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员工劳动合同薪资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乙方工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考评的相关规定
1.1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1.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实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据考评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的奖励和进行撤职、降级、降薪等的处分。
二、保密条款
2.1 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1)乙方从甲方获知的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尚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
(2)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文字资料、管理制度、表格、单证、工作标准、工作程序、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其他双方本着诚实、合理原则认为应当是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2.2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
(2)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公司任何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已知的或尚未公开的有商业价值的资料;
(4)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5)乙方不得允许或者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销毁、修改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7)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2.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三、公司制度的执行
3.1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公司确定的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项,乙方有超越权限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的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2 本协议所指的制度流程的发布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发布,也可以是通过公司信息办公系统(OA办公系统)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类制度流程、法务类制度流程、资金类制度流程、资产类制度流程、行政类制度流程、人事类制度流程、其他业务性制度流程等。
3.3 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之外,还包括以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OA办公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等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其在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而致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则其责任仍由乙方自行承担。
3.4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私自收受客户、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钱财礼品,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若被查实存在私自收受客户单位钱财礼品等而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无论金额大小,乙方的月度绩效工资、年终奖、分红均予取消,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四、工资组成和发放
4.1工资的组成(1)员工月薪是指公司按员工出勤情况和月度考核情况,每月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对于年薪基数小于人民币5万元的员工,其月薪为年薪基数的90%/12;对于年薪基数大于人民币5万元(含)的员工,其月薪为年薪基数的70%/12;公司另有规定的,月薪按另行约定的比例执行;销售系列(含招商)的员工,看看解除劳动合同。月薪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发放。
(2)员工月薪由月度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为月薪的70%,绩效工资为月薪的30%。基本工资根据员工考勤情况支付,绩效工资根据员工月度考核情况支付(员工月度考核表未经公司相关流程批准的其考核结果视为无效,不发放该考核月的绩效工资)。
(3)年终奖指员工年度考核合格,公司按年终奖基数,结合员工年度考核情况(员工年度考核表未经公司相关流程批准的其考核结果视为无效,不得享受年终奖),在年底一次性支付给员工的奖金。对于年薪基数小于人民币5万元的员工,年终奖基数为年薪基数的10%。对于年薪基数大于人民币5万元(含)的员工,年终奖基数为年薪基数的30%;公司另有规定的,其年终奖基数按另行约定的比例执行。
(4)员工年度内薪资调整的,计算年终奖时年薪基数按全年薪资加权平均计算。
4.2工资的发放
(1)员工每月的工资在次月20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员工的年终奖在年终总结后一次性发放。
(2)员工全年考核分低于90分,或有两个以上月度考核分低于80分,不能获得年终奖。考核年度中途离职员工(包括辞退、辞职的),不享受年终奖。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 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以外,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2)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
(3)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乙方职位、岗位、工作地点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或安排的。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5.2《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5.3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而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书面或电子或其他任何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设备设施、钥匙、公司印章、备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结算手续;若工作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的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未结算部分工资不足偿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6.1 乙方应在劳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按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若乙方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偿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继续赔偿。
6.2 除《劳动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当年半年的工资收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驾驶培训、专业培训等费用;
(3)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4)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七、免责申明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签,今后若有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处罚与赔偿
8.1 甲方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规定,可予以乙方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8.2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九、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十、本补充协议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篇:薪资补充协议(范文)
薪资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合法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方和乙方完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一致协商,签订本薪资补充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共同准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
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每月基本工资元整,扣除双方劳动合同中所签署的每月基本工资元外,甲方还需支付乙方每月基本工资元,以形式发放。(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折,试用期三个月)
三.本协议书存续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发放协议书中所规定的每月基本工资。乙方则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薪资补充协议书所签订相关内容。四.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劳动合同终止,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自动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日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
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使甲乙双方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补充条款.该条款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个别条款失效而失效.一、薪酬
甲方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标准发放乙方薪酬。公司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含保密费)、职务工资、绩效工资、技能工资、加班工资等构成。职务工资以公司所聘用岗位对应工资进行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发放,技能工资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能上岗证书并被聘用到相关岗位后进行发放,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对领取技能工资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能上岗证书,若由甲方统一办理的,其原件必须保存在公司行政企管部;若乙方自行办理的,其原件自行保存并在公司留存复印件。
二、保密条款
1、在岗期间,无论乙方从何种途径了解或掌握甲方的经营管理、内部决策、决议、财务资料,工程资料、业务资料及各项经济合同等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在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资中,含保密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遵循公司保密制度,谨守职业道德,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收的不收。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终止后24个月内,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4、如因失、泄企业机密给甲方或利益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指一万元及以上)及严重损害企业信誉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且甲方不用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三、岗位异动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四、特别告知事项
(一)如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予以辞退,并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经济补偿。触犯国家法律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直接责任者
3、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程中拖延懈怠和推诿塞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4、因管理不善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造成所辖资产流失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者
5、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引发重大责任事故,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或造成严重影响者;
6、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或重要情况、重要数据,造成严重后果者;
7、严重违反公司体系、制度和流程规定,盲目决策和指挥,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者;
8、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指使他人弄虚作假,谋求个人利益,骗取荣誉或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者;
9、商务活动中损害公司形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擅用公司名义或涂改伪造单据、证明者;
11、财务人员配合他人虚报有关票据或做帐弄虚作假者;/
212、非法窃取、出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上述保密条款者;
13、不服从正常的岗位调整或上级的指挥调遣,无故拖延、中止或拒绝工作者;
14、未经允许,罢工、集会、派发、张贴煽动性刊物、标语者;
15、直属上级对下属人员明知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6、辱骂、欧打、侮辱或威胁同事、领导,扰乱工作秩序者;
17、盗窃、损毁、破坏公司或私人财物者;
18、每月连续旷工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的,内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及以上,年累计超过三十次及以上者;
1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0、未经许可兼职者;
21、个人信息登记、人事合同填写谎报、瞒报者;
22、上班时间喝酒、赌博者
23、甲方认为其他应给予辞退的项目。
上述条款中的严重损失,具体金额均为一万元及以上。
(二)合同到期后,在甲方保持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不再签署劳动合同者,或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主动离职的,甲方将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四)对于合同中需要变更的事项,甲乙双方均需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如因一方发生诸如地址、联系方式等变更的,应立即用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如因未及时告知而导致相关资料或信息无法送达,其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甲方对涉及乙方权益的相关文件或决议,除有乙方本人亲自签收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纸公告或紧急联系人代为签收等其他方式进行送达,其效力等同于乙方本人签收。如因乙方发生上述信息变更而未告知甲方,导致甲方所做的相关规定及决议等无法及时送达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抗甲方的正常决定。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后,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2
第四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如下劳动纪律:
1.1乙方出勤时间确定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中午12:00-2:00为午休时间。
1.2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体的岗位职责予以陈述):
2、乙方违反本补充协议第1条之出勤规定,如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达5次及以上、旷工或年累计旷工达5天及以上等情形均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承担补偿义务。
3、本补充协议作为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补充,同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同劳动合同约定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4、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202_年7月15日
第五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 动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日)终止,为期年。
二、工作岗位:乙方的职衔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
三、工资薪酬:
1、乙方工资按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2、乙方的试用期薪酬为人民币元/月;转正期的工资构成分为:月基本工资、津贴及现场补贴。总额元/月。
工资组成为: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岗位津贴为:元/月,技能津贴元/月,现场补贴为:通讯补贴元/月,交通补贴元/月,伙食补贴元/月(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四、保密义务:
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对于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全部行为皆予以承认和接受,对于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无任何争议,且甲方已按原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含加班工资)、奖金、保险、各类补贴等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本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完善和补充,凡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其余仍遵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他
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