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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演出合约(5篇模版)

艺人演出合约(5篇模版)



第一篇:艺人演出合约

演出合约书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就艺员进行演出事宜与甲方签订本合约;

鉴于甲方希望聘请乙方艺员进行演出事宜;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 定义

1、“乙方艺员”是指乙方的签约艺员。

2、“甲方”是指,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和财产继承者。

3、“乙方”是指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和财产继承者。

4、“合约生效日”是指本合约甲乙双方中的最后一方在本合约上签字或盖章的日期。

第二条 合约事项

1、甲方邀请乙方艺员作为表演嘉宾参加的演出。演出首歌曲。歌曲曲目为:

(1)

(2)

(3)

(4)

2、演出时间:年月日

3、演出地点:

第三条 演出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元正)。

2、甲方承担乙方人从——的往返机票和演出期间的食住行等费用,其中张头等舱张经济舱,住宿标准为五星级酒店(其中个商务套间、个标准间)。未达相关标准乙方提出异议的,甲方应及时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拒演,乙方所收取甲方之一切款项,不予退回,一切在本合约书内所述之工作皆无须执行。

第四条 结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约签订日内即向乙方支付本合约的全部演出费人民币元整,并提供齐全的完税证明,否则乙方有权拒演,乙方所收取甲方之一切款项,不予退回,一切在本合约书内所述之工作皆无须执行。

2、乙方艺员及工作人员所有费用(包括机票、车费、餐费、劳务费)应于演出前凭实际票据与甲方全部结清,否则乙方有权拒演,乙方所收取甲方之一切款项,不予退回,一切在本合约书内所述之工作皆无须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演出场地、音响器材等设备符合演出要求,保证相关人员与乙方全力配合工作。甲方应于演出前五日提供此次演出的节目流程及演出内容予乙方,以便乙方能顺利、出色地完成表演任务。

2、甲方需在演出前将乙方艺员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交给乙方艺员或其助理人员,否则乙方有权拒演。

3、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艺员出席与演出无关的任何社会活动。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节目复制、出版、发行或进行信息网络传播。

第六条 人身安全保障

1、甲方应根据演出现场的环境和观众情况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做好保安工作。保安工作应充分保障乙方艺员和随行人员的人身安全,充分保障乙方艺员休息场所和更衣场所的私密性,确保乙方艺员不被人身骚扰、偷窥、偷拍。

2、如果因甲方安保工作失误造成乙方艺员和随行人员的人身安全受损以及乙方艺员在休息场所和更衣场所被人身骚扰、偷窥、偷拍,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该损失以甲方应支付乙方不低于人民币十万元的赔偿金为底限。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有能力并有权利签署本合约,且其在履行本合约义务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保证其有能力并有权利签署本合约,且其在履行本合约义务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除按本合约书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之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本合约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2、乙方如违反本合约,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所收定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天气、疾病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预约金。

2、甲、乙双方非因不可抗力而变更本本合约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约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合约的生效和其他

1、本合约由双方授权代表年月日在北京签字。本合约以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期。

2、在合约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约的组成部分,与合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约由第一条至第十一条组成。

4、本合约用中文书就,共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第二篇:艺人合约

艺人合约

甲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一、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

****年**月**日,至

_月

_日合约终止。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6、甲方有义务定期每月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全部资金收支状况。并以月为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作为艺人,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2、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

c/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五、利益分配原则:

1、本和约范围内,每次演出劳务(等于或多于一场演出)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少于或等于1万元人民币时,甲乙双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进行分配;多于1万少于2万人民币的部分,甲乙双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万以上的部分,甲乙双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分与甲方的收入,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3、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违约一方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因一方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除应按照给守约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外,还将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及合约剩余期限赔偿金,合约剩余期限赔偿金计算方法为:违约行为发生前半年双方合作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作为核算依据,除以半年的天数,再乘以违约行为发生日至合约终止日的天数;

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

1、甲方若违反本合约第三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乙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甲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2、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条款:

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此合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篇:艺人合约

经纪人与艺人签约合同样本

甲方:(经纪公司)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项目)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济费用(项目合同额35%)。

二、合同期限

为期___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日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DV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态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损失的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各种形式(包括音频、视频、图片等)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统筹、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制作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利、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____天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____%,剩余____%由甲方支配,该____%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济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济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者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于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收入总额的____%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形式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海市公证处保存一份。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效力溯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日期

第四篇:艺人演出协议书范本

艺人演出协议书范本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由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之制定目的在于保护基于完全自愿而签订该协议的签约双方之利益。

1.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表演时间|表演时长|表演造型|艺员配合|等项目。

在甲方认为有适当必要的情形下需要乙方进行事先彩排或预演,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配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服装|道具|车马使用|餐饮|;有另行议定者不在此限。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2.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在达成甲方要求的表演目标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音高|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3.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金额之双倍作为违约金金额。

4.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机构:_______________

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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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

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第五篇:艺人通用演出合同

演出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兹就甲方邀请乙方艺人参加由甲方主办之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演出”),订立合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演出性质:商演演出(注明是否售票);

2、演出地点:(具体到演出场馆);

3、演出时间:(具体到“时”),共壹场;

4、乙方艺人:;

5、乙方人员:

6、演唱曲目:首歌曲,具体曲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7、演出形式:以伴奏带MD/CD形式演出。

二、甲方权利义务

1、作为演出主办或承办方,享有演出主办或承办方应有的权利(包括与演出各合作方签约权、演出收益权等)。该等权利如未涉及乙方权利的,则与乙方无关;如涉及乙方权利的,则依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

2、负责演出的组织筹备工作并承担组织演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演出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缴纳的管理费、支付演出公司的承办费、聘用当地的公安保卫及其它工作人员费、演出活动有关的版权许可及费用、表演场地、舞台、灯光、音响的设计制作费、保证演出用电水、租赁费、使用费以及演出的广告宣传费及推销票务所产生的费用、获得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演出许可批文<如乙方艺人为境外艺人则还需取得国家级部门许可批文>等)以及有关此次演出的税收费用、税款征缴、处罚和捐助等,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所需的各项条件得到充分满足。在本次演出活动开始前7天向乙方出示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演出活动之证明文件。

3、依照本合同第四条向乙方支付演出费和交通费。

4、依下列条件安排接待乙方人员并承担相关费用,并指定__________为本次活动甲方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全部接待应从乙方人员到达演出城市起至演出结束后第二天,即离开演出城市为止;

(2)向乙方人员提供乙方艺人指定的国际五星级酒店套房间,单人房或标准 房间,并确保乙方全部人员在同一家酒店之同一楼层内住宿,并保证对乙方艺人下榻酒店及用餐场所尽到保密义务;

(3)为乙方人员每日在酒店内安排早,午、晚餐及宵夜,标准为:乙方艺人202_元/天,随行人员500元/天;若乙方人员选择在其他场所就餐,则甲方按本条约定标准按实际人数和天数支付餐饮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安排乙方人员于其它餐厅或场所用餐并以此与任何第三方做其它交易;(4)乙方人员在演出场地时,从到达演出场地、演出排练开始至演出结束,提供乙方人员的工作饮用水(夏季为矿泉水、冬季为热开水);

(5)负责乙方人员行李、设备从机场至酒店演出场地之间的往返之运输,并确保提供奔驰唯雅诺商务车两辆,作为乙方人员于抵达演出城市至离开演出城市期间活动之用;

(6)在演出现场为乙方艺人安排专属休息(化妆)室,并配有相关所需用品;如演出进行彩排,则甲方保证安排保安并禁止歌迷、记者及其他不相干人士在场观看。

(7)为乙方人员自出发地前往演出城市至演出后返回出发地或其它双方约定地点期间的人身安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医疗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其中艺人保险额不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随行人员每人保险额不低于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5、甲方如需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的,乙方艺人海报宣传之照片全部应由乙方提供。有关演出活动之文宣内容、海报、宣传品等印制前,甲方应告知乙方且将设计稿以电邮方式提供乙方,并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为之,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乙方艺人图文数据,更不得在本次演出宣传功能之外将乙方艺人的肖像、照片以及现场表演等内容用于商品制造、商业植入、出版等任何商业性的行为,任何宣传品不得公开发售或移作与演出活动无关之用途。如有上述此类情形发生,乙方与艺人将有权取消该活动,甲方应将其通过上述活动所得收益全部交给乙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继续赔偿损失。附有乙方艺人肖像、照片等内容的宣传物料,甲方必须于活动结束后5日内撤换掉。

6、负责演出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或做出妥善安排,确保乙方人员的安全,确保演出现场具有良好的秩序,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避免任何可能导致演出现场混乱、危及乙方艺人人身安全的风险,亦不得要求乙方艺人作任何危险性之演出或进行任何危险性之活动。如活动期间(包括前往演出活动地点、机场往返过程中)因非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乙方艺人或随行工作人员患病、受到人身伤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医疗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演出时,为乙方人员提供足够的合法进出场地之工作许可证件。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作为乙方艺人的代理人和乙方演唱作品的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享有相关权利,且该等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签署而发生任何转移或消灭。

2、享有乙方艺人依本合同所作表演或参加相关活动的所有录音、录像、MV、摄影资料的版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音像制品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亦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利用。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除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涉费用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如下:

(1)演出费(税后)共计人民币万元整(¥0000元);

(2)乙方艺人及人员共计人自出发地至演出城市往返飞机票费、航空保险费及相关交通费用,其中包括:国内机票:套头等舱,套经济舱,上述机票由乙方负责预订及购买工作,甲方对乙方机票费用进行报销

2、付款方式:

(3)对本条付款方式(1)、(2)所述的两次款项, 甲方不得耽搁任何一次付款时间,如耽搁付款时间,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况下乙方艺人及人员有权拒绝参加演出,且乙方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甲方。

(4)乙方人员抵达演出城市后,甲方应立即以现金支付本协议第四条第1(2)项所规定之各项费用,乙方应提供相关有效票据予甲方,否则乙方艺人有权拒绝参加演出。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气灾害、病疫、战争、波动、公共运输系统故障、航班延误或取消、艺人突发疾病….等非人为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在该一方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可免除该一方相应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已经开始履行本合同(包括已垫付费用、乙方人员已启程或抵达、乙方艺人已依约作出全部或部分表演等),甲方应依本合同第四条向乙方承担费用之责不可免除。

3、除上所述,双方同意因发生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经协商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改变演出名目,或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演出许可批文,或乙方合理地认为乙方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或出现本合同其他约定情形的,乙方均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如乙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甲方仍需支付一切住宿、交通、餐饮费用及税务费用等,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相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六、其它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及所有附件为商业机密,双方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地为北京市朝阳区)

3、本合同的双方联系方式以本合同注明的为准,一方有重要信息需要通知对方的,应按照本合同注明的联系方式和对方沟通。如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前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法接收信息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均履行完毕本合同的义务后为止。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年 月 日,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签字)(签字)

日期:202_年月日日期:202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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