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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作协议书

新合作协议书



第一篇:新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服务方案(以下称“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本项目由甲方名义参加投标,甲方负责根据建设方项目内容和要求,提供项目招标所需资质及相关材料;

2、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方委派售前和商务人员联合乙方开展项目谈判、合同订立等商务工作;

3、甲方充分发挥自身在商务顾问、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优势,配合乙方完成合作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4、对乙方的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可利用甲方的资质和名义参与项目运作;

2、乙方在合作项目中应尊重甲方企业声誉和知识产权,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知识产权和甲方形象的活动;

3、乙方承诺派出符合项目要求的技术人员来完成协议规定的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工作;

4、项目合作过程中,乙方应积极认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并与局方保持良好沟通,与局方协调所签署的项目实施及项目回款;

5、乙方建立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团队,不断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合作项目的需要。

6、乙方负责与项目有关的市场业务类工作,市场运作费及招投标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乙方违反约定将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保密条款

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和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提供的技术、商务、价格、利润等信息,以及任何一方从对方获悉的其他商业秘密、技术机密及其他资料、文档等,双方都必须严格承担保守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违反上述约定,造成对方损失将负赔偿责任,保密期为3年。.四、项目投标中标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进行分工安排及利益分配,具体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互相尊重对方,自觉维护对方的权益;在项目进展特别是招投标阶段,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共同促进项目推进。

六、本合作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新)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以上合伙人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经营管理 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 ; 2.住 所: ; 3.法定代表人: ;

4.注册资本(认缴制): 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商贸公司),合伙人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合伙人 作为投资人之一,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以产品及原材料形式作为入股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

(2)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3)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4)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2、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7款处理;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3)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具体负责:(1)对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7、股东薪资报酬

(1)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2)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3)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4)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 以上薪资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年终结算后补足未发放的部分(具体执行细则见本协议第七条)。

8、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各合伙人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公司新进股东、涉及其他企业的、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9、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合伙人各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合伙人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合伙人各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合伙人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合伙人各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后,截留30%作为公司发展资金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季度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共同投资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年终分红的数额为:年终财务结算,将全年总利润的5%作为销售公司员工的年终奖金,其余的剩余利润各合伙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另几方股东同意,股权预转让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几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几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合伙人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合伙人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合伙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合伙人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合伙人各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补充协议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新)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以上合伙人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经营管理 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 ; 2.住 所: ; 3.法定代表人: ;

4.注册资本(认缴制): 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商贸公司),合伙人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2)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3)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2、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7款处理;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3)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具体负责:(1)对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7、薪资报酬

(1)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2)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3)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 以上薪资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年终结算后补足未发放的部分(具体执行细则见本协议第七条)。

8、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各合伙人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公司新进股东、涉及其他企业的、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9、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合伙人各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合伙人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合伙人各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合伙人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合伙人各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后,截留30%作为发展资金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季度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2)年终分红的数额为:年终财务结算,将全年总利润的5%作为销售公司员工的年终奖金,其余的剩余利润各合伙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另几方股东同意,股权预转让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几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几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合伙人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合伙人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合伙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合伙人各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合伙人各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5

第四篇:合作宽带合作协议书(新)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本溪市电信分公司

数据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乙方:本溪市银升科技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甲方作为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拥有宽带网络经营权。

2、乙方拥有广泛的客户渠道及发展客户的经验。

本着平等自愿、互相尊重、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双方合作开展互联网(Internet)接入业务的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对甲方在本溪地区尚未签定数据业务协议的商务用户、大客户及公众客户等客户群的LAN方式接入数据业务营销、维护的合作公司,与甲方共同发展用户,但由甲方与用户签署数据业务合同。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投资建设到用户园区的接入工程(主箱以上至INTERNET的网络,包括主箱及主交换机)及提供满足乙方宽带业务不断发展的INTERNET的出口带宽及管理网段IP地址。

2、甲方负责由甲方投资建设的网络区域的维护工作。由甲方网络质量、服务质量等问题而引起的用户索赔以及造成乙方收入降低等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的主交换机由甲方负责维护,乙方配合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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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本溪市电信分公司

3、甲方负责将乙方发展的用户加入到甲方的网管、营业系统。并由甲方向最终用户提供发票。

4、当甲方与乙方发生业务冲突时,甲乙双方以获得客户为最终目的,由用户选择。

5、因甲方原因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影响用户发展,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协调相关事宜。

6、甲方负责LAN宽带用户的收费工作,并对收取的宽带使用费按照分成比例后的数额交给乙方,用户拆机时双方应及时退还用户剩余款项。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投资建设经乙方签订的用户园区内网络及用户终端设备(主箱以下至用户端的接入网,不包括主箱,但负责主箱电源)。乙方有权访问甲方投资的“主箱路由器”,进行用户IP地址、MAC地址管理和故障处理。

2、乙方业务推广执行国有资费政策,由甲方制定资费价格表。

3、在甲方统一协调和指导下,乙方负责由乙方投资建设的网络区域的维护工作。

4、乙方根据甲方每月向乙方通报的财务月报表进行审核,异议应在五日内提出,超出五日视为认可通过。

5、乙方所采用和提供的电信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具有入网许可证,由乙方网络质量、设备及服务质量等问题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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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本溪市电信分公司

用户纠纷及索赔等情况,以及造成甲方收入降低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与其他电信运营商签订损害甲方利益的协议,不得进行影响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

7、乙方要按照甲方的用户受理流程开展业务。

8、乙方代表甲方经与本溪市内小区物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协商可以布线并接入用户后,甲方根据10元/户的标准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并允许乙方作为甲方在此小区内的独家代理发展固定电话等其他电信业务,每发展一线固定电话甲方按照50元标准(税前)给乙方提取佣金。

9、因乙方原因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用户发展,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及时协调相关事宜,保证对用户服务的连续性。

10、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开展增值业务及其它业务的市场拓展工作。对增值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收入分配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11、乙方负责主箱及分箱的电源。

三、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合作期限为10年。

四、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对各自所投资的网络设备、管道、线路、信息服务设备拥有永久的完全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永久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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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本溪市电信分公司

五、所有权或管理权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因甲乙双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情况,从而影响到本协议的合作和经营,变更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及时协商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

1、主要经营收益为向宽带业务用户每月收取的宽带业务服务费。

2、按甲乙双方的资金投入,宽带业务服务费收入税前的50%归甲方,50%归乙方。

3、双方发展用户对主箱、分箱的电源相关费用,从通过各个箱发展的第一个用户家免费接取电源、箱位等来解决,对此用户提供每月收取6元网费的优惠,如遇需接电源、箱位等情况,需由甲方市场部主任审批对此用户的优惠。

4、用户安装宽带收取的材料费全额给乙方。

七、财务结算

1、双方按月结算,每月开始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双方核对上月用户使用费情况报表,并予以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得款项部分的等额合法发票。

2、结算方式如需变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因一方擅自终止、解除本协议等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于一方违约而造成用户投诉、索赔等情况,由违约方负责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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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本溪市电信分公司

责任。

九、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透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应在合作期间以及合作结束后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对方任何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

十、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溪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对合作宽带业务合作的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分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本 乙方:本溪市银升科技信息有

溪市电信分公司 限责任公司

经手人: 经手人: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物业方面合作协议书(新修改)

合 作 协 议 书

社区广告牌的合作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北京狼图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就关于社区广告牌的合作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方为物业管理单位,享有小区的经营管理权限。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从事广告传媒行业的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现乙方在甲方所管辖的小区内,安装投放灯箱式广告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归乙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维护和管理费用。

二、合作具体内容和合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所管辖的_________________小区内路边及公众活动场所安装___个社区广告牌,分别分布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为_____ 年,自___年___ 月___ 日至 ___ 年___月 ___ 日,每块广告牌每年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的维护和管理费用,全年乙方应付甲方维护和管理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_ 付,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付清全部款项,甲方对所管辖区的广告牌进行看管和日常的清理。甲乙双方须安排具体经办人来负责此项目。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并且经双方协商重新选定好安装位置后,对广告牌进行小范围的位置的更改;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规定的管理和维护费用;

四、甲方的义务

1.为使乙方在甲方所辖区域内广告牌更好的安装、更换和运营,甲方有义务在安装前为乙方安排合理的安装时间,并有义务和乙方协商以确定具体的安装地点;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定期通报广告牌的损坏情况,若因人为或者故意行为导致广告牌损坏的,甲方有及时告知乙方的义务。

3.因广告牌灯箱夜间需要照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协助乙方安装电缆(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

1.小区内关于社区广告牌的一切收益都归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所辖小区内的广告牌进行定期检查或更换;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甲方,包括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资质证明等;

2.对于甲方要求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等,乙方应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与甲方签订;

3.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对广告牌的维护管理费用;(甲方先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除外)

4.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合法存续,并保持能够更换广告牌业务的相关资质;

5.乙方有义务保证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甲方正常工作的影响,不扰民,保持环境的清洁;

6.由于自然或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在小区内的广告牌因损坏或其它原因对居民造成伤害的乙方应负主要责任;

7.乙方有义务在有效期内履行该合同,除行业更换,不因负责人的变更而终止合同的履行;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每年交付广告牌灯箱所产生的电费,电费按一元一度电的价格计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A.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对其直接损失应当承担广告牌成本费用50%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是指乙方与其他广告主公司签订的广告协议的违约损失。

2.如甲方违背本协议故意破坏广告牌,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取以下措施:如果广告牌已被拆除,责令甲方自行承担拆除的费用,并把拆除的产品归还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B.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若广告牌由于自身质量问题或者已到使用寿命,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需在甲方提出请求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的事件发生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骚乱,政府行为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各自义务的,本协议的履行即可终止,甲方须自生该事件10天内,向乙方说明该事件,并陈述损坏情况,如那个未能及时通报,则不能从本条中获益。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北京市,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61

传真:传真:67151660

电话:电话:67154391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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