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室内精装修水电安装劳务施工合同
室内精装修水电安装劳务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金寨西庄温泉会所工程的水电安装劳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生产,特定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作范围:分项工程
工期:
二、承包方式和计费标准
1.承包结算方式:按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及结算(按套内投影面积计算)。
2.合同价格:
(1)水电及弱电安装单价:
◇ 室内精装修的水电安装工程:元/m2,单价包含定额所有工序(定位,强弱电开槽、装管、装底合,放线、调试,安装开关面板,洁具安装,水龙头安装,清理垃圾、材料转运、砂浆搅拌及开槽抹狄等,但不包含人字梯和活动架,其余工具全部由乙方自带)。
(2)主线桥架单价:
◇ 室内精装修的主线桥架安装工程:桥架元/m,电缆布置元/m包括电缆线沟砌砖及做隐井、电缆预埋及主箱安装,但走廊通往各房间的进出线布置费用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不再另行计价。
◇ 上述单价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价,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为准,并应使项目部质监部门和上级检查督促部门满意。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除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若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与乙方无关。
◇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工伤保险。(如乙方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出现事故与甲方无关)
◇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3)工程量计算准则:
◇ 每平方单价按室内投影面积进行计算,每米单价是按电缆线布置的长度进行计算。
◇ 以上此为所有工作综合单价,甲方不再承担其它额外费用;如内容未详者,双方协商解决。
三、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1.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完成情况向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办理申请进度款支付单,甲方项目经理在5个工作日前审核完毕,公司主管经理在10个工作同前审查完毕,以此作为进度款的依据。有关质量和安全等现场奖罚,在每次申请进度款中兑现。
2.乙方每次申请进度款按实际完成施工情况支付当次已完工程量的70%进度款。
3.乙方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85%,待业主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97%,余下3%为保修款。
4.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个人签名。(以便公司财务做账)。
四、工程保修金及保修期
1.工程保修金:按装修工程总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过扣除有关费用后无息返还。
2.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业主)验收合格之同算起一年。
3.保修期间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需维修的,在收到维修通知单三天内务必到场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人进场维修,所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在保修款中扣除。
五、甲乙双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编制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负责物料、设备的供应及调度,及时进行施工的安全和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其他施工作业的便利条件,同时为乙方提供住宿地方。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任务、技术要求组织勤奋而有系统的管理班子,配备足够数量及熟练的一班或两班轮换的各专业班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或更换不合适的工人及班组;
4.乙方施工工人人员要满足甲方的合理进度安排;
5.乙方须自备所需之施工专业机械工具、机具,包括台锯、电锯、电钻、榔
头、扳手、木抹、铁抹等,机具维修保养及易损件更换由乙方自理。
6.乙方晚上按需应加班,以配合公司管理人员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及进度)安排;
7.乙方有义务对交叉施工的其他班组进行配合,为其提供工作面及其他施工之便利条件;
8.乙方应自觉爱护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工器具等其他财产且有保护本班组及其他班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劳动成果的责任,如有破坏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工作完成后需及时清理乙方施工场地;
9.乙方在进场时需向甲方申报劳工及班组长名册,并负责由于政策性规定而必须办理工人暂住证或临时户口的费用,其办证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报户费及暂住证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进度、材料、劳动力、文明施工等诸方面的安排,保证工完场清,达到公司有关文明生产的要求;若乙方拒绝或漠视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可安排工人另行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施工期问应合理用材、节约用材,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派人检验材料以便确保材料之质量,并提交材料检验证书。
12.乙方工人施工期间患病、因病身亡或残废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工期、质量及安全生产
1.工期由甲方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若由于工地停电或甲方提供材料跟不E时造成工期延误的,与乙方无关,并顺延工期;若由于甲方原因出现乙方停工超过3次以上的,甲方将按实际情况进行补工。
2.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但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除无偿返工和赔偿材料损失外,甲方也有权予以经济处罚。若由于乙方施工工艺出现问题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对乙方已完成施工量不予结算,以赔偿损失。
4.乙方开始任何一个分项施工前须先进行样板施工,若样板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则乙方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5.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6.乙方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分解》详见)
七、治安文明管理
1.乙方须对其所有工人的治安负完全责任,若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刑事案件,其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肇事者对工地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情况,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2.乙方须对工人进行现场文明教育,包括宿舍内和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吸烟、大小便等方面的规定;若有发生,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3.如因业主(安徽汇联置业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款,若在15日内乙方不得因工程款原因影响工程施工,特别是不得发生员工闹事、上访等事件,发生时所有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15日时,甲方将另外想办法支付拖欠乙方的工程款。
八、补充说明
1.原则上施工班组应各自完成本班组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如确有必要完成合同外其他班组的工作(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指令),则乙方有义务在办理工作量单时提醒甲方现场工程师特别注明完成的是哪个班组责任范围。如有不明之处可向甲方咨询,否则将按所完成合约外部分价款的80%予以计量支付。
九、未尽事宜: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十一、合同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签署:代表人签署: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1:
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牢系带,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在工地作业时,不准穿短裤、打赤膊、穿拖鞋,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在楼层作业时,建筑垃圾等杂物须以塔吊/提升机或人力逐层搬运至地面,不得随意倾倒;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将家属或小孩带入现场,违者+经发现除立即清退外,每次罚款100元。
6.工人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若拒绝或漠视有关指示,违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7.施工作业中,要爱惜现场上的材料及机械等,不得肆意浪费、乱放、乱割、乱摔等野蛮操作,一经发现,罚款50-500元。
8.工人须自觉保护工程中的成品或半成品,若保护不当造成修补或返工者须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
9.各工种应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设备材料堆放有序,否则,视情况罚款50-200元。
10.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吸烟要将烟蒂熄灭并放入指定地点,不可随处乱扔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宿舍内不得从事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工人中午不准饮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2.工场上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生,当事人每人罚款300元,劳务队罚款6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3.除工人自备手持工具及生活用品外,工地所有材料机具,包括开挖、破桩发现的物品,都属公司所有,不准擅自携带出工地,违者以偷盗处理,并罚款300元。
14.各带班队长要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
15.以上罚款由甲方管理人员签署罚款单,经项目经理确认生效后送交财务部门,从劳务队最近的领款/借款中扣除。
16.以上罚款除直接由当事者承担外,其班长/队长负有监管不力之责任,也一并按上述罚款额的一半受罚并独立承担罚款,不得转嫁给受罚工人。
第二篇:水电安装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水电安装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山东兴润建筑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通百货商住楼
工程地点:大通县人民路与建国路十字交叉处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7031m2左右
第二条:工程承包劳务范围:本工程图纸设计内的所有生活给水、消防给水、强电、弱电、消防电工程的前期预留洞口及以后室内管道安装、布管、室外管网、洁具安装、(商场部分洁具)调试、废、雨、污排水、室外路灯及预留洞的封堵等。地暖部分只做系统主管道及分支阀门并负责试压、清洗等工作。供电工程,所有图纸范围内的预留、布管、穿线、接线、灯具、面板安装、所有配电箱、柜体的预留、安装、配盘以及所有设备的接线配合调试(部分由厂家提供的设备配合厂家调试)等。弱电(网线、电话、电视、对讲、消防)工程,所有图纸范围内的预留、配管、所有管路的疏通(扫管)及穿线、接头、安装、配箱、调试及所有工作需要的开槽、补洞、补槽等。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与土建同步并满足总工期要求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合格100%,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司: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l、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
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7、甲方提供乙方库房一套(作为施工班组办公及库房用)。其它工人宿舍乙方自行
解决甲方不提供工人住宿。
8、甲方只提供大型机械用具如咬边、套丝机等其它小型机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个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持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
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
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
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延误损失及各种罚
款。
3、应按承诺的管理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
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程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
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
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
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通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
工人员工资(劳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
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如因乙方未给劳务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而发生意外事故
所有一切相关赔偿及责任均由乙方承包人自行承担。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上岗;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
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
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从闹事,做好对甲方的谅解。双方协商解决,尽早支付。
第八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
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
关工作实施情况,使用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
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
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
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
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
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
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
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
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丢失、损坏、乙方
应按领用的价格赔偿(消耗材料正常使用除外)。
3、乙方浪费甲方材料,按成本的10倍处罚。
第十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给排水、雨污排、电气安装、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暖通系统管道与安装按建筑面积
每平米合同价以56元 /m2包干,不作调整(内包含部分辅材比如:胶布、铁丝、绑扎带、焊锡膏、锡条、汽油、麻丝、白厚漆、电焊防护用品、铁钉、电焊条、切割片、磨光片、开孔器、钻头、锤头等除油漆、膨胀螺栓、PVC专用胶外其它辅材、耗材均由施工班组自
行采购以及预留所需线盒、开关盒等物体的密封胶带及一些零星易损材料和一些小型机
具、用具比如:套丝机、电焊机、电锤、电钻、切割机、喷灯、管钳、兆欧表、万用表、接地摇表、液压钳、水钻、等)。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
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用转
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不守大门)、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手套)等。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一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
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进度款的80%。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10%,余款 7 %待所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全部付清,质保金3%待保修期满后经甲
方、监理共同确定并消缺合格后支付完毕。
第十二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
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
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应
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
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
外协商)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
按国家统一规范执行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不
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以施工场地内自人
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
1、甲、乙双主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六条:合同履约保证金儿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以收据为准,工程完工后退还)。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
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
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
3、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或赔偿)
5万元的违约金。
4、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
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民没有相应
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
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
相就顺延。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
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或剩余材料设
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
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给
排水、强弱电、为一年保修期,暖通为两个采暖期)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 份;甲方2份;乙方 1份。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下文)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
第三篇:室内精装修合同
精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组装厂房迎宾室、会议室及大门门卫室外部精装修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2.6.1乙方施工范围内进出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水平、垂直倒运、堆码整齐、清理及装卸车;
2.6.2标高控制点由乙方自行负责;
2.6.3工程项目生产和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建设、维护、维修及拆除工作。
2.6.4为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所投入的各项工作和费用。
第三条施工工期
3.1施工工期:
施工始于:年月日,止于:年月日。
乙方必须满足工期要求,若乙方不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本合同第10.2.2条款执行。甲方要求的的阶段性节点工期文件若乙方拒绝签字,甲方有权扣除总结算价款的10%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3.2 当发生下列情况后,经甲方书面认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3.2.1发生不可抗力;
3.2.2工地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2.3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乙方报甲方书面确认,但按照进度计划各工序的有效施工时间不变。
3.3 如发生上述所列情况,造成停窝工时,乙方及时用书面形式将详细原因交甲方审查认可顺延相应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工程验收
4.1 乙方施工质量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并保证实现。
4.2乙方所施工工程项目质量严重违反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确保设计安全、可靠,实现设计意图,满足功能要求。
4.4 工程验收依照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4.5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4.6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
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五条甲方义务
5.1 甲方委派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5.2 协助乙方协调处理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和问题。
5.3 对施工进度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5.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义务
6.1 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合同要求的各项工作。
6.2乙方应全面、准确地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院的设计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出设计施工图纸,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6.3按甲方的要求全面配合其他工序或工作的实施(如门窗、空调、消防工程等),包括进行技术支持和相关节点处理。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抽检,乙方自身亦应该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各种需要的检测和试验,并承担一切费用。检验试验报告等应及时提供给甲方。
6.4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垃圾自行运输,为此发生的和相关部门(如:环卫、渣土、交通)的外部协调关系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条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7.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组织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上交特殊工种上岗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所有工序不得开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施工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由乙方自备。
7.4乙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7.5安全生产详细条款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设计、工作内容、材质进行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才可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工程价款计价标准及计价依据
9.1施工价款的确定:
9.1.1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具体为详见附件单价明细表:
9.1.2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调整、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等一切风险费用,费用不另增加。
9.1.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用水、用电。
9.3合同暂定价:¥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十条 对材料及质量的控制。
10.1精装修所有施工材料
10.1.1主材由乙方提供样板,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材料单价,并将乙方所提供的样板进行封样。
10.2.2甲供材料由甲方控制、乙方按需领取。
10.2.3所有材料必须送甲方指定符合条件的、经监理考察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材料检测。
10.2.4进场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物资部人员及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抽检,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5乙方采用的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均应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材料选用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6 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室内装修工程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
11.1甲方采取月付款的形式进行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每月验工批复后10日内支付当月批复验工值的8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经初验优良后累计支付至累计批复验工产值的90%即停止支付。
11.2工程全部完工,经联合验收确定优良后,乙方将按合同编制全面的结算报告,上报甲方。待甲方各相关部分和人员在结算意见书上签字后,按甲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审核后的结算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结算书方能生效。工程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扣除维修支出费用和补偿金)。
11.3乙方委托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甲方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
付工程款。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 竣工资料提供
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优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四条违约和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其它
15.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满足要求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3 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合同解释顺序
1.合同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附件一《合同单价明细表》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四篇:水电安装劳务合同3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
甲方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教育学院二标段工程(A、B、D、学生食堂及后勤保卫房)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教育学院新校区二标段一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南岸区窝子沟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教育学院二标段的A栋、B栋、D栋、后勤
保卫房及学生食堂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
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给水设备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预埋及安装
(8)弱电预埋及安装
四: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
交付使用。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9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
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七: 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
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0元履约保证金。
八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和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
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
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给排水、电气安装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
(3)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5)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6)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7)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
(8)乙方食宿自理,(9)乙方提前7天提出计划材料由甲方审核购买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退保证金,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
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
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200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
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
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
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
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
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2_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到有关单位上访、滋事的,甲方按5000元/次向
乙方收取违约金。
(9)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
除。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
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
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
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
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
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如无
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
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
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如有工程增加量,甲方应按实际工程量收方
十五: 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居住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第五篇: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劳务 合同
合同编号: JD~2
水 电 安 装 施 工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工程承包人: 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水电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金都花园小区二期工程水电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小区二期工程水电分项工程 1.2工程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济安桥路东,机电路北
二、承包方式及内容:
2.1本工程甲方提供主材,乙方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进度、包验收合格。
2.2承包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暖、消防的全部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具体如下:
A、给水、暖通部分:自来水、暖从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至楼外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从墙外1.5米处预埋管至室内施工图中和施工方案中的强弱电的全部安装及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工程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的安装及维护,室内总箱内(含总箱)所有分线箱盒、桥架、配管、户箱、开关、插座、强弱电井线槽、灯具。电话电视,智能化设计图纸讲线管铺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系统的室内铺设。
2.3辅助材料及工具:
给排水及消防、电气辅助材料:如铁丝、锯条、电焊条、切割片、胶布、碘钨灯等由乙方负责;所有电器项目甲方只将电源布置到固定位置,开关箱以后电线电缆均由乙方负责。
2.4主材提料单应由乙方提供,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提料单且虽经甲方确认,但在实际施工中出现提料单严重不准确、不相符的或主材浪费超过3%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承包范围:
3.1图纸及设计变更内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工程预留预埋及安装、调试、验收,弱电、智能化、空调工程预留预埋,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具体项目范围及施工要求详见该工程施工图纸。
3.2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四、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4.1合同单价:包清工。地上部分水电66元/平方,其中电32元/平方,水34元/平方;车库水电42元/平方,其中电24元/平方,水18元/平方;电预埋管占35%,墙体开关盒、配电箱预埋管占25%,穿线安装占40%。
4.2计算方式:按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4.3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是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参考乙方实际完成、依据法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技术负责人计算确定、生产及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4.4拨款方式:甲方给乙方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0.00以下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约75%支付首款,2#~7#主体工程封顶(1#、8#楼同高)按±0.00以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约75%二次付款,二次结构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75%付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付至承包总额的55%,剩余40%工程款抵商品房,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房产手续。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如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
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收据后向乙方履行结算义务,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收据,导致甲方未付款或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进度。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并根据进度要求,合理调度作业人数和其他资源。
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先行标准,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工期不得顺延。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六、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
6.1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人工、材料、机械)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6.2安全文明:严格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标准施工,现场临电施工管理,从现场到料场;从材料到人员,必须达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结算总值的5%。上级各部门检查、评比中达不到要求或不能按期整改时罚款200元。前述扣款或罚款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时,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补足。
七、标准规范
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 7.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 7.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7.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八、甲方义务
8.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2 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1间,住宿由乙方自行提供简易板房并负责接通水电,管理由乙方负责。垂直运输及其他劳动保护及所有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8.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8.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及施工场地。8.5按本合同约定,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
8.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义务
9.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甲方负责。
9.2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
9.3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保管、使用、维护。甲方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甲方交回。需要乙方进行装卸的,乙方必须及时执行(注;项目现有材料要合理使用)。
9.4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9.5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6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甲方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9.7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9.8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
十、乙方的工作职责 10.1质量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
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
件执行。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10.2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且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予以相应赔偿。乙方应负责对其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违规作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严禁拆除、损坏安全设施;严禁无防护和无警戒进行拆除施工;严禁高空坠物,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加强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杜绝安全事故。拒绝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3进度
保证合理安排工作,积极穿插施工,满足工程需要,一切服从工程大局。因不服从指挥,不按要求施工,造成工作方面无法按时完成,工地另行组织、安排、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严格实施。10.4综合管理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程程序。
十一、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
十二、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因乙方的原因或劳动者自身违法违规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其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相应赔偿。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3.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根据现场现有材料向甲方提10天提交材料、设备等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帮忙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未在验收时及时提出的,视为货源合格。
13.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供应的材料、设备及周转工具,如存在有意切割、损坏,经甲方发现一次则罚款500元并提出警告,经发现第二次则罚款1000元,如仍继续发生则一次性罚款5万元/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施工变更
14.1施工前,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负责解决。
14.2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十五、施工验收
15.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
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若甲方在前款所述7日内无法及时组织验收的,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时间。但甲方与发包人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十六、施工配合
16.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作相应顺延。
16.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需由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十七、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7.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 30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17.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17.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争端。
十八、违约责任
18.1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如下: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18.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甲方应当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1.5‰的违约金。
18.3甲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2_元,同时承担并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18.4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2_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报酬1%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_元,同时承担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8.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九、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可以向济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十、合同解除
20.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停止工作。
20.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当在5日内撤离现场。
20.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20.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欠款的效力。
二十一、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二
十三、补充条款
23.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发包人、监理单位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23.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一人/次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一人/次大便罚款100元;一人/次违章、拆除安全设施罚款50元;出现一次高空抛物罚款500元。
23.3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轻伤罚款500元,重大事故罚款1万元以上;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高于前述罚款金额的,乙方另行予以赔偿。
23.4无论任何原因出现打架闹事时,乙方对打架闹事者予以开除,并对班组罚款500元。
23.5凡发生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时,乙方除开除打人者外,还应对班组罚款500元,并由乙方公开赔礼道歉,对所有工人进行教育,保证下不为例。
23.6发生偷窃行为,不管情节大小,一律罚款202_元以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7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3.8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9因乙方无正当理由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每次罚款50000元。23.10乙方应于合同履行期间,在每月的25-31日向甲方上交工人实际考勤及工资单明细,不上交者一次罚款1000元。
23.11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3.12本条以上条款所涉及的各项罚款,由乙方直接交予甲方,或由甲方在向乙方结算劳务报酬时予以相应扣除。
23.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二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