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山林地租用合同
山林地租用合同
湖南省农村山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县镇村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
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
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
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长沙县镇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林证字
()第号、县林证字()第号、(具体见林权证及附图)面积共亩的林地使
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从202_年4月26日起
至202_年6月30日止流转期限共43年,(具体时间
以林权证日期为准.)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和花卉苗木种植等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交付现状:山上的林木由甲方处理后交给乙方使用,处理时间不得
超过半年。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20元。202_年至202_年为每亩120元,202_至202_年140元,202_至202_年160元,202_至202_年180元,202_至202_年200元,202_至202_年220元,202_至202_年240元,202_至202_年260元,202_至202_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154020.00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2000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乙方无偿交给甲方.(合同期内归乙
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2_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鉴证机关: 长沙众森花木种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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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地场租用合同
场地租用合同
出租方:贵州铜仁地区农业生产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租用方:陈南华(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商店,甲方同意将“农资中心”大楼部分场地租赁给乙方开办职业培训学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场地实行抵押租用:
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壹万元整(10000.00元)。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在未违反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在五日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押金壹万元。
二、场地租赁范围:
1、位于铜仁市锦江南路316号“农资中心”大楼3—7层楼层。
2、大楼院坝和院坝值班室、小厨房、锅炉房。
3、大楼后面原甲方职工食堂(包括厨房、储藏室)
4、大门楼梯间(飞龙洞天)。
三、场地租用时间:
暂定五年,从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至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止,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对外租赁,应优先乙方续租。
四、租赁费的缴纳:
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玖万元(90000.00)整,以 半年为单位缴纳,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肆万伍仟元(45000.00)整,以后以9月5日和3月5日为缴纳租金时间。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逾期十天不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租用的全部场地,乙方所交的押金壹万元,甲方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不改变甲方房屋主体结构,确保大楼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教学需要对甲方大楼室内进行装修和改造,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必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工作负责全面责任,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室内的办公用具、乙方可无偿使用,但乙方必须爱护,如果成或遗失,由乙方修复或照价赔偿。
八、乙方从事教学需办理的手续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所长沙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租用甲方场地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缴纳,如因不按时缴纳水电费,造成停水、停电,由乙方负责解决。
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原因或其他特
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可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
十一、甲方场地产生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解决。甲方应保证乙方所租用的场地按时交付使用,如不能按时交付乙方租用的场地,给乙方造成夫人经济损失,甲方给予赔偿。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铜仁地区农资总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二〇一〇年日月
第三篇:退耕还林地承包租用合同
退耕还林地承包租用合同(样本)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我村第---组现有的退耕还林,土地面积约----亩左右,为了使退耕还林更好 的管理与培育,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鉴于此种情况,甲方现将集体所有的退耕还林原有土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或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约----余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退耕还林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管理与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租用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租用形式:个人承包租用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租用经营期限及政策
1、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应上级政府政策,国家发放的退耕还林补贴给乙方。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附着物,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租用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附着物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承包租用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租用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租用金每年共计人民币2500-3000元。
2.承包租用金以1年或5年的支付方式向甲方全额交纳本或期限的承包租用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租用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租用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人为或畜为的损害管理,宣传及保护,责任追究。
5.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6.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租用的土地。
2.享有承包租用土地上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租用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但可用其作为信贷凭证。
6、无偿管理培育退耕还林的林木秧苗。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乙方不得在承包林地采砂采矿,不得进行影响周边耕种养殖的栽植,建筑。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租用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2.转租时要签订转租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租用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不可抗力(经济)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租用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租用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索赔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用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内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租用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县级或以上法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即为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1份,公证处(人)1份。
附:土地平面图;土地平面图可由甲乙双方协定提供
发包方:(盖字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篇:山林租用协议书
山林租用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 **县新境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50___年,即从__2010__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60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计___50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 国家封山育林费 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 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九狮峰景区开发合作协议书>)。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第五篇:租用合同
租 用 合 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福星茶楼整体(含房屋及现有一切设施设备等物品)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将福星茶楼作为自己名义经营,由甲方的原有经营许可证件转交给乙方。
二、租金:每月为壹仟伍佰元整,含房屋及现有设施、设备等物品使用,租金先付租金后经营的原则。
三、税费及债权债务;租用后的债务债权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将福星茶楼及房屋设施、设备等物品交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变更,装修,但必须和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装修及增加设施。
五、在终止合同时必须保证甲方的房屋设施设备正常完好的使用。
六、合同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