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监控设备维保合同
监控系统检修保养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及条款:
一、合同范围
乙方为甲方旗下的的动态监控系统及与系统相关联的(包括各馆新建自建,接入该系统的业务点、电脑终端设备等)所有硬件、软件提供保质期外的检修保养服务。
二、主要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分为故障检修和维护保养二部分
1、故障检修
故障响应: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必须指定技术人员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故障修复:前端设备8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24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点不能正常工作)48小时内修复。修复后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 设备更换:在故障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原则上应由甲方更换,若乙方为了应急修复所用的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关费用与甲方另行结算,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甲方查验。甲方若需更换相关设备及其配件,事先要与乙方技术人员沟通确认无议后方可进行更换,乙方有义务对其错误进行指正。若甲方未曾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确认,执意更换造成的设备故障及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维护保养
摄像机保养:乙方至少每三月1次对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
防雷设施保养:防雷设施乙方必须在每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雷雨季节到来前)进行检测保养;
系统保养:乙方每三月至少1次要安排技术人员对所有的监控系统进行巡检;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1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年月和月的第一个星期。
网络应用终端:监控系统常用软件故障排除及恢复、病毒防范及消除、硬盘垃圾清理、电脑外设安装调试、系统安装调试与维护、应急、系统恢复及日常维护等。 网络服务系统:包括监控系统服务器软硬件系统、网络线缆线路、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备用电源检测等。
三、责任义务
1、乙方的责任义务
乙方必须配备检修、保养工作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对系统所需的所有配件须常年备货。
乙方必须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并交甲方相关人员签字。 乙方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养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挪作他用,不得泄露甲方工作秘密。
2、甲方责任义务
甲方必须为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并指派专人负责。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作出故障响应和故障修复的,每次扣50元。 对合同规定的需进行的维护保养工作,每遗漏1次扣100元,每遗漏1个保养点,每点扣20元。每月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一星期内甲乙双方以抽查方式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连续性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五、结算方式
合同款项。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保养费用元整。结算方式按一个摄像头每月元计算(工程一共多少个摄像头相乘),监控电脑主机按每月元计算(工厂一共多少台监控电脑主机相乘)。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时间内,甲方要对摄像头位置进行迁移、调,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额外的人工及材料费。监控电脑主机出现硬件损坏故障(如硬盘,主板。内存条损坏等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需要维修,乙方可以另行收费。
六、纠纷解决
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可向乙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服务不到位或合作不愉快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并商量解决收尾工作。
七、其他事项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雷击等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维护进程之拖延或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无权追究其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雷击等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在乙方责任范围之内。 当事双方均承认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间关于维护事项的所有协议与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建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但补充增加部分不得与原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相矛盾,更不得修改其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或增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1年。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忠信办公设备商行
地址: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电脑城1G-041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张卿灵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CBD
第二篇:IT设备维保合同
设备维护合同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___________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小型机与存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1项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合同期限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维护服务期为1年,维护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项目需求详见附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提供不少于合同金额百分之八十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八十,其余价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自维护服务期满后(设备运行良好)七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价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完成维修、未按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
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维修、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或提供服务。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1种方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谈判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维修、服务所需材料、人工等分项价格表
2.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3.乙方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报价表
6.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7.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及可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第三篇:监控系统维保合同-范本
视频监控系统
甲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维 护 服 务 合 同 书
签署日期:201
****年**月**日
维护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揽甲方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系统概况:
1. 系统名称: 2. 项目地址:
3. 服务性质:质保期结束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
4. 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每月维护服务费:
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2500 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1.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1.4 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2. 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2.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至少 2 次。服务内容详见维护保养项目及维护内容。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2.4 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乙方保证严守甲方监控系统设备布局秘密,严防外界人员恶意侵犯。
2.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节假日内除外)。
2.6 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更换零部件及维修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若设备无法维修而需重新更换设备时由乙方向甲方建议更换,甲方支付设备成本费,乙方免费安装调试。所有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
2.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至维保结束日终止。以一个为期限签定合同,本次签约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维护保养项目:
1、前端采集、控制设备(摄像机): 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B.前端专业清洁。C.前端系统测试。
D.电源、电锁、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2、总控端系统:
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
B.例如:监视器: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
C.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D.检查系统软件使用状态,备份历史数据。
六、付款方式:
1、费用分上、下半年二次支付,即上半年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 七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合同总额的 50% 向乙方支付;
2、下半年支付的时间是在下半年维保开始前的一个月内由甲方维保维护的现场管理处做出评定并认可后,将合同总额剩余50%即元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300.00元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
2. 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3.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300.00元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非正常原因(地震、洪灾、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火灾等)或人为损坏及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恢复正常工作所需经费由甲方支付。4.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5. 补充条款:
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201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 年 月 日
第四篇:监控维保范本
监控系统维修保养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及条款:
一、合同范围
乙方为甲方技防监控系统和与系统相关联的所有硬件、软件提供保质期外的维修保 养服务,保障技防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二、主要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分为故障检修和维护保养二部分
1、故障检修
*故障响应: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必须指定技术人员市区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故障修复:一般故障6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点不能正常工作)48小时内修复(以上时间均包括响应时间在内),超过48小时则提供备机。修复后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
♦设备更换:在故障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 方可更换,相关费用与甲方另行结算,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甲方查验。
2、维护保养
摄像机保养:乙方至少每三个月对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对遮挡“视线” 的树枝进行修剪(必要时由甲方出面协调),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礼拜,雨天等顺 延。
•防雷设施保养:防雷设施乙方必须在每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雷雨季节到来前)进行检测保养。
•系统保养:乙方至少上、下半年各1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 年4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
•网络服务系统:包括服务器软硬件系统、网络线缆线路、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备用电源检测等。•其它保养:对立杆、设备箱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诱迹在必耍时进行修复和表面 翻新。
三、责任义务
•乙方必须配备检修、保养工作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对系 统所需的所有配件须常年备货。
•乙方必须建立一支有相关知识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本市设立办事处,提供 7*24服务,并将相关人员的通讯方式告知甲方。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并交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以作为双方结算支付价款的依据。
•乙方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养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甲方不承但任何责任。
•乙方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挪作他用,不得泄露甲方工作秘密。
•甲方应提供相应的维修条件,例如:网络、用电、厂区管理、园林等部门工作上的协调,原则上由乙方负责,在乙方无法协调时,甲方有协助协调的义务: •甲方必须为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并指派专人负责。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作出故障响应和故障修复的,每次扣违约金100元。
*对每次需进行的维护工作,每遗漏1次扣300元,每遗漏1个保养点每点扣违 约金100元。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一星期内甲乙双方以抽查方式对该项工作进行考 核,抽查比例为20%。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监督与考核,连续性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 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按天对费用进行结算,扣除违约金后向乙方支付维护费用
五、维护费用
•办公区及生产区大院监控点:生产区监控点、办公区监控点共8处、监控硬 盘录像机、显示器共1套。全年费用含维修、保养等共计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 元整)。
*设备更换:对维修设备的费用,按采购价与甲方另行结算。
参加附表
• 其它相关报务(网络应用终端、两络服务系统.、其它保养)按实际发生甲乙双方协商,所用材料按实收费。
六、结算方式 每期满,由乙方提做甲方签字确认的维修记录,扣除甲方考核的违约金,结算后的维护费用待乙方开具规定发票在甲方财务部门报账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七、纠纷解决
♦发生与本协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提起诉讼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诉讼的部分外,协议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第五篇:监控系统维保合同1
监控系统维保合同
甲方:咸阳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
乙方:咸阳博海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承建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项目一年免费维护期已满。为保证系统设备的良好运行和使用特定立此协议。
一、服务项目的名称:监控系统维保
服务项目的地址: 咸阳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
二、服务范围:
(一)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
(二)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
(三)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
(四)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
(五)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
(六)每季度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
三、结算方式:
(一)年服务费为人民币¥202_ 元整,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
(二)服务费一年结算一次,甲方在一年服务期满当天支付给乙方;
(三)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100元以上(含100元)由甲方承担,费用维修另行结算;
四、季度维护方式:□甲方通知□乙方定期巡视
五、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
(一)在系统发生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真实地
报告故障情况、时间、出现故障前的运行情况;
(二)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方便以进行维修工作;
(三)在乙方服务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费用结算。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并排除故障;
(二)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的,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时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
(三)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相关规定;
(五)服务过程中,若甲方财产被乙方故意人为损坏且确认后,无论大小由乙方按现值赔偿;
(六)服务后由乙方详细填写维修单。维修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解决时间、维修人、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盖章等项。
七、违约与终止:
(一)乙方不能按照协议提供及时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协
议,并按次扣除剩余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欺骗甲方,使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部服务费做违约金;
(三)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需支付给乙方签订合同到终止协议的维修费用;
(四)由于双方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违约,需双方
协商解决,并有备忘录备查;
(五)协议终止时需有书面材料通知对方并签字确认。
八、其它: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有效期至一年;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咸阳博海电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盖章: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33268566***
开 户 行: 秦都信用联社毛条分社
帐号:***0004153
协议签定时间:202_-2-17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