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广告发布位置:
二、户外广告类型和规格:T
三、发布时间:发布时间壹年,即:。
四、广告发布费:人民币。其费用含画面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维护、占地、工商办证等。
五、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广告画面设计稿电子版,或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甲方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付款方式和时间:本合同正式签订后3日内预付乙方全额制作发布费的30%,即:人民币六万元;乙方完成画面制作和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制作发布费用的 60%,即: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甲方留全额制作发布费的 10 %,即: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质保金,当广告发布第十个月时甲方将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责任
a: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监督、审查乙方所作广告的质量、数量、格式、地点和表现形式。
b: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抽检,如广告牌发生损坏、掉色和退色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维修,乙方负责广告牌发布期间的维护保养。
八、乙方责任
a:负责广告牌结构、画面的设计,画面以甲方选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并以甲方签字稿为准进行制作,所有制作完成后须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乙方有权按广告法规,规定结合各地城管、工商有关部门的规定审核甲方的广告牌画面内容)。
b:广告牌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须保障广告牌制作安装人员的安全,对因施工技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事故及相关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c:乙方负责办理广告牌制作安装相关审批手续。
d:广告发布期间,乙方保证画面完好,画面无污损、撕裂、掉色、退色等。
f:广告牌的设置应符合高速公路管理局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发生任何罚款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按本合同发布总金额的 10 %向对方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其他
a:合同期满,甲方有本广告位优先选择权。
b: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执行受阻(如政府、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强制要求拆除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c: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诉讼裁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时间:年 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篇:户外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就委托乙方户外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有关户外广告投放达成以下条款:
1、业务种类:户外广告牌
2、画面内容:
3、发布日期:
4、制作尺寸:
5、设施位置:
6、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整(¥元),(以上价格含首次画面喷绘及制作安装费、场租费、发布费、构架制作费、维修保养费、工商报批、保险、税费、灯具费、电费等涉及本广告牌制作安装的一切费用。)
7、在合同期间,如甲方要求更换画面另需支付乙方元/平方米的喷绘、制作安装费。保质期内,因色彩原因则有乙方免费更换。
8、结算方法:本合同签订后并且广告发布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0%,即,合同款的10%,即作为质量保证金于合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9、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须提前向甲方开具正规、等额、合法、有效的行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0、在合同期内(即广告发布起止日期),甲方提供合法工商广告内容审批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办理工商广告内容审批手续。
二、技术要求
1、乙方保证此户外广告牌制作的图纸设计、制作安装、设置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并达到户外广告牌制作标准。
2、围墙广告牌电源由乙方提供,电费由乙方承担。
三、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和广告发布过程中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的人身安全,期间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维护要求
乙方在广告牌的质保期内,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齐、安全、美观并及时对灯 1
具进行免费维修更换等保养。质保期内并对广告牌实行免费维修,(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生倒塌、画面破损、灯不亮等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甲方务必将信息传达到乙方)24小时内响应,并安排具体修复时间进行修复,且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广告牌的保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公司进行修复,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总费用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所应支付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如延期10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拒绝或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乙方应按合同广告费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制作,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1%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制作发布的户外广告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因此造成履行延期的,按本条第二款延迟履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三篇: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陇西县新彩广告有限公司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陇西县新彩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就乙方制作、发布甲方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臵、发布时间、广告尺寸:
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在位于制作并发布广告。
二、广告基本要求:
1、广告内容:乙方每次发布户外广告,均应以甲方签字确认样稿保持一致。
2、广告发布形式及制作材料:
3、广告规格、尺寸、数量:
4、制作发布竣工期限:乙方自甲方交付确认样稿之日起天内,将甲方广告安装到位。
5、维护期限:发布之日起计算到广告合同终止。在维护期限内,乙方应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到整洁、安全。如出现瑕疵,应予以及时修复。
三、广告样稿:
广告采用样稿,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四、广告发布手续:
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予以配合(如:营业执照、广告点位证明等)。
五、价格:
广告发布价格共计¥元;
大写:人民币(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基础架制作费、安装费用),广告画面该合同包含首次制作费用,之后的制作更换画面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含广告制作费及安装费。
该广告费用按年支付,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之后日之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画面与乙方认可小样一致,画面尺寸与合同规定
一致,喷绘画面要达到280DPI。
2、验收时间:广告发布后7日内,甲方必须验收,如甲方逾期不来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3.验收方法:由甲方派专人现场验收。
4.验收程序:广告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现场验收。
七、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安全以及由于广告牌所导致任何第三者的安全。在广告发布期间,因任何因素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条款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广告逾期竣工或者发布(验收合格方可以发布)的,按逾期竣工或者发布的时间予以顺延。
九、免责条款
广告发布时间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含政府行为),短期停止发布,乙方应按同等时间予以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含政府行为)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则此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依照具体发布时间据实结算发布费用。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处理:
双方另行起草补充协议。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建行帐户:4340 6242 4000 3192户名:鲜郭馨开户行:建行文峰办事处
合行帐户:1806 10122 00000 3921
户名:陇西县新彩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甘肃省农村合作银行文峰支行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四篇: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发布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合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广告内容:擎天柱广告牌
广告数量:
块
面
广告租期:连续一年,即:202_年10月13日—202_年10月12日。
广告位置及规格:
媒体位置
规格(宽*高)
面积(㎡)
价格(万元/年)
沈吉高速(G1212)k16+400
18*6*2
108*2
10.8
二、广告制作发布要求
1、乙方负责对广告牌画面进行设计,由甲方负责制作,安装。
2、甲方负责广告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平整、清洁,如果版面出现破损、污损及影响宣传效果的情况,甲方负责更换。
3、乙方广告画面设计后,乙方通知甲方。
三、广告发布费用及支付方式
1、广告费用:1块广告牌一年合计租金为十万零八千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制作并安装完毕画布后,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广告租金,金额为:十万零八千元整。
3、若乙方没有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将广告牌面取下。已发生的广告费用甲方通过法律手段追缴。
4、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发票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相应每年租金。乙方未付款,甲方有权停止广告发布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修改。在乙方未作出修改以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2、甲方不得发布任何非乙方确认的信息。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及政府规章的规定,承担广告画面内容及文字真实性的法律责任。
2、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广告费。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支付给守约方广告发布费总额20%的违约金。
2、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按实际上画天数计算。
七、争议解决
若合同履行中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路通广告部
代表人:
乙方: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代表人:
202_年10月13日
第五篇: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公交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河南省嘻哈帮街舞培训中心
乙方:郑州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郑州市公交4路、6路、7路、58路、40路、98路、206路、64路、T5路、102路上制作、发布广告,媒体类型为整车,数量为10辆。
二、广告内容:嘻哈帮街舞形象宣传。
三、发布期限:
202_年4月15日至202_年7月15日止。
四、发布费:
数量10辆,共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该费用包括:审批、设计、制作、维护维修费。
五、制作及验收: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材料后2日内,制作出相应的样稿,甲方应在收到样稿后2日内书面确认。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确认的样稿及首付款后,乙方开始在其所在地制作发布。
2、广告发布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时验收,验收后甲方应签署书面验收文件。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2日内既不进行验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六、付款: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费30000元,全部制作安装,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支付余款60000元。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均应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出具的发票,只提供收据。
七、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向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身份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2、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3、甲乙双方均保证所做的其他保证和陈述是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欺骗对方的情形。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广告发布期内,可更换广告画面,但应征得乙方同意,费用由甲方负担。
2、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
3、保证广告内容真实,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因公交公司线路调整及车辆调配,甲方同意该广告按调整后线路继续发布。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
2、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材料的内容和形式,对有违法情形的,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变更或拒绝发布。
3、为履行合同义务,有权合法利用来自任何第三方的商品或服务。
4、按甲方认可或提供的签字样稿及时发布广告。
5、如因甲方未按合同付款,导致广告无法如期制作发布,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负责载体及画面的安装、维护和保养。
十、知识产权:
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的资料、设计等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使用该资料、设计而被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提供方承担。乙方保留其设计的著作权,并许可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非经双方加盖印章确认,合同中任何形式的修改均属无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善后工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或变更的,广告发布费由双方按实际发布时间结算。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除非因政府采取的相关措施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 不能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视为“不可抗力”。
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发布的广告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按实际发布时间结算发布费后,退回已收的相应费用或协商采取其它方式弥补,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相应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保证甲方发布的广告数量时间以发布期限为准不能少于三个月,如发现有提前下线车辆,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相应金额10%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广告发布,甲方应每日按逾期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如在付款期限届满10 日后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收全额广告发布费和逾期的滞纳金,甲方并应支付10%的违约金。
3、如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设计资料及审批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信誉赔偿金。
4、如一方在合同中所做的保证不实,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如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实际发布的时间结算广告发布费用,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公交公司线路调整、车辆调配、车辆运行出现交通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作为义务:
除订立与履行合同义务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十六、其他:
1、合同二式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3、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河南省嘻哈帮街舞培训中心
(盖章)
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郑州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盖章)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