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屋买卖合同书
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万元,即小写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九、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第二篇:房屋买卖合同书
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钟祥市郢中镇东街老副食四楼(建筑面积50.40平方米,产权证号:钟房权证郢中丙字第202_—01710 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土地证:钟国用(202_)字第862-37号)。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即人民币(¥17000.00元)。
三、乙方买房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房款。(备注:交款日期202_年1月12日)。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五、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办理过户等手续,经双方协商其契税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积极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手续。
六、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房屋买卖合同书
房屋买卖协议
本人将“九盛丽景花园”5号楼15楼(1501)136平米一套楼房出售给乙方,每平米3800元,共计516800元。
乙方已付款万元,欠款万元,于年月日付清,如果乙方到时未将欠款一次付清,甲方将回收房屋,所交款也不予退还,所签的购房合同无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买卖合同书
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买卖自愿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有意将所有的位于楠沙小区一套商品房以人民币总价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00元)的价款卖给乙方(该房系楠沙小区114栋一单元601室,面积81.29平方米);
二、乙方承诺房款分二次付清,第一笔付伍万元整(¥50000元),第二次付伍万元后乙方拿甲方的房产证过户,过户后乙方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下来后付清第二笔房款柒万捌仟元整(¥78000元);
三、房产证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管;
四、乙方将第二笔所欠房款付清后,甲方搬家,甲方带走物品:电脑、电视机、音响一套、洗衣机、饮水机、冰箱、书桌;
五、在本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付款伍万元整(¥50000元)如乙方未能履行本意向,第二条约定,甲方有权收回房子,并且乙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买卖合同书
房屋买卖合同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府谷县府谷镇祁浩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府谷县府谷镇吕家沟村王仲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共同协商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一并履行。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物品及价款:
甲方愿将自己位于焦化厂路集装站家属楼一单元一楼成品房一套(总面只为144.95m2)及地下室(面积9.74m2)一间,饭桌椅一套、空调一个、坑床、移动床3支、电脑桌1个等所有权及房产证(房证号152363号)以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元整的总价格卖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履行期限:
乙方于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后,乙方从此可永久享有该房的所有权,房产权及处置权。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收到购房款后,应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该房的钥匙及原有的有关手续证件交于乙方。
2、房屋产权证的更换,甲方应在202_年底前,必须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转换手续,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过户到乙方名下,办理转换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出售该房后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由此产生的各种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交房前有关此房的水、电、有限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必须交清。交房前房屋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5、乙方享有房主权后,同时应承担相关的房主义务,必须认真遵守该楼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因由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应由乙方自负。
6、合同签字,付款后,乙方可享受该住宅楼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如院落、车位等)。
7、甲方在合同签字之日起,室内所有的设施全归乙方所有。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互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由违约方增赔对方购房总款的20%违约金。
四、合同持有情况:
本合同共计两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中介人各执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身份证号:***013 乙方电话:***身份证号:***416
六、合同签字处: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中介房: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