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地租赁协议书(耕地)
土 地 租 赁 协 议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耕地亩的土地
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地界址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特色农业和特色中草药种植。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年月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年租金为合同期总租金为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日交纳给甲方,先交后用。
三、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租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二)、义务
维护承租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不得干涉承租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承租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四、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义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日以上,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山林、土地 、耕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依法将位于浏阳市、淳口镇、南冲村、花园组指背冲部分土地(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从公元二零一零年月日至二零三零年月日止,共计贰拾年。
三、租用土地用途:兴办引线厂
四、租金:
1、山林按每亩元/年()
2、土地按每亩元/年()
3、耕地按每亩元/年()
分6年付清总租金,即202_年月付202_年月日-----202_年月日租金,202_年月付202_年------202_年月日租金,202_年月日付202_年月日------202_年月日租金,202_年付202_年月日------202_年月日租金。
五、双方承诺:
经甲方村民共同商议,考虑引线厂的原材料怕影响水质变化,甲方委派四位代表到生产有6年以上的其他引线厂家附近进行实地调查,甲方代表经调查引线厂对水质没有影响。为安全起见,乙方需承担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
1、乙方承诺:
(1)、投产前取样张明伟水井和十朝园公井到浏阳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化验,该化验结果为投产前水质标准,其后每二年进行一次水质取样,如果发现办厂后的水质不合格,不能作为各项饮用水,且其原因又是引线厂及其原材料所造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花园组每户无条件安装自来水,并每年每户承担120吨水费,按时价折合人民币给甲方。
(2)、甲方要求把租赁范围内的山水及引线厂工作用水,排到指背塘以外,不经过指背塘,而指背塘的水源采用电排解决,乙方承担电排电费,并建一小间电排房,以保护电机被盗及便于管理。电机及其他附属设备(电缆、配件等)由甲方负责,电机安装及电排管理由甲方负责,如干旱年电排下的水渠无水源供应,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无责任解决电排下无水源问题。如果发现甲方灌溉良田或其他用水而导致水源下水渠,而无故浪费水源下水渠,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电排一切费用,电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3)、乙方的和药棚必须在与民房安全距离范围外(安全距离以安监局设计图纸为准,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而影响民房建筑结构,其费用及赔偿概由乙方承担,赔偿的费用经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以有关部门鉴定的价格为准。
(4)、乙方聘用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
2、甲方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甲方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享有独立生产的自主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甲方进行干扰,所造成的一切停工损失、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并有权拒绝。
(4)、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转让或出租厂房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使用权,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
3、双方约定:
(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未按法定程序保证乙方的优先租赁权,应当支付违约金(甲方与第三方租赁的租金总额)。(2)如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应如期满十日内,向甲方办理交换接手手续,交接时甲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乙方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清理。甲方负责把租赁村民的田、土、山重新分配到各户,乙方协助分配工作。(3)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方与政府协商,但甲方必退还未满合同期的租金。
(4)如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所建厂房及设施拆迁,拆除地面上的建筑物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一切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再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的具体的面积待丈量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复印件每户一份。
甲方(盖章):
社员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土地租赁协议书(样板)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坐落在土地约平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 2年,月租金每平方为1000元整。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
划。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地面以上所有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如:房
子、井及其它),地皮属甲方所有。
五、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由于一
方反悔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土地租赁协议书专题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租用甲方土地建设现代设施农业食用菌生产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食用菌生产
2、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建设食用菌生产厂区及配套设施。投产后年产值1000万元。
3、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每亩投资强度不少于20万元/亩。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计划202_年5月开工建设,202_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乙方在租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有关规划参数应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以批准的规划文件为准。
.二、租赁土地范围
乙方从甲方租地建设食用菌生产项目,该项目占地40亩(详见土地流转分户统计表),用于建设食用菌生产钢构大棚等基础设施,以实地测量为准。
三、租期及租金给付方式
1、租期30年,自202_ 年5月1日至202_年5月1日。每亩一年1200斤小麦,按当年市场价计算,30年不变。
2、每年租金应与承包期当年第一月内,乙方一次性按实际田亩支付甲方。
3、承包期第一年,乙方应给付青苗补偿费877元/亩给甲方,由甲方兑现给农户。(具体亩数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在交付租赁用地时达到地块公用基础设施三通(道路、供水、供电)。
2、甲方提供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条件至项目相邻主干道路边缘。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土地租用等前期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外围的施工环境,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4、租地土地权属不变,遇国家政策性征收,土地补偿应由甲方受益。其他由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设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由乙方受益。
5、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月内完成工商注册,项目应在签约三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一期工程必须建成投产。
6、乙方按照本协议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和投资,建设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办理环评等申请手续。
7、乙方违约或未按协议进度完成投资和建设,乙方超出两个月未按约定建设,甲方有权利收回乙方租用土地的使用权。
8、乙方租用土地从事设施农业生产,协议期满,厂房设备权属由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置。
9、乙方应完善相关土地使用手续,自行承担各种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
10、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权及用工权,乙方经营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在等同条件下,乙方应优先使用当地劳力务工。
11、协议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对租用土地进行地上附属物清理,确保乙方正常开工建设,土地平整由乙方自行负责。
12、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所租赁的土地,确需转租或转产应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必须履行本协议项目下的各项规定。违约一方将对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订立的其他补充协议若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执行。
六、生效条款
本协议与年月日签订于新郑市城关乡。本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公证方:
签字(盖章):
202_年日
第五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自己承租的非耕地转租给乙
方兴办企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特定本土地租赁协议书。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武港路××庄村段北,××有限
公司东侧,××公司西侧,具体位置见附图,北边长米,南边长米,东边长米,西边长米,合计平方米,折合土地亩。
二、租赁费
每亩:大写:
合计:大写:
三、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三日内交纳租赁费的一半,计款元;另一半计款元,到年月日交清。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据
企业发展需要自主开发利用租用土地。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原因
需征用乙方土地,国家付给土地补偿金及地上附着补偿金全部由
乙方收取,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所有土地基建工程应由东王庄村承担,如乙方在一年内不开工建设,其所交租赁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块土地,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标准。
九、甲方如更换法人名称或法人代表,此协议仍有效,乙方如更换法人名称或法人代表,经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此协议仍有效。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除赔偿给对方造成一切损失外,另付给对方20%的违约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