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施工材料供应合同书
施工材料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天人世纪城-世纪嘉兴项目工程材料合作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天人世纪城-世纪嘉兴项目所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防水、保温、玻璃幕墙等施工材料均有乙方全权负责。(包括垫资及采购)。
二、材料质量要求
根据工程设计及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规格及验收规范要求。
九、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室存档一份。
十、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施工合同书
玻璃幕墙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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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三篇:施工合同书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二、三、四、五、六、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详见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不可遇见工程另行洽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造价:(约)工程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款方式:第一次预付料款,第二次付工程款,余下工程款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并协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做好施工前的相关审批手续,按时开工交工。
九、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质量保质期为一年,(自然灾害造成的除外)一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一、订立时间:年月日。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第四篇:施工合同书
施工合同书(安全责任书)
甲方:四川省南溪县药渣处理厂
乙方:
一、经双方多次协商讨论达成以下共识。
二、乙方为甲方修建彩钢瓦建筑,长度为20米,宽度为10米,高度
为5.5——6米,共计200平方米的钢架建筑。
三、每平方米的工程造价为85元/平方米,所有建筑材料,彩钢瓦、钢架、钢管等所有基础均由乙方完全负责,所用一切材料乙方承诺使用期限为十年,(除人为、机械原因、有强烈的腐蚀性除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若中途出现垮塌、漏水等质量或技术方面的问题,均由乙方无条件维修或整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在施工过程当中,乙方应处理和防范一切安全事故,如若出现任
何安全事故和问题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和责任。
五、付款方式为施工结束后,经甲方基本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面积付
款。
六、若遇其它问题可经双方协商解决,若处理不成,则可由当地人民
政府或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2_年月日
第五篇:施工合同书
委托施工合同书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有甲方 委托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在工程施工前应审查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简历等资料和施工设施及安全管理机构,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要求。
2、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有义务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在工程施工前和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三措”,并交由甲方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3、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线路停电申请、工作票签发等相关事宜,工作负责人由乙方人员担任。乙方停电工作计划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议批准后在施工前2天进行答复,由乙方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事宜,甲方应配合乙方将相关线路转检修状态,线路施工中的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的,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服从,更要密切配合。乙方必须按线路拆除的要求拆除到位,不留隐患和尾巴。
5、乙方在施工中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规范,不得违章作业!如被上级安全稽查组查处违章作业,甲方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所有施工协调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二、其它:
1、工程施工费按甲方和岳阳电业局实际结算总费用的90%承包给乙方(甲方拆除的除外),向岳阳电业局提供的工程结算书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工程总费用100%的发票,税金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进行相关区段的施工,且必须在晚稻收割完毕的一个月内(12月1日前)完成所有施工;
3、进场施工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支30万元施工费用;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在甲方和岳阳电业局结算完毕的一个月内全额付清给乙方;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自工程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0一0年 八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