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代理商合作协议(精华版)
保密级别:级
合同编号:YS-区域代理:代理级别:
XXXX公司 202_年经销代理合同
经销授权方:XXX化妆品有限公司
经销代理方:
区 域 经 销 协 议 书
甲方有 限 公 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XX公司系列产品经营之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基本条件:
A.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乙方供货,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甲方保障向乙方的货源供给及时;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产品技术咨询和服务;
5.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市场宣传及促销资料,以促进乙方销售工作与推广活动的展开
6.双方协商开展促销活动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人员、赠品等方面支持;
B.乙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乙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注册证、开户银行和帐号等基本资料,并在上述证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乙方使用奕昇公司名称及奕昇公司的商标、标识必须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如擅自使用,将构成侵权行为,甲方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终止合同或其他相应处罚措施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享有甲方该系列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销售的权利;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加盟价销售,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销售资格。
4.甲方在开展促销活动时随货赠送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或变相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罚; 5乙方有责任做好本区域美发店的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
二.经营产品系列、区域、销售任务:
1.甲方授予乙方系列产品在范围内独家销售的权利;
2.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取消乙方所有人员、促销、返点支持或直接中止合作。
3.优惠及促销活动订货金额计入销售业绩,不计入返点,特价产品不计入销售业绩;
三.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乙方货物按乙方要求送到广州指定货运站,货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五、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执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结款方式;
2.乙方每次进货须先将该批货款总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见附件),汇款费用由乙方负责,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甲方公司,若汇款费未支付,甲方将从乙方所汇货款中扣除;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将货款以现金形式交付予甲方业务人员,对此产生的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4.合同期间,甲方视乙方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乙方的信誉度进行调整,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六、退换货制度:
1.自协议签订日起三个月内,乙方享有一次产品调剂机会;乙方需提前5天向甲方提交退货产品明细,金额及退货申请,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才可退货,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换货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三个月后,乙方应自备合理库存,甲方将不再接受质量问题外的任何理由的退换货;
3.存在质量问题的退换货,乙方需向甲方提交退货产品明细,金额及退货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才方可退货,返回运费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换货造成的所有损失。
七、助销用品的配送:
1.本合同签订后两年以内,甲方按乙方进货金额 10%比例的助销品配送,乙方每次进货金额必须在 5000 元(含5000元)以上方可享受助销品配送支持;否则甲方不给予任何助销品支持;
2.在销售过程中,若甲方按比例配送的助销品未能满足乙方需求时,乙方可按甲方提供的《助销品配送清单》规定价格购买,甲方将按照买一送一的优惠政策核算价格;
3.除质量问题外,所有赠品将不作任何方式的退换。
八、终止合同
1.若乙方连续3个月完成年度任务10%以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乙方存在跨区域销售现象发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3.合同期间,若乙方发生不可抗拒力量或因经营不善,无法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议,可延缓或终止合同;
4.对甲乙双方,各订立之各项责任,如有任何一项不能依约履行,对方可要求立即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终止时,必须在终止前30天以书面告知对方,通知期间本合同仍然为有效合同;
6.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在终止日起30天内,以双方财务部门对帐,由乙方将所有应付款项结清;
7.双方同意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在合作期间,应务自履行合同中规定之责任,如发生法律纠纷,可交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本合同签署地:广州。
八、保密: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制定的任何内容透露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员或单位,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起诉。
九、补充协议: 1.2.3.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_年 5月1日至 202_年 4月30日。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法 定地 址法 定地 址:
委 托 代理人: 委 托 代理人:电话:电话:
真:传真:传
日期:日期:
代理商年度销售协议
甲方:有 限 公 司
乙方:
为规范操作市场,提升市场服务力,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奕昇公司产品推广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附加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销品牌:
二、经销商级别
■省级经销商□一级城市经销商□市级经销商
省级经销商:独家销售区域为全省(或省内两个重要城市以上)
一级城市经销商:独家销售区域为全国省会、重要城市、重要经济特区
市级经销商:独家销售区域为地级城市
三、品牌销售区域
四、年度销售目标万
返点标准
完成率
返点标准
条款说明:
1.年度核算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2.销售任务以乙方季度(年度)累计回款金额为标准;
3.促销活动订货金额计入销售业绩,不计入实际返点;
4.赠送产品、特价产品不计入销售业绩;
5.乙方完成年销售任务,甲方于结算日30日内核算乙方实际返点金额,抵扣乙方订货款,冲完为止。甲方单位名称
法 定地 址:
委 托 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乙方单位名称:法 定地 址:委 托 代理人:电话:传真:
日期:80%-100% 8% 100%-120% 10% 120%以上 12%
第二篇: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
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着友好合作,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的合作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代理达成一下协议:
甲方:洛阳钰岛无纺制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乙方为甲方在----------------(省,市)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应遵守以下几点:
一. 代理商基本资格。
1.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2. 乙方有一定的经营经验,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有固定客户若干。
3. 符合甲方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 乙方应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 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同类非甲方提供的纺织产品。
2. 乙方经销产品不得超出甲方(洛阳钰岛无纺制品有限公司)与乙方共同商议的代理区域外。
3.其他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共赢的目的,可另行商议.4.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的销售标志进行销售。
三.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地市划分。同一地市内,甲方不发展其他用户。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所代理区域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具体协议另定)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最优质的产品,及最低批发价格,并负责提供最快、最方便快捷的运输途径。
4.甲方保证乙方的货源充足,不出现断货、缺货等现象。
5. 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例如网络广告)。
6.对于涉及到本公司销售商标的终端建设,由甲方统一策划,乙方不得干涉。
四.公司承诺: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甲方不进行批、零售业务,如有业务信息,马上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客户直接接触,甲方若违反约定,其销量利润及返利归代理商所有。
五.业绩与考核。
具体销售业绩的定额,在乙方的销售地区、以往销售额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商议。
乙方如果销售业绩达到一定高度,甲方可以酌情降低乙方的批发价格,或做出让利活动,也可给予其他方面奖励。
甲方: 洛阳钰岛无纺制品有限公司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办公地址:营业地址:
电话:电话:
第三篇: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方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网址:www.feisuxs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网络相应损失。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 对代理的奖惩
4.1 依据规范和(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 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
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四篇:代理商物流配送合作协议
快递配送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建立物流配送站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配送服务范围
本协议基于《快递物流代理合同》基础而签订,乙方建立物流配送站的配送服务范围为乙方的代理区域内,即区(县)范围内。乙方不得超出此范围进行产品配送工作。
二、费用标准及支付时间
1、乙方为其代理区域内的快递物流业务,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每月15号向乙方支付实际快递费用。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再向乙方所代理区域增派代理商。
四、乙方的义务
1、该区域由乙方收件,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承接其品牌快递,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派费。如有快件丢失,乙方照价赔偿。
四、合同的有效期
1、本合同在双方签订《快递物流代理合同》生效的基础上,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2个月甲、乙双方商讨续签,如未续签,则本合同即告终止。
五、争议的解决
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时间:时间:
第五篇:销售代理商合作协议
销售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_________
一、代理内容
1组件、共创牌光伏应用系统)在华中地区内的销售代理,并保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_年7月31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3)乙方有权合法使用甲方的品牌、公司名称,并体现在对外宣传和合同文书中。
4)代理区域。仅限于中国华东地区。
5)最低业务量。协议签定后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月销售任务定为200万元,若乙方连续3月未达到销售任务的,授权代理资格提前取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义务
1.1乙方应在授权代理地区开拓用户业务,保障不在非授权区域代表甲方进行销售活动。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发展下级代理商,否则乙方应承担自行发展的下级代理商所有责任。同时乙方代理资格将被取消。
1.3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生产代理的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制造商)任何产品。
1.4 乙方承诺: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3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 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否则甲方将以商业侵权起诉进行维权。
1.5在非竞争状态下,甲方工厂营销人员有权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但甲方不得授权其他代理商在该地区获得代理资格。
1.6乙方凡参加行业展销会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参加。
1.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合同约定产品,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约定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1.8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中国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1.9商情报告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2)甲方的权利义务
1.1 甲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1.2甲方保证乙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相应产品的宣传资料;
1.3甲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履行相应的售后服务。
1.4 甲方保证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不高于同类市场价格。
1.5乙方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乙方的运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乙方转让给第三者,此时甲方有优先接受的权利。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三、采购订单条款确认
1)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与意向客户洽谈,并以乙方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定正式合同。但合同签订的销售条款须遵照甲方给定的模板,特殊条款可报甲方批准后执行。乙方签订客户合同后,由乙方向甲方下达采购订单。若乙方不按甲方给定的销售条款签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随时取现乙方代理资格。
2)乙方跟甲方合作的采购订单付款方式为电汇,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 后,乙方预付30%,单纯组件产品合作,在发货前付清余下70%;系统合作在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30%,发货前乙方付合同总额的65%,5%质保金半年内付清。
3)交货期以双方签订具体合同为准。
四、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五、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签 署 地:签 署 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