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村干部管理办法
文章标题:乡村干部管理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村级干部队伍,促进我乡“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
本办法管理的村干部是指***乡各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
任、委员、妇联主任、治保主任。
二、管理办法
1、村干部每天要开一次碰头会,明确一天内自己要做的各项工作,把每天的工作细化分解到个人头上。碰头会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主持,所有村干部都必须参加。
2、村干部每个星期要定期召开总结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并把上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在会上反映出来,以便更好的开展下周的工作,每周召开的总结会原则上由村干部和居民小组长参加。
3、村干部的总结会要同每周五的党员学习日结合在一起,边总结边学习,并严格考勤制度。
4、村干部因病因事外出要请假,支部书记、村长的管理办法参照乡干部办法执行。支部书记、村长外出半天以内的向农村办公室主任请假;半天以上的先向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意后,再向乡党委书记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村级副职一天内的由联系点的乡领导和村支部书记批准后方能外出;一天以上的除向联系点乡领导和支部书记请假外,还要到乡党建办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村党支部要对村干部的考勤情况严格管理,建立正规的考勤本,坚持每天记录考勤情况,每月把村干部考勤情况上报乡党建办,以便乡党建办年终总结评优及发放工资待遇时,做为参考依据。村干部的考勤情况由村支部书记反映,派专人负责记录。
6、村干部要努力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工作要积极,要敢于负责。
三、村干部的考核
(一)对村级干部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由乡党建办具体负责。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要把社会稳定,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后备干部,搞好农村民主法制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作为考核内容。
2、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主要通过检查工作、例行谈话、走访村民、专项调查等形式,了解村干部的有关情况。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一并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年底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要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然后分别由与会人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并按照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无记名划票的方式进行民意测验。在民意测验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对村级干部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存入被考核人档案,作为对村级干部职务调整、奖惩的依据。
(二)村干部奖惩
1、对村级干部的奖励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2、奖励分为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3、政绩特别突出的年轻村级干部可以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推荐,通过组织程序将其提拔充实到乡领导班子中。
4、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村级干部,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
5、不召开碰头会、周总结会的村,乡党委将在全乡范围内给予通报,对通报后仍然不召开这“两会”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谈话,限期整改。
6、村级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乡党建办对其谈话诫免,直至按规定程序调整或罢免。
(1)思想保守,工作平庸,缺乏闯劲;
(2)搞内耗,制造不团结;
(3)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侵犯集体和群众利益;
(4)作风霸道,欺压群众;
(5)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党和政府的活动;
(6)参加或支持色情、吸毒、宗教、赌博等活动;
(7)不落实党委、政府所分配的工作;
(8)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9)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7、不胜任现职工作,且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罢免。
8、村级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的,可以申请辞去现职。辞职应写出书面申请,报乡党委审批(村委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会决定)。
9、对不宜担任现职、本人又不愿意主动辞职的,乡党委可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罢免。
本办法由乡党建办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
第二篇:乡村干部管理办法
加马铁热克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总 则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乡干部管理机制,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得到落实。乡党委、政府召开会议,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以及阿克陶县县、乡两级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乡党政机关及隶属于我乡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站(所)。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考核,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阿克陶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管理执行。
学习制度
1、学习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以自学为主,促进集中学习。
2、学习内容。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县的工作思路、路线、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准确运用并指导开展工作。做到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学习和掌握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阿克陶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领会上级部门对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精神,准
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涉及违法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一经发现,报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辱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吃拿卡要,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
7、每天早晨打扫卫生完毕后提前到会议室点名签到,早晚点名签到时间为5分钟,不按时参加点名签到者视为迟到,在半小时之内仍未签到者,按旷工论处。
8、每天下班时间前提前无故离岗者均视为早退(早退按旷工处理)。
9、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打牌的干部,扣发全天工资并全乡通报批评。
请销假制度
10、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带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必须按照组织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由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干部请假应逐级批准,不得越级请假。站所负责人请假的,由分管领导、包村组长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站所一般干部请假,需经站所负责人
15、严禁干部将办公室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如造成财产损失、泄密等严重后果负责自负,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6、全乡干部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办公用品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作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17、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全乡干部自觉打扫分配的清洁区域和会议室等。
18、乡政府的办公场所、车辆、电话、沙发、电视音响设备、电脑、传真机、桌凳、等各种公用设施均由办公室造册登记。未经乡政府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外借或改做他用,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财产,对于人为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干部、职工个人使用的单位财产要据实登记。
驻村督导员工作制度
19、驻村督导员工作制度
(1)驻村督导员实行24小时驻村督导制度,驻村安排由包村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督导员除自身业务工作外必须履行督导员职责,夜间必须驻村值班。
(2)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履行好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指导不代替,帮忙不添麻烦。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驻在村的社会动态;
(5)协助村党支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驻在
给予处罚。一次缺岗或脱岗的将处以100元罚款,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缺岗、脱岗的处以200元罚款,全乡通报批评(以此类推)。因值班不力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除处罚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将追究行政责任,直至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严肃处理。
23、值班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情况以及结果详细记录在册(包括时间、事由、责任人、处理结果、建议、意见等),需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处罚与奖励制度
24、为保持干部队伍活力,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形成激励竞争机制,结合年终考评,兑现下列处罚与奖励措施:
处罚:
(1)岗位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又提不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影响工作任务完成者,工作长期滞后,软弱无力,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由党委书记进行谈话诫勉,经两次谈话诫勉,思想没有根本性转变的,由党委会作出决定,移交上级人事部门处理。
(2)实行干部考勤奖罚制度。干部工作出勤情况每天一统计。上班迟到按分钟计算,迟到的每分钟1元、半小时以上按当天旷工论处,早退也按旷工处理;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扣除当天工资外,另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旷工15天以上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扣除十三月工资及福利费,年底不参加考核,并报县组织人事部
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切实维护乡党委的核心地位。
26、科级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周一向乡党委书记综合汇报一次工作。平时工作中做到每天利用早晨10分钟时间向主要领导说明前一日工作情况及当天工作的安排,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与主要领导沟通。
27、科级干部所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年初将重点工作分解到各科级干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经县年终考核,所分管工作不得低于前一年名次,排名前三且获得上级表彰奖励的,分别给予奖金基数的30%、20%、10%奖励;名次下滑到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奖金基数的30%、20%、10%处罚,尤其是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年终被否决的,对分管领导年终考核给予不称职,问题严重的报县委组织部,按“不在状态”干部建议进行调整。对科级干部工作中不尽职尽责,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同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28、包村的科级干部除自身的分管工作以外,对所包村的全盘工作负全责,无论是基层组织建设、维稳、“农、牧、林、水利”、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等工作的哪一方面出现问题,将直接追究包村组长的责任。包村的科级干部要协助乡党委抓好对本村包户干部、村干部的管理,做好对包户干部、村干部的考勤和督察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取得实效。
致富。
(4)加强党的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4、严格村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1)实行请假和村干部工资挂钩制。在工作期间,旷工一天扣本人当日工资。
(2)考勤由支部书记统一考核签字,如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村主任或副书记签字,考勤薄严禁改动,如有改动,一律按旷工论处。
(3)考勤坚持每月在全村干部会上公布一次。年终对全年的考勤进行统计公布,按出勤情况兑现村干部报酬。
35、村干部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乡里的会议,开会期间必须关掉手机,遵守会议纪律,严禁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岗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按缺席一次扣除工资10元,早退一次扣除工资5元,年终从本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2)每次开会要有会议记录,所有村干部必须要有会议笔记,乡党委、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的要检查会议记录。
36、村干部工作制度
(1)全乡村干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原则,工作要实干、汇报要实说,如有弄虚作假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第二次在全乡干部会上书面做检查,第三次进行停职反省,并严肃处理。
1例会及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其它各项活动,乡党委将严格考勤,认真建立考核台帐,严肃考核。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经济、精神文明等工作实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重点对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评星制。在各村干部考核台帐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评星考核,记录在册,季度汇总,通报,全年评定。
(2)对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村干部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发生群众来乡政府上访的村,经查明是由于村干部或国家干部的原因造成或有关的,将对相关村干部和国家干部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出现多次上访和越级上访的村,不论什么原因,将直接追究包村领导和有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长的责任。
第三篇:新店乡村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新店乡村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村社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快新店发展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社干部是指乡所属村两委成员,具体包括村支部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社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关为乡纪委(监察室)。乡纪委(监察室)负责村干部的法纪观念教育,对违纪村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及纪律处分;
乡党委政府负责村党组织设置及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按要求督促落实党务公开和有关激励政策;督促指导村开展自治活动和村(居)务公开,抓好农村社区建设。乡财政所负责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村级财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条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社干部素质。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增强纪律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让村、社干部有一技之长,增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鼓励村、社干部参加学历教育,逐步达到一村、社一名大学生目标。
第五条实行党务村(居)务公开。严格规范公开内容、时间和程序,灵活公开形式,回答群众质疑,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工作法。将涉及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决议的程序要求,让党员群众参与决策,并将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条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村账乡管”,坚持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和离任审计。
第八条建立“双述双评”考核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年初组织承诺、年中对照检查、年底述职测评。每年底村支部书记代表“两委”班子向乡党委进行述职;“两委”成员向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述职,接受群众测评和组织考评。
第九条充分运用“双述双评”考核结果,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
诫勉。村干部述职评议满意率未达到2/3以上,经组织查证确属个人原因的,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诫勉。
停职。村干部述职评议满意率未达到1/2以上,经组织查证确属个人原因的,由乡党委对其进行停职,停职期为3个月,停职期间只发放基本报酬的80%。
责令辞职、罢免和撤换。村干部述职评议满意率连续
2年未达到1/2以上,或经诫勉和停职处理,无明显改进的,由乡党委、政府责令辞职。对责而不辞的,是党组织成员的由乡党委予以免职,是村(居)委会成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罢免和撤换。
第十条建立村干部问责处理机制。对村干部在换届选举、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征地拆迁、控违拆违、优化经济环境和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十一条村(居)两委成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由执纪执法部门按照纪律要求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乡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新店乡委员
202_年3月3日
第四篇:阳朝乡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阳朝乡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激发村五大主干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根据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探索完善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村级组织效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牢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原则
倡导工作争先,立足村民自治,着力于自我完成工作,自我解决问题;实行工作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报酬挂钩,定量与定性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结合,力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三、考核对象
各村班子及各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秘书、村计生专干、村综治专干。
四、考核项目及内容
设基本分项目和附加分项目。
1、基本分项目:包括工作考核和民主测评两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
(1)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指村班子工作)(90分):
①经济建设(12分):主要考核烟叶生产工作,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考核得分按乡烟办考核得分折算。
②社会稳定工作(15分):主要考核重点稳控工作和矛盾纠纷调处,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考核得分按乡综治维稳中心考核得分折算。
③计划生育(15分):主要考核计划生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考核得分按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考核得分折算。
④为民办实事工程(7分):指以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为主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考核得分按乡为民办考核得分折算。
⑤重点工程建设(6分):主要指扶贫攻坚项目、人畜饮水建设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考核得分按财政所、扶贫办考核得分折算。
⑥党的建设(15分):包括组织和纪检考核,主要考核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先争优工作、三制一卡目标管理、远程教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考核得分按党建办、纪检办考核得分折算。
⑦常规性工作(20分):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包括人口普查工作、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新型合作医疗、报刊杂志征订、征兵、社会保障、防汛抗旱与森林放火、畜禽疫病防治、整脏治乱工作,以及临时性工作等方面,完成时间要求以单项下发文件为准。
村级班子与村五大主干(指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秘书、村综治专干、村计生专干)的工作考核得分相同。
(2)民主测评的主要内容(10分):
主要评议村干部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执行力、工作实绩和廉政建设等。民主测评分按双向述职,分乡和村级两个层面组织开展,乡测评占5分,村测评占5分。
乡层面的民主测评通过村干部集中述职、乡干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组织开展;村级层面的民主测评通过村干部向村支部大会述职,村民代表、全体党员、所在村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组织开展。
2、附加分项目
①计生工作,综治工作(含安全生产工作)创建达到县级以上工作示范点的村,加5分,由计生办、综治办年终考核结果决定。
②重点工程。有重点建设项目或重点工作的村,无障碍施工的,加5分。
3、在党委、政府文件中有其他考核内容条款的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核组织实施
1、成立阳朝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阳朝乡绩效考核办),负责组织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
2、各分管领导或各联系村领导按照本考核办法所列明考核内容和项目,负责本分管或本村考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3、各相关站所办要结合实际,根据乡考核办法,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好本村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报乡党委备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4、对村干部的考核分两个基本点层面进行,先对村级班子进行考核,再对村五大主干进行考核。
5、村级班子、村五大主干的工作考核由乡绩效考核办会同各分管领导、各联系村领导组织实施,报乡党委审核。
6、考核半年一次,年终总结。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决定村干部的工资报酬。村干部工资报酬分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作,由乡财务室直接发放,二是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三是奖金补助,由乡党委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在可用资金中列支。
2、考核结果分为三部分:优秀、称职、不称职。总分值达85分以上的为优秀,60分至85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的村五大主干绩效工资为700元,称职的绩效工资为300元,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3、对工作表现突出,得分在前两名的村级班子,乡党委政府分别给予村党总支书记奖励500元,奖金由乡政府在可用资金中支付。
4、对于连续二年考核倒数两名的村,乡党委、政府将对该村进行重点管理,并对该村五大主干实行免职或降职使用,不发放绩效工资及奖金。
5、对于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去省赴京集体上访、各级恶性上访的,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综治工作在县以上组织的检查中不合格的;重点工程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到无障碍施工的。该村所有村干部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奖金补助。
②班子在村、乡两级综合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40%以上的,该村所有干部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奖金补助。个人在村、乡两级综合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40%以上的,该村干部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奖金补助。
③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处的,或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该村干部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奖金补助。
6、计划生育考核低于合格计生率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考核得分减半享受绩效考核奖;低于合格率15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奖金补助。
7、对考核为优秀的村五大主干,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考核得分末三位的村五大主干,不发放绩效工资及奖金,并要在年终总结会上作改进工作的表态发言;若考核结果较差,符合问责条件的,则启动问责程序。
第五篇:乡村干部计生工作绩效管理办法
县乡村干部计生工作绩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强化乡村干部计生岗位责任,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干部激励措施,科学合理地评价各村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结合我乡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具体办法:
一、乡村干部绩效工资
分别拿出?元/月作为包村干部、计生办工作人员和联系村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扣完为止;拿出??元/月作为村书记、主任、人口主任的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二、包村干部绩效管理
(一)妇检
1、妇检时间顺延20天内100%完成的,奖励?元/例;
2、到季度末未100%完成的,每剩1例扣?元。其中连续2次未到位的每例扣?元;连续3次未到位的每例扣?元,且作为个案问题,限期解决。
3、特殊情况,不作岗责兑现任务的,由本人或家人说明,村两委研究后上报,经乡包村干部和计生办业务联系人把关,并由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手术
1、上环手术。及时落实的(平产80天内,剖宫产7个月内,补救手术2个月内)奖?元/例;达3个月末落实的作为手术欠帐,扣?元/例,并按个案处理,限期解决。
2、结扎(非两女扎)手术。及时到位的(平产70天内,剖宫产当天或6个月内)奖??元/例,未落实的作手术欠帐,扣??元/例,并按个案处理,限期解决。
3、两女结扎手术。两女结扎及时落实的,奖?元/例,不及时
到位的扣??元/例,两女结扎(平产超3个月、剖宫产超7个月)未落实的作为手术欠帐,扣??元/例,并按个案问题,限期解决。
4、往年手术欠帐的,以计生办分月指导信息为准,奖罚标准参照期内手术减半执行。问题严重的,作为个案限期解决。
(三)孕情
1、政策内怀孕,在14周内上报的,奖?元/例;未上报扣?元/例,并追究相关责任。
2、政策内孕情消失,及时报告且落实鉴定的奖?元/例,未报告和未处理的扣?元/例,并追究相关责任。
3、政策外怀孕人工流产的,奖?元/例,引产奖励?元/例。
4、“两非”,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并配合查处,查证属实的,奖?元/例。
(四)信息管理
1、全员人口信息误差的(含漏档育妇),每例扣?元。县以上检查出的扣?元。
2、出生信息误差的,每例扣?元,县以上检查出的扣?元;
3、手术信息误差的,每例扣?元,县以上检查出的扣?元;
4、计生合同、流动人口未登记未办证的,每例扣?元,县查出的扣?元;
5、奖扶信息误差的,每例扣?元,县以上检查出的扣?元;
6、孕情信息误差的,每例扣?元,若超14周上报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政策外生育
1、政策外一孩的,每例扣?元,被举报查实的扣?元,县以上检查出的扣?元,并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2、政策外二孩的,每例扣?元,被举报查实的扣?元,县以
上检查出的扣?元,并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3、政策外多孩的,每例扣?元,被举报查实的扣?元,县以上检查出的扣?元,并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
1、社会抚养费征收按????。
2、补报期外政策外生育的其社会抚养费纳入当年任务。
3、突击期间按突击期间规定执行。
三、村主要负责人绩效管理
村书记、主任、人口主任(一个人兼的按一个计算)除按上述包村干部进行绩效管理外,另外对村计划生育负总责。每次兑现本村岗责的1/4作为主要负责人的绩效管理。
五、计生办人员绩效管理
1、业务岗责
(1)计生办主任负责生育证、生殖服务保健证的审批发放,必须做到符合政策、完善程序、优质服务。因对证件把关不严而错发证或明显在证件上有矛盾的,给予每例100元处罚。全年无错发证奖励100元。
(2)微机员应及时做好报表传输、信息录入及信息指导工作,负责室内清洁卫生和微机、打印机的正常护理,并积极利用微机处理,提供数据分析,指导各村工作。负责流出(入)人口信息交流、反馈及个案处理。因报表传输不及时、信息录入及信息指导不规范而被上级纳入考评的,出现一处扣?元,在乡级以上检查中未出现问题的每次奖励?元。
(3)流动人口管理人员要做好乡直流入人口管理,保管好各项档案资料,积极开展流动人口两地协管,若影响检查,视情况酌情处罚。
(4)计生执法案件调查人员负责对全乡范围内计生相关案件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因人为原因导致案件内容不全、不规范,经县级以上检查发现1处扣?元。在县级以上检查中未出现问题的每次奖励?元。
(5)计生宣教人员负责乡宣教工作开展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负责指导村级宣教工作开展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在乡级以上检查中发现一处问题,扣?元。在乡级以上检查中未出现问题的每次奖励?元。
(6)其他计生管理人员负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发现一处管理不规范扣?元。在乡级以上检查中未出现问题的,每次奖励?元。
(7)计生证件办理工作人员负责全乡计生证件及时办理发放。每发现一例错证扣?元。全年无错发证奖励?元。
2、联系村领导及技术员岗责
(1)硬件方面与联系村干部同奖同罚,按所联系村包村干部减半执行。
(2)村级业务指导方面。与所联系村专干业务绩效减半执行。
3、计生办主任负责主持计生办日常工作。每次兑现计生办人员岗责平均值作为绩效管理。
六、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计划生育负责人绩效管理
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计划生育负责人兑现乡干部岗责平均值作为绩效管理。
七、效果奖励
1、省、州、县检查中,无重大问题的,分别奖励?元、?元、?元。
2、无重大问题是指:无出生瞒、漏、错报,育妇漏档,手术
虚报、错报、欠帐,免费项目未落实;
3、检查中,出现其他问题的,对照绩效,从上述资金中按项扣减。
4、年终考评前三名的包村干部、计生办业务联系人、联系村班子成员每人奖励?元,?元,?元,最后一名的扣?元。
5、有关组织纪律措施对照“积分制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从202_年10月1日起执行,由乡计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