。
(六)健全法律法规,加大会计造假的惩戒力度,提高审计效率
政府审计法律法规是由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具有法定的约束力,由国家强制保障其遵守执行的审计规范。审计法律法规的强制力,能够对违规单位的惩罚力度。惩罚力度的加强能够给被审计单位以警示的作用,大大的提高了审计客体的造价成本,最终得以提高审计效率。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政府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政府审计部门的不断改革,审计环境的不断完善,政府审计定能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四篇: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问题研究
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问题研究
现代经济正步入以世界统一市场为标志的世界经济一体化轨道,企业的成败,取决于信息获取、识别、处理、转换、传递的准确性、效率与速度。因此,信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将愈来愈显著。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企业要能在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此同时发展,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高效的信息系统,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所需的各种内外信息。因此,作为提供信息的企业统计必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我们***系统来说,随着“大企业、大市场、大品牌”的形成,以行政区划为单一的卷烟市场割据将很快被打破,搬掉门槛推倒墙是大势所趋。再下一步就有可能是***专卖法的取消,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行业也将马上面临着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想在这种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要有一支能够为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者提供准确数据的素质过硬的统计队伍。
近年来,我国统计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现有的统计数据,基本上还是能够反映客观实际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结构复杂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再加上体制转化过程中经济秩序混乱,人为干扰增多,因而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也就日益增大,统计失实的潜在危险性也就日渐严重,并将逐步暴露。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始终不渝地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摆到统计工作的首要位置,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下面就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谈谈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意义
企业统计的目的是为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决策极具风险性,风险产生于不确定性并由不确定性程度决定风险的大小,而不确定性又与信息的准确和及时程度直接相关,信息愈准确及时,不确定性愈低,反之,亦然。所以,准确性和及时性是对统计资料的两项基本要求。其中,准确性的要求是第一位的,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它确定着统计资料是否有效和价值的高低,是衡量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标志。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便于决策和管理者正确地把握形势,客观地剖析问题,从而作出科学的决策。反之,有水分的、失实的统计数据,相互矛盾的统计数据,给决策者以错误的信号,将会误导决策和调控,对企业的发展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统计工作者必须以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统计数据为对象,以消除统计数据的差错为目标,千方百计搞准统计数据,达到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目的。
二、常见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及分析
(一)、数据虚假
这是最常见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也是危害最为严重的数据质量问题。这类统计数据完全是虚构的杜撰的,毫无事实根据。造成统计数据虚假的因素多种多样,比如,有意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资料,指标制定不严密,统计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等。
(二)、拼凑的数据
这种数据是把不同地点,不同条件,不同性质的数据在收集、加工、传递过程中,人为地拼凑成同一时间、地点、条件和性质下的同一数据。这种东拼西凑的数据,虽然分别有事实根据,但是从整体上看数据是不符合事实的,其性质与数据虚构相同。
(三)、指标数值背离指标原意
这是由于对指标的理解不准确,或者是因为指标含义模糊,指标计算的随意性大等原因造成的数据质量问题,表现为收集整理的统计数据不是所要求的统计内容,数据与指标原意出现走样,面目全非。
(四)、数据的逻辑性错误
这是指统计资料的排列不合逻辑,各个数据、项目之间相互矛盾。例如,企业卷烟库存商品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是省产烟、省外烟、国外烟,如果企业报送的统计资料中,卷烟库存商品总金额显著下降,而省产烟库存金额大幅度上升,省外烟和国外烟库存金额只是持平或只有小幅度的下降,这就存在矛盾,表明数据有逻辑性错误。
(五)、数据的非同一性
它是指同一个指标在不同时期的统计范围、口径、内容、方法、单位和价格上有差别而造成的数据的不可比性。例如,2003年的统计资料中不含税价在30元以上的卷烟为一类卷烟,而在2004年的统计资料中,不含税价50元以上的卷烟为一类卷烟,如果在此基础上来比较两年的一类卷烟的销售量,而得出一类卷烟销售量大幅度下降的结论显然是不合理的。
(六)、数据不完整 这里指调查单位出现遗漏,所列项目的资料没有搜集齐全,不符合统计资料完整性的要求。数据不完整,就不可能反映研究对象的全貌和正确认识现象总体特征,最终也就难以对现象变化的规律性做出明确的判断,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七)、统计手段和统计分析落后
目前许多企业统计工作仍处于手工状态,很原始!即使采用计算机也仅仅是减少工作量去做一些汇总、指标计算,并没真正引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所做的统计分析也局限于事后分析,即对统计数据进行单纯的讲解说明;不能利用网络技术实行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事前分析和预测。换句话说,“统计预测”这一职能根本没有发挥作用,缺乏对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系统化。
此外,常见的统计数据问题还有计算错误、笔误等。
可见,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既可能是来自于设计阶段,也可能是来自于统计资料的整理阶段。
三、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
(一)、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原则应当是全过程的、全员参加的、以预防为主的数据质量控制。
首先,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每进行一步,都要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已发生的差错及时进行纠正,做到层层把关,防止差错流入下一个工作环节,以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其次,参加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控制的人员应当是全面的。全体统计工作者都要树立数据质量意识,各个主要的工作环节都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许多工作和许多统计工作环节质量的综合反映,牵涉到统计工作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提高数据质量需要依靠所有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决不是单纯靠某一个部门或少数人所能搞得好、抓得了的。只有人人关心数据质量,大家都对数据质量高度负责,产生优质的统计数据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因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把差错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这就要求有关人员在质量控制中具有超前意识,抛弃那种出现了统计数据问题才想办法解决问题的被动的局面。
实行全员性的质量控制,就要把统计数据质量目标及其关键交给广大统计工作者,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使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质量标准,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职责越明确,数据质量控制就越有保证。
(二)、统计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统计设计是统计工作的首要环节,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首先决定于这个过程,它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如果设计过程的工作质量不好,就会给统计数据质量留下许多后遗症。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需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正确规定统计数据质量标准。数据质量标准是指根据不同的统计目的对统计数据精度所提出的要求。满足统计目的精度的统计数据就是准确的,高质量的统计数据。首先要作充分的调查,系统地收集市场和用户对统计数据的反映和实际使用效果的情况;其次要分析研究过去统计数据的主要质量问题,找准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主攻方向;最后要进行反复论证,考虑到统计工作中实际能够达到的水平。
2、合理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及其计算方法。
统计指标设计得是否合理,也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之一。采用统计报表搜集资料,首先要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定的指标要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范围要全,分组要准,指标涵义的解释和计算方法要精确;其次要对统计报表的设计、颁发、填制、汇总的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三)、资料整理鉴别阶段的质量控制
统计资料整理鉴别阶段出现的差错是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重要方面。如果资料不准确,就会影响结论的正确。因此,要特别注意审查资料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要弄清楚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时期时点。对于口径不一致或不完整的资料,需要进行调整、补充;对于相互比较的资料,必须要注意有无可比性;一旦发现数据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应进行核实,避免有质量问题的资料进入汇总处理阶段。总之,对搜集到的资料,经过鉴别推敲、核实审定、使之准确无误,才能使统计数据的质量得到保证。
(四)、人为错误的质量控制
1、尽可能采用计算机处理统计资料,同时提高统计分析水平。
计算机作为当今社会不可缺少的高科技产物已渗透到我们生活、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运用计算机整理、汇总统计资料,速度快、效果好,其优越性是手工整理无可比拟的。现在国内大部分著名企业基本上实行网络化、全球化,利用网络资源了解世界先进行业信息,采用科学先进的统计分析方法和手段,进行横向、纵向对比,找差距挖潜力,努力赶超世界先进企业。要能够写出有一定深度的统计分析预测报告,系统、全面、科学地去挖掘利用网络资源和从市场取得的第一手资料,完善整个分析、预测手段方法和过程。但是,也应重视计算机处理数据的质量问题,提高计算机数据处理的关键在于提高录入数据的可靠性。
2、统计工作者本身应提高自身素质。
统计人员没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没有跟上时代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不善于统计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写不出有一定深度关于本企业某一方面对决策层有参考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因此,对统计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工作,企业内部应建立配套的培训机制,对每一层次统计岗位实施针对性的培训,必要时到企业外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或到相关先进单位进行考察学习,做到取长补短。统计工作者本身也应该努力学习统计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业务素质和水平,杜绝因业务不熟悉而造成的数据质量问题。
3、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
目前,上级部门下达计划和各类政绩考核对统计数据干扰不可低估。有些地方,以是否完成计划和各类数据的高低作为考核地方政绩的依据,导致很多下级部门所报的统计数据高于计划数或持平,这并不是计划部门的计划多么精确合理,而是说明某些统计对象或统计部门受某种利益的驱动而使统计数据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当然,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统计人员的思想道德对统计数据的影响是很大的。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每一个统计工作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个统计数据,如实地反映情况。
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保证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统计部门今后应在加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从数据采集的圈子中跳出来,重点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坚决严肃查处。在立法上,罚款数额应该大幅增加,以威慑统计违法者,逐步建立全社会的统计诚信体系。
以上是本人对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一点肤浅的认识,旨在唤起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更加重视统计数据的质量,抵制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水平,使我们的统计工作能更好的地为现代社会经济服务。
第五篇: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狠抓“四点”、“四面”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抓好审计质量控制,对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笔者结合整理申报优秀项目档案的体会,认为必须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和《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分办法》的要求,特别注意抓住四个的质量控制点,并从四个方面着手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一、狠抓四个方面质量控制点
(一)履行审计程序控制点
1.关注表明履行审计程序的相关资料。注意查看是否缺少审计通知书送达回证、审计组长授权委托书、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或审计组对反馈意见的说明等审计资料。
2.关注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审计(调查)。包括是否存在实施方案未经复核批准即开始实施;是否存在没有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分工开展工作;在需要调整审计分工时审计组是否编制调整实施方案。
3.关注是否存在逆程序操作,导致资料形成时间相互矛盾。例如在审计(调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按照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编写审计(调查)报告的顺序进行操作,而是完成审计(调查)报告后,补充或修改其他资料。由此出现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及复核时间早于审计证据取得时间或晚于审计(调查)报告形成时间,或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编制时间晚于审计(调查)报告形成时间等问题。
4.关注表明履行审计程序的相关资料编制是否规范。包括是否存在审计(调查)项目虽然表明履行审计程序的相关资料齐全,但是缺少规定内容,或相关资料间对应关系矛盾;是否存在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没有审计组组长签名和落款日期;是否存在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问题在代拟稿中修改,但审计组没有说明原因或理由;是否存在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异议的问题,没有在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中明确表示审计组是否采纳。
(二)编制审计资料控制点
1.是否编写规范。包括是否存在项目审计事项或索引编号编写不统一;是否存在没有按照一事一稿的要求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2.是否缺少规定内容。包括在编制审计(调查)实施方案时,是否缺少组织方式、技术方法、进度安排、所需审计人员数量、审计范围等规定内容;审计(调查)实施方案是否缺少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质量控制、纪检保密等规定内容的表述;是否存在审计(调查)实施方案对审计目标、审
计分工没有细化,审计的方法步骤编写粗糙、操作性不强;是否存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时,有的审计工作底稿反映的问题没有在报告中反映;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存在要素不完整,或者缺少查证过程、查阅资料名称或审计方法步骤。
3.内容是否规范。例如编制审计(调查)报告时,是否在基本情况中表述审计评价的内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时,是否出现报告反映的问题超出审计范围,或者对问题的定性与审计工作底稿定性不一致,且审计组没有说明原因,对明显违规甚至是违法的问题没有提出处理意见,也没有说明具体原因。
4.审计复核是否规范。包括审计组在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时,是否存在简单签署“同意”,没有明确表明复核意见,或者没有进行复核就签字;是否存在有的签字确认的复核人员不是审计(调查)实施方案规定人员,而是审计人员互签;是否存在审计(调查)报告或审计工作底稿文字表述不简练、不清晰的问题。
(三)收集和使用审计证据控制点
1.是否符合合法性要求。包括是否存在审计(调查)项目在收集审计证据过程中,除红头文件之外的部分审计证据,没有逐页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或由审计组组长和审计人员予以确认;是否存在收集证言类证据时,没有说明证言人身份,缺乏法律效力;是否存在用铅笔或圆珠笔随意涂改审计证据,或者用碳素笔涂改审计证据中的关键数字后没有在涂改地方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予以确认;如果审计工作底稿上的数字不能直接从审计取证资料中获取,是否标注了相应的计算过程。
2.是否符合相关性要求。包括是否存在有的审计(调查)项目在使用审计证据过程中,多份审计工作底稿共同使用的审计证据,虽按照要求附在相关程度最高的审计工作底稿后,但未对其他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索引;是否存在将与审计工作底稿无关的审计调查统计表格、文件法规也附在审计工作底稿之后的情况。
3.是否符合充分性要求。审计(调查)项目在收集和使用审计证据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工作底稿表述的事实、定性或数据的情况。
(四)审计文书中反映的重要事项或数据控制点
1.是否存在审计定性不正确,将此问题定性为彼问题。
2.是否存在审计定性引用法规不正确甚至未引用法规。如审计定性时,没有引用审计定性的法规,而是引用了处理处罚的法规。
3.是否存在审计数字和专有名词不正确。如审计工作底稿,涉及审计定
性重要事项的相关单位名称和审计证据名称与审计证据不符。
二、从四个方面着手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一)抓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审计质量专业标准
为使审计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有章可循,各单位在审计署制订的准则框架内,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全面细化审计质量专业标准、构建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并根据审计工作发展变化及时作出修订和调整。一是推行审计项目质量分级负责制。明确从审计组成员、审计组组长到审计业务部门负责人、办领导在执行审计项目过程中应尽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相应的追究办法,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制订相应的追究办法;二是制订审计业务模板。统一规范审前调查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等审计文书格式,促进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抓复核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按照审计署6号令规定的三级复核内容,严格落实复核责任。一是强化审计组的复核责任。审计组组长或由审计组组长指定的专人对审计组复核负责,要实时监控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方案的建议,履行调整手续;及时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签署恰当的复核意见;二是切实发挥业务处的复核作用。对提交法制处复核的审计业务文书,业务处应对审计事实和证据、法规引用、审计评价、定性和处理处罚等方面进行认真复核,业务处负责人应严格把关。
(三)抓流程建设,突出重点环节着力贯彻落实
一是法制处要深入一线开展审计现场质量检查,督促审计组加强审计现场业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审计复核“预警”与审计情况通报相结合。即由法制处复核人员根据审计项目规定的审计报告上报截止时间,提前两周督促相关处室报送复核材料,以保证复核时间和复核质量。将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复核中发现的审计质量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每个季度在全办范围内书面通报一次,每年至少在全办大会上通报一次,起到典型引路和集中整改的双重作用;三是定期开展审计项目质量经验交流。组织有关业务处负责人开展讲座,结合以前完成的审计项目,剖析影响审计质量的主要问题,交流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的经验,以此增强全员审计质量控制意识。
(四)抓流程规范,大力推广应用AO系统
对于有条件采集数据的项目,要大力推广应用AO系统。一是将AO系统的运用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始终。在审计方案中必须有应用AO系统的量化指标,在审计实施阶段必须运用AO系统采集的数据建立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审计情况数据库,在审计结束阶段对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管理和控制审计过程的情
况进行量化评定;二是将AO系统的应用纳入主审负责制的任务内容。由主审规范审计公文及审计项目文档用语,并输入AO系统,然后打包传送给审计组全体成员,审计组全体成员根据承担的审计事项,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定期回传给主审,审计组长和主审借此可以对审计人员进行实时管理,提高审计质量控制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