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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精选5篇)

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精选5篇)



第一篇: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萤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于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 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 由于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

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二篇: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市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重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 制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天。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

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一年。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

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

2、乙方吊顶、水、线管布线完工,甲方支付%工程款。

6.2.

3、乙方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款。

6.2.

4、余款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5%工程款。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

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附则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

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2_年月日202_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

第二条: 工程款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进行拨款,首期款在工程开工交%

二期款在造型出样没上铝塑板前交%

第三条:附则

1、本合同下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四条: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至

年月日竣工。年月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以预算所列单项为准,增加项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7、合同价款: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验收而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正式进入维保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

格: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装饰工程,为节省造价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具体工程量为准,主要材料价格以工程预算书报价中材料价格为参考价格,人工费、辅助材料价格参照河北省造价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4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1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

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5%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

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1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

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1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建设工程预算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陕西华都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西安程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榆林御溪台商业裙楼裙楼干挂石材

2.1.2工程地址:榆林市开发区

1.3承包范围:

榆林御溪台商业裙楼裙楼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等。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计划有效工期日历天。

本工程自202_年 8月 20日进场做开工准备,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于 202_年6月 19 日竣工。

工程现场因甲方原因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由乙方办理延期申请,甲方确认后予以延期。

1.6乙供材料选用:以施工蓝图为准,结合设计师提供的物料表和甲方材料认质认价单。

1.7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施工,验收依据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_,按图纸组织施工。甲方依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参照施工图纸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部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对延误工期承担相关责任。

1.8 发包依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具体综合单价见后附单价汇总表。

蓝图范围外零星用工装饰类人工费按照50元∕工日进行调整。

1.9合同价款:约。

第二条:甲、乙方工作

2.1指派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因乙方原因造

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同时提供竣工图纸,编制工程结算书。

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3.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3.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

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作,工期不顺延。并处以相应的罚

款。

3.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每次连续

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经甲方审核认定后相应顺延。

3.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4.1双方商定室外装饰合同价款采用清单计价,清单单价依据施工

图设计工艺,施工规范,结合甲方工艺要求状态下进行组价。室外装饰工程乙供主材均按甲方认价单执行,工程量据实结算。认价单见后附表格。

4.2工程竣工,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 天内组织验收,在天内未验收,视为合格。

4.3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图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交 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若是乙方不能按期送达全部资料,造成甲方未能按期资料存档、审计和结算,乙方将承担不能结算或封帐的一切后果。

4.4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达甲方审核后,甲方审核确认无误,该工程进入结算程

序。

4.5甲乙双方就工程结算结果资料查完毕10 天内,进入付款程序。

4.6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现场尺寸不符所增加或减少的部分,决算时统一结算。

4.7竣工结算依据:依据双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签证单及合同单价据实

结算。签证装饰零工按50元/工日

计算。

第五条:工程进度款支付约定:

1、本工程预付款及备料款为合同总造价15%;

2.后预置埋件施工完毕,且所需钢材进场80%,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30%;石材幕墙龙骨安装完成、石材进场并开始安装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30%;合同内容全部施工完成,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0%,竣工验收后,自甲乙双方对结算书无异议之日起一月内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0%,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两年。

3、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建筑业统一发票。

第六条:人身安全约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如出现意外将承担一切责任,依据甲、乙双方签定中各条款之承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七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若乙方现场管理、安排得当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3000元奖励金。7 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

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质保金

8.1质保金。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按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

预留工程质保金。

8.2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起始日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 的修理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甲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在五日内支付,非乙方原因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3质保期满后甲乙双方依据工程质量的实际及质保金扣付的情况,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

付乙方剩余的质保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现合同价单价组成依据为附件预算表、乙供主材认价单及图纸,施工中用材及结构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做任何调整。

9.2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装表计量,现场材料搬运费,垃圾清运费乙方自理。

9.3乙方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第六条《工程质量要求》之规定,如果进场材料出现与封样不符将处以每批次壹万元扣款。

乙方采购供应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应严格按照合同认定范围采购。甲方可以在乙方材料到场时及安装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与认定内容不一致,可以要求乙方进行

拆除、更换,延误工期不予认可。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应由乙方进行封样。样品一式二份,分别存放于甲方审价部门、甲方项目部,以作为检验材料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依据。

9.4甲方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组织协调能力、能否服从甲方指挥的态度,甲方酌情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交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0.2合同内容履行完成后此合同自行失效。

10.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一、单价汇总表;

二、乙供材认质认价单;

甲方:

甲方代表:

年月日乙方代表: 乙方:

~ 26 ~

温宿县阜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宿舍建设合同书

发包人:温宿县阜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刘乐华

按照和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温宿县阜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宿舍

1.2、工程地点:温宿县木本粮油林场砖厂2#矿点

1.3、承包范围:

1、职工宿舍基础;

2、职工宿舍的建设;

3、建设期间的安全。

1.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大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202_年5月1日开工,于202_年6月15日竣工

1.6、工程质量:砖混结构。要求:每间房屋内宽3米,长6米,前墙高3.2

~ 27 ~

米,后高2.9米,房顶成前高后低斜面,内中有一隔墙,隔墙砌成火墙,每个房间内有一个水龙头,有水盆一个,下水道,前后各有一个塑钢门窗,高1.5米,宽1.5米,前门高2。1米,宽1米木门一个,屋内水泥地面,内墙水泥抹面然后刷白,外墙水泥勾缝,房顶要求做到即保温又防雨。房前有下水道,便于房间内水流出。房墙厚度均为25厘米。

1.7、建筑规模及合同价款 :总建筑为50间,约975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为520元,总价款约为50.7万元。1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路等三通,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

2.2、指派王乐甫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

~ 28 ~

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

~ 29 ~

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关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0 ~

但工期也予顺延。

5.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次,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

~ 31 ~

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所有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

~ 32 ~

款额的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

~ 33 ~

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11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2_年 4月29日

~ 34 ~

第三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

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细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

协商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兵团农行营业部安居南路分理处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

3、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不包含成品柜台、防弹玻璃、防尾随门)含消防、安防布管。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

5、工程费用:835000元×26%=217100元总计工程费用:

第三条、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交工日期:年月日(实际有效施工期为 50 天)。

第五条、交付方式

(1)进场五日内支付%进度款及施工期间相应进度款

(2)施工完毕支付合同总额%

(3)竣工验收完日内付至合同总额100%。

6、本工程是以施工图设计方案依据,由确定的总造价来结算。

7、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依据乙方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8、工程完工交付中,所余款项在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施工要求

9、乙方所有施工工具、设备及劳保用品自备,所有施工人员需交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照片1份。

10、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操作上岗证方可进行作业。

11、乙方进出工地必须佩戴工作证,戴安全帽,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及安

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及安排,非施工人员不能随意进出入施工现场。

12、乙方自配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如果自配安全设施达不到安全生

产的要求,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要求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施工,否则由

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坚决杜绝将工程转包,负责人必须每天在现场,如果无故不在,每天扣

500元,长时间不在,属违约,自动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违约金。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做工要精细,检查中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公司“施工检查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16、甲方认可的图纸设计方案,为确保设计人员的创意思想,及方案的完整

性,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不要随意更改。

1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甲方有

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次罚款200元。

18、乙方负责自己所用材料的卸车、搬运及施工现场卫生的清扫,保持施工

现场的清洁。

19、乙方的施工工具自备(各种机具、五金工具及所需施工电缆)

20、施工未说明处均按施工规范执行。

第七条、发包方与施工方的职责和义务

21、发包方派相关负责人现场指导和跟踪技术质量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乙

方必须服从并限期更正,如在限期内未达到合同中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工费不予结算(已铲除)。

22、甲方不得无故拖欠施工进度款,否则施工方有权停工。

23、发包方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该工种全盘工作。

24、施工方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若影响施工进度、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出现场,并不予结算工费(已产出)。

2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工,甲乙双方互不追究一切费用,工期顺延,顺延日期由现场签证为准。

26、施工方必须对特种工种及危险工种投保,保险金全部由施工方承担。

27、施工方严禁聘用童工。一经发现,立即将其清出施工现场并处罚该施工

方1000元。

第八条、违约奖罚:

28、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致使乙方

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按未履行部分造价的%付违约金。

29、乙方如不能按时交工,按每逾期一日对乙方罚款500元。

第九条、工程验收

30、验收标准以国家《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规范》为准,并依据图纸及工

程文件规定的项目范围进行验收。

31、乙方工程完毕,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32、工程质量等级为优量,终以当地质监站的评定为准。达不到优良的按总

工费的%进行处罚。

33、工程保修为一年,保修范围以乙方所施工的项目为准。

第十条、其它

34、乙方食宿等费用自理,甲方可以帮助给予协调。

3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有合法证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

乙方负责。

36、为确保本工程保质期完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基本保证每天出勤人

(技术工),如施工人数达不到合同要求,按500元/人从工费中扣除。第十一条、附则:

37、本合同一式贰份,(壹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工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3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0、现场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检查实施细则等,具同等法律。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四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陕西华都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西安程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榆林御溪台商业裙楼裙楼干挂石材

2.1.2工程地址:榆林市开发区

1.3承包范围:

榆林御溪台商业裙楼裙楼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等。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计划有效工期日历天。

本工程自202_年 8月 20日进场做开工准备,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于 202_年6月 19 日竣工。

工程现场因甲方原因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由乙方办理延期申请,甲方确认后予以延期。

1.6乙供材料选用:以施工蓝图为准,结合设计师提供的物料表和甲方材料认质认价单(为

合同附件)。

1.7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施工,验收依据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_,按图纸组织施工。甲方依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参照施工图纸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部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对延误工期承担相关责任。

1.8 发包依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所有试验费、脚手架搭设及租赁费等施工措施费已含在工程造价内),具体综合单价见后附单价汇总表。蓝图范围外零星用工装饰类人工费按照50元∕工日进行调整。

1.9合同价款:约。

第二条:甲、乙方工作

2.1指派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因乙方原因造

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同时提供竣工图纸,编制工程结算书。

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3.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3.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作,工期不顺延。并处以相应的罚

款。

3.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每次连续

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经甲方审核认定后相应顺延。

3.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4.1双方商定室外装饰合同价款采用(人工+辅材+机械+主材)清单计价,清单单价依据施工

图设计工艺,施工规范,结合甲方工艺要求状态下进行组价。室外装饰工程乙供主材均按甲方认价单执行,工程量据实结算。认价单见后附表格。

4.2工程竣工,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 天内组织验收,在天内未验收,视为合格。

4.3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图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若是乙方不能按期送达全部资料,造成甲方未能按期资料存档、审计和结算,乙方将承担不能结算或封帐的一切后果。

4.4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达甲方审核后,甲方审核确认无误,该工程进入结算程

序。

4.5甲乙双方就工程结算结果资料查完毕10 天内,进入付款程序。

4.6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现场尺寸不符所增加或减少的部分,决算时统一结算。(以签证

单和变更图纸为准)

4.7竣工结算依据:依据双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签证单及合同单价据实

结算。签证装饰零工按50元/工日计算。

第五条:工程进度款支付约定:

1、本工程预付款及备料款为合同总造价15%;

2.后预置埋件施工完毕(无工作面除外),且所需钢材进场80%,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30%;石材幕墙龙骨安装完成、石材进场并开始安装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30%;合同内容全部施工完成,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0%,竣工验收后,自甲乙双方对结算书无异议之日起一月内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0%,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两年。

3、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额建筑业统一发票。

第六条:人身安全约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如出现意外将承担一切责任,依据甲、乙双方签定(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中各条款之承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七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若乙方现场管理、安排得当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3000元奖励金。7 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

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质保金

8.1质保金。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按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

预留工程质保金。

8.2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起始日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修理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甲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在五日内支付,非乙方原因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3质保期满后甲乙双方依据工程质量的实际及质保金扣付的情况,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

付乙方剩余的质保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现合同价单价组成依据为附件预算表、乙供主材认价单及图纸,施工中用材及结构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做任何调整。

9.2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装表计量,现场材料搬运费,垃圾清运费乙方自理。

9.3乙方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第六条《工程质量要求》之规定,如果进场材料出现与封样不符将处以每批次壹万元扣款。

乙方采购供应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应严格按照合同认定范围采购。甲方可以在乙方材料到场时及安装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与认定内容不一致,可以要求乙方进行

拆除、更换,延误工期不予认可。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应由乙方进行封样。样品一式二份,分别存放于甲方审价部门、甲方项目部,以作为检验材料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依据。

9.4甲方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组织协调能力、能否服从甲方指挥的态度,甲方酌情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交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0.2合同内容履行完成后此合同自行失效。

10.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一、单价汇总表;

二、乙供材认质认价单;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年月日乙方代表: 乙方(盖章):

第五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承包方式:

轻工辅料,部分主材

1.3、工期:本工程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4、工程质量:合格

1.5、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价格变动参照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变更单)。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示、等手续。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拢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质量全优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验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施工中甲方提出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定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

合同签订之日3日内(工程款50%)

工程竣工之日10日前(工程款40%)

工程竣工之日3日内(工程款10%)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按人次计算300-400元/人(按工种)。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3

支付滞纳金。

8.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十条、其它约定

10.1、工程质保期两年。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3、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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