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关于桩基分包合同

关于桩基分包合同



第一篇:关于桩基分包合同

钻孔灌注桩施工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500KV常熟电厂-常熟南变送电线路。

1.2 工程地点:常熟。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灌注桩施工、钢筋笼制作、土方开挖等(详细内容见附件合同1.3.1-1.3.7)。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

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2.3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2.3执行):

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

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d.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

e.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

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 质量为合格。

3.2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的验收和确认。

3.3 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自然灾害等及人为破坏和

使用不当之因素情况外,乙方保证对所供材料在工程全面竣工后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使用性能不变,并提供原生产厂家签署的同

等期限的产品质量保证书。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

4.1 乙方须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各

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

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

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第五条合同造价

5.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2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4257821.45 元整。

5.3 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见附件合同中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工程所用的黄沙和石子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甲

方供应水泥及钢筋材料。

6.2 工程所用材料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

购和施工前须将材料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检测

合格后,方可开始采购。

6.3 一旦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

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

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有

关质量标准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

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

表达。

7.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

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7.3 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

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8.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

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 负责现场的签证工作。

9.2 在开工前7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桩位施工图2套,并负责向乙

方提供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他相应的资料。

9.3 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9.4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9.5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9.6 与乙方一起向业主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

9.7 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

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9.8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

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9 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

公生活方便,如工地无现有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乙方自行解决。

9.10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9.12 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

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

验收。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 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

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臵的批复文件。

10.2 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

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10.3 甲供材料运到工地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在收料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

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4 乙方负责桩机作业场地的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

10.5 由于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处理方案后24小时

内给予回复,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0.6 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严禁擅自处理。乙方在施工时由

于非他人原因造成的桩断裂等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

误由乙方负责。

10.7 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者的安全。

10.8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确保桩机的数量,并保证根

据现场进度要求随时增加机械数量,但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10.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桩

位测量报告,施工中发生的异常现象等书面报告。

10.10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10.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

响,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

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10.12 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

火、防盗工作。

10.13 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标准》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

10.14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如下证件:

a.身份证。

b.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c.工作单位记录卡。

d.健康证明。

e.就业证。

f.暂住证。

若不符合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

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

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

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

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

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

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

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

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

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

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十一条付款及结算方法

11.1 本工程无预付款。

11.2工程直接造价范围内容包含:附件合同中“第3条”、“11.6中的(5)”、“11.6中的(10)”、“11.6中的(11)”、“11.6中的(12)”

11.3 乙方应在每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监理核准

认可、且经业主认定工作量并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甲方

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 95%支付。工程结算通过后月

度累计工程款支付至累计工作量的 95 %时,即停止付款。

11.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5天内,乙方配合甲方递交工程竣

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1.5 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

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5%工程款予乙方,余下的 5%为保

修金,待保修期六个月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

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1.6结算内工程造价范围内的金额,甲方收取管理费及税金9%。签

证造价范围内(扣除机械费及人工费)后,甲乙双方按“五五”

分层。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

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12.2 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

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

修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

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3.1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

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

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

14.5 其他:。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第二篇:桩基施工分包合同

桩基工程承包协议

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配合协作,互惠互利、分工负责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乙方仔细审阅和熟悉图纸、理解本工程施工工艺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第二条:工程范围、内容及承包性质

1、工程范围、内容:乙方承包本工程的试桩工程和工程桩。工作内容包括测量放线、质量控制、资料报验等一切技术工作及从设备(静压桩机及其配套的必须的机械设备等)进场;场地零星人工整平、工前准备;机具准备、吊装就位、平台调平、桩机走行;管桩场内吊运、堆码;吊桩、打(插)桩;桩身对位、调平调直;静压沉桩;焊接接桩;刷漆防腐;送桩;终桩;配合质量检验试验(桩长确定、单桩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到验收合格、交工完毕;场地清理、设备出场、缺陷责任修复等合同文件规定的、为完成该工作量必须进行的所有及相关的工作内容。

2、承包性质:清包工(不包括管桩、混凝土、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乙方负责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3、试桩根据北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试桩意见

4、工程桩根据设计院出具的图纸。(试桩结束设计院根据试桩结果调整图纸)

第三条:工程承包结算价格

1、上述工程桩及试桩:PHC400*AB95单价为元/米,PHC500-AB125工程桩和PHC600-AB130试桩按元/米,总工程量暂定为15000米,最终结算数量按经监理签证并经审计的数量为准。

2、送桩5米以上超过部分按50%的价格计价,乙方必须配合好甲方按质按时安全地完工,并能达到业主规定的优良工程标准。

3.本合同最终结算以甲方与业主实际结算签证并经审计的数量为准。

4、上述工程桩施工单价含水电费、二次设备进出场费,不含税金及场地平整等费用。

第四条:材料供应方法

甲方按工程进度安排符合要求的管桩等施工材料进场,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则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工期

1、试桩工期:日历天。

2、工程桩根据试桩结束,业主图纸出具后并于 日历天完成。

第六条:质量标准

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业主规定的最低质量标准:桩基础达优良工程以上,Ⅰ类桩90%以上,无Ⅲ、Ⅳ类桩,桩基的低应变检测100%合格。同时遵守甲方的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工程事项通知单等的标准要求。

第七条:付款方式

1、工程桩基验收、检测合格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且乙方向甲方递交了完整的施工记

录、结算资料后壹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70%。

2、最终支付是在业主完成对桩基工程审计后半个月内,付至审计后的甲乙双方结算总价的100%。

第七条:地下障碍物处理及水电费

现场桩基施工产生的水电费(含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提供场地总配电箱,总配电箱以后的分电箱及电缆由乙方自行配置,并严格按照用电安全规范进行操作。

第八条:工程质量及安全

1、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联系单及国家有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质量监督部门、业主及现场监理的指令,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如发生任何质量事故,一切责任和由此的相关赔偿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督和要求整改的工作。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上杆进行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经常检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不得野蛮施工和违法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及相关损失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一概不予承担。、桩机施工操作人员及现场技术人员必须配备到位,有一定的机械施工操作经验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服从管理人员的调节支配,乙方现场技术人员需实时监控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特别是质量的掌控,需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桩基资料齐全有效,保证完成工程的各项施工要求。

第九条:其它

1、甲方提供地质资料

2、甲方保证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满足桩基施工需要。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按约定处罚。

4、乙方应根据地质报告、工程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桩机,应确保打桩工程顺利进行。

5、如因乙方未配备合理桩机,造成二次进场所有费用有乙方承担。

6、工程桩施工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工期相应顺延,如延误较长时日(一般为5天),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怠班补助(怠班补助为每日1000元,自停工日起算),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按约定按每日10000元处罚。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结束付清工程款后即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 202_ 年月日

第三篇: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广东长大江肇高速G13合同段路基C队(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深圳市乾正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接了江肇高速G13标路基C段的施工任务,现将部分桩基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大型机械、工具及手持操作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第四篇: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号:

甲方: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高架候车室项目部

乙方:福建铁建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装备分公司

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将福建铁建集团公司中标承揽到的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工程项目的部分(钻孔灌注桩基)施工任务,并已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公司的统筹安排,经甲方考核,将本工程基础部分冲孔灌注桩工程,分包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本项目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

工程地点:福州火车站

工程内容:

一、二站台钻孔灌注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桩基施工分承包方,负责组织桩基施工班组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对机械设备和各施工班组进行管理,按照甲方对技术、进度、工期、安全、质量的要求,组织施工。

合同工期:二站台从10月22日到11月25日;一站台时间另定。

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优工程等级,乙方在施工中桩基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Ⅰ类桩占95%以上,Ⅱ类桩在5%以内,严禁出现其它低等类别的桩机;若达不到该等级质量标准,罚款工程总价3%。

四、施工安全

乙方对施工范围内工程施工生产过程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做好施工安全、行车安全、接触网防护等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对安全的检查和指导,并切实履行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甲方派出张新春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的统一管理。

五、文明施工

本工程为省重点工程,是福州市的“窗口”工程和形象工程,业主及甲方对文明施工高度重视。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投标承诺的文明施工条款,进行文明施工;遇阶段性的各种检查,应按照项目部的对文明施工的统一布置,另行对整个工地进行安排;乙方不得以其它借口对文明施工进行推脱。

提倡文明用语,主动配合,文明施工。各种特殊工种操作人

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要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文

明、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禁止野蛮施工,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工地。

各专业班组的技术、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管理

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各道工序进行的检查和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工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地给予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要积极主动优质地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六、桩机等机械管理

乙方必须选派管理人员,对桩机等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乙方

必须配齐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持证操作人员,对施工机械设备,按照福建铁建集团ISO9002程序文件要求,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规范的管理,禁止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工地中使用。

七、工程承包价款及拨付与结算:

1.本项目工程总价约为120万元人民币;

2.乙方按桩基(包括桩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浇灌混凝土及其它配套工艺等桩基施工全过程)施工内容实行费用承包,承包费用为350元/M3;钢筋、商品砼为为甲供材料,钢筋按2300元/吨结算,商品砼按3结算;上述除特殊的监理签证项目外,为全费用单价,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3.乙方每站台桩基施工及桩基试验完成后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经甲方施工员、质检员项目部审核批准后,给予支付验工计价款的付清尾款。

八、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一切由甲方承诺的责任条款,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自负盈亏。

2.必须服从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安排,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程数量;

3.必须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负全面责任。

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理,卢如发为项目总工,组成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与设计、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办理对业主的验工计价、工程结算、以及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工作,负责本工程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负责按实际情况审核上报工程数量。

2.乙方指派包商方面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务分承包商方面的所有责任,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有关的其它费用;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本工程施工生产的统一

调配、安排、指挥,全面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生产任务。

十、争议、违约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合同订立时间:202_年10月20日。本合同自202_年10月20日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00二年十月二十日

第五篇:CFG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CFG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舒城县城关镇紫荆园统建安置小区17#、18#楼CFG桩基工程工程地点:舒城县城关镇

工作范围:桩径500mm,约342根CFG桩基施工,(包含机械进出厂、成孔、灌注)等,甲方须提供挖机、拖泵等配合施工并承担费用。资料由甲方跟班交接;如因基坑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大型机械施工,所造成的桩位偏差,乙方部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场地、地质或其它因素造成不能施工退场,甲方须支付乙方大型机械进出场、安装费、管理费等合计:肆万元整(¥:40000元)。

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乙方服从项目部分配。

承包方式:本工程在乙方承包范围内以包清工、包施工机械的形式承包。

第二条工程工期及承包价格

开竣工日期及各阶段控制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组价:本合同为一次性固定综合包干价

总价为壹拾壹万元(¥:110000元)不含水电及税金,不含试验费、桩基检测费。

第三条计量和支付

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约定,工程量以桩径500mm,桩长10m,约342根CFG桩为准,超出部分经双方协商确定单价后另计。

乙方桩机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调机费贰万元(¥:20000元),施工全部结束后余款一次性全部付清。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或转卡支付,乙方不提供发票可提供工资表及收据,甲方扣留30000元余款,待检测合格后付清。

甲方需保证乙方每天24小时连续施工,如因施工原因扰民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甲方须承担乙方的桩机机械费、泵费、人工费等3000元/天,具体按实际停工天数计算。(注:如因短暂停电不考虑误工费)

第四条发包人责任

1、组建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

2、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测量控制桩位等技术资料。负责现场三通一平;提供工人住房。

3、组织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施工中的检查,组织交工验收。

5、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联系。

第五条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提供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

2、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3、负责自用设备的建设、配套、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未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

5、乙方确保桩长度符合要求;成品桩的桩身完整性合格,对于外部原因造成的浅层短桩不负责任。

6、乙方是以劳务分包形式承包模式,只提供一份有地基资质的资质复印件,其它相关手续由甲方自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 3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2 份,劳务公司留存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项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3/2724373.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