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供用电工程委托施工承包合同
供用电工程委托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上饶市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湘潭潭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甲方德兴东方银座小区新安装一户一表工程事宜,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德兴东证词银座小区一户一表工程,待甲方通知后10天进场施工。
1.2工程地点:德兴市银城南路149号
1.3工程范围:按供电内容的设计、高压、低压、干式变压器带外壳、低压分支箱、表箱、远程集抄单相表、联络柜供多台变压器并联使用也可单独使用,并要满足甲方自备电源并联使用,包括从变电站到小区的主电源等大包干(配电交卡工程,不产生任何签证单)。
1.4工程价款:总包干含税价为人民币肆佰贰拾壹万元整(4210000元)。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确保安装调试到整个交卡工程,并在交房前通电。
2.2提供关键设备材料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
2.3质量问题: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 工验收规范,供电公司一
次性验收合格。
2.4安装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工人、设备材料的安全事帮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乙方必须按照供电方案规范施工,如果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6施工图由乙方向供电部门索取,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1份。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确保工程款按时转达乙方指定帐户。
3.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配合乙方,给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及施工环境,协助乙方办好道路顶管手续,还需甲方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地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3.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无权使用。
3.4工程交房时甲方如需要临时通电(施工用电),一旦发生电路安全等事帮,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工期要求
4.1 1#楼202_年10月1日前电表通电。
4.2 2#、4#楼202_年12月31日前电表通电。
4.3 3#楼202_年5月1日前电表通电。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本合同在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待乙方配电设计审核后,高压电缆铺设完毕,高压进入配电间及乙方配电间设备安装后付50%(贰佰壹拾万伍仟元),待供电公司高压送电合格,远程集抄单相表
安装完毕后付25%(壹佰零伍万贰仟伍佰元),待供电公司移交产权接管后一个月内付25%(壹佰零伍万贰仟伍佰元)。
第六条共同责任
6.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赔偿。
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6.3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每推迟一天罚款800元。
第七条合同争议与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妥善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或向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支付完全部工程款,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二篇:施工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合同)及惠州有关规定,特签定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点及承包范围
1.1工程项目: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外墙钢管脚手架搭设(包括安全网)以及地下室基坑周边及施工现场钢管围护(包括各种配件、辅助材料)、安装、包括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拆除、装卸、场内外搬运以及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1.4承包方式:按本合同第一条1.3承包范围内容实行合同单价包干,即包工、包料,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包工期进度、包文明施工措施等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第二条合同综合单价及暂定总价
2.1合同综合单价:
2.1.1外墙钢管脚手架搭设(包括安全网、主楼二层工字钢悬挑、七层一道钢丝绳卸荷,每三层一道竹跳板铺设,工字钢焊接、割除甲方负责),按使用工期13个月计算,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人民币元整(¥元),使用期超出上述约定,每天增加元/㎡。备注:计量方式按建筑外墙的外凹凸线周长乘以建筑物高度(地下室外墙从设计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上部有女儿墙者高度从设计外地坪计至女儿墙顶加1.2m,有山墙者,高度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
2.1.2悬挑卸料平台每座人民币:元,备注:甲方电工配合乙方对工字钢悬挑,焊接割除,材料由乙方负责。
2.1.3室外施工楼人民币:元/㎡,备注:计量方式按搭设水平长度×高度×2计算。
2.1.4安全通道,安全档板,操作防护棚人民币:元/㎡,备注:计量方式按投影面积计算(双层档板按1.5倍计算),木板由甲方负责提供。
2.1.5电梯井架人民币:按外架1/2价格计。备注:计量方式按电梯井架内周长乘以高度(从井底板面至顶板底)。
2.1.6人货梯出入口每门,塔吊护墙每层人民币:元/门(层)。
2.1.7满堂架人民币:元/立方米。
2.1.8室内楼梯扶手人民币:元/㎡,(备注:提供材料,甲方自行搭设)
2.1.9合同综合单价(不含发票税)包括完成本合同第一条1.3承包范围和第一条1.4承包方式中所述内容以及现场材料看管费、利润及工人社保等完成本合同全部内容所需各项费用。
2.2.0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工期
3.1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进场搭设日期为准,并随甲方工程进度进行施工,服从现场统一调度,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
3.2 如因乙方搭设进度或人力,材料等原因,耽误工期者,应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结算
4.1工程进度款:外脚手架搭设至主体10层,甲方按照审定的乙方施工进度工程量的70%支付给乙方施工进度款;主体封顶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1#地块满堂架全部搭设完毕付50%,拆除完毕付70%;2#地块满堂架全部搭设完毕付50%,拆除完毕付70%;一层满堂架全部搭设完毕付50%,拆除完毕付70%。
4.2工程竣工结算:脚手架工程拆除搬清完毕后,由乙方向甲方预算部送结算资料,甲方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并一次性支付完结算余额。
第五条甲乙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根据现场施工需要,为乙方免费提供水、电连接驳点,垂直运输及材料堆场,机具用房和住宿等必要的配合服务。
5.1.2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向乙方下达各阶段的施工计划。
5.1.3统一协调安排施工现场进度,组织技术交底,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与交底。
5.1.4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责任
5.2.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编制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并送甲方审核,且方案必须并经当地主管部分专家论证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
5.2.2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程进度的需要,严格遵守并执行本施工合同各项条款与义务,主动与甲方配合,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保卫及消防的统一部署和管理,无条件地遵守执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章程,在进场后,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因劳务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使用。
5.2.3乙方搭设进度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每栋外架要提前搭设,起码要高出操作屋1.80米以上,如进度满足不了,每次罚款3000.0元。
5.2.4乙方搭设的外架必须按业主和监理审批合格的外脚手架施工方案搭设;且保护整齐,符合惠州市安全规范,如未按规范搭设,验收出问题每次罚款1000.0元,否则甲方派人进行修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5.2.5乙方自备施工机器,在现场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工作和自检资料,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全面负责本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5.2.6本工程安全网必须全部采用新安全网,安全网需送当地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5.2.7免费向甲方提供基坑维护、结构梁、墙、柱模板支付所需的加强钢管和电梯井(楼梯)口围护等所需的钢管。
5.2.8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需配备统一格式安全帽(由乙方自行配备)、工作服(由甲方统一制定,每人二套,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套的费用);高空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带,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第六条保险
6.1乙方必须为承包施工人员购买好意外,工伤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为确保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人人享有工伤保险服务,防止乙方逃避购买工伤保险,甲方负责代为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按乙方承包项目的结算造价5‰计算,在结算中扣减。
第七条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完款项结付完后失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工程拆除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拆除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西安鼎达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当地政府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西安鼎达广场土方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西安鼎达广场土方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西安鼎达广场土方工程
1.1 项目名称:鼎达广场土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1.2 项目位臵:西安市科技三路鼎达广场 1.3 施工周期:280日
第二条 本合同使用法律及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2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被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互相补充的,除非文件中另有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顺序来做出最有利于工程进展的解释:
2.2.1 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
2.2.2 双方经商定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2.2.3 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澄清征询函)。
2.2.4 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及确认函)。
第三条 发包方式、合同价款及承包范围
3.1 发包方式:乙方负责西安鼎达广场土方施工;广场土方的开挖和运输出工地。
3.2 合同价款(为含税固定价,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80元/立方。共计80000方
合同总价:人民币680万;
3.1.1 乙方完成本工程全部土方挖方工作内容,保证土方工期及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本合同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1.2 乙方土方施工现场渣土外运、消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1.3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1.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满足甲方要求及本合同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各种必要措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1.5 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接待市政、劳动、卫生、环保等政府部门检查所发生的费用。3.1.6 乙方办理本土方开挖工程所涉及须各级政府、部门审批、许可等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3.1.7 乙方随着本工程腾空进展和招标人的安排,机械设备和人员多次进场的费用。
3.1.8 在施工过程中按上级指示或招标人要求临时停工窝工的费用。
3.1.9 本土方工程的扰民和民扰的费用。3.1.10 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3.1.11 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所发生的费用。3.3 税金: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取和缴纳税金。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支付 1.1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30万元整;乙方如不能全部履行协议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全部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该部分的补偿。
上述保证金共计人民币30万元,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全部土方工程并无违约情形下,甲方在七日内30万元保证金退还乙方。2.1付款方式:按月进度付款。
3.1本合同为固定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或市场或实际拆屋物数量与乙方测算数量发生偏差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第五条 4.1 进场和开工
4.1 乙方在开始正式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安排施工人员、提供工作条件、提供工程所需的机械、仪器、工具和车辆并确保他们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4.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进场,甲方应于乙方进场当日向乙方移交现场并填写现场移交记录。
4.3 乙方不应该就其进场前的准备工作不足而延误开工时间,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延误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在开工前,组织乙方进行现场移交,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
5.2 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拆除施工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等手续。5.2 审核乙方提交的拆除方案、拆除进度计划并监督乙方执行。5.4 甲方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要求乙方分期、多次进场完成相应的拆除工作。
5.5 甲方根据上级指示或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临时停工。5.6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环保措施的落实,并要求投标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
5.7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分项报价调整乙方工作内容。5.8 及时对乙方提出的问题做出答复和指示。5.9 土方外运工作全部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
5.10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专业公司进行相应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将该费用扣除,或者依据履约保函进行索赔。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6.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拆除施工,确保拆除工期、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满足国家和西安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
6.4 乙方应遵守西安市关于拆除施工承包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作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任何合同责任。
6.5 乙方应当为完成本合同而设臵合格的现场施工项目经理部,并为此配备具有足够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的,认真负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6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工作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7 乙方为本合同实施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
6.8 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约定,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至工程竣工止,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照管负完全责任。这种照管的责任应随竣工移交一起移交给甲方。6.9 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6.10 指派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技术资格和施工管理经验)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处理现场有关事宜,代表乙方做出决定和遵照甲方指示工作。
6.11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6.12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文物及其他根据甲方要求需要保护的物品的保护工作。
6.13 对于土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沉降观测,乙方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保证观测成果的可靠和准确,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中。
6.14 在施工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有乙方负责。
6.15 乙方应自行安排拆除施工人员的食宿。在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方面,保证满足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所有要求,自行解决一切扰民或民扰问题。
6.16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甲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乙方亦承担有关责任。
6.17 乙方应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取得为完成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所必需的许可、证书及执照,且办理以上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可靠性。由于乙方未按规定办理所需手续而导致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18 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19 乙方为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6.20 对于因乙方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增加及违约金等,甲方均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索赔。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7.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提交详细的土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备案。
7.2 由于甲方资料不全等原因使施工组织设计的部分内容无法如期提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充编制,报批后成为该文件的一部分。
7.3 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工程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任何与此类措施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九条
工期 8.1 本工程的总工期为280天。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完成具体的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该进度计划在经甲方审批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8.2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工期不得延长。否则,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本合同价的5‰。
8.3 乙方的施工时间必须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
8.4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屋面拆除施工,保证工期符合本合同及甲方要求。
第十条 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
9.1 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
9.2 乙方应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在工地现场设臵安全通道、警告标志、夜间警示灯、灭火设备等,为进入现场的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9.3 乙方须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4 乙方应按国家、西安市有关安全施工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随时接受有关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应采取严格的维护安全的措施、防范危险的措施、预防火灾的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5 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保安人员值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9.6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一切合理的办法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噪声、废水、废气、固体废物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各种粉尘、噪声污染。
9.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安全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若因上述纠纷牵扯甲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9.8 乙方在土方施工过程中因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甲方的设备、人员安全,如因乙方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
10.1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证现场不出现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臵好任何机械设备。
10.2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3 在工程土方外运完成后,乙方应彻底清除现场并运出全部机械设备,确保现场平整、清洁,达到使甲方满意的状态。
10.4 若乙方不能完成上述工作,甲方有权委托专业性的公司代替乙方完成上述工作,费用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十二条
完工验收与移交
11.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准备验收资料并向甲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11.2 如果全部工程或某区段未能通过验收,则乙方应根据验收结果对全部工程或某区段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后,乙方应重新申请一个新的完工验收日期。甲方将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三日内组织重新验收。
11.3 当工程按本合同约定通过了完工验收,即表明工程现场具备移交条件,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向甲方移交现场。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本工程进展的连续性。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任何一方不履约的行为将构成违约行为,对于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
保险
15.1 本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支付保险费用。
15.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由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解除及终止
1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约定为准。
16.3 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指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对一方来说,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或有预期违约、欺诈等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自另一方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违约一方之日起发生解除效力。但该项解除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双方有关索赔的纠纷解决条款的适用。
16.4 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终止。第十七条
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7.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为双方签约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或 委托代表(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签约地点:
或
委托代表(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月 日
第四篇:工程委托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单包)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居室面积:居室间数:
4.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报价书)
二、承包方式:
1.工期:天,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2.工程承包价款:
A.工程承包价按双方商议的工程项目单价进行结算(附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表)。
B.工程承包总价按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汇总计算。
3.承包信誉保证及质保条款:
A.根据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规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人信誉保证金元。甲方财务部出具相应收据,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返还乙方。
B.乙方所缴纳信誉保证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队信誉担保,如发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有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施工标准、诽谤公司声誉等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在其信誉保证金中做出相应处罚。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条件执行工程保修期一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______%缴纳工程质保金(即;________元)。保修期内发生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维修通知应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不按时间维修或维修没有让客户满意,公司有权在其工程质保金中做出相应处罚。派其他施工单位解决,加收实付费用的20%作为管理费。保修期满甲方退还质保金。
4.工程质量及管理约定:
A.乙方无条件承诺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以客户签字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单为准)。
B.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负责在一周内收取业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该款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A.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施工累计工日,由甲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签发领款单,乙方到甲方财务部领款。
B.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计领取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不能超过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后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
6.双方其它约定: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要求:
按《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标准》由设计员或施工监理分阶段进行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撤换工程队,其中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完成工程项目变更手续。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派监理对现场施工进行工艺、工序、质量、进度的监督。
4.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对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验收单必须有客户签字。
3.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现场文明施工条例》和《施工队日常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4.必须对签字工程的金额保密,违者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5.必须在保质、保量、保工期原则下完成工程任务,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
款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6.甲方有权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须服从。
7.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相邻居民人身安全;防止火灾和水、电、煤气事故发生;防止物品损坏。凡有上述情况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报请公司总办进行协调。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 表 人:家庭住址: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泾县第二中学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吕立新
甲方因维修新运动场1号、2号铁大门、自来水安装、1号、2号铁门地轨改建、维修铁大门口地坪现浇的需求,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泾县第二中学运动场。
二、主要工程内容:新制运动场1、2号铁大门、地轨改建、自来水安装、现浇地坪。
三、工程造价:
1、运动场1号铁门为7.8米×2.6米×280元=5684元
2、运动场2号铁门为8米×2.2米×280元=4928元
3、运动场1、2号铁大门地轨部长34米×25元=850元
4、安装运动场自来水、挖沟、回填、焊接总长144米×16元=2304元
5、现浇运动场1、2号铁大门口地坪为3.264立方米×700元=2284.8元
6、运动场新制铁厦门改建地轨、自来水安装总造价为16050.80元
四、工程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工程,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商定延期。
五、施工安全
1、本项工程乙方应按照有关部门及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严格做好安全措施。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验收
工程结束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备好资料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七、收款方式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所有材料款、工时费用款由乙方垫付,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
八、其它事项
1、在工程前及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