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
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电台 广
告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广告内容及要求
广告发布媒介:
(一)广告名称/内容:
(二)广告规格:
(四)次(期)数: 见附件
(六)单价: 见附件
(七)要求:广告采用乙方制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样稿(样带),甲方须广告播出前10天向乙方提供文案给乙方进行制作。乙方有权
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
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
布。乙方须在播出后5日内提供媒体播出证明。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总额:¥元,(大写:元整)该费用已含税费、广告制作和代理费、广告审批手续费、发布费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
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予乙方。
(三)位臵/版面/地点:
(五)播放日期: 见附件
2、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5天内向甲方提供与收款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及验收等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如乙方逾期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的,甲方除有权采取上述措施外,还有权扣减税金后支付。
3、甲方应于媒体播出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具有相应的资质代理甲方的广告发布业务。
2、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的申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理顺与甲方及广告发布媒体之间的关系,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错播、漏播,则按错一补
一、漏一补一原则进行补播,并自该次广告应当播放之日起至实际播放完毕止,每天按该次广告费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广告不能正常播出,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媒体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就本合同已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合同总额中扣减。
(五)乙方为甲方制作的广告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负责处理有关纠纷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为甲方制作的广告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为甲方制作的广告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用非本合同的用途。
第五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或政策原因,致使本
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应免除各方责任。
第六条送达
双方约定的通讯地址:
甲方:;
乙方:;双方约定的非邮寄送达的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任何一方就本协议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按以上通讯资料、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以联系人签收之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联系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如以邮件邮递形式进行,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以邮局在信封面盖收邮戳之日为发出日,自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如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或联系电话,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通讯资料进行的传送视为送达。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解除,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各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二篇:电台广告合同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编号: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
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电台广告发布合同 违约金,如因电台重大宣传任务或系统调试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错播、漏播(乙方须出示电台相关证明),乙方按照漏一补一的原则补播。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当甲方出现违约情形时,乙方有义务在甲方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并须分别同时抄报甲方上级集团公司(即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同)负责人、集团公司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送达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钟村汉溪大道南国奥林皮克花园集团办公楼,邮政编码为51149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前述义务的,则乙方的行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主张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承诺在以后任何时候不再就同一事项向甲方提出追究违约责任的请求。
第三篇:电台广告合同
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广告承揽合同
委托方温州欧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承揽方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1广告内容:1.2刊登媒介、时间、价格等:
1、时间:月日
2、宣传内容:
3、投放媒体:
4、规格: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广告费: 2.2结算方式和期限:2.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3.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如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广告停播,媒体应如数补播。
第四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温州市(县)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按实际广告播出日期、时长、时段核算。
第五条 附则:
6.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明定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
后签字、盖章而认可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
托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温州市新城广电中心171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四篇:202_新版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就乙方委托甲方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协议:
1.发布地址:。
2.广告内容: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提供。
3.广告制作(设计):
1)广告的设计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不参与设计。
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广告内容设计稿由双方共同盖章封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
4.广告位:。
1)甲方承诺其可以将合法之广告发布于。
2)广告位置:。
3)广告内容: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内容。
4)广告牌面积:
5)广告数量:一个画面。
6)广告形式:三面翻广告牌
5.广告发布前的工商审批:由甲方负责。
6.广告有效期:发布期为壹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7.广告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确定,本三面翻广告牌其中一个画面的广告发布费为人民币:元
正(¥元),含税。此费用包括广告牌制作费、广告位租金、发布费、维护费、每年共一次免费画面制作及安装等。含电费,亮灯时间:每晚四小时。冬天18时至22时夏天19时至23时。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或支票支付。
3)付款期限:本广告发布费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同金额的有效发票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发布费的30%,即人民币元正(¥元)。
第二期:上画后15天内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同金额的有效发票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发布费的60%,即人民币元正(¥元)。
第三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同金额的有效发票后,乙方向甲支付余款人民币元正(¥元)。
8.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为对方履行合同义
务提供便利和协助。
2)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相关业务资质,证照复印件予乙方备存。
3)甲方负责与有关单位办理场地使用许可手续,若甲方不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受
到工商及其他部门处罚的,所有处罚费用和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4)乙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的规定,乙方对其
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甲方有义务对拟发布的广告进行合法性审查,如因甲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甲方安装制作广告时需确保安全和质量,如因安装制作而引起的事故与乙方
无关,广告合同期内的广告牌安全一切由甲方负责。
6)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广告费。
7)甲方保证在乙方确定并经审批机关认可的广告内容,叁天内发布乙方的广告。
8)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
用、允许他人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样稿、技术及其他资料。
9)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者其
他监管机构要求或者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因本合同的签定及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任何信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9.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
响或延误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尽可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中断履行或延迟履
行,则双方彼此之间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如因城市建设,公路部门收回或政策变动等原因需拆除广告牌,乙方要无条件服从,租金则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多收部分退还乙方。
10.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延迟发布广告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
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份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延迟支付广告费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
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份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如无正当理由导致广告发布延迟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广告费超过30日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同
时,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导致广告发布延迟的,广告费按合同签订时间计收。
6)除上述情况之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守约方可以通知其进行纠正,如果其在收到纠正通知后30日内未能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1.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2)在双方无法就本合同涉及到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所发生的纠纷,均提交
肇庆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第五篇: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
电话:XXXXX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电台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合同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媒介、形式及时长:
(一)发布媒介:XXXXX
(二)广告形式
1、硬广(时长30秒。广告文案由甲方提供,乙方免费制作)
2、赞助主持人。
(三)广告发布时间:202_年
12月
日至202_年
月
日,共三个月(广告实际发布时间以实际播出时间为准,结束时间相应顺延)。
二、广告发布费、支付方式:
(一)30秒硬广每个月XXX元,三个月计XXXX;赞助主持人每个月XXXX元,三个月计XXXX元,两项广告发布费总价款为人民币XXX元整(大写:XXXXX元整),该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制作费、人工费、审批费、播放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支付方式:
广告正式发布三日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支付广告费总额
元,由甲方把合同款项以转账形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或支付现金。
乙方账户名称:XXXXX
账户号码:XXXXX
开户银行: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内容的相关资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广告资料制作、编辑、发布广告,不断提高栏目质量。
2、甲方负责提供办理广告发布手续需甲方提供的资料。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
4、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及相关事项来源合法。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提出异议。(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包括合同期内甲方要求更换的广告)所需全部审批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资料制作和发布广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内容。
3.乙方作为专业媒体有义务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如有不当之处,乙方应当向甲方报告。如乙方未尽审查义务,致使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发布后引起纠纷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偿为甲方更换广告内容1次。
5、合同结束后,乙方需提供播出证明记录。
四、不可抗力
在广告发布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经济、法律等原因,致使该广告中断发布或不能发布,双方均互不承担责任。如广告发布中断,中断原因消除广告可继续发布的,合同继续履行,广告发布期限相应顺延。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发布广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且甲方有权拒付广告费,逾期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须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广告发布工作,如该广告的播放出现漏发、错发、声音模效不清、错误、播放不全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正和修改,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或免费重新发布一次;如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权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