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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协议书

机械设备安全协议书



第一篇:机械设备安全协议书

机械设备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建筑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性能,确保安全生产,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机械操作安全协议书。

1、乙方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将上岗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交给甲方设备管理员存档。

2、操作人员操作设备要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的检查,认真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设备保养的十字方针,保证设备的机身清洁,状况良好,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操作室内。

3、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有机械操作者进行应知考试,对不及格者禁止上岗操作机械设备。负责对机械设备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可以责令停工整改。

4、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项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规程。施工设备的卷扬机、搅拌机、翻斗车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填好“机械履历书”,每天工作台时,各级保养要认真填写。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配备专职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机械故障和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施工队负责人和甲方设备管理人员。

6、塔式起重机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反炮背心或带袖标,对无证指挥造成人身、机械事故的,施工队负全责,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外壳,手柄是否出现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等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连接正常,牢固可靠,防护罩齐全牢固,电器装置安全可靠。如使用I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或站在绝缘垫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9、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0、电器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11、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2、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或外租设备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通知甲方,雨雪天电机及设备要覆盖。设备存在故障时,强行使用的,雨雪天电机及设备未覆盖,造成设备、电机损坏的,机械设备配件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设备配件及维修费用。

1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中小型设备,安装后应报甲方安全和机械设备管理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所有外施队进入现场的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做到“轴有套,轮有罩”,对不按规定擅自将不安全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人身机械事故由施工队负全责,并接受项目及安全部门的处罚。

16、乙方的锅炉、压力容器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决定》(京质监特发[202_]366号)。未经检测不准在施工现场使用。压力表每年检测一次,不得随意调压,要求每天将气罐内杂质放掉,及时填加空压机机油。

17、乙方的搅拌机棚和木工加工棚必须采取降低噪音和粉尘的措施,达到环保要求。

18、本协议及甲方提供给乙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操作人员必须学习遵守,因操作人员违反本协议及操作规程而引发的机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接受项目及相关部门的处理。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违章、违规使用机械设备的处罚条例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操作安全保证书

1、为了保证建筑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性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机械操作安全保证书。

2、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3、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或操作室内。

4、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项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规程。

5、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6、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7、电器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8、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9、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10、因操作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的损坏,修理及配件费用由操作人的施工队全部负担、赔偿,并在与项目部结算时扣除赔偿费。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违章、违规使用机械设备的处罚条例

为保障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杜绝机械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发生,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反本规程、发号命令人和操作及其它人员,都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并专人负责,对无证驾驶操作设备或将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者,罚款50-100元。机械运转中精力不集中擅离工作岗位,超载作业和任意扩大使用范围,造成一般机械事故者,罚款100-200元,严重事故者200-500元。

三、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保持完好无损、规范,做到清洁、润滑到位,紧固调正符合技术要求,机械周围环境干净利索,无污染,凡经检查和抽查不合格者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

四、塔式起重机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穿反光背心或带袖标,对无证指挥的信号工罚款50-100元。

五、外施队自带机械设备应服从管理并持有正规厂家新产品合格证书,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经机械设备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擅自使用“三无、仿造、伪劣”产品,出现安全事故延误生产,视其程度给予100-200元罚款。并责令三无、伪劣设备退出施工现场。

六、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指示、警报、仪表、限位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牌、信号等,不得随意拆卸和损坏,无此装置或失效不得使用,继续使用者罚款50-100元。各种指示标识、限位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牌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100元。

七、机械设备出现故障苗头,应及时排除,带病强行作业,发号命令指示他人违规使用造成重大机械事故或报废,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重罚500-1000元,并承担刑事责任,后果自负。

以上条款各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真心理解与合作。

对那些违章、违规后不交罚款者,将通过财务从工程款中扣除。

北京建工集团朝阳广场工程经理部202_年6月

第二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书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机械使用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5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5标

机械名称及型号:

二、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及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严格遵守双方共同制定的协议内容。

1.2、向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1.3、对乙方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1.4、负责组织对新进场机械设备人员的验收及报验工作,经验收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5、提供安全警示标牌,进行重点危险事项提示。对进场的设备进行标识,注明单位名称,以便于检查、监督管理。

1.6、夜间施工时提供夜间施工照明。

1.7、双方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甲方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强迫乙方违章操作。

1.8、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交叉作业,对乙方违章违纪有权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及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严格遵守双方共同制定的协议内容。

2.2、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齐全有效,符合甲方的要求和长沙市机械设备验收标准,并经甲方验收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2.3、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甲方所下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和使用。

2.4、机械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到定机、定人、定职责,操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要对机械进行整体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进行系统检查,留有记录,严禁机械带病运转,保证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2.5、负责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非操作人不得进行机械设备的操作。

2.6、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机械安全的统一要求,加强机械使用管理,规范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要保证各种手续、安全防护、安全装臵齐全有效,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得使用耗能大、污染严重、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机械设备。

2.10、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机械伤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按机械的使用说明书做好维修保养工作,现场的设备不得有漏油现象,对容易产生漏油现象的机械,每台加一个接油盘,将接漏的油及时回收。在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油、棉花、棉布要及时回收到指定地点存放,不得污染环境。

2.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机械设备人员不得随意进退场。

2.12、现场施工时,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因违章操作发生的机械伤人事故责任自负。

2.13、各种机械停放时,必须堆放在平稳的地方,严禁堆放在沟边或斜坡上、土堆上等危险地方。

2.14、机械操作时,要注意周边环境的变化,注意保护周围设备设施。如:电缆线、成品、材料、配电箱等。

2.15、严禁冒险作业,对可能存在危险的作业,必须在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后才可作

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16、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料到甲方备案,以便于以后安全、顺利的施工。

2.17、现场机械设备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对不服从指挥的机械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对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18、对甲方检查发现的机械设备问题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乙方要及时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不同,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19、对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情节严重或甲方认为其违章行为对甲方安全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全部退场止。

五、(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六、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名称: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综合业务楼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洋桥12号院

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起重机械供应及现场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权力和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二)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供应起重机械交验(装、卸)过程、操作行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自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施工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三)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 1 境污染事故,无一般事故和轻伤事故的发生,对本单位的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2_)进行管理。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防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按权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

3.对所供应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甲方。4.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要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负责组织对施工人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能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和未满16周岁的童工。

5.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临电设施等物资。不得私自雇佣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人。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安排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包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由乙方负责作业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居事宜。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除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并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与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的处理由乙方协助甲方予以处理。

4.乙方雇佣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和登记进行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按时完成,则每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成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罚金:

1)死亡事故罚款20~50万元人民币; 2)重大伤亡事故每人次罚款10万元人民币; 3)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3千元人民币;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所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

2.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3.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4.本协议适应范围

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租赁单位现场起重机械退场的第三天止。五: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六:乙防现场安全负责人:

七: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所在地: 企业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第四篇: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

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

承租单位:(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年月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型塔吊(电梯),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 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塔吊(电梯)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塔吊(电梯)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支立、使用、维修、拆除;保证安拆、加节、维修等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三、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塔吊(电梯)基础的制作,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可进行塔吊(电梯)安装,塔吊(电梯)安装完毕后,经公司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塔吊(电梯)基础的检查、维护。如因基础造成塔吊(电梯)倾翻出轨等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处于塔臂回转范围的高压线或其它架空线(缆),人员和车辆通道、建筑物等需要保护时,甲方负责搭设防护棚、隔离栅栏。并设立红旗及红灯示警。

五、塔吊(电梯)需要顶升、拆除作业时,甲方负责现场协调,保证现场作业范围内没有人员停留、通行。

六、塔吊(电梯)与结构锚固时,甲方按要求提供锚固定位置,搭设锚固操作平台和通道,保证锚固作业人员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锚固拆除前,甲方保证操作平台和通道经常处于安全状态。甲方不得随意改动锚固点。

七、同一施工现场或相邻施工现场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甲方根据需要负责协调各塔吊之间的工作时间、回转范围、吊装地点、停机方向、高差等事宜,确保塔吊不发生相碰。

八、塔吊(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配电箱由甲方负责管理,甲方不得在为乙方提供的配电箱内接其它设备,并不得在塔吊作业中切断电源。

十、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司机、安拆、加升作业人员应由乙方负责进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和执行,甲方监督。

十二、在安装、拆装或运转过程中,凡因塔吊(电梯)本身的缺陷、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司机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凡因司机不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擅自将塔吊(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单位的领导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如因领导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谁指派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塔吊(电梯)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六、上级在检查中发现对司机违章操作或因塔吊本身的缺陷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或责任匀由乙方承担。

十七、乙方应保证塔吊(电梯)在使用中不影响甲方的安全达标活动。

十八、吊装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试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十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二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塔吊(电梯)退场后终止。

二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二十二、需补充的条款,由双方协商后另外补充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甲方:天津鑫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梁平县荣安劳务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建设工程机械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63T塔吊二台

租赁费每月2万元/台×2台=4万元

1、使用地点:东丽区津滨大道天山路交口

2、项目名称:三晃电子办公大楼(万新大厦工程)

3、起租日期:202_年3月15日

二、乙方租赁甲方40T塔吊一台、二台电梯

租赁费塔吊每月1.5万/台电梯1.3万元×2台=2.6万元

1、使用地点:东丽区雪山路

2、项目名称:东丽区万新村城中村还迁小区工程

3、起租日期:塔吊202_年5月7日

京港电梯202_年3月21日

宝达电梯202_年4月1日

4、机械设备进场费:

塔吊为15000元电梯为13000×2台=26000元

合计进场费:41000元整

三、由于历史原因乙方租甲方一台电梯

使用地点:东丽区雪山路

起租日期:202_年3月12日

租金:每月13万/台

四、双方就设备租赁有关事项说明

1、本协议是双方租赁设备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挂靠在和平建工及天津市万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只限于合同备案、检查之用,不作为正式合同。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机械设备的检测费用。

3、甲乙双方在机械设备租赁的天数上,不足一月的按月租金除以 30天后乘以实际天数计算。

4、甲方在万新大厦租赁使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在东丽雪山路工程所租赁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各自所产生的租赁费用可以相互冲减,最后按实际发生清算。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持贰份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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