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养猪场租赁协议
友力养殖场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惠安县友力农场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惠安县洛阳镇五一农场的养殖场(建筑面积为2469平方米)
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租赁期限为伍年,即202_年月日起至202_年月日止;租赁期
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 壹
拾叁万 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乙方若需要增租,可以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协助安排;
4.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租金每年11月1日前缴纳。
5.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200元滞纳金,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
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
票);
8.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
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
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
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
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自来水源位于农场值班室处;乙方须自行
安排水管接入;另:自来水开户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费率参照场地内其他用户);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
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
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同时乙方应规范随带家属(如老人、小孩等)的安全意识;在湖、海、池塘等危险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
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
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
用。
1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15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
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二零壹壹年月日
第二篇:养猪场租赁协议
猪 场 租 赁 合 同
202_年元月十七日
生猪养殖场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电话: 乙方(承租方): 电话: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养殖场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授权;
2.租赁期限为 年,即202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包括猪场一栋,配套用房一间, 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租金:乙方自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整; 5.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 ;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6.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7.租赁期间,所有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
9.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需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11.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部门协商,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地等设施赔偿归甲方; 12.乙方应提高本人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3.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所有场房设施乙方应原样交付甲方,若因为乙方生产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设施破坏,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4.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个人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1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起生效; 1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画押)
乙方:(签字、画押)年 月 日4
第三篇:养猪场租赁合同范本
养猪场租赁合同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第四篇:养猪场租赁合同
养猪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双方自愿平等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养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养猪使用,乙方保证需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及建筑结构。
三、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回收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五、各项费用的缴纳
1、化粪池污水排污问题由甲方解决,甲方不解决造成事情纠纷,事物损害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经济往来自负,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甲方不干涉乙方经营管理。
3、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各自经济纠纷互不相干。
六、甲方就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七、在合同期间若养猪场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损坏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猪场内养猪经营(猪苗、成品猪)补偿归乙方所有,养猪场建筑设施及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租金按实际使用的月份收钱,没到月份,甲方需退还给乙方租金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猪场在自然灾害的条件下(如地震、台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在养猪场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进入猪场经营其它作物。
本合同一份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篇:养猪场合作投资协议
养猪场设施合作投资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双方达成生猪养殖场投资合作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方提供养殖场地(位于惠安县)平方米;乙方负责融资兴建猪舍及相关设施。
二、双方协商确定该养殖场地投资总额为 万元,场地建成后预先收取租金总额为 万元,乙方须现金投入为 元;(以上金额以实际经手款项双方签证为准)。
三、项目确定投建后,甲乙双方分别指定一人参与建设施工,图纸设计及经手相关财务事情; 项目相关事项的收入、支出须有双方指定代理人签证为准;若确实因为一方有事不能及时签字,当事一方也需要电话通知确认,事后补签;
四、项目投资回收期过后,甲方按照每亩5000元/年(伍仟元整)收取土地租金;
五、项目回收期过后,甲乙双方按照纯利润对半分成,即甲乙双方各50%;(纯利润=租金-土地租金-维修费用等杂费)
六、项目投资兴建中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自行承担;
七、合作期间,若遇到政府征用土地,甲方负责相关征迁理赔事宜,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项目投资的建筑物等赔偿款甲乙双方各占50%;涉及土地赔偿等事项归甲方所有;
八、以上涉及平方数、投资金额等空格,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据实商定后,再予以填空,或者甲乙双方先行约定,在项目完成后再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
九、合作期间,若乙方中途退出,甲方自动承接所有相关利益,债务归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202_年_月_日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