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路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因(工程名称)施工需要,甲方把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委托给乙方承包实施,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承担风险与权益,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履行与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施工内容:甲方与业主订立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为达到本工程设计要求和由甲方向业主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配套工作。
1.3合同价款:合同价合计为价格(大小写)(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单价中已包括营业税、教育及城建附加费等一切税费在内。工程数量以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得到业主计量支付的数量为准(含增减工程量,最终完工决算以审计后的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说明及甲方与业主订立的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含补遗书、合同谈判承诺等)条款为准。
1.4工程结束,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场地清理、借地复耕(如有)及临时设施拆除工作,并满足甲方、当地有关部门及监理、业主的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承担本合同工程内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包括工程质量、机械事故、施工人员及第三方的伤亡事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廉政建设等及以项目部的名义对内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处理。
1.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守工程监理办法,执行监理工程师颁布的各项指令及其具体要求,接受业主、监理以及甲方派驻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检查、监督和验收。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涉及甲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应全部由乙方履行承担。
1.7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8乙方应根据工程量及进度计划要求,确保投入本工程项目的人员、机械设备及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流动资金满足工程施工和业主要求,并按时组织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1.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行政执法检查。
1.10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承担缺陷责任期间缺陷工程修复费用和遵守甲方公司投标相关承诺。
第二条工期要求
2.1乙方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的工期,按甲方来业主订立的合同约定工期,并满足业主的总体工期计划要求,本项目合同总工期607日历天。业主的总体工期计划作出调整时,乙方必须出相应的调整。如乙方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必须按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及监理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报告、质检交验、计量签认等各项手续。
2.3乙方承诺,在每月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综合考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达不到,业主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加处罚,施工期间甲方按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考核,如果乙方未能完成月计划任务,而且累计进度滞后该工程总体进度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线下线以下时,其责任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则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2.4由于业主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按照业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顺延,可能造成的损失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规定办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质量保修
3.1乙方必须按照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监理规程、技术交底、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检系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本工程设计要求和甲方向业主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如质量不符合要求,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返工整修,使最终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甲方委派质检员对乙方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按业主及驻地办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并按此有效进行。乙方对各分项工程配备的相应的质检
员,每道工序施工完毕,由乙方质检员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认后,才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4.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并完善安全保证系统,负责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如在工程施工中未完成甲方的安全考核目标,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4.2应对其所属人员及雇用人员、机械设备全面负责管理,加强安全教育,遵守安全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范,服从当地劳动、公安、环保、消防、卫生等部门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办妥有关作业手续,作业人员必须安规定持证上岗。
4.3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及防护设施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包括危及第三者)均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地整洁有序,设立必要的标志、标牌及宣传、告示牌等,并承担其费用。
4.5乙方必须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三线、文物、矿产及环境做好保护工作,因本项目施工地理位臵特殊,为楠溪江风景区内,对环境要求较高。在施工前做好详细的调查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如因乙方造成三线、文物、矿产及环境破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及质量事故处理
5.1工程变更的处理方式及费用按照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相应条款办理。
5.2工程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材料物资供应及机械设备
6.1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物资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业主供应的材料除外,如有时)。不足设备有偿向甲方租赁或自行购臵,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办理试验(如有)签认手续,符合要求后才能用于工程,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2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调配,并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到位和投入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损坏和丢失,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处理,由此
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资料及验收
7.1乙方应按监理提供的表式和要求,按时向监理及甲方报送计划,工程计量、质量、安全、完成工程量统计等报表,乙方不得拒报,按月向公司工程部上报工程月报表一份。
7.2乙方在整个工程施工完成时应按要求编制竣工资料,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积极配合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第八条计量支付和费用结算
8.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履约保函、动员预付款保函或民工工资保障金由甲方负责办理,办理保函的押金(办理保函金额的30%)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民工工资保障金在支付动员预付款时扣除。资金由管理以本工程项目部的名义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银行帐户,乙方应保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项目资金挪做他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经理印章、财务印章由甲、方双方各执一枚。
8.2中期支付和最终结算支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该工程量以监理和业主计量签认的工程量为准,最终以审计为准)和按本工程中标工程量清单单价扣除甲方的管理费及税金后的单价进行结算。工程款中期支付在甲方收到业主的工程计量款扣除税金、管理费、设备租金(如有)、质保金、人工工资及其他应扣款后支付给乙方。最终支付在甲方收到业主的尾款后结清。
8.3管理费:甲方按合同造价的2.5%收取管理费。税金(其中外经证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交。
8.4甲方有权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本项目民工工资保障金交存支付管理协议的条款对乙方人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8.5乙方必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将工程款全部用于工程项目生产中,不得外借或向外投资。项目的所有成本、费用、机械费等一切成本费用都要取得税务发票,人工费用可用工资单到支。工程成本发票结构要与工程相匹配。乙方保证成本费用支出真实,如乙方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发票,甲方财务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8.6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给甲方财务人员一份备查。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的双方违约责任同样适用于乙方。
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有关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若因乙方的因素造成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政府有关管理或监督部门的极大不满,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9.3如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进度滞后或质量低劣,或不遵守监理规程和甲方管理,不能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求等,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保险
10.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除,均由乙方按合同文件规定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一旦发生事故,乙方按要求和程序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由项目经理部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乙方有责任提供理赔所需的基础资料。保险公司的理赔扣除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全部费用后,补偿给乙方。乙方得到补偿后还不能弥补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2除10.1款险种外,其他保险由乙方投保并承担费用,其中项目部的所有人员、机械的雇主险及高危等重要项目,乙方必须进行投保。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业主与甲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办理。
11.2甲方按ISO9000质量体系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同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按ISO9000质量体系模式进行入自身管理。
11.3甲方承诺如乙方保质、按期、安全,并且确保本项目施工期间业主信用评价评分不低于95分,同意返还0.5%作为奖励。
11.4甲方派驻人员工资:项目经理10000元/月,项目总工8000元/月,工程师6000元/月,其它管理人员4500元/月。常驻人员按以上工资标准,按月在工程款支付时扣取(工资放发按甲方公司有关标准执行)。乙方承担甲方派驻人员的工资及食宿,满足甲方人员的办公要求,并承担其旅差等日常费用。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后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对本合同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11.7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并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本合同附件:
1、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业主与甲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文件;
3、业主、驻地办及甲方下达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公路合同格式[定稿]
合同协议书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登封市东华镇202_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项目名称)已接受了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 登封市东华镇202_年农村公路改建项目第二标段 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1、第至,长约,技术标准级,沥青混凝土路面。有/立交/处;大中桥/座,计长,隧道以及其他构造物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和目标承诺书;
(12)根据承诺提供的详细人员、设备清单;
(13)施工组织设计安排;
(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15)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和解释,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大写)叁佰玖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玖元(¥3972979 元)。
(注:开工预付款为%,完成工程量的%时,付工程量的%,完成工程量的%时,付工程量的%。剩余的工程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余5%留做质保金。保修期满后天内结清。)
5、承包项目经理:
6、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7、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业主:(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中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校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登封市东华镇202_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 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务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要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结合艘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发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司机关追究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找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能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行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登封市东华镇202_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业主:(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监督单位:(全称)(盖章)乙方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登封市东华镇202_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校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言责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安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办法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
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这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其重、建筑登高假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品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军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程项目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生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衣服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业主:(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三篇:组公路合同
___________公路建设工程
承包合同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承建单位(丙方):
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路口镇 _________公路建设工程,甲、乙、丙三方就工程的如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简介
长沙县路口镇________公路,总长____公里,技术标准四级,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由丙方承包建设。
二、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本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 _____ 万元(包括原旧路路面横坡及纵坡的砂砾石调平、路基补强、公路硬化、路肩培土等工程及税金等)。结算以______元/立方米据实结算。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款的70%,竣工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结清全部工程款。
三、质量要求
本工程水泥砼路面宽_____米,厚20cm。水泥砼为C30,抗弯拉强度达4.0Mpa以上,材料及有关技术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实行砼试件检测程序。路肩宽0.5米,分层填筑压实,要求表面平整,线条直顺,曲线圆滑。
四、建设期限
本工程定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
五、甲方责任
1、协调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实施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交通局20万元/公里下拨补助资金足额支付至乙方。
六、乙方责任
1、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和田、土协调工作。
2、协助甲方负责本工程的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
3、自筹部分工程款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工程款支付事宜,在甲方补助资金下拨到位后,由乙方按合同条款支付。
七、丙方责任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进场施工,且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他方承建,否则甲方可立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丙方全部承担。
2、必须具备相关工程承包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好工程质量。
3、.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交一份至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委托方):路口镇人民政府(签章)监方:路口镇纪委(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___ 年 ___月___日
乙方(被委托方):(签章)监方(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人:
日期: ____年 ___月 ____日
丙方(施工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人:
日期:____年 ___月____日
第四篇: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万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
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
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 1
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
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
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
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
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
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
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
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
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
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
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
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
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
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
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 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 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 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
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2_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深圳市万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五篇: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__________.甲方应保证委托承运的货物不含有任何违法物品,甲方委托运输货物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易碎商品时,甲方应在委托单中明确注明。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单的指令将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运地和目的地有变更的,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书面通知乙方。
(货运委托单见附件)
第三条
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货物验收单上注明验收完毕字样,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并签字,填写收货数量及收货日期。
以上事项,若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可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第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的,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日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