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松原房屋抵押担保合同
协议书
抵押权人: 谢庆波(甲方)抵押人(债务人):松原市博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乙方愿为协议的履行提供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债权为213000.00元(贰拾壹万叁仟元整)。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___路_______房产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于202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一次性结清所欠甲方钢材货款。货款结清后,甲方将所抵押物品归还乙方。
第四条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原告所在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房屋抵押担保合同
房屋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与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屋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乙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权益属甲方。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
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屋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房屋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报抵押存档二份。
抵押权人名称(甲方):抵押人名称(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三篇:房屋抵押担保合同(简易版)
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乙方在合同期内每月先偿还甲方贷款_______元,两月共偿还甲方贷款______元。剩余_______元于合同期满时全部还清。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
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及抵押
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据交给乙方。
四、权利义务
1、借款方自愿用位于_
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保证拥有抵押物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及对抵
押物的独立产权。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归还本息。
五、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
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
年___月___日止,如到期后乙方无力偿还,乙方自愿将抵押物过户给甲方,并承担一切过户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借款方如
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3、如到期后乙方想延长借款时间,甲、乙双方再续写新的借
款合同。如到期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延长借款时间,不续写新的借款合同,甲方将按第2条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3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抵押担保合同
房屋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确保与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借款人以下房产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房屋地址:房屋面积:
房屋所有权人:
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 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借款用途:用于。借款利率:按每月计算。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到年
月日止。
如实际借款数额与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归还: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利息人民币万(大写)日期年月日。
本金到期一并归还,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即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期间该房产的孳息收入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抵押权人名称(甲方):抵押人名称(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五篇: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
抵押人:
年月日
抵押担保合同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订: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该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元(¥)。
2.为确保上述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自愿以约定不动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第二条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抵押物数量:_________。抵押物质量:_________。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登记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到相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天内,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交存于甲方。
第四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在甲方正常履行<<借款合同>>条款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在甲方正常履行<<借款合同>>条款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在甲方正常履行<<借款合同>>条款时,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抵押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2.在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债务及其他一切款项。
3.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4.若甲方不适当行使抵押权,乙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亡。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
地提供。对乙方违反主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4.乙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甲方只能在乙方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严格按照住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有权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主合同。
3.乙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乙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甲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若乙方隐瞒抵押物真实情况,由此造成甲方债权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恪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义务,致使合同合作目的不能实现,或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如双方均有过错或违约行为的,在证实责任负担后,共同承担违约损失。
第八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4.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条保密
在本协议签订后,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应当:
1. 保守资料秘密;
2. 除事先获得书面确认,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所涉信息和资料;
3. 除为履行本协议义务外,不得将本协议所涉信息和资料作其他用途。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协议的成立: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章时成立。
2.协议的生效:本协议成立后即时生效。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3.协议的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本协议不得终止。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执行费、车船费、生活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全部偿还完毕为止。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协议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 协商:凡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诉讼: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后三十日内,该等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送产权机关作抵押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贵州省贵阳市。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