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采购合同范本(工程类)
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 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内容较多时作为合同附件)
是否需要安装:,安装要求: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2)按样品,样品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设备或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设备或材料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二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乙方应负责设备或材料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应采取足以保护设备或材料的包装方式,若由于乙方的包装问题,导致设备或材料受损,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设备或材料,乙方应对设备或材料的损坏承担责任。如因前述的包装原因造成货损坏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导致甲方受到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甲方项目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3.运输及装卸:由乙方负责设备或材料的运输及装卸,并承担运输和装卸的费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造成设备或材料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运输及装卸造成货损还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导致甲方受到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甲方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4.与甲方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乙方应在交付设备或材料时,向甲方交付设备或材料相关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
乙方应在交货前5天,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设备或材料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
第四条 验收:
设备或材料到场后,甲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设备或材料数量及质量情况,若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设备或材料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设备或材料,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设备或材料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设备或材料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证明(设备或材料进场验收单),此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交货验收证明(设备或材料进场验收单)必须加盖各方公章方为有效,否则不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凭证。
乙方产品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1.单价:元人民币;
暂定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以上价格是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应向乙方支付的设备或材料费用,包括所订设备或材料的制作、供应、包装、出厂检测、税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质保期(两年)的维护等费用。上述单价为包死价格,供货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最终总价为供货完成后乙方提交供货证明材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价格。
2.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费用前,乙方均应当先向甲方提交经各方盖章确认的交货验收证明以及与付款金额相符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费用,并且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设备或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自收到设备或材料后2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所购设备或材料为需安装调试方能发现其以上瑕疵的,则甲方应自安装完毕并调试之日起2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通知后,应在2日内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货。
第七条 设备或材料保质期以及售后服务的约定:
乙方对设备或材料提供年的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退货或换货;并承担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而给甲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具体时间如下:
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信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扣除全部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
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设备或材料运输、装卸及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负责,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除返还甲方其已付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不能交货还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设备或材料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等不符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接受,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接受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如乙方经修理、调换后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因此还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追偿。.
4、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自然现象、火灾、意外事故、地震、罢工或工厂关闭、骚乱、暴动或**、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他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违约后,则违约方不得引用不可抗力条款而免责,对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协商同意,或者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本合同附件:(可附页)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工程材料采购合同(采购类范本)
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 公司 合同编号:PRYL-202_-06-006 乙方: 签定日期:202_年 6月 15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XXXX医院项目水、电等工程材料采购达成一致,现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总价款
1、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尺寸、材质、单价及总额详见合同附件一(采购清单)。
2、货款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肆佰柒拾柒元零贰分(¥31477.02元)。
3、以上产品价格采取总价包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款、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成套产品组装费、检验及检测费、税金等。
4、以上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甲方提货计划及实际供货数量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供货数量,乙方不得以供货数量变化而提出供货价格调整,此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5、货物的出厂证明、产地、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测试合格证等资料在交货时必须随箱装。
6、产品的具体数量和进货时间以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合同总价款以产品单价乘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尺寸、材质等质量参数要求供货,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采购清单中列明的成套水、电材料或产品,乙方应组装成套,不得缺漏备品、配件或配套工具等。
3、乙方交付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未经使用的优等品,其质量、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行业优良标准,如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须符合通常的使用标准。除以上标准外,须通过国家或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和认证的,应提供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三条 交付地点、方式
1、交付地点 : 长沙市营盘东路3号新闻出版大厦1904室;
2、供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
3、如上述指定地点临时有变更,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仍须以安全、合理的方式运送到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第四条 产品交付期限
1、交付时间:202_年 月 日前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可因实际需要对货物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作出调整,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保证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要求交货,否则应当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产品验收与检测
1、工程材料送达甲方指定位置的后通知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尺寸、材质、数量、以及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
2、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将乙方所供产品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有关约定处理。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以及产品外观破损等,乙方无条件更换或退货,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按合同总价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连同货物一并交甲方。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方以 转账 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货款结算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付款。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3、在货款承付期内若发现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或缺少必要的依据以及验收的技术资料等,则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货款,乙方无条件接受。
第七条 所有权及风险移转
双方约定,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至甲方。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退货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提供相应服务的,应按每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货物或服务逾期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补偿其差额。
2、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材质、尺寸、数量、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A、全部退货处理。货物暂时留用,待甲方找到替代产品后将全部货物退回乙方,乙方需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B、换货处理。货物暂时留用,待乙方将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提供到位后将原不合格产品退回,并视同乙方逾期交货,按违约责任第1条承担违约责任。因退换货物产生的实际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C、折扣处理。所供货物验收或检验不合格,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可要求折扣处理,具体折扣按实际质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换货处理或全部退货处理。
3、乙方所供产品应为全新料,严禁使用废旧回收料、库存积压变质的产品,违反商业诚信,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应当按产品金额的三倍承担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
4、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更换或退货而造成逾期交付的,须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且并不因此免除乙方依合同其他条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而未付款项中扣除。
6、甲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如有违约(付款日期在节假日除外)则按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自然水灾、自然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一方为减少事件影响而需采取的措施,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15日内将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资料送达另一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附件《采购清单》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手机:日期:202_年07月
联系人: 手机: 日期: 202_年07月 5
日日
第三篇: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参考)
工程政府采购合同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竞标文件;
(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专用条款
十、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 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臵。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
十一、工程验收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市采购中心。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 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中心。
十二、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委托市招管办代为保管)。
十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
(二)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量完成 %时,付合同总价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同时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审计决算完毕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5%;工程正常使用一年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十四、工程保修期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
5、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除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六、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一份。
通用条款
十九、词语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
(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二十、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2_),《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其它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二十一、安全施工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
(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二十二、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二十三、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国家和宿迁市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满足竣工验收的资料。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条件不具备,则验收期顺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七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二十四、付款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五、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二
十六、专利权
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二十七、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凭中标服务费收据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单位银行账号(加盖公章)到市招管办财务室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二十八、工程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二十九、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
(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三
十、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三
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机构(盖章):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四篇:采购合同(材料类)(范文模版)
XXXXXXX公司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材料类)
本合同书于20
****年**月**日由以下双方订立:
购货(甲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供
方
单
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有关乙方向甲方供应其产品事宜,经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标的物:由甲方开发的XX项目地处XXX,时值进行
XXX 施工或安装阶段,经施工方申报,监理部、合约部审核,同意采购一批
材料。合同期内乙
方应按采购《采购订单》的要求提供订单的产品,并包括产品提供所涉及的相关服务。
2、结算方式:指乙方依照甲方《采购订单》要求向甲方供应产品后,甲方按本合同第九务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方式。
3、《采购订单》:根据本合同书,由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并为乙方接受的具体规定某些订购的材料产品交易内容的文件。乙方接受每一份《采购订单》即构成一份独立的合同并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乙方应按本合同和《采购订单》的规定向甲方供应产品。
4、可退换产品:指不符合《采购订单》和本合同规定而被甲方拒绝或退还的产品。
5、产品品质缺陷,指乙方产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品质缺陷产品(以下简称“品质缺陷产品”): 1)在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上存在明显的或潜在的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问题; 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真、以次充好; 3)为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失效的产品; 4)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5)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6)标识不实、不清;
7)在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定期发布质量抽查报告中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8)封存的由乙方提供样品本身已存在须安装使用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第二条
签约供应商资格鉴定
1、乙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公司,具有完备的、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产品条码证、国家产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等到法律文件。
2、乙方须确保其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验收标准,在签署本合同时,将本条上述的第1条规定证书,注册地工商局工商登记信息查询表和其产品在其专利权、商标权、卫生防疫、技术标准、品质检验、进出口商检、原产地证书、知识产权所有人授权书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文件或政府部门管理检验文件,一并提交原件给甲方审核备案。若提交文件为复印件时应加盖乙方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但注册地工商局工商登记信息查询表必须提供原件。
3、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上述资料之后,对供应商资格、产品品质、资料真伪进行调查、认定。对文件不齐全或欠缺年检印鉴的,乙方应限期补齐;对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第2款,甲方不予以签署本合同。但甲方鉴定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接受或拒绝与乙方签署本合同不得解释为甲方对鉴定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甲乙双方产品交易受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及《采购订单》约束。除获甲乙事先书面同意外,任何乙方的格式合同、标准条款或规定均不适用于甲乙的产品订购交易。
5、甲乙双方同意任何对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方可有效否 2 则任何私自修改或变更无效。
6、乙方必须在其生产经营、加工制作、包装过程中,应明确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包括国家有劳动用工、职业安全与卫生、消防、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此执行情况进行的定期评估审核,并且应积极配合、快速有效地整改评估审核中发现的缺陷及不服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与其现有《采购订单》及终止本合同。
7、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合同第二条向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本合同期间持续有效,并确认该项保证是甲方签署本合同的先决条件。本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虚假或失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以上资质审查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
订货及其交货约定
1、《采购订单》
甲乙双方在交易中,应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及供货业务,具体列明: 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品质、数量包括计量方法、计量单位、正负尾数差,磅差,损耗的规定及计算方法; 含税单价、明确具体的交货时间,以及收货日期,如分批交货时应注明各批次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等明细 包装等
订单传送方式:
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后二十四小时内,如果未收到乙方拒绝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则该《采购订单》应视为乙方已接受。
乙方承诺收到甲方订单后正常交期为__________天。乙方应谨慎审阅《采购订单》,以确保有足够的能力履行规定的交易。
2、《采购订单》的取消和修改
甲方在乙方交货发运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单方面全部取消或部分取消《采购订单》,并且可以更改、修改、增加或删除《采购订单》内容。如果乙方因此要求推迟交货时间的,应自收到更新的《采购订单》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协商新的交货期,同时甲方有权将订单转向其他供应商,由此而产生的超额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原交货期不予调整。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做到准时和准确交货,《采购订单》确定的交货方式、交货地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
4、按时交货
因乙方之原因导致甲方所购产品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法按照《采购订单》上指定的交货期、交货地点送达甲方时,乙方应确保在指定的交货期三天前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给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按迟延交货货款总额的百分之十(10%)承担违约金。乙方未能及时交货的,甲方有权取消《采购订单》、拒收逾期交付货物,若乙方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500.00———20000.00元人民币(视甲方损失程度而定)。若甲方接受乙方延迟交付的货物的,不应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5、送货单位规范及要求
乙方“送货单”必须详细写清楚:甲方的采购单号、物料料号、品名/规格、送货数量,并备注上包装方式及包装明细,以便于乙方货物能在8H内办理完验收入库手续。乙方需加盖该公司的印章,合同要留印章样本,营业执照上加盖公章。
6、物料交期规范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采购交期送货,未经甲方采购部允许不得提前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还应 3 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一切实际费用和提前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包装规格及标准约定
1)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付费用,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应包含乙方名物、厂家型号、编码、订单号、生产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厂家及内置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等。
2)乙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货物,(如防潮、防湿、防尘等要求)
3)包装方式规范及要求:乙方送货时同一款货物摆放一起,包装袋上必须要有物料标示,同一物料每卷包装数量相同,包装方式一致,以便清点数量;乙方必须保证送货数量的准确性,如有发现连续三次短装现象,除补加短装数量外,另将给予10倍处罚。
4)物料标示规定:乙方标签上必须写明产品料号、品名、规格、生产厂商、送货日期、与采购单号;环保物料必须使用环保物料标签。
8、品质、标准
1)所有乙方交货材料均应在外包装上加贴甲方要求之现品票,并注明相应的数量、规格、品名、料号、日期等,对安规材料。甲方IQC在检验如发现未加贴标签或标签内容错误,则判退货。
2)乙方应保证数量准确,包装数量必须统一,甲方IQC进行抽查,若发现有短装/混装现象,首次责令改正改善。多次重复出现将进行处罚,按每次100元处罚。
3)乙方交货之物料须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以利点数及抽检。
4)甲方IQC依甲方品质部制定之进料检验标准及规范对交货材料进行抽验及判定,若发现有材料不合甲方之AQL允收水准要求,会开立退货检验报告及《供应商不合格改善报告》给甲方采购部,同甲方采购部传真给乙方,要求乙方及时处现及改善。
5)对甲方品质部开出的《供应商不合格改善报告》,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品管部,并注明原因,改善措施及永久对策,甲方IQC须连续三批对其进行效果确认OK后方可结案。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则对该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6)乙方交货前必须先送样给甲方确认留样,以利甲方品管检验,对于无承认样品之材料,甲方品管部先判保留,知会乙方尽快确认与处理。
7)对甲方IQC退货但急需上线之材料经甲方相关单位会签同意特采后,若甲方采购通知乙方派人跟线处理,乙方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公司协助处理,如乙方人员未及时到达而影响甲方生产,对甲方上线造成之工时损耗由甲方生产部统计,甲方采购部通知乙方扣取乙方相应之加工费(按15元/H/人计算)。8)对经甲方IQC检验合格后上线或特采上线之材料,在甲方制程中发现有材料品质异常,同甲方品管部确认后知会甲方采购,由甲方采购部通知乙方派人前来了解并协助处理,对挑出不良材料由乙方及时补良品过来交换。如材料异常严重影响生产,造成的工时损耗将由该乙方承担(按15元/H/人计算),损耗工时将由甲方制造部统计后交甲方采购部处理。
9)对于产线退回之不良材料,经甲方IQC检查确认后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补料,不能影响公司的生产及清尾。
10)经甲方IQC检验判退货之材料请乙方及时拉回。若乙方派人来公司处理,则必须先知会甲方采购部,由甲方采购将人带到品管部,同甲方IQC人员协助安排场地给其重工,重工人员处理完后应将场地整理净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汇报甲方采购、品管部。甲方IQC检验员对乙方重工后的产品进行再次检验以确认效果,如仍没有处理好,则乙方必须再次重工,直到完全符合甲方品质要求为止。
11)技术品质: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在同行业中质量是稳定且可靠耐用。质量标准:品牌、产地、型号,规格等符合《采购订单》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果带设计方案的,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作为合同附件,报送样品封存甲方所采购的材料如要求环保、3C、CE、VDE等相关谁时必须符合环保、3C、CE、UL、VDE等要求。
12)如甲方发现乙方来料与样品的品质或数量不符,甲方除追究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和补正。对恶意短少的现象经甲方查实,除扣自进料以来所有短少之数量金额的惩处之外,并有权单方终止订单及 4 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
13)缺陷产品的处理:对经甲方入厂检验指明的有缺陷的产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或退货。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一日内到甲方与其技术人员讨论解决方案,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4)乙方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15)涉及环境保护、3C、CE等规定及ROHS要求的产品必须到甲方指定或行业规定的检测中心去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合格报告及认证告。第四条
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运送产品
乙方运送产品应依照《采购订单》上指定的交货期、到货地点、运输方式、就提交的检验证书、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等要求,确保将产品安全、准时、准确、高效地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运送产品的方式和工具必须符合保护其产品品质、销售包装的特定包装要求和运输标准。2、运输费用
乙方必须承担将产品运送至《采购订单》上指定的交货地点而产生的所有的运输费用、承运费用、包装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如《采购订单》指定的到货地点为甲方顾客所在地时,乙方也需要负担此项费用。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及在《采购订单》中已列明的费用外,乙方及其承运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收货人索取任何费用。
3、运输风险
乙方必须承担产品在运输中至《采购订单》上指定的到货地点交货前产品灭失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包括乙方承运人运送期间及送达至《采购订单》约定的交货地点的风险及费用。第五条
产品验收及退货
1、收
货
1)所采购货物实行货到工地验收(或入库验收)乙方应到工地(或仓库)交货现场与甲方收货人一起清点产品,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办理收货交接手续。
2)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原则上在当日进行验收,发现质量、数量不符合约定就及时反馈,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用电话、传真等进行回复,并于当日到甲方收货地进行处理。乙方逾期不到甲方收货地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要求退货。若甲方验退,乙方不予理睬,甲方将按0.5元/m2每天的基准收取仓租费。若存放时间超过规定72小时,甲方有权按废品自行处理此批货物。
3)乙方每批订单交货时必须交付足够的数量,经甲方查核有短少之部分,允许前2次补回短装数量,后续将以“短一赔十”的方式处理。
2、检
验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批次合格率要在甲方的AQL允收范围内。其验收依据包括合同、发货单、计量单,检验单,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证、图纸样品和其它技术证明文件,封存样品;
2)甲方的验收和收货,只代表常规的检测验收,并不排除乙方三包义务,乙方所供的产品或物料在甲方产品向客户承诺或法定的三包时效内,乙方有义务对自己所供的产品及物料按甲方向客户的基本承诺,承担连带三包义务及相应的连带经济责任;
3)甲方在生产中发现问题乙方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立即安排调换或来人全检,否则,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全检损失15元/人/时的工时费用,另因此而造成的生产停工也按15元/时每人收取,除此之外,每次因品质、交期的问题导致甲方生产不能正常运行,除追究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追究全部损失的赔偿。
3、退
货
设备退货规范与要求:乙方退回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请在接到甲方采购或仓库的通知后,在不影响甲方的情况下,所有退货材料必须于5天之内取回,如不方便取退货可委托甲方仓库管理员或采购部代寄。逾期甲方仓库将不给予保管,直接报废处理。第六条
产品风险及所有权
1、乙方须承担将产品在运输途中包括乙方承运人运送期间及送达至《采购订单》上指定的到货地点交货前的产品一切风险及费用,经甲方验收并签收货品后,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才转移到甲方。
2、可退换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发出拒收或《退货单》后转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发票管理
甲乙双方在交易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严禁弄虚作假、盗用他人发票的行为,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违法行为,乙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在内的所有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取消现有《采购订单》及终止本合同。第八条
价格条款
1、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或物料。《采购订单》中被甲方确认的价格计价方式是双方结算货款时的唯一依据。
2、竞争性定价:在相同的时期及类似的合同条款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用量不大于甲方的任何一方提供本合同中的标的物,必须以同等最优惠条件对待甲方。
3、报价:乙方接到甲方询价要求后,须于要求报价的日期之前(最迟2个工作日)向甲方报价,乙方应按协定的基础报价,报价需清楚列明每项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等。在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增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下调产品的价格。
4、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或物料涉及需要开模时,其开模制作费用及所有权等由双方另行协商,其使用范围仅限甲方公司。
5、如发现乙方价格高于市场价或刻意隐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下调供货价格,并要求作相应的差价补偿。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购订单时,请仔细核对采购订单所订购材料的单价,采购单价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单价为准,乙方在收到采购订单,发现单价低于双方确认单价时可向甲方采购部提出,甲方将及时给予更正。在发现高于双方确认单价时也应积极主动向甲方提出,给予更正。若未提出,甲方一经发现将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此货款材料所有订单的超出部分金额,并以此部分金额的10倍罚款。
6、新价格由甲方的价格核准人与乙方沟通定价,但新价格不可高于基准价格,否则不论是成交前还是成交后,高出部分甲方均保留超价部分之追讨权利,如将之前所有购买的差额从未付账款中扣除。
7、任何价格变化须经双方同意,确定生效日期,有关的订单或销售通知(如有的话),应与最新的双方同意的价格一致。
8、乙方在价格需要作调整时,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无效。若价格调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乙方在通知之日起2个月后方可停止供货(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否则,由乙方擅自停止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九条
结算条款
1、自然月内所结单在次月10日之前进行货款对账,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必须传真上月对账单至甲方财务部门,对账单格式以甲方指定格式为标准。甲方每月5日过后则停止接收对账单,如乙方5日前没有主动传真对账单,甲方将乙方该月数据自动延后至下月(货款所属期为下一月份),视为该月没有货款数据:
2、双方对账无误后:比如付款方式为当月结三十天,甲方将于对账后下一个月下旬支付货款。
3、乙方收到甲方回复的对账单后,应填写申请付款报告单明确已供货量、价,已付、待付金额待甲方审查时间节点,支付比例、罚金、扣款情况由合约员签署意见后将收、领货单、对账单,经相关领导审核完毕后予以支付,如办理结算,必须附上结算资料。审批后乙方最迟于当月25日之前向甲方开具金额为对账单中“开票额”的发票,并将发票送达甲方财务部,以便预约甲方安排付款。否则甲方有权保留该货款暂不支付,直至乙方提供发票,并将支付时间顺延到下个货款支付日。
4本次采购无预付款,货到(全部、批次)提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供方出具该批次或全部金额发票,采购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至(批、全)的70%;货物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年)满后无质量问题金额退还(有问题扣除相应部分)。质保期时间:投入使用时开始计算。
5、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货款中直接扣减所有乙方应支付或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违约金或其他款项。
第十条
品质保证、合法有效代理权
1、乙方向甲方保证,其拥有所供应产品的所有权或必要的处置权;并且已经获得对该等产品及该等产品组成部分享有权利的全部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使用、销售该等产品及该等产品之组成部分);乙方向甲方销售产品完全符合《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取消现有《采购订单》及终止合同。
2、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保证批量产品与所确认的样品绝对一致性。
3、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制造工艺上的缺陷,符合环保要求,在正常环境下使用该产品是绝对安全的。第十一条
违约、侵权赔偿法律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存在品质缺陷或其他基于产品自身原因,引起客户罚款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甲方作出相应赔偿/补偿。
2、如果乙方违反第二条第7款,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及所有法责任。
3、一旦乙方获悉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或《采购订单》规定产品可能或已经向乙方或甲方进行事件的或潜在的索赔或调查处罚或任何法律诉讼时,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证据,而乙方必须诚实地、不做隐瞒地回答并提供所有相关证据资料。
4、质量违约:当乙方提供的产品或物料达不到合同保证条款的质量要求时,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可选择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不能或延期交货违约:如果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及交货数量立即通知甲方。并且,甲方有权:
1、向第三方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多支出的采购差价(小于或等于采购价的20%)及为此而支出的额外费用;
2、要求采用快递方式交付产品与物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延迟一个月支付货款甚至单方解除采购订单和合同,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取违约金及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
6、属于甲方设计、委托开发、订制的模具、菲林等,甲方对其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乙方必须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其制作的产品,否则乙方向甲方赔偿50万人民币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诉讼追究乙方责任。
7、乙方品质不良率超出________规定而短时间内无法及时改善已影响到甲方生产时,甲方则采取多订料方式作为临时对策,多订料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回收余料部分。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交到甲方最终客户时出现重大品质问题,在甲方提供客户的反映三日内应予解决,否则因乙方的产品不合格导致甲方的损失,所有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8、包装违约:除承担责任外,可以或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当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第十二条
保守商业秘密义务
乙方应对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条件保密。所有甲方提供文件、资料及图像、交易信息均属于甲方之财产,本合同履行期内及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密,或在与第三者的业务中使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须承担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财产和由乙方占有或出于控制中载有甲方商业秘密以甲方认为是其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实施任何处罚及索赔行动。第十三条
防止商业贿赂义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的采购人员、员工进行行贿。甲方严禁甲方员工、个人以及任何方式从乙方获取或接受任何礼品馈赠、任何形式的“回扣”或非正常好处作为进行交易的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供应商审核评估
1、甲乙双方确认依照采购商的采购方针,通过共同努力,向合作伙伴的方向发展目前的合作关系。
2、合作中甲方会因为客户需求提供备品,乙方应免费提供,备品比率为_____,如果因备品不足,甲方有 7 权从正常供货的数量中提取相关的产品作为备品,乙方并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补足差额,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而影响甲方的生产计划,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移交对方相关物品,乙方应确保继续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在乙方有下列行为和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书面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 1)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拖欠向甲方应交款项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 2)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其它行为;
3)结业或破产清算,被国家司法、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权力机关查封,被吊销或注销; 4)被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或法院做出财产保全措施裁定时;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内部构架发生重大变化、乙方转换股东、乙方改变名称在自发生改变之日起七十二小时内未通知甲方的;
6)违反第二条第6款或本合同期其它规定存在任何阻扰、干预或拒绝甲方检查权的行为; 7)违反第二条第7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虚假、伪造、失效的文件资料; 8)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转借、转包、转让他人;
9)违反第十条第2款的规定或任何第三方就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向甲方书面提出索赔或其他要求。
3、若乙方因经济纠纷受到政府司法、工商行政机关或技术监督部门查封、没收甲方经营场内的乙方产品,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且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同时乙方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及时办理相关结算:
1)依法申请破产或清盘时;
2)发生解散事件时;
3)被吊销营业执照时;
4)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无法经营或被政府征用场地的。
5、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甲方有权取消任何未交付产品的《采购订单》,且无须向乙方赔偿。乙方应以甲方已支付的货款相同的价格回购库留在甲方处的产品。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七日内办理清算手续,回购产品,并将其产品等物品撤出上述经营场地。乙方逾期办理回购和撤出产品的,在不影响甲方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每日向乙方收取产品进货金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保管费,保管费直接从乙方未给货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对产品作任何处置,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赔。第十六条
资料及其送达方式
1、乙方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若属伪造或假冒的,乙方应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处罚及法律责任的后果。
2、依据本合同所制定的《采购订单》及相关补充协议(传真件均有效),与本合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之间据以联系的通知或信件须是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所示地址,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发送后当日视为有效送达日。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及其应对方式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以书面方式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若一方因不发出通知,将丧失其要求中止履约的权利。
2、本合同规定中中止其义务的一方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尽快恢复履行其义务并通知另一方。若告知的不可抗力延续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通知另一方本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及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且依据其解释。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如发生纠纷,当事有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经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方可生效,若委托代理人签署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期满双方协商续签。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到效力。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严格依此条例操作,若有其它因素而导致双方停止合作,则甲方有权停付最后1-3月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具体金额根据年营业额的百分比及材料而定。
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签约代表,我们已经详细、全面、完整地阅读本合同原则和条款且完全理解和遵守这些标准和条款,同意并且接受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电
话:
乙
方:
法人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电
话:
第五篇:工程类合同
**市政府采购合同
工程类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市**区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用条款部分执行《**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部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三、承包方式:
四、工程期限:
自
****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实际工作日计
天。
五、中标或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八、甲方工作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九、乙方工作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严格执行施工规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及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项目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施工计划、图纸等;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十、材料供应的约定
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甲方提出质疑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项目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十二、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项目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项目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引发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约定(如项目不需缴纳,删除此条)
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的要求,乙方需按工程中标或成交总价款的___%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即
元。自工程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
年。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量保证抵押金;出现质量问题后,甲、乙双方协商后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法》执行。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约或履约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工程结算的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需携带工程验收报告书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及相关资料,到财政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结算。
十五、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调解无效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工期延误:如果关键施工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1)重大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4)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违约责任:
十八、安全措施:
十九、其他未尽事宜:
二十、本合同由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政府采购办、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
方
采购单位名称: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邮
编:
****年**月**日
乙
方
供应商名称: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邮
编:
****年**月**日
采购中心
**市政府采购中心:
(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年**月**日
注: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已签订好的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发布至**省政府采购网),逾期不上传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