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使用与管理协议
笔记本电脑使用与管理协议
甲方:北京能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一、协议总则:
1.甲乙双方为共同优化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特采取“出资分摊、属权转换”,“专人专用、谁用谁管”的方式对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以下简称为“设备”)实施有效管理。并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此协议。
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抵押方式后,甲方可以先行代付全部货款,将所购电脑笔记本设备提供予乙方专人专用;乙方的应分摊部分通常情况下将以不计息方式,在其此后的薪酬中按月平均扣除,直至补缴完毕。乙方补缴期上限一般定为一年。
3.本协议所涉及的笔记本电脑设备所有权及其使用与管理办法与甲方提供予乙方的其它福利待遇无关。
二、双方置资分摊细则:
1.设备总价为¥(主要配置信息附后);其中甲方应承担额度为:¥;乙方应承担额度为:¥,应在一年之内向甲方补缴完毕。
2.乙方以¥额度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笔记本电脑设备的完全属权,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为止。
甲乙双方亦可另行协商,以其它适当方式进行置资担保抵押。双方另行商定的置资担保抵押办法应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之效力。
3.实际采购时,由甲方先行代付全部货款。乙方应承担部分应在其此后的 I
薪酬中,以不计息方式,按¥/月的标准,平均扣缴个月,之后一个月扣缴¥(剩余零头),以结清全部应补缴款项。
4.关于此种设备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及相应属权控制期限应按如下方式安排:自购入笔记本设备之日计起,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
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拥有该设备的完全属权。至此之后,该设备的完全属权将转归乙方个人所有。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适当方式对为其配备的笔记本电脑设备提供置资抵押与担保。
(2)甲方有权在乙方补缴其应分摊置资款项期间,依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按月在乙方薪酬中扣除相应额度。
(3)甲方在其对笔记本电脑设备具有完全属权控制期间,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或员工业绩表现,从乙方收回该设备;但须以充分尊重员工个人意见和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且在要求乙方交回该设备时,在确认设备状况未发生超出正常使用损耗的情况(即设备的性能与外形均未发生明显影响正常使用的损伤)下,应及时、如数地返还乙方已实际分担的置资款项。若确认存在有超出正常使用损耗的情况,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已实际承担的置资款项中扣除相应损失。
(4)甲方在其对笔记本电脑设备具有完全属权控制期间,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设备的正常保修事宜,并有义务承担设备正常保修及维护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费用。
(5)在甲方对笔记本电脑设备具有完全属权控制期间,当发生乙方离职的情形时,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办毕相关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程序,并确认设备状况未发生超出正常使用损耗的情况(即设备的性能与外形均未发生明显影响正常使用的损伤)下,在一个月之内如数返还乙方已实际分担的置资款项;若乙方自愿保留该设备,则亦可通过与甲方协商,在一个月之内,按购货实际价款补偿甲方
相应实际承担款项,以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6)在甲方对笔记本电脑设备具有完全属权控制期间,若发生乙方非法独占设备所有权等情形,甲方有权行使正当的财物追回权利,并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于笔记本电脑设备进行自主采购和独立地使用与管理。
(2)乙方有权在甲方对于此种设备的完全属权控制期结束之后,依据本协议,获得笔记本电脑设备的完全属权。
(3)当乙方尚未获得笔记本电脑设备的完全属权期间,若发生主动离职、或被合理解聘,或甲方认为需要进行必要的配备调整等情况时,在确认设备状况未发生超出正常使用损耗的情况(即设备的性能与外形均未发生明显影响正常使用的损伤)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为其办毕离职及工作交接手续后的一个月之内,如数返还其已实际分担的置资款项。
(4)乙方有权在其已取得笔记本电脑设备的完全属权,或与甲方协商终止本协议之后,要求甲方及时返还乙方所提供的抵押款项或物资。
(5)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承担相应置资抵押担保与补偿的义务。
(6)乙方应在对于笔记本电脑设备享有“专人专用”权利的同时,认真地做好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与常规维护,精心保养,用心爱护,使其真正能在工作中发挥最大效能。
(7)当乙方尚未获得笔记本电脑设备的完全属权期间,若发生设备丢失或严重损伤等超出设备正常保修范围的意外情形,乙方将承担全部使用或管理不当的责任,原则上应补偿甲方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相同配置的笔记本电脑设备。
(8)乙方须保证笔记本电脑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应一切均以工作大局为重,优先考虑各种公务用途,尽量服从于公务需要,绝对优先考虑各类公务用途。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确认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之附件包括:
(1)本协议所涉及的笔记本电脑设备的购货发票、保修资料及设备配置信息;
(2)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其它置资担保抵押办法。
甲方签章:北京能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B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协议
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使用笔记本电脑开展工作,双方就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笔记本电脑的购置:
乙方向甲方提出笔记本电脑购置申请,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由甲方核准后批复购置电脑的预算;
乙方依据甲方批复预算以个人信用卡分12(月)期付款方式进行电脑的选购,并向财务部提供相应的报销凭证以及分期证明;
二、甲方在每月5日,支付笔记本电脑当月分期款项给乙方直至12期还款全部结
束;
三、乙方自笔记本电脑购买当日起计算,为甲方雇用员工两年未离职,笔记本自
动归属乙方个人所有;
四、甲方有权利在认定乙方不需使用该设备时,收回该设备;
五、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笔记本电脑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六、在任何情况下,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设备进行任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赠与第三方、设定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
七、笔记本电脑若有丢失或由甲方认定有故意损毁设备的行为而造成设备报废,要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
1.从购买(即领用)日起一年内,按原购置价的80%进行赔偿。
2.从购买(即领用)日起二年内,按原购置价的60%进行赔偿。
八、笔记本电脑若有损坏,要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或申请保修:
1.从领用起两年内,厂家免费保修,由乙方提出书面维修申请,甲方负责
联系厂家维修。
2.从领用日起使用两年以上,如出现损坏情况,由乙方自行修理并承担修
理费用。
3.人为或意外损坏(删改设置、病毒、人为损坏、雷击和其它物理、化学、及用电系统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由乙方提出书
面维修申请愿书,甲方负责联系厂家维修;维修费用甲方承担50%,乙
方承担50%(包括领用日起一年内)。
九、笔记本电脑使用年限为四年,四年期间,乙方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购买新笔
记本设备。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按相关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签字):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2-
第三篇: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
高新区实验中学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
为更好地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需求,学校决定为教学一线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为确保电脑的正常有序使用并能发挥最大教学效益,特制定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笔记本电脑是学校的可移动教学设备。由学校统一购买,经财产编码、造册,乙方签领后方可使用。
2、为保障乙方正常使用笔记本电脑,甲方应提供有关培训活动。
3、笔记本电脑分配给乙方个人使用和日常保管,一般不出借他人使用。因公开课等特殊情况需要借用的,由教导处出面统一借用并及时归还。如学校统一使用时,必须带到学校,办公用机学校不再配置台式电脑。
4、甲方按照网络规划统一为乙方笔记本电脑分配网络接口地址进行网络设置,方便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因岗位变动、外借外调、合同终止、长假退休等原因,离开校内工作岗位的,在笔记本没有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应及时将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权归还学校。
2、不允许乙方擅自将笔记本电脑进行改装;笔记本因认为因素损坏的,乙方自理维修费用;因保管不慎造成遗失的,由保管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赔偿。
3、甲方发放给乙方的笔记本电脑只供乙方教学使用,在校期间禁止利用笔记本电脑进行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网络传播、阅览不健康的网页或文件、电子邮件,严禁利用校园网络传播病毒、攻击学校服务器等恶劣行为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由此造成的网络故障或微机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校规并按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
4、乙方应努力钻研现代教学理论,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自身适应现代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笔记本电脑的效能为教育教学服务。
三、未尽事宜,由甲方组织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认可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高新区实验中学乙方: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
第四篇: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
XXXX部门
笔记本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1、因开展工作的需要经申请,甲方将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购买价格:品牌:型号:序列号:用于处理相关工作;
2、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使用期间需向甲方交纳笔记本分期款每月元,由财务人员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在工作满两年该笔记本电脑归乙方所有且不再缴纳分期款。
3、笔记本电脑在使用期间,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维修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由笔记本售后承担(以售后检测为准),超过保修期的由使用者承担维修费用及其他相关责任。自行添置附属设备的甲方不予支付,但经过甲方同意的除外。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授权范围内了解公司的相关经营数据和管理资料,不得将笔记本电脑中的资料向外界传播、泄露,不得拷贝和复制、传播给其他人。
6、若因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按以下办法执行:
(1)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在1-6个月以内,乙方必须将电脑交回甲方,甲方不退还分期款用。
(2)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在6-12个月以内离职,乙方需将电脑交由商务咨询实施部负责人,且甲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笔记本电脑分期款的40%。1 /
2(3)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在12-24个月以内离职,乙方需将笔记本电脑余款付清(笔记本电脑总价-已付使用款=笔记本电脑余款)后办理离职手续,笔记本电脑归乙方个人所有。同时乙方必须将电脑内与公司相关的全部资料拷贝到甲方指定的电脑和存储介质,有密码应解除密码,并将笔记本电脑中公司相关的资料全部删除。
7、若在使用期内造成笔记本电脑损毁,丢失、被盗等,使用者需补足笔记本电脑剩余价值(笔记本电脑购买价-已支付的分期款=电脑剩余价值)。公司另购电脑给乙方使用。
8、乙方遗失笔记本电脑应立即告知甲方,详细说明笔记本电脑内的资料以及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隐患。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盖章:手印:
2011年8月5日2011年8月5日/ 2
第五篇: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
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
甲方: 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万国城摩码园分公司(拥有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楼长前台值班工作制度,经双方同意,签订电脑使用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资产的型号
甲方同意将如下资产提供给乙方使用。
资产名称:联系笔记本电脑规格型号:Thinkpad E135
资产编号:附件:电脑包一个
购置日期:2013年10月
第二条:责任和义务
1、公司配置的笔记本电脑使用期未满,乙方如因工作调离或辞职等原因离开甲方,应将公司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完整交还给甲方,方可办理调离或离职手续;职员也可按固定资产折旧回购笔记本电脑;
2、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配置的笔记本电脑不得未经甲方信息运营中心批准下擅自转移,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用途;
3、乙方负有爱护、维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所使用的资产及其附件的责任和义务;
4、甲方信息运营中心协同计划财务中心每年不定期对公司资产设备进行盘点,进行帐目与实物核查,对于丢失、损坏等进行核查并追究责任;
5、不符合电脑管理作业标准配置笔记本电脑的职员,由于工作需要等特殊因素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的硬件维护、故障排除、硬件管理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6、乙方所使用的资产遗失,按资产账面净值对资产照价赔偿。或经甲方同意在1周内购买同类型型号或等值的资产赔偿;
7、电脑类资产乙方使用时应遵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遵循电脑的操作规范,不粗暴操作,不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程序,不上不良网站,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保持电脑及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