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设工程劳务包工合同
建设工程劳务包工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中铁电气化局洛湛项目部白沙至福利铁路沿线中继房,合同内容:提供的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规范及相关的技术文件;
二、工程质量:按包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业主质量要求,平整、垂直达到业主的验收合格;
三、主体工程:基础开挖,浆砌片石,基础地梁,室内回填,主体砌砖,安装钢筋与模板,混泥土打楼面与天面水泥沙浆过面(含女儿墙扎模及混泥土浇灌),工程保养期7天;
四、装修工程:内外水泥沙浆粉涮(含女儿墙内外),地面与四周散水坡混泥土与沙浆过面,门窗安装;
五、劳务费计算:按投影面积以每平方元计算(含模板折旧费),一次性定价,过后不得变改;
六、劳务费支付:按工程进度的80%支付,其余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后十天之内一次性付清;=
七、施工安全: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检查自设的的手脚架,认真检查外手脚架及模板安装,如不能施工时先报告甲方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不能强行施工。由于乙方强行施工不利造成事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事故造成的返工费用及返工所用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连续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收回全部剩余工程,限期在三天内退场,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在施工途中乙方因劳务费而停工,甲方不追究停工之前的费用,如乙方不恢复正常施工,甲方不付停工之后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劳务清包工合同
工程劳务清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合同承包模式
1、本工程采用劳务清包工模式,劳务主材、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人工、辅材由乙方提供。
2、合同总额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防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利润、施工结束后现场清理和其他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一)承包内容:
1、(1)甲方负责主材,即:钢材、商品砼、水泥、砂、石子;
(2)其余工程:搅拌机搭设、场地硬化、模板安装、钢筋制作绑扎、1米以内室外散水(水沟、盖板、挖土)、辅材、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劳务用工等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用于本工程的振动棒、脚手架材料、模板材料、三级配电材料、钢筋加工机械等进出场费、维修费、租金费、人工费、工具用具、各种租金等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施工用水由甲方负责提供接驳口,施工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工人生活用水由甲方承担。
4、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二级配电箱、电源线至三级配电箱、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工人生活用电由甲方承担。
5、因天气、道路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积极派出人员、机械配合,保证材料顺利到场,施工现场内的降排水及雨后基坑(槽)内清理淤泥并运至施工现场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该工程施工图中(不包括专业分包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所有内容,但是农贸市场,摊位砌体,粘贴不在该范围。
(二)承包范围
人工费+辅材费+周转材料费+分包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所列工作范围)
1、人工:
该工程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用工(除专业分包、业主指定分包外)及零星用工(零星用工包括:业主和发包人分包工程的配合用工、安全文明施工用工、配合材料用工、配合安装用工、配合CI用工、大门保卫值班、生产区域内临设、施工围墙搭设及硬化用工、安全防护用工等,(不包括后勤行政用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模板工程:包括放线、配模、搭架、支模、图纸范围内的预埋件预埋、拆模、模板加工机械保养及维修、及二装模板用工,竖向采用黑色覆膜板,横向采用红色覆膜板。
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商品的混凝土接管、拆管、洗管、振捣、收光、养护等,以及所有配合测量放线工作用工。(含二装混凝土所有工作)。
钢筋工程:包括配合钢材卸车。转运、配料制作、绑扎、焊接及试件制作。(含钢筋的制作、安装、对焊、竖焊、绑扎丝、焊条、焊剂等一切相关的辅助材料)。钢筋机械连接材料由甲方负责。(机械由乙方提供)。
外架工程:脚手架搭拆(包括所需架管、扣件,防护所需的全部材料、钢丝绳、绳卡、安全网、密目网、脚手板等一切材料)用工。
砌体工程:砌筑用工(含各类材料转运)。
分包配合用工:指专业分包、业主指定分包的配合用工。施工图以外临设搭建工作用工。
生产区和生活区安全文明用工(包括保卫)。
2、材料:除碎石、河砂、沥青、玄武石、钢筋、混凝土、砂、石、水泥、砖(标砖、空心砖、配砖)、加气块、地砖、内墙砖、外墙砖、石材、止水钢板,止水丝杆,钢钯网之外所有材料。
3、机具:除挖掘机、装载机、货车(土方用)、砼输送泵(含泵管)之外所有机具。
4、临设:除房屋、床、工具柜之外所有的用品、用具。
(三)劳务作业内容:
(1)除专业分包和业主指定分包外的工作内容均在承包范围内;
(2)施工图以外临设搭建工作。譬如钢筋房、木工房等均在承包范围内;
(3)负责生产区和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
(4)配合甲方专业施工员施工放线;负责木模、钢模支模放线。具体如下:
1、模板工程:木工房的搭设;圆盘台锯、平刨机、压刨机、套丝机等机械的定位;配合本工种的施工员施工放线、测标高;刨木枋、制作混凝土及钢筋支撑条,场内取材,木材的刨平刨直,模板制作及安装;预埋铁件、木枋等材料的场内运输;预埋铁件、安装完模板后的清扫木模杂质,浇捣混凝土时看护木模及修整;拆除钢管架、模板、垫楞、铁丝、螺栓,并将拆除的材料起钉并分类堆放整齐;模板、木枋和钢管运输到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其所使用的钢管保养调直及扣件清洗;材料场内转运。
2、混凝土工程:用混凝土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搭拆输送管架子,安拆清洗输送管,配合移动输送泵就位,机尾的送料、清底、清机口;木模、钢模浇水润湿;配合本工种施工员测捣混凝土标高;部分混凝土人工传递、捣实、抹平、覆盖养护物、浇水养护;切割施工缝;堵泵时,负责混凝土的清理、回收利用。
3、钢筋工程:配合进场钢材的堆放;钢筋的翻样、制作、绑扎(按规范实施)、焊接;钢材和半成品钢筋的人力垂直、水平运输;钢筋安装;钢筋顶撑的制作及安装;钢筋套丝、套筒安装;配合本工种施工员放线;搭拆自用架子,清理模板内杂物,按设计要求绑扎成型放入模内;
4、施工脚手架工程:材料场内运输;预埋拉结点、立杆、驳接上扣、铺板绑扎、上下爬梯的搭设,立杆垫脚,挂水平兜网和密目网、制作安装卸料平台等全部操作过程;施工期间的加固维修、安全管理(防护)、架体的更改处理;完工拆除工作;卸料平台、防护棚、走道等的搭拆;拆架后的材料分类整理、绑扎及场内外运输,油漆维护(颜色与其它工区区分)。
5、砌体工程:调运砂浆、铺砂浆、铺砼砖和石材砖;人行道砖的水平和垂直运输;配合安装及专业分包预留预埋;其它与本工作有关的工作。
6、路面水稳层施工:按照专业施工员要求,配合水稳层摊铺设备,安排专业民工,进行水稳层施工、养护全部工作内容。
7、路面沥青砼施工:按照专业施工员要求,配合沥青洒铺车、沥青砼摊铺设备,安排专业民工,进行沥青路面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8、钢筋砼承插管铺设施工:按照专业施工员要求,配合吊装设备,安排专业民工,进行钢筋砼承插管铺设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9、路基填筑施工:按照专业施工员要求,配合路基施工设备,安排专业民工,进行路基填筑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10、文明施工用工:
1)负责施工现场、大门外半径50m范围内的清洁,保持现场无积水、无垃圾、淤泥。
2)负责施工场地内标识牌及标语的安放、保洁。3)负责现场内材料堆码、清理。
4)负责外架上建筑垃圾清理、保持外架上整洁、无杂物。
5)负责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应随时清理,严禁乱倾乱倒,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覆盖。
6)“四口、五临边”的清理保洁和防护。
7)保证施工现场无扬尘,无噪音污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达到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接受甲方、地方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和评比。
9)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文明施工用工。
11、安全生产用工:
1)由乙方按每栋楼配置专职安全员1名,负责安全检查、巡视及维护;配合甲方安全员进行安全日常检查及维护。
2)当乙方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相关防护时,乙方安全员需向甲方安全负责人书面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拆除并及时修复。
3)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和其它的安全保证工作。如拆模时的警戒,六级以上大风、暴雨等异常气候的预防措施。
4)负责安全标语、安全标识、安全示范区的布设及日常维护。5)施工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生产用工。
12、材料、临水临电用工
1)负责进出场材料的上车、下车、堆码、点数。
2)负责现场材料按甲方项目部规定集中堆放、标识及场内(红线范围内)转运、清理、保护。
3)机电修理、保养清洗机具。
4)配合安装及专业分包工序工作。
13、零星用工:业主和发包人分包工程的配合用工、配合材料用工、配合机电用工、配合CI用工、大门口保卫值班、生产区域内临设、施工围墙搭设及硬化用工、安全防护用工等.不包括后勤行政用工,为完成该工程主体、装饰所需的一切配合用工,即清单中所列单项为本工程的计费基础,其它未列出项目而工程上应实际发生的,该费用经甲乙双方综合考虑协商,不在报价中,单独计算。
14、其它用工:
1)、安监备案通过后活动板房基础、围墙、排水沟等临时设施的维护和修复;
2)、垫层保护、安放墙、柱中的拉结筋、木工用各种撑条、垫块制作运输及安放;自用材料的保管及管理。
3)、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与安装和其它工种
及队伍的配合,所有洞口的留设、封堵等。
4)、修补工种交叉作业中所造成的损坏,由分包单位支付。5)、垫块、现场小型构件的制作养护等。
6)、配合甲方专业施工员放建筑主轴线;负责配合建筑主轴线以外的放线工作。
7)、施工电梯、楼层防护门按照标化工地制作安装。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须一次交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到达“合格”标准。
2、工程的标高和放线: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基本标高,进行工程的其他放线工作。乙方负责承担因其放线失误造成的损失并负全部责任。
3、材料加工工艺应符合规范和检查要求:一切材料的加工工艺均应与图纸和工程规范、图集所规定的标准相符。若图纸及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时,应按甲方确定的方案执行。
4、乙方在进行工程隐蔽前,必须经甲方、监理、项管、业主代表进行隐蔽验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追加处罚的权利。
5、乙方必须自觉按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如甲方事后发现乙方不按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导致可能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重新开启检查,不论进行检查隐蔽工程是否已经通过单项工程验收,若对隐蔽工程检查结果符合图纸、施工规范、图集、政府质量验收标准,则因此次检查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查结果不符合图纸、施工规范、政府质量验收标准,则乙方应立即对此隐蔽工程进行整改、修复,直至符合图纸、施工规范、政府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因此次检查、整改、修复发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于隐蔽工程验收前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甲方。
五、实际完工和缺陷保修责任
1、工程通过质监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视为工程进入质保期。在竣工验收中提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视为实际完工。
2、如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而在本合同条件附录中指定的缺陷、保修期内出现的其它缺陷,应由甲方在缺陷细目表中指明,并应将该表在不迟于上述缺陷保修期届满前三十天内送交乙方,而乙方在收到该表后定出修复进度表交甲方认可,并根据甲方已批准之进度表修复该表内指明的任何缺陷和其它缺点,直至甲方满意。因此项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认为乙方进行的缺陷修复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甲方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项缺陷应由甲方指定的其它施工单位进行修复较恰当,则甲
方有权将缺陷修复工作转交其它施工单位完成,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因此项缺陷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应按本合同条件及有关工程规范,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对有关缺陷部分提供维修及保养。
2、乙方保修其承包完成的所有施工内容。
八、工程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乙方的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甲方要求保修年线。
九、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
十、合同价款
各项劳务单价明细:
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万(人民币)
十一、工程款支付
1、工程所有栋号施工至±0.00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款的 ﹪。
2、主体阶段(按 元/㎡计算产值)每月支付已完工程的 ﹪;主体验收合格 个月内付至主体部分的 %。
3、装饰阶段(按 元/㎡计算产值)每月支付已完工程的 ﹪,竣工验收合格付至装饰部分的 %。
4、余款(不含扣除合同价款的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支付。
5、如无质量问题,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 日内支退还。
6、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
十二、乙方的劳务资质和人员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劳务资质、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签订合同时所需的相关资料。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必须保证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在现场,配合甲方开展工作。
3、凡涉及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提供该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和有关证件,交项目部备案。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不少于 名,其中主要负责人 名;施
工员 名;专职安全员 名;电工 名(24小时在岗),保卫人员 名;生产区清洁工、杂工不少于 2 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不少于 人的劳务人员,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十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施工需要,在遵守本合同条件下,甲方有权向乙方下发有关事项的指令,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当乙方接到甲方指令通知后仍未遵照执行时,则甲方可雇佣其它人员执行指令所需的任何工作,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可视为债务向乙方索赔或在根据本合同内应付或届期应付予乙方的款项内扣除。
2、甲方任何正确口述指令应立即生效。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口述指令后无条件执行,若乙方不遵守甲方发出的指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作。
3、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受雇于乙方负责本工程的任何不称职或不尽职人员调离本工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后三日内执行。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道路到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5、具备施工进场条件时,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组织施工;
6、为乙方施工操作人员免费提供现场住宿场地;
7、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8、负责对乙方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总体质量、进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取样抽检,并提出整改要求。
9、按照本合同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的劳务作业给予配合协助。
10、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完工的工程及时组织验收。
11、负责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依法制定相关施工管理制度。
十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图集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施工,负责整个劳务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工期等方面的工作,并在各方面达到甲方合理的要求。
2、乙方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负责对成品、半成品保护,因人为原因致使成品或半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
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技术人员需自检合格,持自检合格成果表报甲方项目部,由甲方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项管单位、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检查验收。乙方技术人员参加上述检查。
4、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质量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监督和指导,乙方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若因乙方施工不当对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在施工期间,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质监部门、建设单
位、项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一方或几方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5、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钢筋、混凝土等试件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6、乙方负责甲方材料到现场的下料工作。
7、所有劳保用品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甲方及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由乙方自行购买。
8、因施工图纸中明显缺陷或建施和结施不一致等问题,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若乙方知情不报或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失乙方承担。
9、配合甲方开展对操作工人及操作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开展民工进场的安全三级教育和民工夜校等活动。
10、乙方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机械操作规程等制度和规范。乙方在组织劳动力时,须择优录取,严禁使用外来流动人口和未成年人;不准带家属、儿童和精神身体不健康的人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引起的任何后果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其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11、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必须杜绝重大伤亡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付所有款项。
12、由乙方自选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及操作工艺须符合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乙方须确保取得政府部门就有关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可以在工程所在地使用的批准文件。因取得有关批准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13、民工工资按成都市实名制要求办理,保证不因甲方处罚影响民工工资的支付。
14、本项目总体工程质量须达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市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和其它政府单位评定的合格等级,若工程达不到此质量标准,乙方须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保留法律的诉讼权(且甲方被视为乙方已对此质量要求做出承诺)。
15、甲方负责将临电接至3级箱,以后的临电(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由乙方自理。
16、负责开办工地食堂,食堂水电分别安表计量,每月向甲方缴水电费。
十五、税费
乙方在甲方每次支付进度款前需提供进度款同等金额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得不到税务部门的认证,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六、工程设计和技术变更
1、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技术变更。
2、以上所用“技术变更”一词,是指根据业主或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
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所作的变更。
十七、履约保证金 : /。
十八、安全、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费,在上述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含该费用,签订合同后在第一次拨款时扣留 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2、在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文明施工处罚(万元以上),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万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建筑安装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应的政府法令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现违规,甲方或监理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每发现一次累计一次,此款项将按《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条例》中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扣除并将在月工程进度款中执行。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设部和四川省颁布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管理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十九、材料、机具的领用及材料的损耗
1、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对材料的领用制度,对领用的材料须履行书面领退手续。
2、本工程材料实行按工程进度采取限额领料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节约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返工和人为浪费,乙方须按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和浪费材料的进场价格进行赔偿。
3、杜绝施工现场材料浪费,浪费材料除照价赔偿外按市场价 倍处罚。
4、周转材料(如:箱梁模板及支架、主线箱梁及匝道倒角模板、甲供模板的固定螺栓、钢模板除外的其余材质模板等)由乙方负责,相应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单价或总额中。
二十、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责任承担
1、乙方应负责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来自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引致对任何人员的任何人身损伤或死亡事故责任和按照任何法令、法规或惯例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仲裁、诉讼或执行,除非是甲方过错或甲方责任。乙方必须全数赔偿因不履行本款的约定而导致甲方所受的损失。
2、造成安全事故的单次医疗费用在人民币 元(含 元)以下时,由乙方全额承担。
3、在甲方也有责任的情况下:
(1)因人为原因造成安全管理不到位,譬如甲方要求乙方对安全隐患整改,而乙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单次费用在人民币 元以上时,元以内(含 元)由乙方承担,超出 元的部分甲乙按比例分
摊,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2)偶发重大伤亡事故费用在人民币 元以上时,元以内(含 元)由乙方承担,超出 元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二十一、工程保险
在本工程施工前,乙方应为其参加本工程的人员购买所需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其未保险事项或不能向保险人理赔的金额向甲方提出索赔。二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视为乙方违约:
(1)未经甲方准许,乙方转包该承包合同。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施工,造成工期(包括结点工期和总工期)延误。
(4)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形。
2、甲方有下列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违约金标准
(1)违约方应按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其他损失,并继续履行该合同。
(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三天以上时,乙方按停工天数每天一万元向甲方索赔;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三天以上时,甲方按停工天数每天一万元向乙方索赔,涉及材料浪费时,甲方按材料市场价向乙方索赔;
4、由于乙方施工管理疏漏而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公司名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保留法律诉讼权。
二十三、合同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解除合同
1、如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加快施工进度,乙方应无条件地采取各种措施在 日内赶上甲方的进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的通知后 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
2、在甲方与乙方的劳务承包关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后,或者双方未能就本分包工程的后续工程达成协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5天内就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甲方满意为止。如果乙方拖延退场,甲方有权扣留其工程结算款,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撤场后再予以结算。如果乙方拖延撤场,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损失费 元整,上述损失费还应加上因为乙拖延撤场而导致工程延期而业主对甲方的罚款或其它相邻工程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场达 天,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可提请甲方解除合同,情况如下:
(1)甲方有损害乙方人身安全及要求乙方违章作业的通知。(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二
十四、保密及甲方免受伤害条款
1、乙方应对其获知的所有有关工程的图纸、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所有的对外沟通仅限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甲方指定之单位,或甲方授权之宣传活动。
2、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而解除、终止、不再执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换其所持有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并保证在乙方停止执行工程后的任何时间都不使用、利用、告知他人任何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如因乙方未严格执行上述保密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均应负全部责任。二
十五、合同文件
1、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两套施工图纸(土建和装饰部分)。
2、乙方不得将上述的任何文件做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用途。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应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并用以解释本合同。
二十六、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甲乙双方所列明的地址、传真为准,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二
十七、其它
1、本合同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如须补充其它协议则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分包工程完毕 日内劳务承包人须到劳务发包人财务部核对账目,否则视为款项已结清.4、如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超过约定支付期限 天,劳务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发包人,未书面告知,视为劳务承包人未通知劳务发包人,同时劳务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有以下附件,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1、施工安全协议书
附件
2、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条例
劳务发包人:(公章)劳务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1
施工安全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 建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是合法营业资质的企业;乙方为具有相应经营事项的营业执照的公司或组织。签订协议前,乙方须将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出具向甲方备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足于保证整个工程顺利实施和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根据协议所发包给乙方的事务,乙方在经营和管理该事务中,所聘用的劳动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关系。乙方在经营和管理该事务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工伤赔付、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等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凡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事先对所属员工,做好施工规范教育工作,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分时段、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凡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向下级员工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落实好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随时检查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乙方所购之安全防护用品须为国家相应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用品。
3.所有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相关施工规范、安全规程和遵守临时用电、动火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工作区域的安全防护。
4.所有乙方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许随意拆除和变更现场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因工作需要,必须作相应变更时,应请示甲方有关负责人,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5.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使用和损坏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施和设备器材。交叉作业时,后道工序不准损坏前道工序的施工成品,若有损坏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检查、监督、保护(非工作时间和非工地内除外),乙方应自觉配合。
7.乙方进场必须将施工人员名单、详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项目部备案,并办理出入证及暂住证,人员增减及时报项目部。
8.乙方人员严禁在工地内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作业。须严格遵守工地各项管理制度,违反者根据规定处罚。
10、乙方人员夜间23时后不得随便出入,因特殊情况需与值班保安联系,经同意方可出入。
11、乙方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严格处罚。
12、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3、凡施工单位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施工规范、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均由肇事的施工单位对一切事故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4、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于 202_ 年 11 月
日签订的《 》(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原合同内容为准。
1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注:
①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乙方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甲乙双方公司鲜章。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条例
1、班组必须按每50人设一名安全员,每10人设一名安全协管员的标准进行设置,并能有效的开展工作,每少设置一人罚款5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风衣、裙子、打赤脚、赤膊上班罚款20元一人次,管理人员罚款50元一人次。
3、临边作业,高空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一人次,同时另罚班组100元一人次。
4、禁止打架斗殴,违者除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外,每人罚款500元,同时罚班组5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5、无证偷开他人机械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将另处3—5倍的罚款。
6、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一人次,造成后果者,赔偿一切损失并追究其他责任。
7、临电安装维修找电工,禁止私拉乱接,违者罚款100元一人次。
8、顺手牵羊,盗窃公私财物者,除退赃外,给予5—10倍的罚款。
9、破坏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者,除恢复外,罚款500元一人次。
10、对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每处罚款500元,并无条件的立即整改。
11、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不按程序上报或隐瞒不报者给予500—202_元的罚款处理。
第三篇: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人 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 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1.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3.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4.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第七条 合同工资
1.人员的月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有效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美元):
(1)半熟炼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授权代表
(9)副授权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过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资递增____ %。
第八条 夜班及加班
1.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 小时。
2.夜间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9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甲方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3.小时工资按下式计算:
第九条 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1.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国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1/2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应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3.工资单审批后,甲方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一天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乙方。其中:____ %电汇至________银行营业部乙方公司帐号;____ %支付给乙方公司工地授权代表。若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按欠付款总额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中国________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 税金
乙方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甲方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休假
1.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2.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员每工作期满1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x/12)=休假天数
4.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5.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 预付工资
1.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2.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条 动员费
1.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2.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乙方帐号。
第十四条 保 险
1.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2.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篇:建设工程劳务合同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总体目标,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河街柳江里、桂江里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室外照明工程
2.工程地点:天津滨海新区
3.工程内容:路灯安装及配管配线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2015_年__9__月__7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2015_年__10月_7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31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合同价款与承包方式
1.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整(暂定价)
小写:288138元(暂定价)
2.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3.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4.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 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5.工程实际造价以造价咨询公司审计价格为准。
6.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第四条 款项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方式:合同价款为暂定价,甲方按照收到该工程款的节奏、比例向乙方进行相应支付,结算价款按照造价咨询公司最终审计结算造价为准。
2.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支其他任何费用。3.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工程保修期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止,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4.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5.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相应款项在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两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2%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会有重大影响的材料由甲方统一采购。
2(二)乙方的材料、设备
1.乙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委托甲方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检验的项目,其材料、设备应满足业主、设计、监理要求,并应得到以上部门的认可,否则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术需要拟代用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批准,超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使用乙方的材料和机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4.乙方保证按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中要求的设备型号、数量和时间进场。若乙方机械不能按时进场,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视情节按乙方未进场机械每台套每天对乙方处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罚款,并至直将乙方驱逐出场,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谭鹏,身份证号码***81x。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王安贵,身份证号码***91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
4.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员按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8.甲乙双方的对应人员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签字手续,其他人员签字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
9.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七条 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试验检验进行监督。
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7.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9.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10.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
11.审核乙方自行绘制和设计的施工用图纸。
12.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
第九条 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验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4.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6.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9.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
10.及时提报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11.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1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
13.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14.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5.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3.乙方完成的工作,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对乙方有质量否决权,乙方服从甲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奖惩。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质量检查、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与签认,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7.乙方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及其资料要与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检查与签证
1.甲方专业工程师在对工序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自检。
2.乙方自检合格以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序检查证及附件后(检查证的填写格式及其完备性、文整要求要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检 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甲方专业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证。
3.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即进行检查即进行后继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给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次的处罚。
第十二条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收到图纸5天内,根据合同的总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季度施工计划5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完成任务若无不可抗力影响当月完成不足下达计划的80%,当月不予计量支付,并按差额的3%进行处罚。
4.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阶段性施工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的阶段性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提供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开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7.在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并在5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8.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格的0.5%/天向甲方支付拖延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工期方可顺延。
9.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总工期顺延(甲方同意例外)。如总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顺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10.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赶工费用。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和持证上岗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戒标志和专人值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8.乙方对本工程施工的安全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乙方法人代表即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检查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现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增减
1.当现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数量时,乙方应立即提出书面报告报甲方技术和计划部门审批,并要得到甲方负责人的签署认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报告造成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甲方将不予认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变设计,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当现场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时,甲方按业主通知或批复的工程量相应减少,计量与结算时按减少后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过的实物工程量计算。
3.若无甲方变更通知书或者甲方签认的书面变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数量均视为无效。
4.变更工程项目如果清单中有单价,按照清单单价;如清单无合适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施工方法的改变一律不予调价。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避免乱拉、乱弃、乱排,由此发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及其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3.地下物的勘测、保护等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第十六条 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七条 违约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没有费用补偿;乙方也郑重承诺:决不因合同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追加任何费用。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视为乙方违约。
6.禁止乙方通过各种关系给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中施加压力,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进场的机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便调离本工地,若中途发现乙方施工机械私自调离本工地,视为违约,并按照合同进行处罚,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
第十八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工程水费、电费、人员交通通讯住宿治安卫生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若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或进度要求,并且不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将进行任务调整。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3.乙方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优规划、质量计划、奖惩措施等所有相关方面的管理。
4.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和保护工作,并遵守甲方作出的有关此方面的要求,由于防护和保护不利造成损失,其费用及后果乙方自负。
5.乙方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6.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不得自行与业主、设计、监理部门发生直接联系,如需要联系,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
8.除非甲方确定认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术措施费用。双方理解为合同单价已经包括了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9.乙方必须做好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合同单价、施工合同、支付情况、验工计价资料等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包括其他施工队伍、地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甲方未明确的知情人员等)泄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任何惩罚(包括终止合同)。10.办理款项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第二十条 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2.《路灯工程施工安全承诺书》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 争端与解决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2.本合同发生诉讼,可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建设工程劳务合同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
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年
___月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
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
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
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
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
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
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
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
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
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
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
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
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
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
活临时设施: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
任为: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
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
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
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
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
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
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
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
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
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
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
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
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
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
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
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
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
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
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
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
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
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
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
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
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
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
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
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
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lo天
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
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
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
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
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
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
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
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
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
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
为: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
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
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
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
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
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
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
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
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
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
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
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
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
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
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 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
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
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
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
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
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
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l、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
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
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
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
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
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
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
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
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
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
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
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
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
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
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
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
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
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
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
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
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
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
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
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
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
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
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
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
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
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
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
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
付每日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
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
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
包人支付___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
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
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
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
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
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
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
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
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
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
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
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
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l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
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
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
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
资料后2l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
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
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
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
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
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
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
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
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
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