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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文件[最终定稿]

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文件[最终定稿]



第一篇: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文件

苏园审综字〔2009〕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园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园区各镇、各大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园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审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园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江苏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就加强园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园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是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内部风险的必然要求,对规范各镇、各国有企事业单

位的财政财务行为,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

园区各镇应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组织,切实发挥审计办等内审机构的监督职能;国有企业应认真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内审机构,落实内审专(兼)人员;资金运作量大且下属单位多的其他单位应完善内审组织,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经费,应列入单位预算,并由单位予以保证。

三、完善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

各单位应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对象、任务、职责、权限、审计工作程序以及风险控制和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内部审计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成果转化,提升审计成效。内审机构应逐步建立内审人员上岗和交流培训制度、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使内部审计工作做到规范有序。园区审计局将加强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推进园区内审工作的发展。

四、明确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要求,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和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审计工作,以“抓管理,促规范,出效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审

计,突出重点,逐步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延伸,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1.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单位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4.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6.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对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五、保证内部审计的工作权限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应研究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内审机构和人员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权限主要包括: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参加或列席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4.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5.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6.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8.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批准,及时予以暂时封存;

9.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等;

10.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六、落实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水平。

七、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将内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并列入考核范围,定期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

行分析研究,抓好内部审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审计工作意见 抄报: 园区管委会

抄送: 各局办

打印:华沁校对:吕嵘

共印30份

第二篇: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园管〔2009〕7号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局办、各大公司、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单位、各镇,各相关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月21日工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通知

打印:华沁校对: 滕文东共印30份

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为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尽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认定对象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园区高企”)是指:在《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专有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在园区注册满一年的居民企业。园区高企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授权许可方式,拥有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获得授权的和提出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得到的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8%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达到200人以上,其中研发人员达到80人以上;

(三)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

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企业上的研究开发费用超过1200万元,或者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其中企业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五)企业设有研发机构,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建有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第二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获得园区高企认定的企业可以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对于已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能再申请园区高企。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三条 对通过园区高企认定、但暂未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科技项目扶持经费,金额相当于企业上所得税税率超过15%部分所缴纳的地方留成部分,支持企业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条 对于企业申请园区高企提交材料中的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符合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

主管部门直接进行技术开发项目的备案确认,上述项目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可向税务部门申请按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支持园区高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企业,自高企认定当年起,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每项5000元;获得授权的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获得授权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给予每件3000元奖励。

第六条 自2009年起,企业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标准,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成立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协调小组,负责推进本办法的实施,联合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

第八条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园区高企的认定工作,园区高企采用常年受理企业申请、分批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原则每年5月和11月开展两批园区高企认定。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对当年的情况进行审计);

4、上会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不足一年的提交当年报表);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授权许可协议或专有技术及技术诀窍的说明材料、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研发机构设立情况、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合规性审查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建立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三)认定、公示与颁发证书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九条 通过认定的园区高企,可在次年的4月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协调小组提出科技项目专项申请,由协调小组提出科技项目资助建议,并报请工委、管委会审批。

第十条 园区高企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在享受园区高企政策期间,应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在园区高企资格期满后,不能再申请园区高企认定。

第十一条 园区高企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中止其园区企资格;需要申请园区企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园区高企更名的,由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并经公示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参与园区高企认定工作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所承担认定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园区高企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1年。

第三篇: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园管„2009‟53号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

奖励办法》的通知

园区各局办,各大公司,各直属单位,各镇:

为加快推进“科教兴区”战略,推进园区教育现代化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形成骨干教师激励机制,增强学校发展后劲,经研究,决定对《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奖励办法》(苏园管【2003】54号)予以重新修订,现将《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1-

奖励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师奖励办法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09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2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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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奖励办法

(2009年修订)

一、奖励范围:

园区直属公办职业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督导室的优秀骨干教师。

二、奖励办法:

(一)引进人员:

1.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引进园区的优秀骨干教师实行一次性奖励和按月发放特殊岗位津贴相结合的奖励办法。

2.一次性奖励和月特殊岗位津贴均按教师引进园区时所获最高荣誉称号实施奖励。月特殊岗位津贴按教师自引进园区次月起实施发放。

3.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直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督导室的优秀骨干教师一次性奖励与特殊岗位津贴具体标准:

一等:省名教师、省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500元。

二等: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5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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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苏州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600元。

4.园区直属公办职业院校一次性奖励与月特殊岗位津贴具体标准:

一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第一获奖人、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获奖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500元。

二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培养对象、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称号者、江苏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5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

三等: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大市级“优秀双师型教师”、大市级“高技能人才”称号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月特殊岗位津贴600元。

5.引进教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兑现一次性奖励和试用期特殊岗位津贴。试用期满后,特殊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二)在职人员:

对进入园区教育系统后获得以上称号的在职人员,享受与所获最高荣誉称号相应等级的月特殊岗位津贴。津贴从获得称号的次月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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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管理与考核

1.关于一次性奖励的发放。凡获得一等奖的,一次性奖金分别按3万元、4万元、4万元、4万元、5万元共五年发放;获得二等奖的,一次性奖金分别按2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4万元共五年发放;获得三等奖的,一次性奖金分别按3万元、3万元、4万元共三年发放;

2.所有获得上述奖励的优秀教师,每年需按《苏州工业园区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苏园教[2007]35号)文件规定接受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下一的津贴发放。

四、审批程序:

由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师奖励审批表》;经园区教育局、园区组织人事局按照奖励办法进行审核,报工委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发放。

五、其他:

1.各镇管理的学校(幼儿园),可以根据各镇和学校实际,参照执行。

2.园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参照执行,园区管委会将按本办法一次性奖励的50%的标准给予配套补贴。

3.本修订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4.本修订办法由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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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苏州工业园区[模版]

苏州工业园区有关资料

苏州工业园区于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28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下辖娄葑、唯亭、胜浦等三个镇,户籍人口31.5万(常住人口61万)。苏州工业园区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工业园区和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创新型、生态型新城区。

园区广泛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以超前规划引领发展、以完善建设保障发展、以生态优化提升内涵品位,明确“凡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可在园区先行,一时看不准的也可在园区试行”,为园区创造了“不特有特、比特更特”的发展环境。开发建设一直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超过30%,累计上交各类税收近1030亿元(含海关收入),引进合同外资34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5亿美元、注册内资1356亿元,创造就业岗位51万个。2008年,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1.5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5.1亿元,进出口总额625亿美元,其中出口311亿美元,新增注册外资30.2亿美元,到帐外资18亿美元,综合发展指数位居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第二位。目前,园区土地和人口分别占全市3.4%和5%,SO2和COD排放总量分别占1%和2%,但完成的GDP、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则占到全市的15%左右,注册外资、到帐外资和进出口总额占到25%左右,已成为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近年来园区发展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型发展初显成效。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更 1

加注重资源集约、生态环保与民生和谐,转型发展起步较早、力度较大、步伐较快、成效较好。先进产业高度集聚,79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区内投资了126个项目,全区投资上亿美元项目100个,其中10亿美元以上项目6个,欧美项目占比达49%,并在IC、TFT-LCD、汽车及航空零部件等方面形成了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经济结构明显优化,积极推进“腾笼换凤”、“优二进三”、“退低进高”工程,连续三年新增科技项目与服务业项目超过制造业项目,2008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8个和

2.1个百分点,国际知名品牌服务业项目日益增加,形成了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综合保税区等一批新的功能亮点。发展质量持续提高,万元GDP能耗0.36吨标准煤,万元GDP的COD、SO2排放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8和1/40,资源集约、生态环保等走在了全国开发区的前列。

2.创新活力显著增强。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加大政策资金重点聚焦力度,科技三项经费连续三年翻番增长,R&D投入占GDP比重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2008年达3.9%。创新资源日益丰富,国际科技园、生物纳米园、创意产业园、中新生态科技城、独墅湖高教区等创新载体建设集群推进,总面积达300万平方米,其中建成面积150万平方米,形成了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9大国家级创新基地。创新功能加快完善,建成了IC设计、软件评测、生物医药、动漫影视等10多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集聚各类创投机构达52家,创投资金规模超160亿元,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创投、产业投资、融资担保资金扶持体系。创新主体快速集聚,拥有各类研发机构131个、高新技术企业384家,中科院创

新工程三期—中科纳米所揭牌投运,全国第三个国家级创新园——国家纳米技术国际创新园挂牌成立,100余项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在区内实施,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均以每年50%以上速度增长,创新型园区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3.东部新城快速崛起。主动融入苏州中心城市发展,高标准推进环金鸡湖金融商贸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综合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等功能板块建设,东部新城初具雏形。基础设施功能更加完备,园区从一开始就秉承“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与“执法从严”、“适度超前”的开发理念,按照“九通一平”标准高质量完成了主要基础设施的开发。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80亿元,动迁民房5万多户,建成道路478公里,铺设管网1633公里,集中建设了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供热厂等源厂设施,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增强。重点实事工程全面推进,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建筑5266万平方米,竣工3529万平方米,国际博览中心、科技文化艺术中心等地标工程相继建成,多幢超高层建筑开始启动,城市大型地下商业载体—星海街地下商业广场、综合性商业地产项目—时代广场、水上摩天轮主题公园、滨水国际化娱乐休闲街区—月光码头等重点商贸工程快速推进,利福国际、九龙仓、新鸿基等知名品牌与总部项目纷纷落户。城市环境面貌日益优化,金鸡湖大型激光音乐喷泉、李公堤夜景灯光工程先后建成,东环路改造初见成效,累计新增绿地3421万平方米,绿地覆盖率超45%,区域环境整体通过ISO14000认证,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并创造了环保基础设施全覆盖、绿色乡镇全覆盖、ISO14001贯标企业最密集等多个全国开发区之最,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4.中新合作持续深化。始终高举中新合作旗帜,深入推进中外经济技术互利合作,被两国领导人誉为中新合作典范。借鉴新加坡经验取得积极成效,累计派出2000多人次赴新加坡学习培训,先后编制实施了80余项新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确立了全新的“亲商、亲民、亲环境”理念,优化了“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服务体系,构建了“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规范的法制化环境,初步建立了“精简、统一、效能”的服务型政府。先行先试探索不断加强。率先在全国开发区中设立了首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首个SZV空陆联程通关模式、首个中外合作办学试点,并成为全国首个综合保税区、首批出口加工区及首个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试点等。全国首个国际电子产品交易基地获批建设,全国首个“虚拟口岸直通放行”模式开始运作,与太仓港“区港联动”也全面实施,极大地优化提升了投资软环境。园区经验加快辐射,国家商务部去年专门发文推广园区发展和借鉴新加坡软件的经验,江苏省南北共建项目—苏宿工业园开发初见成效,“借鉴创新、圆融共赢”的园区经验成为苏州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三大法宝之一。

5.各项事业和谐共进。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统筹推进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城乡发展更趋协调,大力发展镇域经济,加快推进老镇区改造、新镇区建设以及燃气入户等实事工程,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77万元和1.5万元。社会事业更趋繁荣,教育现代化水平跃居全省前列,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已有10所海内外高校正式运作、师生规模近4万。此外,社区工作站模式成功运作,邻里中心功能不断拓展,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居民生活便利度和舒适度不断提升。党的建设更趋加强,重视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型社区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实现了“全覆盖”。重视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完善责任体系、健全监督网络,重点规范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建筑有形市场招投标与土地公开拍卖等各项制度,有效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权威评价:

2004年6月,胡锦涛在苏州工业园区成立十周年之际会见李光耀时表示:“希望中新双方把工业园区合作的成功经验,运用到新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成果,努力把中新互利友好合作关系提高到新的更高的水平。”

2007年11月,温家宝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演讲时指出:苏州工业园区不仅成为中新合作的亮点,也成为中国工业园区中的亮点。

2004年5月,新加坡李显龙总理表示:“苏州工业园是新中之间最重要和值得骄傲的合作项目。”

美国《新闻周刊》、《远东经济评论》和《华尔界日报》分别载文将苏州列为全球九大新兴技术城市之

一、全球经济高科技前哨城市,并突出强调了园区所起的巨大作用。

法国《信息报》称园区为一个新硅谷。

英国《企业测位》报告书中把苏州工业园区列为亚洲顶级工业区。

日本《产经新闻》投资动向调查显示,拥有苏州工业园区的大苏州地区已成为日本企业生产基地外迁首选之地。

第五篇: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于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7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下辖四个街道,常住人口约76.2万。

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00亿元,增长9.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6.9亿元,增长11.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8.5亿元,增长16.2%;实际利用外资19.6亿美元,完成进出口总额804.6亿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42.2亿元,均保持稳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4.9万元、3.09万元,增长9.2%、12%。

今年以来,园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转中求好”总基调,突出创新引领,致力改革突破,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较好发展态势,1-5月,全区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530亿元;进出口总额319亿美元,增长1.6%;实际利用外资12.1亿美元,保持稳定;固定资产投资266亿元,保持较大规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3亿元,增长15.7%。

目前,园区以占苏州市3.4%的土地、5.2%的人口创造了15%左右的经济总量,并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城市最具竞争力开发区”排序榜首,综合发展指数位居国家级开发区第二位,在国家级高新区排名居全省第一位。

近年来,园区在转型发展方面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积极抢抓全球产业布局调整机遇,大力开展择商选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效。提升高端制造能级,累计吸引外资项目超5000个,实际利用外资247亿美元,其中91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区内投资了150个项目;全区投资上亿美元项目136个,其中10亿美元以上项目7个,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方面形成了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首期投资30亿美元的三星高世代液晶面板项目竣工投产。壮大新兴产业规模,实施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计划,2013年实现新兴产业产值221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6.3%,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纳米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提升集约发展水平,坚持集约节约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万元GDP能耗为0.272吨标准煤,COD和SO2排放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8和1/40,生态环保指标连续4年列全国开发区首位,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聚焦科技自主创新。以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为主阵地,大力推进“科技跨越计划”和“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园区。丰富创新资源,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29%(科技部火炬中心口径为5%),累计建成各类科技载体超380万平方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多个、国家级创新基地20多个,国际科技园、创意产业园、中新生态科技城、苏州纳米城等创新集群基本形成。集聚创新主体,每年新增科技项目约500个,拥有各类研发机构356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68家;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国家纳米技术国际创新园等国家级创新工程加快推进;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全国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利申请年均增长50%,其中发明专利占比约50%,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40件;上市公司总数达11家。发展科技金融,国内首个“千人计划”创投中心暨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加快建设,管理资金规模超430亿元,国内规模最大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母基金(国创母基金)运作顺利,一批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机构、小贷公司、科技金融超市、融资租赁公司落户,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3、加快建设综合商务城。按照苏州中心城市“一核四城”发展定位,加快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繁荣。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坚持以高起点规划引领高水平开发,金融商贸区、科教创新区、国际商务区、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板块加快建设,东方之门、苏州中心、中南中心等多幢地标建筑加快推进,环金鸡湖区域正在成为苏州新的商业商务和文化中心,园区成为全

国首个“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获批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倍增发展服务产业,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2013年达39.7%;集聚金融和准金融机构超500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26家,成为“省商贸金融集聚示范区”;2013年实现服务外包合同额39亿美元、离岸外包执行金额26亿美元,分别增长45%、47%,成为“中国服务外包十强园区”;国际商务区获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启动实施了数字城管、智能公交、智慧环保、智慧医疗等一批重点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公众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入选全国首批智慧城市试点,成为全国首个“数字城市建设示范区”、全省首个“两化融合示范区”。不断优化城市环境,积极实施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建成白塘植物园等一批开放式生态公园,绿地覆盖率达45%,加强对阳澄湖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区域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97.4,整体通过ISO14000认证。

4、大力构筑人才高地。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强化人才支撑。加强招校引研工作,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引进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一批世界名校资源,24所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入驻,在校学生规模超7.5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近2万人,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加速集聚高端人才,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工程成功评选七届,共评选出606个领军项目;累计95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88人入选“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138人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工程”,均居苏州首位。在园区就业的外籍人才近6000名,累计引进外国专家1000多名,4000名海外归国人才创办了400多家企业,大专以上人才总量列国家级开发区第一位,被评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不断优化人才环境,创新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培训管理中心,重点加强对创新创业型企业和人才的服务;专门设立2亿元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以留学人员联谊会、博士联谊会等高层次人才组织建设为抓手,努力从创业扶持、薪酬待遇、住房优惠、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多方面为人才创造一流的环境。

5、持续改善社会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重要位置,努力使全体居民更好地分享园区开发成果。快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加,推进撤镇建街道改革,“老镇城市更新、动迁社区改造提升、社区干部培训”三大计划扎实推进;累计动迁民房5.72万户,建设动迁房1300多万平方米。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教育一体化管理,教育现代化水平跃居全省前列;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建了一批学校、医院、保障房等民生工程;社区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以邻里中心和社区工作站为依托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居民群众的归宿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积极弘扬开放包容、现代时尚、精致和谐、创新创优的园区圆融文化,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文化馆等一批文化亮点项目纷纷落成,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成为苏州市首批文明城市示范城区。

6、注重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先行先试探索,不断增创发展优势。持续深化中新合作,坚持“合作中有特色、学习中有发展、借鉴中有创新”,推动中新双方合作迈上新台阶,园区获得了第一届新加坡“通商中国”企业奖,园区成为首个中新社会管理合作试点单位。不断加强改革探索,在物流通关、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和生态环保等方面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和“唯一”,例如:全国首个综合保税区、首个“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基地”、首个“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试点”、首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较好地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功能。持续壮大国资实力,着力优化调整国资产业结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人才结构,创新市场运作模式,推进国企股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国企总资产超1500亿元。加快辐射园区经验,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园区—相城合作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苏宿工业园在全省南北共建工业园区考核中名列第一,苏通科技产业园首期基础设施建设提前完成,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援建项目加快推进,苏滁现代产业园稳步推进,辐

射带动能力得到增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型社区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实现“有效覆盖”,湖西社区党委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园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当前,园区进入了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下一步,园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持续深化中新合作,坚持高端引领,强化创新驱动,提升质量效益,聚焦新人才、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进一步赋予园区经验新内涵、营造核心竞争新优势、构筑科学发展新高地,确保实现平稳较好增长,更加注重创新协调发展,在巩固提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成果基础上,全力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新阶段,加快把园区打造成为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东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相互融合、经济繁荣与生活宜居相得益彰的新天堂,积极争当苏南现代化建设先导区。

一是致力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弘扬园区经验,深化中新合作,加强先行先试探索,大力推进“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行政管理职能转型、社会管理模式创新。

二是致力促进高端集聚。实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及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云计算等产业发展计划,加快构筑高端产业发展新格局;以国际商务区、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金鸡湖5A景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等为依托,加快打造长三角科技金融服务集聚区、苏南总部经济集聚区;以集聚“国家千人”、“省双创”、“市姑苏”、“园区领军”等高端人才为重点,加快建设国际化人才示范区。

三是致力提升创新能力。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战略,更加注重技术溢出、人才溢出,推进协同创新,着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实施自主品牌企业培育计划,不断提高区域科技进步贡献率、人均劳动生产率、每万人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和高技能人员数,努力争创开放创新示范区。

四是致力优化生态环境。按照“生态宜居、紧凑集约、低碳节能、智慧智能”的要求,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承载能力、建设水准。坚持形象提升与内涵建设并举,推进“退二进三”、“腾笼换鸟”,促进资源精细开发、深度整合、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水体整治、河道疏浚、扬尘治理、绿化美化等工程,创新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环境,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园区。

五是致力改善社会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切实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积极推进居民收入倍增。加大财政倾斜力度,切实办好惠民实事,加快打造住有宜居、劳有厚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五有工程”,构建均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服务、住房保障和养老服务“六大体系”,让群众更好分享园区发展成果。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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