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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管护和森林防火劳动合同5篇

森林资源管理管护和森林防火劳动合同5篇



第一篇:森林资源管理管护和森林防火劳动合同

森林资源管理管护和森林防火劳动合同

甲方名称:百里杜鹃林业局

地址:百里杜鹃普底乡普底街上

电话:5680916

法定代表人:聂忠兴

乙方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文化程度:

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公共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本合同自202_年 月 日起至202_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二条 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质,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切实履行好森林资源管理管护和森林防火本职工作。

第三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管委会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待遇,其标准为管委会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四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乙方自行缴纳或者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后及时报告甲方。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

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10000元。

第十六条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承担甲方对其培训的补偿金额为:202_元。

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如下:

1、实行一年一聘制,聘用人员须服务满一年方可离职。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否则合同期满则解除合同关系,甲方除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外不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2、聘用人员签订本合同后视为自愿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聘用人员必须保证在聘用时向林业局提供的一切资料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在百里杜鹃林业局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对于触犯单位规章制度者,甲方有权利根据其情节的恶劣做出相应的处理。

3、聘用人员在百里杜鹃林业局上班期间,如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被单位辞退或自己要求离职时,聘用人员必须先将单位因工作需要所发放的物资归还单位;需要移交的工作,要负责做好相关资料及工作物资的移交工作,协助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保证不影响百里杜鹃林业局工作的正常开展。

4、聘用人员上班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聘用森林消防队员待遇为管委会临时聘用人员统一工资标准执行,其中的70%为基本工资,30%为绩效工资,甲方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工资,工作的次月领取上月工资。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条二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人事劳动局一份。

甲方:百里杜鹃林业局(盖章)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_年 月 日 202_年 月 日

第二篇:森林防火和林地资源管理

森林防火和林地资源管理 第一部分

森林防火常识

一、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是指除城市的市区外,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森林火灾指凡是失去人为控制的,在森林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起火。

林区起火还没有了解清楚前,统称火情。

森林火灾根据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分为四类: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我国的森林防火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关键,消灭是被迫手段,挽救措施,只有把预防工作搞好了,才能不发生火灾或少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就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将火消灭。

二、行政首长负责制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指省长、市长、县长、乡长“四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各级政府对所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指挥部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五条标准:一是组织机构落实;二是责任到人;三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四是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五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三、火源管理

引起森林火灾的火源,归纳起来有两大类,即天然火和人为火,天然火主要是雷击,火山爆发、泥炭自燃等形成,我县无天然火。人为火分为生产性火源和非生产性火源。(1)生产性火源主要有烧荒、烧地埂、烧秸秆;(2)非生产性火源主要有吸烟、上坟烧纸、小孩及傻痴呆玩火,野外取暖做饭等。

根据我县202_-202_火因分析,生产生性用火占41.7%,其中主要是烧秸秆占30%,烧地埂占11.7%;非生产性用火占58.3%,其中,上坟烧纸占35%,吸烟占11.7%,儿童及傻痴呆人员失火占3.3%,放牧人员取暖占8.3%。

控制生产性火源,主要是严格执行用火制度,严禁烧秸秆、烧地埂、烧荒。公路、田埂、林缘杂草要在进入防火期前砍除,要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火灾隐患。

控制非生产性火源,主要是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加强宣传,防火期内禁止火种入山,对重点地段、重要时段要组织人员加强巡查,严看死守,对重点人要落实专人专控。

四、森林防火期

我省森林防火期规定在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春节至清明是防火戒严期。根据每年的火险天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

五、灭火原则、灭火方式

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

(1)打早:一经发现火情,就要争分夺秒的将扑火队伍调集到火场,迅速投入战斗,将初发火一举扑灭。

(2)打小:扑火指挥员要有全局观念,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利用扑火有利时机,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先打外围火线,防止火向四周发展,力争变大火为小火,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3)打了:扑灭火灾后,必须彻底消灭余火,留足人员看守火场。

灭火方式主要是二种:直接灭火方法(也称积极灭火方法)和间接灭火方法(也称建立防火线隔离法)。

(1)直接灭火法:指使用灭火机具直接与火交锋,直接扑打火,使火停止燃烧,常用的灭火机具有风力灭火机、灭火弹、二号扑火工具、水枪等。这种方法适用于弱度、中度地表火(人能靠近灭火)。

(2)间接灭火法:主要是建立防火隔离带,挖防火沟。适用于猛烈燃烧的地表火,树冠火,难以扑灭的地下火,开设隔离带一定要在火场背坡,开隔离带时要开设安全避险区。

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不迎火头接近火场,要从火尾、火翼接近火场,扑打火头时应从火头的两翼接近火场。

2、不从山上向山下,翻越山脊接近火场,要从山下或绕过山去接近火场。

3、不在上山火的上方和山沟、山脊线开设隔离带,要在山的背坡开设隔离带。

4、开设隔离带时要确定或开设安全避险区,明确撤离路线。

5、开设隔离带后,必要时可以有计划、有组织的沿隔离带内侧边缘点放迎面火,加宽隔离带的宽度。

6、火场附近有河流、小溪、公路时,在统一组织下也可以此为依托点放迎面火灭火,但要防止跑火。

7、休息时,应在被扑灭的火线边缘休息,严禁在沟谷休息。

8、严禁动员老、幼、病、残、孕人员上山扑火。

9、扑火指挥员要将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位,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七、法律责任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2)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3)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予以批准的;

(4)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

(5)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6)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2_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2_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2_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2)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3)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五)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上述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第二部分

林地资源管理

一、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依据

(一)《森林法》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类型

(一)占用、征用、审核、审批的概念。

1、征用:是指国家因建设工程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林地,由政府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将集体所有的林地先征为国家所有,然后再改变林地用途用于建设工程。其特点是林地所有权和用途均发生改变。

2、占用:是指建设工程需要使用林地,但不改变林地的所有权性质,只是改变林地用途,把林地变为建设用地。

3、审核:是指审批前的审查、核实、核准。

4、审批:是指审查批准、批复。

(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类型。

1、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审核。

林业主管部门行使审核权的范围是《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范围“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除上述提到的六大类外还有房地产开发、旅游设施、能源输送、工厂建设、公用设施、国防建设等等。

2、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其适用的条件(以下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适用):

*占用林地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材料堆放场、搭建工棚、修临时便道等可作为临时用地);

*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临时用地从审批之日起,2年期满后需继续使用林地的,应重新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现状地类收取。

三、征占用林地的申请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占用征用林地的申请

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应当根据项目批准文件或总体设计文件一次性提出申请,不得化整为零。

(二)应当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的复印材料均应核对原件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公章):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单位的法人证明;

(4)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5)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协议或付款凭证复印件;

(6)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票据复印件;

(7)被征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8)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恢复森林植被措施;

(9)征占用退耕还林的,应提供“占一补一”退耕还林变更设计批复;

(10)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做出的现场查验报告;

(11)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含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标有“使用林地四至范围”的林业基本图和地形图);

(2)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单位的法人证明;

(4)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调查报告;

(5)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的协议或付款凭证复印件;

(6)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票据复印件;

(7)被征占用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8)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合同或缴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恢复森林植被措施;

(9)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现场查验报告。

3、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应提交下列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含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标有“使用林地四至范围”的林业基本图和地形图);

(2)项目批准文件;

(3)被占用或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4)森林经营单位制定的异地恢复森林植被措施;

(5)征占用退耕还林和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应提出“占一补一”调整计划批复。

四、责任追究

(一)刑事责任。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司法解释如下: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5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二)行政责任。

1、违反《森林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森林法和实施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部分

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森林法》规定,国家允许森林、林木、林地作为资产转让,或者将其作价入股,作为合资、合作条件。但必须是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例如经批准的特种用途林中的某些风景林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等)。

流转的标的有林木(活立木)的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二者可以分别转让,也可以同时转让。

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森林法规定了两种限制:一是用途限制。即转让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林地的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防止森林资源因转让而流失;二是经营限制。即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防止在转让过程中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第四部分

森林资源保护

《森林法》规定的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护林员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林区应禁止的行为及处罚

1、《森林法》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进入森林和森林边缘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的标志。

2、《森林法》规定:”林区内列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因特殊需要猎捕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

3、《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规定:”林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毁林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2)毁林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

(3)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

(4)损坏、擅自移动为林业服务的标志和设施;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规定本省下列区域实行封山禁牧:

(1)特种用途林地、特定的防护林地、幼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育期内的林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

(2)省人民政府防沙治沙规划划定的沙化土地;

(3)《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禁牧地;

(4)法律、法规规定禁牧的其他区域。

5、《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封山禁牧区域内禁止下列活动:

(1)放养牛、羊等草食动物;

(2)损毁、擅自移动封山禁牧的标志、设施;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6、《森林法》规定:

林地内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7、《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8、《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规定,在禁牧区域内放牧的,由县级以上林业或者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放牧者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按每只(头)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处以罚款;对林木造成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9、《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规定,损毁、擅自移动封山禁牧标志、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林业或者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恢复的,由林业或者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森林防火和林地资源管理---(讲义三)

第三篇:森林管护

森林管护工试题

1.内蒙古高原位于我国北部,包括内蒙古、甘肃、宁夏、河北等省,是我国()大高原。

2.太阳直射南回归线,此时北半球太阳高度角最小,叫()。

3.有效积温为某一时期内的()减去生物学最低温度再乘以该时期的天数。

4.比例尺是指图上线段长度(d)与实地相应线段水平长度(D)()。

6.太阳以()的形式时刻不停地向周围空气放射出巨大的能量,叫太阳辐射。

7.积温是整个()生长发育期或某个生长发育期所需温度的累积总和。

8.生态幅的大小取决于物种的()。

9.水汽由气态转变为液态的过程,叫()。

10.任一地点高出平均海平面的垂直距离,称为海拔高。我国是以()海面为水准基点(即零度)。

11.()湿时用手捻有滑腻感,搓成粗约3mm的细条弯成环形而无裂纹;干时坚实,用小刀能划出光滑的线条。

12.根瘤是一种称为根瘤菌的细菌入侵某些植物根内,使根细胞增生所形成的瘤状突起,它能固定大气中的()。

13.在植物生长的温暖季节里,由于土壤表面、植物表面以及近地面空气层的温度短时间下降,引起植物遭受伤害或者死亡的现象叫做()。

14.空气湿度是表示空气()程度的指标。

15.高等植物的光合作用主要在叶片细胞中进行,具体在叶肉细胞的()中进行。

16.主要的()有太阳辐射、土壤温度、空气温度、空气湿度、风、云、降水等。

17.生物学温度是指对于植物生长发育的各种()起作用的温度。

18.平原指海拔高度一般在()m以下,地势平坦,起伏很小,相对高度通常不超过50m,偶有浅丘、孤山的地区。

19.()统称半阳坡;()统称半阴坡。

20.我国三大平原是指()。

21.()是生命的结构单位,也是生物个体发育和系统发育的基础。

22.通常将植物在个体发育中来源相同、功能相同、形态构造相似的()称为组织。

23.种子一般由种皮、胚、()三部分组成。

24.叶由叶片、()、托叶三部分组成,并在叶芽萌发前已经分化。

25.一般认为种在居群中所有个体都具有()的形态特征、生理、生态学特性,占有一定的地理区域。

26.从秋末冬初正常落叶到第二年春季萌芽前为树木的()。

27.植物的()是在生活细胞内进行的氧化有机物并释放能量的过程。

28.种群是指一定空间中()的总和。

29.樟子松的叶排列方式为(),杨树的叶排列方式为()。

30.植物吸收矿物质元素的主要部位是(),和吸收水分一样。

31.绿色植物吸收太阳光能,利用光能同化(),制造的有机物质主要是碳水化合物。

判断题:

()1.限制因子因时间、地点等变化而发生变化。

()2.森林中枯立木队鸟类,尤其是树洞营巢的鸟类十分重要。()3.蛹期是所有昆虫个体发育必经阶段。

()4.大部分双子叶植物和裸子植物的主根很发达

()5.昆虫和森林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

()6.各种不同波长的光对植物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

()7.天气是指一定地区内,一定时间内的各种气象要素的综合表现。()8.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是统计学常用的抽样方法。()9.大部分单子叶植物和裸子植物的主根很发达

()10.树木的年周期是指树木在一年内随着季节的变化,在生理活动和形态表现上,其生长发育的周期变化。

()11.野生动物的益害会随时间、地点相互转化。

()12.风力灭火机对所有类型的森林火都十分有效。

简答题:

1.简述合理使用农药的原则。

2.简述虫害大发生的过程。

3.简述林木病害的侵染循环。

4.简述生物防火的特点。

5.简述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规划设计的内容。

6.简述森林燃烧的过程。

7.简述森林火灾的燃烧类型。

8.简述森林火源的种类。

9.简述影响森林火灾的主要气象因子。

10.简述森林调查类型及范围。

第四篇:森林防火管护合同书

森林防火管护合同书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森林火灾事故,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县实情,依法签订森林防火管护合同。商定内容如下:

一、经双方约定,甲方委派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森林面积________亩进行管护,期限为一年。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其中:

有 林 地___________亩,主要树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疏 林 地___________亩,主要树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灌木林地___________亩,主要树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成林地___________亩,主要树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要求乙方:

1、对本辖区内的村、户进行防火宣传,提高全民对森林防火的意识,在交通路口书写标语,张贴宣传材料。

2、对道路两侧林地内的荒草、杂物及树坑内的垃圾物彻底清理。

3、在森林防火特险期,特别是春节、清明节、冬至等祭祖上坟节日期间,并对过往行人、车辆必须进行登记,重要林区设定固定的森林警示碑,昼夜巡查,严防死守,做到万无一失。

4、一旦出现火情,乙方要及时向县防火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补救。

三、管护标准: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及上级有关规定完成管护任务,做到森林不起火,数目不丢失。甲方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森林火灾,造成林木受损,轻者给与经济处罚,重者按《山西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合同执行期为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签 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篇:森林管护制度

森林管护制度

为切实保护好重庆黑山谷内的森林资源,加大对森林内林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维护景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景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广泛宣传林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专职护林员要有明显标志,经常性的巡山查看,并做好巡山记录;

3、发现盗伐林木、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林区违章用火、火灾隐患、捕猎、捕杀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

4、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和病虫害及时上报;

5、禁止牲畜进入林区放养等活动,发现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随意践踏幼苗、景区内花草树木等,将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禁止游客在景区内攀爬树木、采摘花果、枝叶,随意刻画等行为,发现后应及时制止。

7、景区内禁止采挖野生植物。

8、发现森林病虫害,应积极请示森林病虫害专业防治部门制定防治方案,并积极组织防治。

9、禁止游客进入严禁进入的林区内游玩、野炊、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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