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协议

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协议



第一篇: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协议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和_________等有关规定,就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负责对全市住宅维修基金的统一归集和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定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

第三条 甲方负责在天津市商业银行开立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缴款专用账户,以保证乙方顺利按时缴存维修基金。

第四条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保管好维修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并从维修基金存入专户之日起比照商品住宅缴存维修基金的利率计息。

第五条 甲方应提供维修基金查询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维修基金的使用等业务。

第六条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银行在全市各区、县设立维修基金缴存窗口并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开发建设单位缴存维修基金。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额缴存维修基金。

第八条 乙方对所提供原有住宅的住宅套数、建筑面积、建安工程费和已发生维修费用的业主确认书等资料的真实、有效负有完全责任。

第九条 乙方缴存原有住宅维修基金后,如业主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解释。由此产生的任何矛盾和纠纷,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应当妥善解决原有住宅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_________年开发建设的_________区(县)_________道(路)_________小区(号),共_________套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维修基金_________元全额缴存至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缴款专用账户。

第十二条 乙方可分_________次缴存维修基金,但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以上,具体安排如下: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和比例缴存维修基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缴存,并承担未缴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未全额缴清维修基金的,根据_________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须按未缴金额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乙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仍应当全额缴存维修基金。

第十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应订立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孝感市住宅维修基金

孝感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

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保障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含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下同)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层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

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六条

商品住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其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向售房单位缴交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后提取的维修基金,属原房屋产权单位所有;购房者缴交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来源:

(一)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的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二)商品住房: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依照有关规定,由开发建设单位移交小区按住宅造价不低于1%的比例提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第八条

维修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经当地财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可用于购买国债外,严禁挪作他用。

第九条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代收或提取的维修基金,应当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缴交登记,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代收、提取的维修基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银行开设的维修基金帐户,专户存储。

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并存入财政部门指定银行开设的维修基金专户。

第十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接收移交的维修基金,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第十一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应当转作维修基金滚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

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维修基金的业务费用,由其编报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可从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中核定。

第十三条

公有住房使用维修基金,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同意并经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计划;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维修计划应当报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由财政部门审核并通知银行划拨资金。第十四条

商品住房维修基金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计划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通知银行划拨资金。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维修基金使用时,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维修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决定后使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维修计划,报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并通知银行划拨资金。第十五条

设立维修基金专户的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维修基金的缴存、划拨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划拔资金。第十六条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的,应当报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决定,可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第十七条

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幢住宅设置。第十八条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帐面余额按原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的,其代管的维修基金帐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指定的社会审计单位审核无误后,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并报送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商同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维修基金缴存、使用预决算等管理制度,并接受同级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一条

转让房屋所有权的,结余的维修基金应当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不得退还给原业主。

第二十二条

业主或者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就维修基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

公有住房未按照本办法提取维修基金的,当地财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补提维修基金。逾期仍不足额提取的,应当处以自应提取之日起未提取额每日万分之三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购房者不按规定缴交维修基金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办理其房屋产权证书。

第二十五条

维修基金代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或者造成维修基金损失的,由财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改变维修基金用途的,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造成业主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未建立维修基金或者维修基金的建立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建立或者追补维修基金,具体办法和措施由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第二十九条

非住宅商品房维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孝感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

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

去年年底,北京市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要求颁布了《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购买人应交纳公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按政策规定,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交纳维修基金

去年年底,北京市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要求颁布了《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购买人应交纳公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其具体内容如下: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由购房者交纳。购房者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维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由买卖双方共同负担。其中售房单位出大头,要从售房款中按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 30%的比例划拨维修基金;职工个人出小头,按购房款当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价2%的比例交纳。

2、此项基金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代管。住宅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市小区办便将住宅维修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待公有住房售后成立管委会,再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

4、管委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5、维修基金不足时,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6、如业主所住房屋因拆迁或意外失火无法居住,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将维修基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交纳比例退还给业主。如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其结余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北京居民交纳维修基金的具体程序

目前,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已经开展了商品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代收工作。

一、谁应交纳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交纳人为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新建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等)房屋预售契约或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

将商品住宅转为租赁、经营或自用的售房单位也应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

不交纳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将不予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

二、何时交纳维修基金

凡2000年1月30日以后办理商品住宅买卖立契过户手续的,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区县小区办或市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

凡在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30日之间签订商品住宅房屋买卖合同并已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的,须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前到市小区办补交维修基金。

三、维修基金的数额

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数额是房屋预售契约或房屋买卖合同标明购房款的2%,补交的按房地产卖契标明的购房款计算。

商品住宅售房单位应在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文约定维修基金的缴交金额。

四、交纳维修基金的地点

市小区办负责办理补交维修基金手续及收取在市房屋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者交纳的维修基金。区县小区办负责收取在区县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者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

五、交纳维修基金时应带哪些材料

除用于交纳维修基金的支票或现金外,应带1.商品住宅房屋预售契约或买卖合同,已办完立契过户手续的,还应带上房地产卖契。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购房的,居民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现役军人带军人证,境外人士带护照;购房人为单位的,企业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带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六、交纳维修基金的程序

1.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2.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3.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并取得小区办开具的“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第二联和第四联。

交纳人持收据第四联(交易部门或权属部门)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七、维修基金的计息

维修基金属业主所有,存入市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管委会成立后,经管委会申请将维修基金划转至管委会管理),按国家规定,维修基金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现金最晚于交纳后第三个工作日起计息,支票最晚于交纳后第五个工作日起计息。

第四篇:住宅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推荐)

维修基金可以用吗?

刚买的房子遭遇漏水,大雨之后维修房屋怎么申请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大雨中一些房屋尤其是顶层的住户可能会遭遇漏水,这种情况是可以动用咱们之前缴存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修的,那怎么去申请和维修呢? 先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首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钱,它是由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的一笔资金,专门用来维修或更换电梯、消防、屋顶等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钱。依据《物权法》规定,这笔钱由小区业主共有。

不过,平常咱们使用维修资金,要经过双2/3业主同意等程序,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支取这笔钱。

那么遇到房屋都漏雨这种迫切需要维修的情况,该怎么办?

为此,政府设立了一个应急维修的政策,如果出现6种紧急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在无需业主签字的情况下,准备3份材料即可到当地房屋和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审批时间短,最快时间48小时资金到帐。

具体而言,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6种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遇到以上6种情况,使用应急维修不知道双2/3业主同意,但应当事前告知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办法了。步骤一: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由相关房屋产权人(可否改为业主)提出代修申请。

那么应急维修的申请提交给谁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提出申请,北京具体如下:

步骤二:提交材料

(1)已填好的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

(2)所选施工单位不在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3)应急维修工程预算书;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明细表或分摊明细表。步骤三:等待审批

应急维修的审批时限包括两个阶段: 一是区县建委(房管局)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场做出同意决定。申请材料有问题的,指导申请人补正材料。

二是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当在接到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特别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

步骤四:请企业施工

需要实施应急维修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区县建委或房管局可以自行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附后)中选定施工企业,也可以通过摇号方式从施工单位名录中选定施工单位。

相关单位也可选择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以外的施工企业,如果选择这类企业,在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时,需提交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步骤五:工程验收

应急维修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报告。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合格的意见;不合格的,施工企业要无条件整改到工程合格。

鼓励聘请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机构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工程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监理或造价咨询机构的费用可以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步骤,其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注意事项一:应急维修费用的分摊

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费用,由产权人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对个人购买的房改房,分摊应支付的维修资金先使用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售房单位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差额部分从个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可以简洁一些。先使用售房单位交存的那部分,不足的话再用个人交存的那部分)注意事项二:未交纳维修资金的处理办法 应急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尚未交纳维修资金的,应立即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补交专项维修资金或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应分摊的维修费用。对拒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相应维修费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企业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区县建委(房管局),在相关业主办理所涉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继承等手续时,由区县建委(房管局)告知其先补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滞纳金。

注意事项三:房屋建筑的质保期

特别提醒一下,和其他商品一样,房屋建筑也是有质保期,质保期内出问题,是要开发商来负责的,不需要咱们业主自己掏钱来修的哦。

比如,地基和主体结构的质保期限为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住宅即为70年;防水和保温工程的质保期限为不低于5年;电梯工程则不低于3年;住宅外窗防漏最低5年保修。北京漏雨房屋可申请公共维修金(北京晨报)

大雨让一些房屋、尤 其是顶层的住户遭遇漏水的困扰。北京晨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包括漏水共6种情况可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缮,而且不需经过双2/3业主同意等程序。在无需业主签字的情况下,准备3份材料即可到当地房屋和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最快48小时资金到账。

记者了解到,这6种情况包 括: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如果遇到房屋漏水,由业主委 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 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答复。■相关新闻

空调排水管冒水 楼房住户被淹

北京晨报讯(记者 曹晶瑞)昨天下午2点多,居住在通州区玉带河东街的曹先生突然听到阳台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响。“只见空调排水管道口不停往外冒水。” 曹先生称,眼看着水一直流到了门厅,沙发、茶几、电视柜全都被泡了。据曹先生所在小区物业介绍,设在住户室内阳台的管道多为空调排水管道,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跑水情况。不过,由于昨日持续降雨,小区顶层阳台又为露天设计,致使雨水涌入空调排水管。建议居民雨季外出时,将家中排水管的口儿堵住。一侧墙体突断裂 胡同居民急撤

北京晨报讯(记者 王萍)由于连夜大雨,20日早上开始,东城区大江社区长巷五条7号居民高霞家的房顶就开始漏雨,一侧墙体发生断裂。险情出现之前,街道有关工作人员就已帮助居民从危房中撤离,人员离开5分钟之后,前房檐脱落,由于处理得当,保障了居民人身安全。

购房知识:暴雨连天 新买的房子漏水了怎么办?

一、新买的房子漏水谁该负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业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就要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赔偿事宜,索赔的过程可以先同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

房屋的保修期与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不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房地产商(即开发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相关法律条文: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

二、房子漏水怎么办

首先要找漏,找漏从哪下手,主要是从屋顶的高出往低处找漏(因为水往底处流)首先是看屋顶有没有裂纹,原有的防水层有没有老化掉,屋顶原有的SBS防水卷材有没有气泡,有气泡的话就证明水已经进入防水层的底部了,这样就漏水了,还有屋顶上的天沟有没有堵塞。找到房子漏水先找渗漏原因:

1、人力的原因破坏,特别是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施工改动破坏

2、建筑物自身质量,如开裂、蜂窝等

3、预埋给排水管渗漏

4、排水管管边密封不到位,管与结构脱层。

建议先做一份房屋质量鉴定,确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后,就可以界定相关责任。“假如鉴定出房屋本身就存在设计、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则漏水问题就要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不能以保修期为借口。”

第五篇: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申请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XX业主委员会、XX物业公司:

我是XX小区XX栋XX单元XX室业主,邻里关系和睦,家庭幸福。自XX年XX月XX日起,我家及周围邻居房屋开始出现严重的漏水现象,尤其遇到雨雪天气,雨水通过屋顶及户外墙面破损处渗透进我家室内,地板、墙面受潮,部分家电也因此出现不同程度的故障,家人健康也受到威胁,并且该问题的危害祸及到周围邻居。大家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着。

虽然前段时间已经申请维修过一次,但漏水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漏水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到家人的正常生活和孩子的成长环境,还给邻居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及损失,经与周围受影响区域邻居商量及向相关部门反映,他们对于屋顶、外墙等部位出现问题对我家及邻居家庭造成的影响表示同情、理解,并一致同意维修、改造。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部位的维修可申请专项维修基金,我家情况完全符合此规定及条件,在周围邻居及业主委员会的支持下,特向业主委员会及贵物业公司提出维修资金申请。批准,并请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全程监督维修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申请人:

2014年12月2日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