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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炮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五篇材料)

高炮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五篇材料)



第一篇:高炮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高炮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盐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盐城XX置业有限公司拟在XX开发区通港大道北侧建设高炮广告牌,现通过议标程序将高炮广告牌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如下条款:

1、工程名称:高炮广告牌(二面、三面)。

2、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2块)工程施工按实计算。

3、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一月内支付至5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30%,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支付最后20%。

4、施工条件及工期要求:甲方负责施工地面平整,工期为30个晴天,乙方水电自带施工。

5、安全事项:乙方应按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6、质量要求:合格(采用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

7、价款:

(1)高炮广告牌(18米×6米×20米)两面,壹座,单价150000元/座;

(2)高炮广告牌(18米×6米×20米)三面,壹座,单价180000元/座;

(3)后附施工图。

8、本工程总费用叁拾叁万元整,由乙方提供建筑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9、保质期3年,如有倒塌、脱焊,乙方须在48小时内无条件进行维修,除自然因素外(如台风、地震)竣工一年后甲方自行安排常规保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人:(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人:(签字)

签订日期:202_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乡(镇)村社(以下简称甲方)乡(镇)村社个体工匠(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新、扩、改建住宅(经营门市)决定将部分(或全部)土建工程的施工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发包性质:

5、工程结构:

6、工程基本内容:砌筑钢筋混凝土,室内外基本装饰,室内生活设施,排水设施以及属砖、瓦工所属施工范围内的施工。

二: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技术规定施工。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若甲方的要求违反建筑法规和强行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乙方有权拒绝。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法进行安全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操作规程。

2、对甲方提供有碍于安全建筑构件材料,要提出建议,并加以改正。五:工程工资及支付方法:

1、工程总建筑面积预计为㎡,每平方支付工资元,总工程预计为元。

2、工资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双方应自觉执行。如一方违约支付另一方违约信誉保证金元。

七:上述条款在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的双方共同商议解决。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高炮广告牌工程施工合同

高炮广告牌工程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高炮广告牌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标的简介:

单立柱高炮广告牌,数量

,单个牌面总高度

米(基础以上起算),筒身直径:

,筒身立柱颜色为

,广告牌面为镀锌铁皮或者彩钢板,广告牌尺长

米,高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承包方式和造价:

四、造价及付款方式: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不含税价),合同签订生效当日,甲方预付

%订金给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全部结清。

五、甲方责权:

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提供相应的审批手续。

2、将施工所需电源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地点。

3、甲方派工地代表解决应由甲方协调用电和用地及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等各项事宜。

4、甲方应按期支付工程款,如因付款不及时而导致工程工期延期后,甲方不得追究乙方工程工期责任。

5、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工期延误,顺延延误的工期,同时甲方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乙方误工费。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及图纸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高炮广告牌结构安全性。

2、施工过程中,如遇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天气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进场时状况,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七、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

天工程竣工。

八、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竣工时,乙方应采用书面方式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自工程竣工通知甲方之日起超过五天甲方仍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即为合同标的物交付之日。

十、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四篇: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版本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南通市双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履行常规招标前双方达成一致特协议如下:

地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实际运作以本协议为准,其它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之点以本协议为准。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以甲方提供的图纸,按实决算,增减项目以双方签项为准,决算时下浮15%,桩基、水电工程甲方负责自行施工。

二、工程质量、工期约定:

1、工程质量:按图施工,按国标合格质量验收。

2、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协议签订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协议即生效。

3、建设施工工期280天【定额工期:383天,桩基不在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工期提前一天甲方奖励给乙方人民币500元/天,工期延期10天内乙方赔偿给甲方500元/天,10天以上每天赔偿甲方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三、开工、施工方案、竣工验收约定:

1、开工日期以拿到施工许可证为准,甲方必须打完桩基,具备交付乙方施工条件。

2、招标工作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不能中标(排除甲方故意

不让乙方中标行为),则乙方所支付给甲方本协议中的保证金甲方只退还贰拾万元给乙方,乙方自行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由于乙方准备不充分造成的工期开工延误,由乙方负责。

3、施工方案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经甲方审核的相关资料一致,若不一致,甲方将责成乙方调整,如乙方不调整,甲方有权选择其他队伍,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壹拾万元整。

四、材料价格等事项约定:

1、招标文件中甲方认质认价的可由甲方负责采购,也可由甲方认质认价后委托乙方采购,单上交的企业及国家税务部门的各项相关的税费必须由甲方负责。

2、乙方所用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不得把不合格材料堆放在施工现场。

五、工程价格约定;

1、依据乙方本工程预算书和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预算书的修改约定,双方确定总工程价格为¥(工程预算价下浮15%)。

2、在施工中增减部分同样参照本工程预算书价格下浮15%。

3、本工程之外的配套工程,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预算价格下浮12%,价格双方协议不成时,甲方可自另行发包给其它工程队施工。同等价格优先给乙方。

4、工程价款为甲、乙双方议定承包总价,工程价款中已含风险系数,工程施工期内,如因价格上涨和下跌的利害风险,由乙方承

担。

六、付款方式约定:

基础完成验收合格7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15%,主体工程封顶验收合格7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4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的20%工程款,且甲方必须在6个月内审计结束。由于乙方原因审计不能顺利结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余下的工程款在审计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工程总价的15%,剩下5%的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按国家规定给付。

七、保证金的退还办法:

1、基础结束退还保证金的50%。

2、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后一周内退还50%。

八、其他事项约定:

1、本项目临时设施根据乙方所报方案由甲方、监理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费用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从变压器到配电房,其他线路由乙方根据现场实际自行负责。电费由乙方按电表实际用量支付,施工临时用水由甲方接到指定地点,其余由乙方自行负责,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中途不得变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月累计5个工作日不在现场或例会缺勤3次,视为违约,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

4、工程桩基检测费及其它材料按规定进行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为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作为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有关条款如与施工合同条款有悖的,以本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南通市双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签订日期:日

第五篇:建筑工程施工人工费协议书

建筑工程施工人工费协议书

甲方:重庆市綦江县公信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赵新勇

甲方为了抓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顺利完成重庆市綦江县公信建材有限公司活动板房地坪施工任务,将本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綦江县公信建材有限公司活动板房地坪硬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桥河工业园区区内

三、工程性质:人工费(注:含材料)。

四、人工费工作范围、内容及价格。

1、工作范围及内容:地坪平整、C20砼100厚地坪硬化(含C20砼材料)约15*8米;(在施工途中所须的一切劳动工具及安全帽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派人配合好施工人员超平放线等工作)。

2、人工费价格:地坪硬化(含C20砼材料和运一切材料、机具到现场),价格为 42.4元/M2(含税票),工作完成后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五、质量等级要求:经甲方现场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六、人工费的支付:工成完工后乙方凭税票,甲方一次性付款。

七、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在施工中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禁止违章作业。若因乙方管理不力、防护不到位、人为造成一切事故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民事责任。

八、乙方必须保证质量,若因质量不合格造成反工、停工的直接损失由乙方

全部负责。

九、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甲方有权按照安全协议和相关管理条例对违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十、乙方人员交通、住宿、日常生活由乙方自理。

十一、工期:按甲方计划和双方协商202_年11月17日动工至202_年11月18日。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重庆市綦江县公信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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