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山东中冶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章丘市金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山东中冶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石材幕墙、玻璃幕墙
二、工程地点:聊城市开发区泰山路
三、工程期限:为期45天,乙方工人正常施工之日起为工期开始。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2)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无法施工的天气)而影响工程进度。
(3)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无法施工的天气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两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两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以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玻璃幕墙每平方米按元计算,面积约造价约为伍拾伍万捌仟元整(¥: 558000元)石材幕墙每平方米元计算,面积约平
方米,造价约为柒拾玖万元整(¥:790000元)工程面积按实际见光展开面积计算,工程增加面积另计。本工程乙方开据建筑工程税票,不含报建,不含检测费用,不含图纸审批费用,不含施工外架费,水电等相关配合费用。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石材龙骨、玻璃幕墙龙骨进场,甲方付乙方工程总价30%的工程款。
2、乙方安装好石材龙骨铝合金龙骨框架时,甲方两天内须付给乙方工程总价20%工程款。
3、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安装完毕,甲方两天内须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4、此合同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工程的全部余款。
六、铝材分项工程材料、石材材料如下:
1、铝合金型材采用150铝材系列。
2、玻璃微5+9+5中空福特兰镀膜钢化玻璃。
3、石材樱花红火烧板,厚度为25mm4、刚才主龙骨8#槽钢,副龙骨5*5角钢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申请,甲方应在天内安排验收工程,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八、验收标准
1、本工程以乙方提供的样品,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依据,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由甲方或专业的第三方参与验收,达到幕墙合同标准。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项目代表,项目代表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2、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本工程与物业及城管发生关系由甲方负责。
3、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机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4、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天内组织验收。
5、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b)乙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本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篇: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为: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五条 保证金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占承包总价的10%;乙方保证按合同所签订的内容按期完成,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第三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 内交付甲方。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 内退还乙方。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质保金:占承包总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甲方有权没收其质保金。甲方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 内退还乙方。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含税):人工费:;材料费:。
2、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完工后据实决算。
3、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5日内提供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材料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部分按合同规定结算。
(2)结算时预留工程总结算价款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保修金不付息。
第七条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二)安全文明标准: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评标准: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工程应具备施工条件;如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和安全施工措施,如果甲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直到甲方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5、甲方负责施工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6、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甲方承担返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成品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花名册》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评分制度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表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必须设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除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4、乙方应对工程进度负责,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工。如果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自备施工需要的小型工具。
6、乙方根据自行施工内容报材料计划或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与甲方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如材料丢失或亏损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的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在工程竣工前按甲方要求全部退还,如丢失按市场价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易耗品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其中,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作服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及其所属人员必须遵守与甲方所签订的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留其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驱逐出现场;如果乙方多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合同,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具体见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乙方在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应组织其施工人员接受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进度进行施工,如果乙方未按各项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其所进行的工作,乙方应承担由
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每天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甲方将不定期检查考核,按照相关制度兑现奖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杜绝野蛮施工,爱护甲方企业财产,节约用料,对损坏甲方企业财产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乙方除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外,还应做好工人宿舍、食堂及周围环境的管理,并教育职工遵守公德,维护企业形象,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做文明职工。
10、乙方所用施工人员自行招聘管理,并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化施工,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如实填写自检记录。若因自检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人有权让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甲方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有事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申报,以便综合控制管理。
1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12、因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不能延误工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进行施工。
14、乙方工程所用材料需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 保 险
(一)乙方必须为其在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并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 施工验收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隐蔽工程等施工完毕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乙方隐蔽工程等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本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的初步验收而减轻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初步验收及对本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责任及保修期限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属于保修期内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复。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在3日内未修复,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三)本工程总保修期限: 年,各单项工程保修期分别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工期完工,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到本工程结束时或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本工程时止。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需返修,致使工期延长的,每延长一日,应当按照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赔偿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乙方未按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 元的处罚。
(四)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撤离施工现场或者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所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交到甲方存档,增加人员必须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改变在册人数。
(三)乙方应做好职工教育,配合当地街道、派出所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法制教育、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本工程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本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置图示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三)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后,如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争议发生后,除非甲方同意或者乙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保持其工作的连续状态,并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1、合同订立地点:
2、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 四 份,乙方 一 份。
3、本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时间:
代表人:
签字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时间:
代表人:
签字时间:
第三篇: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湖南京湘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协商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协议。
1、工程承包范围
1.1、施工内容为:
1.2、具体施工范围在施工时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工期
2.1、开工日期:
2.2、乙方必须满足建设单位进度计划要求,同时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3、乙方如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的节点工期按期完工,按每拖延一天罚款元累计计算罚款,罚款直接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2.4、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后,建设单位有书面工期顺延,本合同工程工期同样顺延,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工期索赔要求。乙方进度滞后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工期仍达不到施工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服从和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承包方式、承包单价:
4、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结算支付
5、安全文明施工
5.1、、施工现场设备要分类停放,保持整洁有序。乙方使用的施工人员、施
工设备来源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所有由于乙方隐瞒事实真相而造成的法律诉讼和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尊重施工当地的民风民俗,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偷盗、打架、酗酒等事项的发生,配合甲方作好治安防范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原因所造成的地方关系问题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5.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和环保要求进行施工、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有关规定。
5.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工作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配备必要的劳保、安全设施,严防事故发生,合理培训自己的员工,技工经训练、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于特殊工种,机械操作手等均应持证上岗,甲方有权随时抽查,如发现无证操作,甲方有权清退无证人员。
5.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电、防淹、防中毒等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5.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及时查处施工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7、因安全文明或施工质量及进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2、乙方责任:
7、民工工资支付
7.1、民工工资必须含在当月进度结算款内,并应全额发放。甲方应要求乙方提供每个班组长的身份证号码,由甲方综合主管与项目会计一起到开户行办理存折。在支付进度款时,把民工工资部分打到各班组长存折上,由各班组长把工资分发到民工手上(因民工流动较频繁),甲方综合主管每月对照乙方提供的工资名册、民工的身份证抽查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抽查率不少于总人数的20%),并形成记录,由乙方、民工本人、抽查人员签字(或手印)确认后,归档备查。如抽查结果不良,则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待整改到位后,恢复工程进度款支付。
7.2、乙方提供各作业队负责人长期、有效的联系方式。
7.3、如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公司将报当地公安或劳动部门备案处理。在当地公安或劳动部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公司将与乙方及作业队联系3次(按照合同中约定由责任人所提供批作业队伍负责人长期、有效的联系方式),无论是否联系上,均视为“送达”。在送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如不到项目部配合支付农民工工资,则由公司负责全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如发生劳资纠纷(如瞒报、多报、非公司原因拖欠民工工资时),乙方应对造成的损失、影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8、其他
8.1、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按规定每月将发放情况反馈给公司,如出现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民事纠纷,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上述事件的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在乙方最终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乙方还应向公司承担10%的违约金。
8.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即长沙)人民法院管辖。
8..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8.4、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第四篇: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共同搞好配合与协作,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工
程
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1.4工程造价:
本合同规定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第二条施工期限及停工
2.1本合同全部工程项目于9月14日开工,于12月31日竣工。
2.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双方应及时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2.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者;
2.2.2因甲方工程计划调整需停工者;
2.2.3因材料采购困难被迫停工者。
第三条工程占地及物资供应
3.1工程所需砂、石材料及模板等由乙方自行加工和采购。
3.2水泥由乙方在县内采购合格产品。
3.3爆破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如有困难,甲方可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及设计变更
4.1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2各工程项目有关技术数据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标准。
4.3建筑材料质量要求:本合同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不准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并终止合同。
4.3.1砂、石骨料,砂子采用中砂(抹面砂浆采用细砂),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3%;碎石最大粒径4cm,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3%。
4.3.2砼质量要求:砼标号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砼浇筑面平整,振捣密实,无蜂窝麻面,防渗性好。
4.4允许偏差
4.4.1砼和水泥砂浆强度允许偏差±5%。
4.4.2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程返工、窝工等浪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工程的支付
5.1工程预付款:工程开工后,甲方不支付进度款,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完工后甲乙双方及时验收结算。
5.2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
6.1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即竣工图、施工技术总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有关表格等)。甲方收到竣工资料后,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验收。
6.2工程结算:乙方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结算甲方认定的实际工程量。凭甲方工程技术负责人所开出的验收结算清单,乙方开具建安发票到甲方财务人员处结清帐务。
第七条工伤事故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在施工中做到安全第一,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工期:竣工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后,甲方有权从第十天开始,每天罚款工程结算款价的5%。
8.2按本合同规定,乙方若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采取任何方式要求乙方给予赔偿。反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9.1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三份。
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尾款付清后失效。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单位(甲方):(签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名)
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
承包单位(乙方):(盖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名)
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
第五篇:工程施工合同
工 程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发包方(甲方):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章礼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承包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项目:富阳江南商贸城地块建设工程宾馆及办公楼部分 架子工工程。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工15 人,附上职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办理好用工手册。乙方派 章礼为 为驻甲方代表,负责管理协调工作,驻甲方代表到位率须达到100%。
三、施工任务、任务的变更、施工费用商定: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具体工程量由甲方按实际情况需要分配给乙方为准,甲方分配给乙方的工程量,乙方不能及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另择施工班组,届时按乙方违约并按本合同第四条处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的工程 按外立面架子实际搭设面积计算,落地架按17.5元/㎡,悬挑架高度在60米以下的按19.5元/㎡,搭设高度在60米以上的按21.5元/㎡,另每一挑架层补壹仟元整。临时设施加固、围护栏杆、钢筋、木工及机械防护棚搭拆,三宝四口、五临边围护,以及卸料平台搭拆和牵涉到的全部钢管的搭拆工作均另外计算。工程量增减,费用按相应费用比例予以调整。
四、劳务承包合同保证金
承包方为了保证发包方按业主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同时保证施工期间能安全文明生产,承包方愿意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劳务承包保证金。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包方由于主观原因影响工期、质量、安全,发包方有权视情节扣罚,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时一次交清。
五、施工承包内容:
1、外脚手架、槽钢等搭拆,楼梯临时扶手搭拆;
2、负责所需周转材料的运输、固定、在项目部指定位置处堆放整齐、清理和保管、防盗等工作;
3、钢管需涂黄色油漆;
4、包多次检查、整改、维修、多次自查返修等;
5、项目部要求班组派员做点工的必须无条件听从;
6、包括安全网、脚手片、拉结点等架子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多次调换、张挂、拉设,挑架预埋件的拆卸、割除、钢丝绳及拉环收集整理入库等等一切工作。
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中的不派人参加放样弹线、测水平线和上级部门对工地进 1
行检查前对施工场地加派人进行清理、清扫及达不到标准化工地要求的,项目部或分公司有权每次按应派人员上班扣罚 250 元/人/天,在未结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六、劳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在下月25号前发放,工程完工外架拆除清理完成后再付40%,在外架拆除清理完成后或春节前支付。
2、工资,工程量确认必须经现场施工员及项目经理签字。
3、每次支付劳务费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原材料使用等考核,承包方未完成考核指标,发包方有权按情节扣留相应的劳务费用款,用于赔偿给甲方。
4、承包负责人必须提供管辖内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员工登记表,工资必须按身份证复印件及员工登记表发放,清单由员工本人签字方可支付本月工资,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务工证,架子工上岗操作证。
七、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规程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2、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使用。
3、乙方人员发现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一般一次性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甲方承担
4、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5、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如在工地作业期间发生打骂事情除医药费等自理外,每次每人罚款500元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进入施工场地,第一次发现罚50元,第二次罚100元,以此加倍扣罚;宿舍内不准用电热器烧水、烧饭,发现一次罚100元。
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人员进驻甲方现场时(乙方人员住宿由乙方自理),甲方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创绿色构造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监督、检查、考核。甲方协助乙方人员办理暂住证、保险等证件及就业证、生育证明等证件的上报备案工作。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交代清楚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节约材料、落手清等要求。
(3)、甲方应根据本工程实况在可能基础上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他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劳务的结算、付款。
(5)、甲方有办理现场签证的义务,并将实际发生的并经甲方确认同意的停工、窝工及零星用工等进行签证,列入结算依据。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对认真负责,保证工程质量,提前完成施工进度的班组给予适当的奖励。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于其确定劳务关系的工人必须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乙方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女工必须有计生证,并将其人员登记注册(注明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必须按要求办理暂住证、就业证、上岗证、胸卡、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注册人员,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或甲方委托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的人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才能调整,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3)、乙方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规范、施工工序、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乙方从甲方借用的物品,或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设备等,如发生损坏、丢失应折价赔偿或赔偿。
(4)、乙方进场的施工机具、材料应履行登记手续,报甲方备案。工程完成后方可出场,否则视为甲方所有。
(5)、乙方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现场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指导的,乙方承若甲方可对当事人进行罚扣款。
(7)、乙方职员对甲方的一些管理方式和规章制度有异议或有更好的建议,须经乙方领导加以综合考虑,再向甲方有关领导反映,以利于问题的解决和建议的采纳。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能支付劳务费用应在结算前合同规定支付劳务费,双方对此又无协商新的解决办法,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通知法律诉讼追索拖欠的劳务费及损失赔偿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由此造成延误工期,按延误天数占工期比例扣除劳务费,乙方在合同约定进场时间/日内仍未进场,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并因此对工程造成影响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在日内乙方未予书面答复,甲方有权拒付其未领的劳务费,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保证金。
(2)、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
(3)、因乙方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返工重做的,有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果项目部收到质检和监理部门整改通知单的,除工料损失费由乙方承担外,每收到一份整改通知,甲方向乙方收取500~1000元罚金;并按延误工期情况扣除费用,其标准为:
①、能计算工程量的按定额结算,不能按工程量计算的按现场实际由甲方项目经理签证为准。
②、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返工重做,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处理。
③、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计划,每提前一天奖500元,每延期一天罚1000元。
十、双方确认如遇不可抗力,本合同允许变更或终止;如有国家政策性原因,使合同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它事项
1、自开始至完成的整个过程中的一切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医药用品、雨衣等)均由乙方自理。所需劳保用品必须备全并发放到位,其中安全帽应根据甲方要求统一编号。
2、工资发放:上月的工程量结算签证后的工程款到下月25日发放。乙方必须及时按约定时间将工资发放给职工,否则下月工程款不予结算。与乙方工人所发生的劳资纠纷跟甲方无涉,如影响甲方的,甲方有权双倍向乙方索赔。(由于乙方造成质量差异未能按时整改好拖延时间发放工资罚款处理。)
3、乙方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人,必须明确每个人的职务,其中质量员、安全员至
少各一名。并将每个管理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上报甲方,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上报主要施工人员的名单和联系电话,并服从甲方的安排,调换骨干施工人员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必须计划合理用料,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乙方做好每天的落手清工作,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检查工作。
6、每天上班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有安全交底书面记录,每天要做好施工日记和安全日记,如检查记录或日记不全每次罚款200元。
7、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综合治安秩序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乙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等不良事件,除按规定处罚外,当事人交由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期间完成工作量一概不予结算。
8、如乙方人员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纪律和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将其职员清退。
9、乙方负责人应将本合同有关条款告知自身的施工人员,以利合同条款的执行。
十二、其他专用条款
合同签订后,钢管及扣件逐步进场,分别从进场至结构中间验收日后四个月结束,如甲方不能如期完工,从结构中间验收日四个月后起甲方场地钢管及扣件按实际再确定租费(由甲方支付)。包括民工住宿费,水电费。
十三、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企业主管部门存档。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