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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五篇材料)

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五篇材料)



第一篇: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

《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11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市 长:冀文林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一条为积极引导发展本市旅游房地产业,规范产权式酒店管理,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产权式酒店的规划、建设、销售、登记、经营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产权式酒店,是指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后将客房产权分割出售,酒店配套经营性用房及设施由建设单位或酒店产权人所有并由其统一经营管理的酒店。本办法所称客房产权人,是指通过购买或受让等方式取得产权式酒店可分割转让客房产权的单位或个人。

本办法所称酒店产权人,是指基于开发建设或转让等方式取得除已分割进行销售的客房外酒店其他客房、配套用房及设施产权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建部门)负责产权式酒店的销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管理工作。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产权式酒店的土地出让、土地登记等管理工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产权式酒店的规划报建审批管理等工作。

市市政市容、工商、税务、旅游、公安、卫生、价格、环保、质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产权式酒店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产权式酒店应当在旅游度假区、景观区、文化风景区和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建设,开发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特定地区规划。

第六条开发建设产权式酒店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标明产权式酒店。

第七条商服用地、住宅用地、金融办公用地可兼容建设产权式酒店,用地性质和年限可以不变。

第八条产权式酒店应按不低于三星级酒店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及装修。配套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16%以上。

产权式酒店交付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按建设的相应星级标准进行统一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并经工程质量、消防、规划、人防、园林、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整体验收合格。未经整体验收或整体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产权式酒店建设单位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委托房屋测绘单位对预售房屋进行预测绘,出具测绘报告书,并以电子件形式报市住建部门备案。

房屋测绘单位应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及设计方案出具预售房屋的测绘报告书。

预售房屋的测绘报告书应包括建筑物专有部分房号及套内建筑面积,共有部分的名称、范围及建筑面积等。

第十条产权式酒店客房按套、间等房屋基本单元进行销(预)售。

建设单位应按装修后的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预)售产权式酒店客房,不得按建筑面积计价销(预)售。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产权式酒店客房预售前,应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标明销(预)售客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客房房号。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分割销(预)售产权式酒店客房应当与客房购买人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产权式酒店客房买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客房及共有部分翻新维护责任和费用承担、退出和回购、违约责任等以及物权法规定的地役权合同的一般条款内容。产权式酒店的建设单位、酒店产权人、客房产权人之间涉及房屋销售、地役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应以合同方式约定明确,以避免产生纠纷。凡是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相关义务由建设单位或酒店产权人承担。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依据与购房人(客房产权人)签订的包含地役权条款的客房买卖合同,取得对客房产权人客房的地役权。

基于包含地役权条款的客房买卖合同设立的地役权自客房买卖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四条市住建部门应当会同市工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产权式酒店的客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向合同双方当事人推广使用。

第十五条客房产权人对酒店中下列满足居住基本需求的配套用房及设施等法定共有部分享有无偿使用权:门厅(或独立门厅)、大厅、外墙面、楼梯间(井)、电梯间(井)、电梯机房、通道、管理井、垃圾道、设备房、水箱间、物业管理用房、值班警卫室等。

客房产权人可与酒店产权人约定酒店下列专有配套经营性用房及设施的优惠有偿使用权:餐饮用房、商场、会议用房、娱乐用房、文体用房、室内(外)游泳池、室内车库和车位等。

第十六条酒店产权人不得将除已分割销售客房外的配套用房及设施分割进行销

售、转让和抵押。

第十七条酒店产权人、客房产权人应当按规划用途使用和经营管理酒店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规划用途、结构和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按本办法的规定分割进行销售的客房按套内建筑面积分割登记;其他按本办法的规定不得分割销售的酒店配套用房及设施等专有部分按建筑面积统一登记,并标明不得分割进行销售、转让和抵押。

产权式酒店的法定共有部分,其产权共有情况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九条客房产权人在办理客房产权登记后,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装修后的套、间等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预)售的客房;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酒店产权人将不得分割销售的配套用房及设施分割进行销售、转让和抵押的;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根据前款规定不予办理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按本办法的规定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可以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颁布前已分割转让客房的酒店,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按本办法办理客房产权登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经整改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按本办法办理客房产权登记。

本办法颁布前,已经投入经营使用且未分割销售客房的酒店,或本办法颁布后,在已投入经营使用的非产权式酒店的用地上进行客房扩建的,不适用本办法,即不得再按本办法分割销售其酒店客房;分割销售的,不予办理客房产权登记。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海口市产权式酒店客房买卖合同专题

海口市产权式酒店客房买卖合同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海口市产权式酒店客房买卖合同说明

1.鉴于购房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签订后,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决定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申请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2.本合同所称产权式酒店是指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后将客房产权分割出售,酒店配套经营性用房及设施由建设单位或酒店产权人所有并由其统一经营管理的酒店。本合同所称产权式酒店客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产权式酒店内可以出售的房屋。

3.买受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订本合同。4.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它需要添加或删除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6.在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建设依据和销售依据。

7.出卖人就产权式酒店客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对产权式酒店客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买受人、出卖人与酒店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均应视为本合同内容,出卖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买受人提供,买受人应仔细阅读并了解有关情况。8.产权式酒店客房预售和现售均可使用本文本。

9.本合同说明部分,出卖人和买受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盖章或签名。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海口市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负 责 人】:

【代 理 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于 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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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海口市产权式酒店客房地役权合同页 第 23 页 共

第三篇: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产权式酒店

一、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产权式酒店的区别

对于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产权式酒店三种物业,市场上大多不作区分,混淆使用。事实上,上述三种名称是从不同角度对物业进行诠释。

酒店式公寓,意为“酒店式的服务,公寓式的管理”,是亚洲兴起的一种只做服务、没有任何酒店经营的纯服务公寓。它一般是拥有独立产权、配备包括厨卫在内的综合套间的房子,大厦提供酒店式的商务服务、保洁服务、物业管理、租赁管理。投资者既可以像购买普通住宅一样用于自住,又可以交由大厦以酒店的形式出租,获得投资回报。因此,酒店式公寓既吸收了星级酒店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模式,又吸收了信息时代写字楼的特点,拥有良好的通讯条件,可针对性地提供秘书、信息、翻译等商务服务,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物业管理概念,集住宅,酒店、会所等多种功能于一体。

酒店式公寓的户型,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可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在装修上统一为精装修,提供全套的家居设计和电器。对于不同户型也有不同的格调,在服务上根据住户的要求提供酒店式服务的同时,附属设施还增加了银行、会所、小超市等其它项目。在设计上,由于酒店式公寓项目的客户群大多是知名跨国企业高级员工、经理、总裁等,因此他的物业管理是由星级酒店直接管理或有酒店背景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就消除了房东对物业管理公司水平的怀疑,可以为住客提供高档、到位的各种服务。

而公寓式酒店,简单地说,就是设于酒店内部的公寓形式的酒店套房,此种物业的特点在于:其一,它类似公寓,拥有居家的格局和良好的居住功能,客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一应俱全。其二,它配有全套的家具电器,同时,能够为客人提供酒店的专业服务,如室内打扫、床单更换以及一些商业服务等。它既有公寓的私密性和居住氛围,又有高档酒店的良好环境和专业服务。四星级以上的公寓式酒店提供的服务则更为周到,这种物业在北京已经出现,它的服务包括餐饮、娱乐、洗理、游泳、复印、传真、打印、翻译等。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服务上,酒店式公寓与公寓式酒店几乎没什么差别;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别在于:酒店式公寓是提供了酒店式服务的公寓,而公寓式酒店则是在酒店客房中提供了相当家庭设备(如厨具)的酒店,它的实质还是酒店。

对照上述两种物业类型,产权式酒店则是从产权的角度对物业的定义。

产权式酒店,即酒店的开发商将酒店的每一个客房的产权分别出售给多个业主,业主每年拥有一定的时间段免费入住,其余时间段,可以委托开发商或管理公司经营,并享受一定的分红,同时业主可以转卖、继承、抵押、馈赠。由于产权式酒店是三种物业类型中最具投资价值的,因此,下面我们将对产权式酒店做一个详细的解释。

二、产权式酒店溯源

产权酒店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的一些著名旅游城市和地区,英文全称是“TIMESHARE”即“时空共享”,产权酒店作为一种特殊投资和消费模式,符合经济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它使业主闲置的空房和酒店的大门向社会开放,对公众推出一种即是消费又是存储,即是服务又是家产,即可自用又可赠送的特殊商品,是房地产业和旅游业的有效结合,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无论对发展商还是投资商,产权酒店都孕育着丰富的商机。

三、产权式酒店的分类

从国际产权式酒店的发展趋势来看,其可分为以下几类:

1、时权酒店

是将酒店的每个单位分为一定的时间份(如:一年产值51周,共51个时间份),出售每一个时间份的使用权。消费者拥有一定年限内在该酒店每年一定时间(如一周)的居住权。

2、纯产权酒店

是指将酒店的每一个单位分别出售给投资人,同时投资人委托酒店管理公司或分时度假网络管理,获取一定的管理回报。纯产权酒店又分为商务型及度假型。

3、养老型酒店

是指投资人(往往是最终消费者),购买用于退休后养老的物业。在退休前委托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直至退休后自用。委托管理期间,投资人可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一般情况下该物业在产权人去世后由管理公司回购,再出售,收益其家人所有。

4、高尔夫,登山,滑雪圣地的度假村

指在高尔夫,登山,滑雪等运动圣地开发的度假别墅项目。

5、时值度假型酒店

指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量的“分数”,这些“分数”就成为他们选购产品的货币。他们可以使用这些“分数”在不同时间,地点,档次的度假村灵活选择其分数所能负担的住宿设施。消费者不拥有使用权或产权。只是为休闲消费提供便利,优惠和更多选择。“分数”消费可以获取更大的折扣和免费居住时间。

四、国外产权式酒店的现状

在欧美等旅游及经贸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产权酒店通常被称为私人酒店,它是投资赚取回报,进行休闲,度假,娱乐为目的新型物业形式,属于旅游房地产类,它与旅游经济,贸易及房地产是有机会结合互动发展的关系。产权酒店与别墅,普通商品住宅及商务写字楼等又有明显区别,购买产权式酒店,在享受超值服务,彰显身份和地位的同时,更有不菲的投资回报,与住宅写字楼的投资,股票投资,储蓄及国债投资等相比,投入轻松,风险小,回报更丰富,同时还获得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私家酒店。

20世纪70年代,欧美发达国家进入“丰裕社会”,中产家庭成为社会主流,在旅游创新过程中,第一批产权酒店在法国阿尔卑斯山脉地区兴起,并立即在瑞士和欧美传播开来。之后的20年中逐渐向北美,加勒比海地区以及太平洋地区发展,成为旅游发达国家地区颇受大众阶层和企业集团青睐的投资方式。

产权式酒店这种新颖的经营方式和投资方式已经在世界旅游及贸易口岸城市迅速发展起来。拒资料显示,[WTO国际贸易组织,1996]全球产权酒店1986-1995年年平均增长15.8%;1980年,全球500个旅游目的地板15.5万个家庭购买了产权式酒店;到1995年,全球81个国家4000个旅游目的地有35万个家庭购买了产权式酒店。[Ragatzass.ciates,1992]80年代到90年代初,全球引入产权式经营的旅游目的地的数量增长了6倍,90年代初,全球产权式酒店销售收入以达40亿美元,到2004年,全球产权酒店销售将达300亿美元。所有信息表明,产权式酒店将成为旅游及贸易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的经营创新模式,同时成为最受大众家庭青睐的投资工具。

五、国内产权式酒店的发展状况

随着国内经济和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产权酒店在国内著名旅游及经济繁荣城市已逐步形成燎原之势,近两年已有几十家产权酒店诞生。如已成功运作并使业主获利颇丰的深圳雅蓝大酒店、陕西汉中的“21世纪万龙大酒店”、倡导“e时代人性化商务空间”的厦门悦华酒店、秦皇岛的维多利亚港湾、南岛的三亚温泉大酒店、北京的快乐无穷大--龙庆峡(假日)乡村俱乐部,龙脉温泉等都是其中较为成功的个案。

国内产权式酒店何以迅速崛起?其实这主要得益于全国房市的回暖。近几年来,低迷多时的海南房地产持续回升,东部沿海城市的房产也普遍升温,购买房产已不仅是为了居住,还成为重要的投资渠道。于是,产权式酒店应运而生。业内人士估计,未来全国各地产权式酒店的经营数量将会大幅上升。

相对于酒店式公寓和公寓式酒店,产权式酒店更像是为投资者“度身定做”,产权式酒店在购买时一般都会签订一个十年以上返租协议,与客户约定一个租赁期和投资收益率,以6.5%的年收益率计算,大约15年客户就可以收回总投资,同时还可以取得房产的所有权。相对于酒店式公寓不包租,或包租期很短(如三年)的特点,产权式酒店收益稳定的优势不言而喻。投资产权式酒店,应关注其物业的位置、酒店等级、地区酒店竞争等因素。一般而言,物业位置越好,未来升值的潜力就越大;地区酒店需求量越大、酒店星级越高,酒店经营期客户的收益安全性也就越强;如果开发商以长期经营该酒店为目标,那么,客户的收益也就更有保证了。

第四篇:产权式酒店策划书

湖光山舍田园农庄产权式酒店策划书

什么是产权式酒店

所谓“产权式酒店”,就是由个人投资者买断酒店客房的产权,即开发商以房地产的销售模式将酒店每间客房的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每一套客房都各拥有独立的产权,投资者如购买商品房一样投资置业,将客房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分取投资回报及获取该物业的增值,同时还获得酒店管理公司赠送的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产权酒店概念的实质就是迎合普通老百姓的不动产投资理财需求。产权酒店商业模式和国外的权益性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有限合伙企业较类似,都是为了帮助大众投资者共同参与大型经营型住宿业房地产的投资行为,目的是获得房地产增值和经营收益。产权酒店只是一个概念,是指由众多普通投资者购买酒店物业项目中的一间或多间客房的一种投资模式,并不是指某单一类型的酒店住宿产品。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产权酒店的市场定位主要是为各类商务旅游、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是指分布在商务和旅游城市、旅游风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各类以投资经营为主要目的的旅游星级酒店、全套房酒店、公寓式酒店、度假酒店、服务式公寓、主题酒店(或精品酒店)、经济型酒店。

产权式酒店来自于分时度假市场。20世纪60年代的欧洲,度假风气兴盛,法国地中海沿岸开发了大量海滨别墅,欧美政要、贵族、富商蜂拥而至,成为欧洲乃至世界的休闲度假中心。由于房产价格高昂,多数家庭无力单独购买度假别墅,而部分有能力购买别墅的用户,每年的使用时间非常有限,最多只有几周,空置率很高,所以出现了亲朋好友联合购买一幢度假别墅供大家不同时间分别使用的情况,最早的分时度假概念由此产生。据此,聪明的开发商发明了以分时销售客房使用权的模式来招揽客户,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分时度假市场由此形成。

产权式酒店是旅游房产的重要一类,其实质就是“分时度假+房产投资”。它将酒店的每一单位分别售给投资人,同时投资人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经营或分时度假网络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由于客房利润分红足以抵消分期付款的费用,并有可观的盈余,因此业主只要投资金额不多的首付,就可不再投入,大约15~20年后取得产权。经营有方的酒店通常还可带来物业的增值效应。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拥有该酒店每年一定时间段的免费居住权,可以作为一般投资者在郊区的第二居所或企事业单位的度假基地。

产权式酒店这种新颖的经营和投资方式,目前在世界范围的旅游城市已迅速发展起来。据资料显示,全球就有540万个家庭参与了分时度假网络,全球分时度假物业销售额达到67.2亿美元。近10年来,全世界产权式酒店平均每年以15%的速度递增,预计所有这些表明,产权式酒店正在成为旅游经营的一种重要的经营创新模式,同时成为最受中产家庭青睐的旅游、投资形式。

产权式酒店作为旅游房产发展兴起的房产销售模式,曾经一度红火,但因市场不成熟,人们对投资产权式酒店颇多疑虑,其引发的诉讼不断。

国内最先引入产权式酒店模式的是海南省三亚市,在1995年房地产市场低迷时期,为摆脱楼盘滞销困境而采取的不得已策略。没想到这一不小心就撞上了房产投资新潮的“腰”,它作为这一种旅游与房地产相结合的物业开发模式开始风靡全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北海、桂林、珠海、昆明等地开始出现各种形式的产权式酒店,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并呈现出旺盛的势头。

可以说2000——2001年是第一轮产权度假酒店开发热潮,以海南为代表的产权式酒店遭遇败绩而结。

然而,从2003年开始的第二轮产权式酒店热并没因此而受影响,产权式酒店继续开工、开盘、开业。

2005年春节黄金周期间,一股产权式酒店的狂风再次席卷海南房地产市场。作为中国新兴的房地产业热点地区,海南的房地产以其独特的自然环境优势赢得了国内消费者的青睐,而产权式酒店又是其中备受关注的“明珠”。

如今在北京、海南等地,产权式酒店又呈现出旺盛的发展势头,新酒店接连开张,给人以市场大有可为的感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产权式酒店项目己经发展到200多个,遍布全国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4月,浙江省临安市钱王大酒店西苑楼开发和推行产权式酒店,十分成功。浙江省的莫干山休闲度假村、宁波南苑、杭州凯利悦等产权式大酒店已形成决策,并付诸实施。

6月初,产权式酒店落户大理。由杭州千岛湖凤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四星级产权式酒店“大理凤凰温泉度假村”在大理市下关西郊塘子铺温泉村(下关温泉)开工建设。大理凤凰温泉度假村是全产权分时度假酒店,其具体操作方式是按单元分别对投资者进行出售,由投资者拥有该单元全部产权,投资者再将所拥有单元委托丽江官房大酒店经营管理,从受益中减去管理费用的赢余获取投资利益,另外可以获得每年四周免费休息度假时间。

业内人士估计,从今年起,全国各地产权式酒店的经营数量将会大幅上升。产权式酒店利在何处?

产权式酒店作为投资类物业的重要形式之一,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广大投资人士的青睐也是受客观环境影响。

首先,国内房地产积压和饭店出租率下降。经济过热时期,我国各地建起大批房地产项目,经济回落,许多盲目开发的房地产由于价格高、市场定位不准等因素出现了严重的积压。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这些城市还有6000多万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商品房严重积压。这些积压的房地产中,有相当大一部分位于度假地和旅游城市。

其次,休闲观念逐步成熟。随着旅游消费的不断增长和旅游者的日渐成熟,经过初期单纯以观光为目的的发展阶段之后,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已经产生,并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因此,我国在3~5年内,可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度假市场。这一市场的形成和扩大,将为产权式酒店创造出旺盛的需求。

第三,可投资领域少,可利用资金相对充足。由于在工业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加上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开放市场的威胁,在工业领域的投资需求不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领域内虽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但由于经营单位分散,无法吸纳大额资金。资金需求较旺的第三产业中,投入产出效益好的产业也不多。所以,在总体资金短缺的背景下,对资金的有效需求却严重不足。

当然,除了与股市的低迷,人们对基金、信托等投资渠道的不甚了解,银行负利率等客观因素有关外,与产品本身的优势也是分不开的。北京经纬时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文认为,产权式酒店之所以受到人们的追捧,无外乎以下两个原因。其一,委托经营,省去麻烦。

产权式酒店投资的基本形式为,业主拥有一套星级酒店客房的产权之后,再委托开发商或专门的酒店经营公司出租、打理,自己按时收取租金或年底的酒店盈利分红。这样,对于业主来说,省去了不少管理麻烦。

其二,提供包租,收益稳定。

不少产权式酒店都提供相当诱人的包租服务,每年给予业主固定百分比的回报率,包租年限有3年、5年,甚至10年不等。业界普遍认为,产权式酒店的投资回报相对于其他类型物业而言,是比较稳定的,并且风险相对也小一些。另外,很多产权式酒店的开发商每年都会提供给业主一定时间的免费入住权,10~30天不等,对于异地置业者而言,这一条件相当具有吸引力。

湖光山舍田园农庄优势与劣势分析

农庄优势:湖光山舍田园农庄的独特之处是它是一个乡土气息浓厚的田园农庄,它拥有江西省独特的风格定位,是一道休闲度假的风景亮点

第五篇:冷眼看产权式酒店(模版)

冷眼看产权式酒店近几年以来,长沙产权式酒店、产权式商铺风声水起,前者几年前已经出现了金源大酒店、天玺大酒店等,后者关于产权式商铺更是不计其数。这几天,长沙东城区又有一个产权式酒店即将面世,结合全国各地产权式酒店的经营状况,笔者就这个话题想进行一个初步探讨。何谓酒店式酒店?产权式酒店起源于欧洲20世纪70年代,根据其用途,又可分为产权式商务酒店、产权式度假酒店等,如今风行于夏威夷、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亚利桑那、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等地的产权式酒店即属于后者,而产权式商务酒店则主要分布在纽约、芝加哥、伦敦等地的CBD地区。它最先进入中国是从海南开始的,主要为产权式度假酒店。之后相继进入广州、北京、上海、长沙等地,其物业形式多为产权式商务酒店。

通常情况下,产权式酒店采取的经营模式为:开发商将酒店的客房分割后出售给投资者。每个客房投资者都享有各自独立的产权。投资者一般不住在酒店,而是将客房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统一出租经营,获取不同额度的分红,同时,还能获得酒店管理公司赠送的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这种模式的关键就是,酒店经营必须良好,才能保证投资者的稳定回报。我们可以看到,在全国各大城市,各种正面、负面情况都出现了不少。经营状况良好的产权式酒店,诸如“中信国安集团”投资30亿历时13年建造的河北“第一城”,在投期限内,投资者每年获得6%的现金回报和2.3%的消费代金卡,现金回报每半年一返。投资期满,投资者如不选择继续投资,即可以与当初购买时同等的价比同时转售给经营公司。

但同时,一旦产权式酒店经营不善,投资者又没有完善的退出机制,很容易被套牢,弄得血本无归。诸如北京金色假日酒店,在销售时期,开发商诚偌消费者除了100%的物业产权外,还有10%~30%的纯利回报,但在经营一年后,实际上给负投资者的回报只有数百元。由于无法兑现当初的承诺,很多业主停止了银行还贷,并且,不断有业主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河西岳麓区域,去年某产权式酒店正式对外销售,开发商诚偌投资者15年内9-10%的投资回报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300套左右单元销售一空,今年该酒店将正式营业,其能确保投资者的利润吗?如果一旦经营不善,入不敷出,谁来承担赔付责任呢?

即将销售的东城区某产权式酒店,打出18.5%的投资回报率,且每年12天的免费入住权,条件确实非常诱人,那么在面对开发商这种远远高于其它投资模式收益的诚偌时,投资者该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决定投资与否呢?

在这里,提醒投资者关注四个关键问题,只有在这些条件都能达到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选择对该物业进行投资:

首先,毫无疑问的是,该产权式酒店必须拥有良好的资源。或者在城市中心地带,以地段优势取胜来吸引客户,或者在旅游资源、商务资源丰富的地段,吸引独特客户群体,来保证酒店的出租率,达到良好经营状况。

再就是关注开发商的品牌、信誉度、实力。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水平了。开发商的实力无疑给投资增加了信心筹码,而经营公司的水平也是进行投资的先决条件。同时,投资者在购买时,必须充分了解开发企业拥有多少分额的该产权式酒店产权,或者有多少价值的其它产权物业作为担保。能够防范在酒店经营不善时,开发商卷款而逃的事情发生。当然,还必须强调,有些产业是不能作为担保物业的,诸如企业和商家的收入,因此,投资者购买时,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解,防范该类事件的发生。最后,投资者在购买时,还必须存在危机意识,万一出现不良状况时,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这牵涉到约定的投资期满之后,如果不想继续投资的话,能否“全身而退”的问题。比如上文提到的“第一城”以10万元为一个投资单位,最低投资期限为3年,项目如果投资期满,投资者可以等值转售给经营公司。所以,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安全的。但市场上不乏一些同类项目,不仅投资期限较长,10~20年不等,而且也没有很好的退出机制,这些都是投资者应该注意的事项。

总之,产权式酒店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投资模式,如果经营得当,其投资回报率远远高于其它的投资模式,但一旦经营不善,带来后果也非常严重。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投资该类物业时,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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