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三方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合同号:陕鑫字第号
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
借款人(乙方):执照/证件号:地址:
保证人(丙方):陕西鑫鹏辉投资管理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咸阳市人民西路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为此,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日止、共期不一致,以借款借据上的记载日期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采用:每月20日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利随本清。到期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使用功能天数计算。
第四条乙方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甲方交付借款直接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行:账户: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第一种方式:直接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行:账户:第二种方式:现金
第七条 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等,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利提前收
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3)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法律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事情;
(4)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债义务的;
2、甲方需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抵押物及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需配合甲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风险监控;
4、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的债权自动转移至丙方,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抵押物及相关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2、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受甲方委托代甲方办理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揭款本金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为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最终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没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外向丙方支付500元的催收费用。
5、若乙方发生上诉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中应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出借资金时,即视为违约,扣除甲方所有收益及甲方所出资金的20%为违约金,剩余资金返还甲方。
第十三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因乙方违约导致强制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补充条件1、2、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出借方(甲方):
签字: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搭理人(签字或盖章)
保证人(丙方):陕西鑫鹏辉投资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咸阳市人民西路54号
第二篇:三方借款合同担保
借 款 合 同
()借字第 号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借 款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借款用途为,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二条 在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抵押登记办理完后,由出借人将该借款转入借款人在 银行所开账号。姓名,账号为。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 ‰(月利率)。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涉及的评估、公证、抵押登记、担保等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借款人必须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详细资料,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公证及反担保手续。
第七条 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应按月还息,还息日为每月的 日,逾期的按双倍的逾期利息支付罚息。
第八条 借款人保证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九条 借款人保证按照出借人或保证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违约还款的,按到期借款顺序归还,先还违约金、罚息、利息、后还本金。
第十一条 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应提前征得出借人同意,否则,借款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经出借人同意的,借款人应多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以上约定的罚息、违约金借款人应直接支付给出借人。
第二章 保 证 担 保
第十二条 为保障出借人的债权的实现,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出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出借人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四条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十五条 出借人和借款人变更主合同主要内容或转让债权或债务的,必须书面通知送达保证人,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人的住所、联系方式、单位迁移、资产减少以及负债情况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各方当事人。
第三章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条 借款人在合同期间内有下列行为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的;
3、借款人向出借人或保证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
4、借款人因借款行为受到刑事责任处罚的;
构成违约的应当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为借款总额的20%。如果不足弥补出借人的,应赔偿出借人实际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借款人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出借人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借款人承担,担保人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借款期限到期后,如借款人提出要求,可以延长合同期限两月,该延期期间的利率同合同期内的利率,该延期仅限一次。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出借人可提前收回借款或提前宣布合同终止。
第五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六条 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三方另约定: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要提示和提醒: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均无疑议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相关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 3
理解,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无异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三方各持壹份,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三方担保借款合同
借 款 合 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承借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手机: 丙方①(担保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手机: 丙方②(担保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家庭实际住址:手机: 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借款合同,依法承担权利义务,协商条款如下:
一、乙方因__________,经和_________协商后,需借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借期_______,月利率___%。
二、还款方式:分为两期还款,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期:借款届满之日,还清全部欠款。
三、违约责任:乙方超期还款、提前还款、拒不还款(包括利息)均视为违约,承担本金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并赔偿甲方讨债支出的车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四、甲方若发现乙方用款不当,或者有其他不良现象发生,甲方可提前收回借款。
五、丙方担保责任:
丙方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借人、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工资证明和个人真实信息,若弄虚作假,视为违约,按违约责任承担不利后果。
七、若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在债权人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八、不尽事宜协商解决。
九、该借款合同系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履行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①:
丙方②:
年月日
第四篇:三方借款合同担保
借 款 合 同
()借字第号 出借人: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住所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借 款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借款用途为,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二条 在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抵押登记办理完后,由出借人将该借款转入借款人在银行所开账号。姓名,账号为。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涉及的评估、公证、抵押登记、担保等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借款人必须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详细资料,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公证及反担保手续。
第七条 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应按月还息,还息日为每月的日,逾期的按双倍的逾期利息支付罚息。
第八条 借款人保证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九条 借款人保证按照出借人或保证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
实性负责。
第十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违约还款的,按到期借款顺序
归还,先还违约金、罚息、利息、后还本金。
第十一条 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应提前征得出借人同意,否则,借款人
仍应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经出借人同意的,借款人应多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以上约定的罚息、违约金借款人应直接支付给出借人。
第二章保 证 担 保
第十二条 为保障出借人的债权的实现,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
保证责任担保。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出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出借人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四条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十五条 出借人和借款人变更主合同主要内容或转让债权或债务的,必须
书面通知送达保证人,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人的住所、联系方式、单位迁移、资产减少以及负债情况等
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各方当事人。
第三章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条 借款人在合同期间内有下列行为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的;
3、借款人向出借人或保证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
4、借款人因借款行为受到刑事责任处罚的;
构成违约的应当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为借款总额的20%。如果不足弥
补出借人的,应赔偿出借人实际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借款人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出
借人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借款人承担,担保人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借款期限到期后,如借款人提出要求,可以延长合同期限两月,该延期期间的利率同合同期内的利率,该延期仅限一次。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出借人可提前收回借款或
提前宣布合同终止。
第五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六条 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
成的,由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 三方另约定: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重要提示和提醒: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均
无疑议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相关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无异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三方各持壹份,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第五篇: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
乙方:
上列当事人双方为借款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借给乙方元,利息,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二、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后,给甲方出具借条。
三、乙方自愿以南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屋坐落于幢单元室的房产作价万元作抵押,该抵押自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四、若到还款期日,乙方不按约定还款,于合同成立时,乙方自愿出具委托书,委托甲方全权处理本合同第三次抵押的房产,委托书经过公证处公证。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字时成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