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产抵押协议书
房产抵押(反担保)协议书
抵押(反担保)协议书
编号:GBXFCDY-202_--号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福建省广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正大广场御景台19楼邮政编码: 350001
法定代表人:王维海联系电话:0591-83758375 传真:0591-83770007
根据(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的《 委托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约定,乙方为债务人向(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年/月)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项下抵押物状况:
抵押物名称:。权属证书编号/铭牌号码:。抵押物(评估/协商)值:。所有权人:。处所:。
2、本协议项下抵押反担保的债权种类为:
依据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金额为(币种)_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项下债务担保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以及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之约定为准。
3、本协议项下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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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以抵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为限,担保乙方为债务人担保的万元中的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债务本金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2 债权人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3.3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如本协议项下抵押物的最终变现价值大于前述反担保的范围时,甲方承诺在抵押物实际变现价值的范围内对本协议第2条之主债权承担反担保责任。
4、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以及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设定抵押权及实现抵押权的情况。甲方保证抵押物上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5、本协议项下抵押权的范围包括:
5.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权及于抵押物的孳息、从物、从权利、附属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
5.2 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权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抵押物变卖之价款或其他款项。
5.3 在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抵押物变卖之价款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同时,甲方应当将上述款项全额作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提前向乙方清偿债务或向有关部门提存。
6、抵押期间的保险
6.1抵押期间,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6.2 抵押期间,如甲方未能足额、连续投保或者中断、撤销保险的,乙方有权代甲方办理抵押物的投保等保险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抵押登记及变更
7.1 本协议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物登记机关或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7.2本协议项下的抵押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到有关抵押物登记机关或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抵押期间抵押物的管理
8.1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和负责管理,甲方对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及保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对抵押物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
8.2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3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抵押物的经营、使用及价值变化情况主动及时通知乙方。因自然损耗、损坏、变质或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或其他新担保。
8.4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8.5 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抵押登记文件、保险单据、购置抵押物的合同或发票以及其他权利证书或凭证的正本原件由乙方保管。
8.6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
8.7 若债务人按照约定期限或提前清偿其全部债务款项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及时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解除手续。
9、抵押变更
9.1抵押期间,若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抵押担保并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9.2 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该抵押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10、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11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10.1债务人未按照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务;
10.2债务人未按照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10.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权人或乙方未受清偿的;
10.4按债务人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的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10.5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的,或拒绝接受乙方或债权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
10.6债务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10.7债务人或甲方被合并、分立或进行改制时,未能作出令乙方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
10.8债务人或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10.9债务人或甲方停业/歇业、破产、解散、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0.10甲方无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
10.11甲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承诺或其他义务的;
10.12债务人或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11、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11.1以抵押物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与甲方协议,按协议价格受偿,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受偿。甲方对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和该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不提出反对或异议。
11.2以变卖抵押物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机构找买主,也可标售抵押物。变卖价格的确定,适用本条前款的约定。
11.3以拍卖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有权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抵押物,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拍卖企业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乙方可按届时未清偿的主合同的债务总额或不低于该数额%的比率提出拍卖保留价,也可不提出拍卖保留价。凡依此进行和成交的拍卖,甲方同意并接受。如拍卖未成交,乙方有权委托该拍卖企业或其他拍卖企业再行拍卖。
11.4乙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
12、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担保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14、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抵押物在本抵押协议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赠与、互易、抵债、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本协议不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债权人与乙方、债务人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本协议效力也不受上述合同或协议效力的影响。
16、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不低于本协议所担保的债务金额的50%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6.1未取得本协议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16.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等款项,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异议、已设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16.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抵押物;
16.4未按乙方的要求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6.5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影响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17、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公证、见证、保险、查勘、鉴定、登记、运输、保管、提存、过户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18、本协议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
19、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壹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壹)向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贰)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本协议按以下约定的方式生效:
20.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20.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21、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公证或见证或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抵押人盖公章):乙方(抵押权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及按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202_年月日
第二篇: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202_
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 _________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_________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义务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实际存在,无产权争议,抵押人合法拥有。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以任何违法方式转移抵押物,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若将所提供的抵押物出租,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且出租合同不得对抗本抵押协议,所得收益优先向抵押权人偿付本、息。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
2.法院强制执行抵押物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所得款项优先偿还本金和付息。若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律师(签字):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第三篇:房产抵押
昆明市房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
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市房(1999)第4号
批转产权监理处《关于昆明市房产抵押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产权监督处、各县(市)区房产管理局(处、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昆明市《城镇房屋抵押管理办法》际制定了贯彻的具体实施细则。发各单位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反映。昆明市房产管理局1999年1昆明市房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昆明市房产抵押登记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产抵押行为,保障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产抵押活动的,均按本实施细则办理。
第三条 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房产抵押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局监理处(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作。
第四条 登记机关对要求设定抵押的房产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抵押房产是否符合准许进行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二)抵押房产是否已经设立过抵押(三)抵押人提供的房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证存根及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四)查对权证号码与印章的真伪等。第五条 对已设定抵押的房产,凡权属清楚,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登记机关须自受理登记之日起,一周内办理完毕有关的抵押登记工作。第六条 抵押房产是由第三人证》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持第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办理。第七条 抵押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抵押登记的,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抵押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委托他人办理的,记。
第八条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效验下列文件:等有关法律、经我局研究同意,4日)具体负责办理本市行政区房产抵押权的登记、核发、注销、查询工(房屋所有权人法规的规定,)提供担保的,产权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
必有出具公证机关
“担保承诺书”,“公证”的委托书,昆明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结合实现将《昆明市房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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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本人亲笔所写的而不能由债务人方可办理抵押登
(一)以个人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
3.《房屋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1.企业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委托、受托人身份证件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7.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以人同意办理的8.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三)预购商品房期权按揭设定抵押的:1.抵押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2.预购房屋合同;
3.房地产商出具的推荐保证书4.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证明5.贷款银行认可的存款凭证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合同7.贷款银行审核批准的住房抵押8.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四)以在建工程期权设定抵押的:1.在建工程抵押申请书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抵押承诺书;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审批表”。;;
;;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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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审批表及;
(包括委托,受托人身份证件“证明房产审批表;”及););”;;
”;“”;
“房产抵押审批表
5.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6.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7.抵押当事人双方确认并用红线标示的工程平面图;8.抵押权人审查同意办理的“抵押房产审批表”;9.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五)以待销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1.待销售商品房抵押申请书;
2.法人代表委托书3.抵押承诺书4.抵押商品房清单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
6.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书7.抵押权人认可的房屋销售价或评估价8.抵押当事人双方确认并用红线标示的抵押物平面图9.抵押权人审查同意办理的10.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第九条 手续,核发《房屋他项权证》作为抵押权凭证。收置。
第十条 以封存,直到解除抵押关系。第十一条《房屋他项权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终止抵押关系。第十二条抵押人可持“第十三条履行协议或者其他协议的,成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日内,持有关变更协议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五条(包括委托,受托人身份证件;
;
”或抵押权人出具的抵押权人可向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处分抵押房产。;
“房产抵押审批表“延期证明);;”;还清货款的,必须在1
5但抵押双方已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登记机关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手续。
必须在变更之日起
登记机关对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必须向抵押权人依法出具抵押登记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及其权属证明由登记机关房屋抵押一经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所形成的资料将归档长期保存,其产权予
抵押期届满,抵押人已履行债务,日内持还款凭证及 抵押期届满,抵押权人债权未受清偿的,延期协议抵押权人债权在抵押期届满后未受清偿,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调解不 抵押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抵押合同和抵押关系的,15 抵押权人和登记机关有权对已设定抵押登记的房产进行监管。
第十六条 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已设定抵押登记,并在抵押期间竣工要求申办产权的,可由抵押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按《细则》第六条、重新到登记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房产抵押登记实施部门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抵押人收取登记费用。
第十八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进行房产抵押的,可参照本细则办理。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昆明市房产管理局产权权监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篇: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_________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律师(签字):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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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房产抵押承诺书
房产抵押承诺书
本人
自愿将位于的房产(房产证编号:,面积:
平方米)为贷款申请人
作为再就业小额贷款抵押,抵押金额
万元整,期限一年。如果到期不能按时还贷,我愿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月**日
房产抵押承诺书
本人
自愿将位于
的房产(房产证编号:,面积:
平方米)为贷款申请单位
作为再就业小额贷款抵押,抵押金额
万元整,期限一年。如果到期不能按时还贷,我愿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