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供销合作社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规编制预算。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市委、政府整体部署,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每年将财政类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会、干部职工会议年度学法计划,不断增强理性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基本职能,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规范、合理、科学编制了部门预算,20xx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总额3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1.4万元,项目经费67.7万元。
(二)加强资金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各项资金管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管理,预算资金使用目标明确,做到了专款专用、程序合法、使用得当,并积极主动配合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没有发生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事件,资金预算申报与实际支出相符合,合法合规。
(三)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账务核算清晰明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做到了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在预算下达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情况,决算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财务核算规范,各项支出严格遵守相关财经制度,按照资金“类、款、项”要求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合理合规。
(四)提高预算实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水平,扎实推动供销事业发展。一是“三社”融合试点成效突出。完成了6个村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工作。通江县试点工作经验得到省社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全省供销社系统通报表扬。二是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争取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344万元,新建基层示范社76个、改造提升薄弱乡镇供销社24个、新改建村级供销社31个、新改造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4个、培育星级综合服务社31个。三是联合社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市、县(区)供销社全面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累计发展基层社社员3.8万人,全面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壮大实力。四是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供销系统销售肥料25万吨、农药130吨、农用三膜5200吨,销售农资产品13.4万余吨。组织托管土地6.5万余亩,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9场次,培训人员581人次。五是农产品流通体系逐步建立。改造提升乡镇、村农产品购销站点25个,建成农产品销售网店28个,改造农贸市场5个,建成农产品加盟店、专卖店13个。成功筹办“20xx中国·平昌云上采茶节”、通江县第五届蓝莓采摘节、巴州区第一届蓝莓采摘节。六是助力乡村振兴卓有成效。与浙江省金华市供销社签订了《金华-巴中两地供销社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全市种植茶叶、道地药材、蓝莓等扶贫产业2.3万亩,发展南江黄羊、青峪猪、巴山土鸡等扶贫产业养殖基地12个,养殖畜禽4万头(只)。
20xx年度市供销合作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自评得分为103分,具体为:组织保障体系4分、过程管控体系83分、基础支撑体系5分、考核监督体系3分、其他考评事项5分、加分项3分。具体分值及得分依据如下:
(一)组织保障体系(4分)。
1.市社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监事会主任任副组长,理事会副主任、监事会副主任、财务审计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事务由刘云英、黄飞腾负责,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做事。得分为4分。
(二)过程管控体系(83分)。
1.事前绩效评估(10分)。
(1)明确绩效评估范围。根据《巴中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对20xx年预算延续性所有项目全部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包括9个运转类项目:党建经费、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脱贫攻坚经费、接待费、会议费、干部培训费、物管及水电气费、网络运行维护费、资料印刷费。以及4个发展类其他项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得分为5分。
(2)开展重点绩效评估。按照预算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我们抽取4个发展类其他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评分为99分,均达到优秀标准。得分5分。
2.事中绩效监控(15分)。
(1)监控范围。我社结合实际,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财政政策、专项支出全部开展了绩效监控。得分6分。
(2)监控报告。按时按质按量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表、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表及20xx年度事中绩效监控报告。得分2分。
(3)监控质量。建立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预算执行阶段性目标全部到位,相关指标正常合理。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能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得分4分。
(4)重点绩效监控结果。从抽选的4个发展类其他项目重点绩效监控来看,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资金分配严格按实际工作需要,依据项目进度和开展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和使用。得分3分。
3.事后绩效评价(20分)。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均按要求和时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交了自评得分表、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举措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分5分。
(2)部门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均按要求和时间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交了自评得分表、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举措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分3分。
(3)财政政策及专项绩效自评。均按要求和时间对部门实施的财政政策、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并形成了自评报告。得分3分。
(4)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抽选了4个发展类其他项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开展了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能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得分3分。
(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9个运转类项目和4个发展类其他项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开展了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能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得分3分。
(6)财政政策、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从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都能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得分3分。
4.绩效目标管理(15分)。
(1)绩效目标报送时效。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部门整体、项目支出及实施的财政政策、专项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得分2分。
(2)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绩效目标编制与供销社职能职责紧密结合,与年度工作重点紧密结合,与财政资金支出范围、方向、效益和效果紧密结合,完全符合部门职能及年度计划,绩效目标可衡量、可实现,明确的支出范围合理、可行。得分10分。
(3)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得分3分。
5.绩效结果应用(20分)。
(1)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坚持以结果应用为导向,不断深化事前评估结果应用,主要用于调整预算项目科目、支出方向等,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作用。得分4分。
(2)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应用。对于存在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项目实施与绩效目标偏离或管理漏洞等情况,及时纠偏整改,对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了整改、优化、调整,实现资金使用中的跟踪问效。得分4分。
(3)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应用。对预算项目和资金的'执行实行全程监控,通过绩效监控对部门项目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等。得分4分。
(4)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单位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项目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得分4分。
(5)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本部门无中央、省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针对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市供销社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反馈的绩效评价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财务会计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市供销社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召开社党委会专题研究问题整改,现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个别问题需要长期整改并持续坚持。得分4分。
6.绩效信息公开(3分)。
根据《巴中市市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规程》要求,市供销社及时按程序、按要求、按时间在部门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绩效评价信息。得分3分。
(三)基础支撑体系(5分)。
1.制度建设(2分)。
十九大以来,本部门出台《巴中市供销社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发展基金使用范围和支付流程规定》、《巴中市供销社内部控制手册》、《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技术层面的制度办法、方案细则、操作规程。得分2分。
2.培训宣传(3分)。
(1)20xx年举办了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得分1分。
(2)将20xx年预算批复等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巴中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公开,得分2分。
(四)考核监督体系(3分)。
建立绩效评价与年度考核挂钩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制定“预算绩效考核”考核评分指标,每年将考核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部门业务绩效管理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得3分。
(五)其他考评事项(5分)。
协同配合(3分)。
市供销社积极配合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组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得分3分。
工作时效(2分)。
市供销社按规定时间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得分2分。
(六)加分项(3分)。
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深度融合,在编制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中进行优化增减,减少“依法治市工作经费”等8个运转类项目,增加“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经费项目”发展类其他项目。将办公楼拆迁后,解决市供销社正常办公租赁办公地点的“办公租赁费”纳入年初预算(以前年度每年追加预算申报),提高项目预算申报资金金额,储备“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消费扶贫工作经费”、“东西部协作工作经费”三个备选项目。得分3分。
(七)减分项(0分)。
没有被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监督部门发现反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无扣分。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全面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施全过程,财务审计科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修订和完善了《中共巴中市供销合作社委员会工作规则》、《巴中市直属企业管理办法》、《巴中市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巴中市供销社内部控制制度》、《巴中市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巴中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加强财务管理。
(三)切实规范财务支出。市供销社机关的重大资金收支实行集体研究决定,由财务科统一办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印章、票证和现金;经办人员当月费用及时向出纳报账;出纳按月向会计报账,现金余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坚持所有开支项目严格按预算控制。
(四)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机关公务活动重大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和资金使用、公务卡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预算下达后20天内向社会公开预算情况,决算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市供销社在预算执行使用中不存在超预算、超项目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资金用于了指导和推进“三农”服务工作开展中,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入手,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资金用途合理分配,统筹安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效益目标。
我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推进创新、培训宣传和结果应用创新方面做得还不够,特别是推进预算改革等方面,推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统筹平衡等方面有创新举措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各项管理制度修订和不断完善上还需要更进一步实时提高,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还需要加强。
供销工作面广量大,党政要求高,肩负着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全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重任,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彻底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工作中去,指导各县区基层社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强化供销社基层组织属性,按照合作制原则推进全面改革,承担公益性服务工作,实现以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庄家医院、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为载体,推进基层组织体制和服务模式创新,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农村流通中重要作用。指导全市抓好农产品收购、运输、销售等为农服务工作,搭建巴中优质农产品走向大市场的桥梁,助力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把供销社建成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推进和结果应用上努力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审计科管理职能,加大考核力度,抓好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完善过程管控体系。加大对新增、延续性的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三)加强基础体系建设。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制度,多形式举办市供销社系统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加大绩效管理公开和宣传。
(四)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扩大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将财务审计科、综合业务科、社务指导科和综合办公室等职能科室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范围。
(五)加强管理工作创新。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统筹平衡等方面有创新举措。
建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加大指导力度,举办预算管理绩效业务培训,提高整体队伍素质,保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推进。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二
1、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640万元,为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52.95%,比上年同期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12.51%。其中:地方收入390477万元,为预算的58.44%,增长13.32%;上划中央收入154518万元,为预算的42.85%,增长8.54%;上划省收入47645万元,为预算的52.64%,增长19.65%。
全市税收收入完成408311万元,为预算的46.31%,增长7.63%。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120590万元,增长5.12%,如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比上年同期下降3.06%。消费税29348万元,增长106.88%,主要是去年烟草批发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提高的翘尾因素带来增收。营业税75825万元,增长11.86%,主要受“营改增”全面推行前集中清缴欠税的影响有所增长。耕地占用税13327万元,下降10.62%,主要是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减少影响减收。契税19455万元,下降32.81%,主要是今年国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降低了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税率。非税收入完成184329万元,为预算的77.59%,增长25.04%。数据显示,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行业产能过剩、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传统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除消费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一定幅度增长外,其余与生产和经营效益直接相关的税收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上半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941万元,为预算的53.01%,增长13.42%,其中:地方收入完成73968万元,为预算52.35%,增长7.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9131万元,为预算的54.04%,增长26.3%;上划省收入完成5842万元,为预算52.96%,下降2.29%。
2、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0070万元,为预算的76.42%,增长26.11%。其中: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463万元,为预算的66.76%,增长23.35%。主要科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9亿元,增长23.48%。主要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影响。
农林水支出11.58亿元,增长0.31%。安排5.1亿元,用于种地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安排1.06亿元,支持全市异地扶贫搬迁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安排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5111万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
教育支出31.34亿元,增长38.6%。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经费893万元,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安排1380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安排4099万元,支持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2亿元,增长33.82%。安排22.56亿元,用于补充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安排5.75亿元,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政策待遇,城乡居民低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20元。安排1.4亿元,落实国有企业改制社保待遇。安排2.3亿元,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1亿元,增长24.36%。安排13.15亿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安排2.1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安排6892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亿元,增长75.85%。上半年全市完成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到90元。市本级安排7500万元,支持“一园两中心”建设;安排145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周末广场电影放映,上半年放映电影520场次。
城乡社区支出6.28亿元,增长45.59%。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3.85亿元,增长16.88%。安排1.46亿元,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安排7427万元,专项补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安排3554万元,用于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管护。
上半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7501万元,为预算的23.47%,下降13.76%。政府性基金支出113309万元,为预算的30.39%,下降19.49%。收支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土地成交量连续两年大幅下降。上半年,中心城区招拍挂成交土地7宗(其中,二季度无一宗土地成交),同比减少8宗,下降53.33%,已连续两年大幅下降(20xx年同比下降21%);成交土地总价款16600万元,同比减少8500万元,下降33.81%,也连续两年大幅下降(20xx年同比下降42%)。上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092万元,下降14.4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也相应下降。
上半年,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7718万元,为预算的19.79%,下降0.65%。政府性基金支出48804万元,为预算的25.61%,下降5.62%。
今年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期的第三年。上半年,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6家国有企业,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1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投资服务企业利润收入172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16万元。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1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84万元。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223万元,为预算的60.3%,增长32.3%。其中:保险费收入4400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854万元,利息收入2298万元,国企改革户转入10929万元,其他收入141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2551万元,为预算的39.7%,增长1.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2051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各险种的具体情况详见《益阳市20xx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草案附表》)。
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上级财政补贴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进度滞后。主要是中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我省的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中,社保经办机构暂停了相关业务。三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进度较快。主要是大部分参保单位在上半年一次性缴纳了全年的保险费。四是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增长较快。主要是老工伤改制等保险费收入增加,以及新增储备金支出和购买工伤商业保险支出。五是生育保险基金进度较快。主要是国家二胎生育政策导致生育人数增加。
上半年,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67万元,为预算的52.43%,增长12.9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3781万元,为预算的67.88%,增长6.18%。
上半年,高新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0629万元,为预算的26.32%,下降26.80%。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057万元,为预算的27.38%,下降34.38%。
上半年,大通湖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39万元,为预算的53.56%,增长10.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6526万元,为预算的63.84%,增长19.67%。
上半年,大通湖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17万元,为预算的12.80%,下降72.70%。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69万元,为预算的16.56%,下降71.66%。
(一)积极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46.4亿元,推进交通、园区“两大会战”。争取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资金2935万元,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二是支持企业发展。争取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转型升级等项目资金1亿元,市本级财政筹措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4845万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企业帮扶。出台了《益阳市财政局20xx年财政帮扶企业行动方案》、《益阳市财政局20xx年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涉企收费项目管理,落实收费清单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和筹融资。围绕“十三五”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类项目的实施,支持融资平台公司筹融资,上半年融资平台公司新增融资35.7亿元。全市安排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6.45亿元,其中市本级4.18亿元,支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一江三路”建设、“两房两棚”项目建设等。四是加大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力度。上半年全市立项争资到位资金131.2亿元,为年度工作目标的64%,同比增长19%。市本级财政安排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经费1160万元,支持全市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
(二)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国家和省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继续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本级将预算结余资金以及连续结转2年以上无需支出的结转项目资金全部收回预算统筹管理,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部门单位结余资金已全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由预算单位按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报预算项目安排支出。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出台《益阳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信息报送机制,逐步形成了统一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四是推广运用ppp模式。制定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30个,投资总额299.1亿元,其中“一园两中心”ppp项目等8个项目被省财政厅确定为第三批省级示范项目。全市已有2个项目进入执行阶段,8个项目进入采购阶段,7个项目进入准备阶段,13个项目进入识别阶段。五是积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改革试点。紧紧围绕现代农业改革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步入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发展轨道。强力推进“财银保”改革试点工作,创新金融支农机制。截止6月底,全市发放经营主体“财银保”贷款79笔,共4050万元,占全省的46.92%。统筹谋划,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指导安化县开展了以精准扶贫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帮助南县开展了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指导7县市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开展了涉农资金整合试点。
(三)努力规范财政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市本级完善了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20xx年政府预算和20xx年市本级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实现了除涉密部门之外的全覆盖。探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了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管理,稳步推进政府债务化解工作。20xx年全市落实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规模130.7亿元,其中市本级51.9亿元,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落实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6.45亿元,支持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将20xx年度预算部门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将所有预算部门(单位)20xx年度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建立中介机构库。市本级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取中介机构10家,其中会计类6家、工程类4家。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启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出台了我市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6月底之前市直参改单位待处置车辆全部实现了封存停驶。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和处置工作。市本级共受理单位申报资产拍卖、核销、报废等处置十二宗,上缴处置收入780余万元。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上半年,市本级共审查工程预算项目200个,评审金额8.5亿元,审减金额1.7亿元,审减率19.81%;审查工程结算项目89个,送审结算金额3.6亿元,已审2.6亿元,审减金额2627万元,审减率10.18%。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27.9亿元,整体节支率1.9%。三是加强财政财务监督。开展区县(市)换届财务检查、新农合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检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检查等专项行动。四是加强乡镇财政监督。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收入增长缓慢的严峻形势,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大会战、大整治、大帮扶、大招商、大拆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了“时间过半,收入预算完成过半”的工作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中央、省和市部署的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同时,预算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传统支柱行业税收下滑,重点税源企业增收困难,财政收入增量中税收比重下降;“营改增”等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全面落实工资改革、社保制度改革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减收增支因素不断累积,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加上今年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后阶段市县两级财政运行将面临较大困难。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还在持续,政策性减收效应还将进一步显现。我们在继续抓好收入征管、财税改革的同时,要紧盯住年初的收支预算,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增效,做好后阶段的预算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财力支撑。
(一)全力支持项目建设。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筹措和调度资金,支持实施大益阳城市圈和东进东接两大战略,认真落实《益阳市干线公路建设“519”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努力增强投资对地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二是加快推进ppp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当前社会资本充裕、资金成本较低的契机,加快推进,以点带面,做成示范。积极争取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我市ppp项目的资金支持。三是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和财源税源培植工作。围绕“帮减负、帮营销、帮环境、帮项目、帮融资”五个重点,扎实开展企业帮扶。落实降税清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涉企收费项目管理,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努力培植税源财源。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通过支持银行信贷、企业债券、股权融资、企业上市等多种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突出抓好增收节支。切实加强税源调查和分析,加强收入调度,进一步完善征管措施,继续强化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机制,堵塞征管漏洞,加强收入征管。同时,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严格预算约束,大力控制“三公经费”等开支,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待遇落实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全市精准扶贫、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三)着力加强财政监管。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统筹管理,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执行进度,严格控制新增结余结转资金。加强财政绩效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地方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制定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完善支出定额标准,加强项目库管理,努力做好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认真整改“同级审”指出的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认真落实人大的决定决议,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三
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领导下,区审计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依法对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区财政局、区科委、区统计局等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管理情况,—20**年长寿区彩票公益金、—20**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20**年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12个单位18位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69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审计。
20**年全区实现财政收入729,115.00万元,同比增长11.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126.00万元,增长15.31%,完成预算的105.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5,789.00万元,增长8.19%,完成预算的100.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实现财政支出965,089.00万元,增长8.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561.00万元,增长8.42%,完成预算的94.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7,328.00万元,增长7.81%,完成预算的95.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审计结果表明: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超额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年初收入预算及调整预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公开年度区级预算的基础上,实现了30个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年新增103个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占预算单位的70%,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提高到38.96%。三是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结算率比上年提高3.81个百分点。四是年初部门预算批复到位率达到69.97%,较上年提高50.18个百分点。五是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控债化债成效明显。
审计发现在税费征缴、预算分配、资金管理使用、国资管理、政府采购审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加强的问题。
(一)税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1.征管不严造成税收流失355.00万元。一是23户企业未向地税局申报缴纳税款附加76.00万元。二是4户企业少缴税款201.00万元。三是光兰驾校长寿考试训练场等5所驾校、20**年瞒报营业收入,涉嫌偷税近80万元。
2.未按期征收税款和非税收入11,203.00万元。乐至置业公司、正能建工等3户企业未按期缴纳税款8,996.00万元,区残联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0.00万元,区矿管办少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4.00万元。国有资产转让出租收入1,683.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
(二)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不及时。
1.预算下达不及时。一般公共预算中有50,68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99.00万元政府性基金,未按规定在接到上级文件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分别占应下达数的55.01%和22.09%。
2.资金拨付不及时。第4季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148.00万元,占全年拨款的35.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8,177.00万元,占45.42%,分别滞后时间进度10.l1个和20.42个百分点;对下级财政拨款23,639.00万元,占应下拨款的26.47%,滞后进度48.53个百分点。到年末仍欠拨17个街镇项目建设资金6,956.00万元。
(三)财政结余结转规模大,统筹使用不够。
截至20**年末,区本级财政结余结转68,11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029.00万元,占47.02%;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36,085.00万元,占52.98%。从形成年度看,20**年形成56,157.00万元,占82.45.%;2024年形成6,785.00万元,占9.96%;及以前形成5,172.00万元,占7.59%。结余结转总额中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达24,620万元。
部门结余结转资金量大。审计抽查了区环保局等10个部门20**年末结余结转资金79,229.00万元。其中,20**年当年形成41,829.00万元,占52.80%。2024年形成19,330.00万元,占24.40%。20及以前形成18,070.00万元,占22.80%。结余结转总额中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3,760.00万元。
区财政局未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进度实现预算支出及预算目标,也未对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进行清理并编制统筹使用预算方案,重新安排使用,造成预算资金大量长期闲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
审计发现20**年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17户(不含平台公司),其中有8户企业2024年净利润达2,474.00万元。但20**年度纳入预算的企业仅有1户,收益收缴200.00万元,还有16户企业未纳入预算范围。据调查,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未建立。
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决算草案报表,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81,317.00万元,支出总量550,489.00万元,结转结余30,82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74,618.00万元,支出总量438,533.00万元,结转结余36,08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00.00万元,当年支出200.00万元。
20**年财政决算草案与初向区人代会报告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存在以下差异:
公共预算收支方面。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增加393.00万元,主要是市财政批复上年决算调增结转收入;本级支出增加14,707.00万元,主要是根据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将凤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列为区本级支出;本级年末结转结余增加286.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减少53.00万元,主要是年终上级补助收入减少了53.00万元;本级支出增加7,012.00万元,主要是根据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将凤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列为区本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6.00万元;本级年末结转结余减少79万元。
审计发现决算草案编制中主要存在收支不真实的问题。一是20**年末仍有较大额度财政收入滞留在非税专户,未解缴国库纳入本年决算予以反映。二是区级财政多列报支出4,176.00万元。
区审计局对区统计局、区文化委等6个部门(单位)20**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区公安局等15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抽查。
从审计结果看,各单位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夯实预算管理基础,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得到较好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管理控制成效十分明显,预算执行整体规范性和刚性约束有所提升,6个部门预算执行结果总体较好。但是,由于少数部门对预算规范管理意识和预算执行的责任意识不强,在部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及时,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
(一)收入征缴不及时2,203.00万元。区残联少征残保金520.00万元,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1,683.00万元缴入专户。
(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普遍较差。6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8,840.00万元,实际执行8,242.00万元,总体执行率93%。区财政局、区文化委、区科委三部门未完成支出预算,其中:区财政局、区文化委执行率在80%以下;区残联、长寿日报社、区统计局超预算支出,超幅均在10%以上,且存在项目间挤占和无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45万元。区统计局挪用市级网络抽样补助资金31.0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区科委无依据调项使用资金36.00万元,区文化委将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78.00万元借给长寿区电影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抽查区公安局等15个部门年终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有3个部门单位少列报收入789.00万元,3个部门单位多列报支出10,908.00万元,9个部门单位少列报支出29,665.00万元。
四、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统一部署,从20**年8月起,区审计局对我区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6次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稳增长等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定专职领导和机构统筹推进,将涉及长寿区的稳增长政策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督查考核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效果总体较好。但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审批改革跟进等方面还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截至203月,区民政局实施的4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未开工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71万元未到位;区农委负责的邻封镇上坪等4个试点村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和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工程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尚未实施。
截至年7月,区发改委实施的凤城街道、葛兰镇4个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凤城街道223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任务未落实具体人员。重钢(集团)finex综合示范钢厂项目,进展缓慢。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推进不及时。区发改委、区建委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市政府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未规划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库。
(二)资金使用政策跟进不及时。
截至20**年底,区环保局未对已实施完成的市级6个大气污染达标治理项目进行验收,导致市级补助资金944.00万元未到位。长寿经开区4个循环化改造项目未实施,造成财政补助资金1,058.00万元闲置。区人社局未及时审核拨付职业培训补助金137.00万元。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四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公司接受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项专项资金又分为两类:征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四项专项资金都取得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证明,明确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名称、拨付时间、用途、拨付金额、拨付企业名单等详细信息。第1-3项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第4-12项没有。可以说公司所取得的专项资金分两种类型。
三.不征税收入及征税收入。
第一类不征税收入:第1-3项830万应为不征税收入。无论是财税[]87号还是财税[]70号,都要求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350万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范围,适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80万有市级拨付资金部门资金管理文件,300万区级拨付资金部门管理文件。因此,1-3项专项拨款中,350万、180万、300万可以享受到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既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就应该将这一政策做完善,真正使企业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