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居间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协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采购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信守执行。
1、由甲方负责帮助乙方进入*********,为***********提供乙方的相关办公用品,本次协议合作期限以用户订购乙方的产品为准;用户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2、双方协定乙方须以用户每月所订购的产品总销售额*****作为****费用支付给甲方,且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乙方须在用户转款到帐两个工作日内,按用户所转金额结算并支付给甲方。乙方若有违约支付甲方款项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诉要求乙方双倍赔偿损失,乙方不得有异议。
3、乙方所销售的产品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在原料、卫生标准、质量标准上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对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需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进行。
4、用户订购的货物配送问题,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议。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禁止泄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第二篇:融资居间协议书
融资居间协议书融资居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初步接触的基础上,应甲方融资要求,乙方同意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市场资源帮助甲方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融资计划。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其融资中介。以乙方的专业技能和市场资源为甲方撰写代理、实施融资计划;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忠实、尽职为甲方实施融资计划。如甲方与投资方因合作条件不对接,导致融资不成功,乙方不负责任。
三、费用:
融资居间费:双方协商确定为融资金额的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付引资人佣金,支付时间为投资方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有对乙方提供方案内容及进度的监督权,要求乙方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权利,在方案设计过程中提出意见的权利。
义务: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有应乙方的要求真实全面为乙方提供投资方清单所需资料的义务,并为乙方及投资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约定费用的义务。
2、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方案的独立设计权,从甲方取得必要资料的权利,以及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收取费用的权利。
义务:乙方有按合同的要求按质按量进行方案设计的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未尽事项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等同。双方就合同未尽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效力等同。甲方所持协议不得作为支付佣金的附件,在本协议权利义务终结之时交引资人事后销毁。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三篇:融资居间协议书
融资居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初步接触的基础上,应甲方融资要求,乙方同意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市场资源帮助甲方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融资计划。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其融资中介。以乙方的专业技能和市场资源为甲方撰写代理、实施融资计划;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忠实、尽职为甲方实施融资计划。如甲方与投资方因合作条件不对接,导致融资不成功,乙方不负责任。
三、费用:
融资居间费:双方协商确定为融资金额的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付引资人佣金,支付时间为投资方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有对乙方提供方案内容及进度的监督权,要求乙方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权利,在方案设计过程中提出意见的权利。
义务: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有应乙方的要求真实全面为乙方提供投资方清单所需资料的义务,并为乙方及投资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约定费用的义务。
2、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方案的独立设计权,从甲方取得必要资料的权利,以及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收取费用的权利。
义务:乙方有按合同的要求按质按量进行方案设计的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六、未尽事项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等同。双方就合同未尽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效力等同。甲方所持协议不得作为支付佣金的附件,在本协议权利义务终结之时交引资人事后销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四篇:居间服务协议书
居间服务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424条、第426条、第428条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_第29号文件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第60号文件关于“佣金支付”的规定,甲方现已将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乙方向甲方提供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北路(香江大道-华裕路)工程等项目,甲方自愿承诺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服务费。双方约定如下并共同遵照执行。
委 托 人:(简称:甲方)
居 间 人:(受托人):(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一、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能够正式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含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协议)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服务费,劳务居间服务费为工程项目规模总造价的1%,居间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195万元(大写金额:壹仟壹佰玖拾伍万元整),全部以现金模式支付。
二、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正式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含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协议)后三天内先支付第一笔劳务居间服务费的¥;400万(大写金额:肆佰万元整)。剩余部份在甲方收到业主第一次工程款后3日之内付清¥:795万(大写金额:柒佰玖拾伍万元整)。以现金模式支付。
三、乙方应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相关方)合同的签订,协议成立,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如甲方在与相关签约的前后变更人员或推荐其他人承接该工程,甲方亦应按其约定履行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的责任。
四、如甲方不按时或不支付劳务居间服务费给乙方,乙方可持此合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甲方任何一期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按逾期付款总金额乘以月利率2%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付清之日止。
五、乙方有权委托业主在甲方承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劳务工资内代扣居间费,并将居间费直接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且不视为业主违约逾期付款。
六、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劳务居间服务费必须遵约履行。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
八、甲乙双方均应对本项目严格保密,如任何一方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对任何人泄密,导致不能签订相关合同等不利因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泄密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与业主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等工程文件,即视为甲方完成居间所有工作。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若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委 托 人: 居 间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五篇:贷款居间协议书
贷款居间协议书
1、贷款咨询居间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有充足运作资金,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贷款方的相关信息,并能协助甲方完成贷款,现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寻找、介绍贷款并促成甲方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居间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向甲方提供借款信息,并引荐甲方和贷款人直接洽谈,负责整理甲方提供的全部贷款资料,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财产进行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贷款人的放款条件后向贷款人提供甲方的全部资料,并促成甲方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第1款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二、乙方义务
1、向甲方提供具有放款意愿的贷款人信息;
2、引荐甲方和贷款人直接洽谈,并促成贷款人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
三、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真实性贷款资料;
2、根据乙方引荐的贷款信息与贷款人进行合同谈判;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4、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甲方向贷款人借款金额为万元(¥:),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按实际贷款金额计算)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由甲方按贷款方借款金额的%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即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万元(¥:)(按实际贷款金额计算)。
2、甲方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的条款内容由甲方与贷款人自行协商,与乙方无关。甲方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因借款合同条款解除、撤销或合同被确认无效,均视为乙方已完成居间义务,乙方收取的居间报酬概不退还。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管辖法院为乙方所在地法院。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2、贷款居间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居间人(乙方):
甲方因岳正军所属位于青川县曲河、桥楼等乡的林权、地权贷款业务,委托居间人(乙方)促成签订贷款合同(协议)并执行该合同或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之有关规定,对居间劳务人员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甲方承诺在该贷款业务办理成功后按照该笔贷款总金额的5%既人民币:元(税后)支付给乙方。
二、居间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当日一次性付清;贷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中介公司服务费、工商代理增资费、评估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包括招待应酬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居间协议》不因甲方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执行该业务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违约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本《居间协议》具有与劳务合同、中介服务协议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诺,居间当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的权利,本《居间协议》至佣金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五、本《居间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方(法人或代理人):
居间人(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注:本《居间协议》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主合同。)
3、贷款居间协议书
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居间方:
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委托方为了尽快建成早日投入使用的位于项目,最近由于该项目在财务资金上遇到一定困难,现甲乙双方秉着互惠互利、共同双赢的目的,现甲方委托乙方就引资或向有关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贷款手续的代办以及财务信息的咨询等问题,达成以下咨询服务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将属于甲方公司或公司法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合法财产委托乙方向贵州有关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2、甲方负责提供一切所需的贷款资料给经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在办理该笔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银行及金融机构所收税费由甲方负责并且支付,与乙方无关。
4、经甲、乙双方商定在银行同意发放该笔款之后的一天内甲方必需支付给乙方信誉保证金人民万元整到乙方指定帐户内。(该笔款可在咨询服务费中扣除)。
5、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该委托贷款银行利息及①财务信息咨询费②代办银行手续服务费为月息0.018元。结算时间占定为一年。甲方同意0.018元除去银行利息外,剩余的作为①财务信息咨询费②代办银行手续服务费归乙方所有。两项费用的总金额按甲方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签订的总金额为准。
6、经甲、乙双方商定,在银行发放贷款到甲方指定帐户后的一天内,必须全部付清第一条之第5项所约定的①财务信息咨询费;②代办银行手续服务费。予乙方之指定帐户。
7、经甲、乙双方商定,若银行将贷款分笔给付于甲方,甲方也将按照银行分笔给付的贷款额,分笔给付予乙方①财务信息咨询费;②代办银行手续服务费。甲方在银行发放第一笔贷款到甲方指定帐户后的一天内,甲方按照银行发放的实际贷款金额,按每笔贷款一天内付清,如此类推。①财务信息咨询费;②代办银行手续服务费。给予乙方①财务信息咨询费;②代办银行手续服务费。直至银行贷款全部发放完毕,两项费用全部付清。
8、甲、乙双方确认,在银行发放贷款至甲方指定帐户时,若甲方拒绝提取或拒绝接受该笔贷款,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之第5项所约定的①财务信息咨询费;②代办银行手续服务费予乙方之指定帐户及信誉保证金不退回。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所委托向银行货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切手续。
2、乙方负责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承接沟通促成合同成立,准确快捷提供所需贷款资料,协助银行对甲方抵押物的登记,评估等有关手续。
3、若甲方未能依约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乙方将甲方所支付的信誉保证金全部退回给甲方。
4、乙方同意在办理该项贷款业务期间所需差旅及业务接待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其他部分: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异议或一方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据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