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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第一篇: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说明

研究生, 协议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说明

发信站: 日月光华站(Mon Mar8 20:49:59 1999), 转信

为保护同学利益,依法办事,规范以往就业工作中的不合法现象,今年的就业

协议书同往年相比有很大改变,实际上已是一份比较完整的合同.要求填写不能出

错,否则合同无效,将直接影响同学的就业.特将协议书的的各个条款的填写要求

在此说明.此说明以复旦大学本科生的协议书为蓝本,研究生可参照办理.引文部分为协议书的条款:

一.甲方填写项目:

: 用人单位名称

此名称务必填写完整的全称,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否则协议书无效.: 单位隶属

填写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某些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可能无此关系,应写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写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填写用人单位的联系地址,一般也应是招聘负责人的联系地址

: 所有制性质

填写用人单位的资产所有制性质,国有,集体所有,外资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单位性质

在所列表中选择.: 单位机构码

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码.可在单位的营业执照上查到,格式为*******-*,研究所等事业单位也有此代码.: 信息登记号

此项目为市*进行统计工作所需,务必填写.单位可到胶州路581号上海市教委

就业指导中心免费申请或由复旦大学毕办代为申请.如无此号码,单位无权录用应

届高校毕业生,同学的报到证也无法打印,也就无法申报户口等档案材料.: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用于学校档案馆邮寄同

学的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

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如此地址出错意味

着就业工作无法完全结束.二.乙方填写项目:

: 生源地

同学高考入学时的户口所在地

: 家庭地址

同学家庭的现常住地址

: 姓名

应与身份证,学籍卡上的姓名一致.填错了真可笑.: 学校名称

学校全称,已印好.: 专业名称

务必与教务处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能简写.生科院,电工等三年级再分专业的院系的同学请去查一下自己的专业归属.: 学历

毕业时将获得的学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

: 学号

不会搞错吧

: 毕业时间

一般为7月毕业,研究生有3月毕业的.三.双方商定条款:

: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按照《时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

: 理办法》,达成如下协议:

: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

:

二、乙方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

以上说明了就业所应经历的过程、应遵守的条例和双方应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三、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以下条款特别重要,系为保护同学利益特别增加的,也是用人单位最不愿意给予明

确答复的条款.: 1 甲方聘用乙方试用期______月,见习期______年,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______;

外企,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一般采用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三个月,最长六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等一般采用见习期,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与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工作年限由双方商定,想签终身合同也可.: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没什么可说的.根据劳动法必须如此.: 3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统筹养老保险______,医疗保险______,住房

: ______,公积金______及______,扣除以上福利后,试用期(或见习期)内乙方

第二篇: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何填写

一.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1.培养方式:统招

2.学历:大专或(专科)

3.家庭地址:家庭所在地址

4.健康状况:一般为良好

5.应聘意见:是指应者希望从事那一方面的专业工作,或是对就业有什么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毕业生都应在这一栏内填内容,并签名。

二.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定要问清用人单位填什么内容):

1.单位隶属:是指上级主管单位,如:民营企业一般隶属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隶属是所在地“经济发展委员会”

2.联系人: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

3.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电话

4.所有制性质:用人单位的性质,如:国有、股份、民营、集体、个体

5.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是指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地址。

A.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一般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则档案转寄地是指单位地址(用人单位自己会写明的);

B.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一般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以档案转寄是一般寄往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会告诉你)

C.如有同学没有签订全国高校统一协议书,想把档案转寄某地,可以凭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受函可从学校转出。

6.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人事主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7.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就业的(合同工除外)上级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人事局盖章;人事关系是委托当地的人才服务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则先由单位所管辖的区人事局盖章,再到市级人事代理机构(人才服务中心)盖章。(若为温州市区的则可在就业单盖章后,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将由学校负责代办)

三.学校意见栏:

1.学校联系人:是指所系负责就业的老师(一般为辅导员)

2.院系意见:所在系意见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院就业指导中心

一、《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步骤

1.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具有唯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认真如实填写,经学院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接收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3.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单位签字、盖章。如有其他约定,以文字方式在协议“备注”栏注明。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视用人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等因素,需加盖相应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或另附接收函(批)件。双方签好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返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

5.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协议,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即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其中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二、填写、签订《就业协议书》须知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毕业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等)由毕业生据实填写。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所学专业全称,不得简写、误写。家庭地址应为毕业生入学前生源所在地,如有变动以生源地为准。应聘意见一般应写明本人意愿,如: “愿意到╳╳单位工作”等字样。不应漏填毕业生签名和日期。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单位名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填写别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一定要填写详细、真实。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要清楚填写用人单位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详细地址,以便用于学校档案管理中心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请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

用人单位的意见,除签署具体工作单位意见及公章外,还要按单位隶属关系签署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1)省内市(地)或县所属非教育系统单位,需有市(地)或县人事局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2)省内教育系统所属单位,需有市(地)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3)省内无主管部门的非国有单位(民营、私营、外资企业或公司),需有单位所在市(地)或县人才交流机构(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意见及公章,可为毕业生提供办理落户、保管人事档案等人事代理服务;

(4)省内中直机关、事业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并需有省人事厅开具的“接收函”;

(5)省内中省直大中型企业可以自主接收毕业生,有本企业人事部门的意见及公章即可;

(6)外省省属单位,需有所属省或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7)外省国家部委所属单位,需有所属国家部委人事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8)军队单位,需有师级以上政治部的意见及公章;

3.学校意见栏: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由学校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涂改。学院意见一般应由毕业生辅导员或主管就业的书记签字、学院党总支盖章。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后签章。

4.备注栏: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可加入备注栏。口头协议无效。为防止欺诈和违约纠纷的发生,一般应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约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书的生效有其他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口头形式的协议或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未

告知、未协商由于研究生录取或升本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5.毕业生应及时将签订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邮寄应采用挂号的方式,送交应亲自面交用人单位,邮寄或送交的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按违约处理。

7.如毕业生违约,毕业生需征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和解约书面证明,并向用人单位和学校交纳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后,方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继续择业;如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要及时报告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以便共同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四、报到后离开单位的注意事项

若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提出辞职,必须单位同意,并取得相关证明,方能离开,不能一走了之。毕业生离开单位须获得如下材料:

1.违约证明。用人单位开具同意离开单位的证明,以便回学校办理违约手续。

2.转寄档案。请用人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档案鼓励中心,或转寄信的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

3.其他材料。视具体情况须拿回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第三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姓名

用人单位

学校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湖南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印制 业指导中心

为维护毕业生就业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特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力和义务:

一、毕业生应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三、学校应如实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等服务工作,本协议签定后,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就业报到等手续。

四、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条约,若有一方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违约,按双方约定执行。

毕业姓名 学生姓名 性别 填写 年龄 填写 民族 填写 生情

毕业时间 填写 婚姻状况 填写 况 身份证号 填写

政治面貌 填写

专业 填写完整 培养方式 非定向 健康状况 良好 学制 三年 学历 专科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填写其他:QQ号码

家庭地址 身份证上面的家庭地址

单位名称 公司全称 家庭联系电话 手机/座机 单位隶属 不填

联 系 人 人事部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人事部门座机 邮政编码 填写 通讯地址 公司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上有 用人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学校、其他教学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单位单位性质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它企业、部队、农村建制情况村、城镇社区(用“√”表示)

及人《就业报到证》开具单位名称 不填写 事关

系办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不填写

理 人事关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不填写 邮政编码 不填写 系办理 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 市(地区)X 县户口迁入地址(区)

其他事宜 不填

学 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名称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校 学校详细通讯地址

学校联系人 李旭涟 情况

双方约定其他事宜:

不填

湖南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邮政编码 410151 区毛塘环保小区 联系电话 0731-84098058 邮箱 726927570@qq.com

备注:

不填写

毕业生

意见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学 校

意 见同意到XXX公司工作。(签名和时间不填写)签名:年月日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同意(负责人签字,人事部盖章)不填写负责人:(公章)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毕业生所在院(系)意见: 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意见:不填写 不填写

负责人:(公章)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本协议书限国家计划内统招非定向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使用,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

2、毕业生因参加国家或地方就业项目、应征入伍、升学(留学)等无法履行本协议应与用人单位事先约定。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署意见后,应在一个月内交送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逾期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4、本协议书由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按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规定统一格式印制。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本协议书全省统一编号,号码或填写号码的小方框均为红色套印。

7、查询、了解湖南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有关情况,可登录“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 http://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办 公 室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注意:一共发给大家2份,要求2份都要人事部门盖好章,按要求填写完整,所有日期不填写,用黑色水芯笔填写,于202_年4月份之前交到文婷老师手里。

第四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说明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说明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协议书毕业生一人一份(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二、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三、协议书填写说明:

(一)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健康状况】填“健康”或“良好”

【毕业时间】202_年6月

【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学历】高职

【学制】三年

【生源地区】本人户口迁入学校前的户籍地

【家庭所在地】指父母现在的户籍地址。

【应聘意见】一般可填“愿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二)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定要问清用人单位填什么内容):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代码在营业执照上可以查找到,填写此项的目的主要是检验用人单位是否合格、正规,以维护毕业生自身的权益

【联系人】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

【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电话

【用人单位意见】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公章,注意公章应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级以上的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签具,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级以上的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地址或名称

A.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一般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则档案转寄地是指单位地址(用人单位自己会写明的);

B.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一般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以档案转寄是一般

寄往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会告诉你)

另,建议此处由人事局或省属企业填写,学生本人不需要在此处填写。

(三)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可填班主任或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

【院系意见】与【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由分院统一填写盖章

四、毕业生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1)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2)用人单位签字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3)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签字盖章;(4)毕业生所在分院签字盖章;(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留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留一份。

第五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流程:

(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省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5)其他补充协议。

主要条款: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以如实向乙方介绍情况,同意到乙方工作,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以如实向甲方介绍情况,经了解,同意接受甲方,并负责有关接受手续。

(3)丙方经审议,同意甲方到乙方工作,负责列入就业建议计划和派遣。

(4)甲、乙、丙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三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征得另外两方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7)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或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流程图

订立的原则:

是指三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订立的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繁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比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的详细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无效协议: 概念: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例子:

1、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同意视为无效。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

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解除: 概念:

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步骤:

1、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就业办公室。

3、就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毕业生违约责任及后果 定义: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意义: 概述:

就业协议作为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之间三方的一份意向性协议,不仅能为毕业生解决工作问题,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能够从不同学校找到合适、优秀的毕业生。

具体作用:

第一、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的内容等。当发现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特别是出现对维护毕业生权益不利的情况时,毕业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使其内容符合就业协议。

第二、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地直接从学校方面调出该毕业生真实的档案、资料。令用人单位能够方便,清楚了解毕业生真实情况。

注意事项: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改派:

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办理调整手续,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6月20日。

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A、原就业报到证;

B、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C、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D、改派申请表。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就业办公室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就业办公室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就业办公室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补办《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 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 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再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 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 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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