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转让协议书
企业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XXX
XXX(以下简称“企业”)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包括XXX和XXX两处工业用地及厂房)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1、甲方将XX厂的公章、发票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等所有证照在签订本协议时转交给乙方。
2、甲方协助乙方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登记到乙方名下。
3、以签订本协议之日为界,之前发生的债权归甲方享有,债务亦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之后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与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受让XX厂整体资产权益后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转让方对原企业已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违约责任: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十五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二篇:企业转让协议书
XXXXXXXX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XXX(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XXX(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位于XX镇XX村的XXXXXXXXX公司投资人甲方因另有事业发展,自愿把其个人独资企业慈溪市横河镇精益仪表配件厂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转让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XXXXXXXXXX所有资产及经营权。
二、转让金额及方式:甲、乙双方对2012年2月10日为基准日的企业全部资产进行了盘存,确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由乙方以货币形式于2012年2月11日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经营权交接及债权债务的承担:自2012年2月12日起XXXXXXXX所有权及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经营权自动终止。在转让日前XXXXXXXX在经营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延续承担,甲方负连带责任;在转让后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四、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依法向工商机关办理XXXXXXXXXXXX转让变更手续。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办理变更的,甲方须将该企业转让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给乙方。
五、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并一经签订,就作为向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申请投资人变更的依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企业资产转让协议书
企业资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与于年月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 XXXXXXX有限公司即甲方,本着公司健康发展,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转让公司的全部净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出售公司净资产,甲方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净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该价格包括乙方土地入股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和厂房等固定资产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为人民币万元整。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座落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乙方栋)所有权,位于乙方公司内。
2.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变压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资料及所有厂房的建造报批、税票等、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三、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乙方予以
处理,如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乙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乙方公司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乙方承诺在日内负责为甲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六、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万元整,支付时间为年月日。
2.有关新公司权证转让手续由新公司负责办理,甲、乙双方共 同配合。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乙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定天之内完成。
七、其他约定
乙方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甲方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乙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甲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任何一方未履行到期义务,守约方均有权抗辩之后到期义务,并有权解除合同。
九、本协议设附件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2.房屋产权证明(权证、房管局证明、建委报建手续)及相关税票、合同等。
3.十、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选择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1.总投资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玖佰陆拾万元整,占总额的80%,以货币方式出资;乙方出资贰佰肆拾万元整,占总额的20%,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方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作价入股方式出资。
2.在协议签订起5日内开始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义下,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税由乙方承担。逾期视为乙方违约。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股份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按约定股份比例享有股权。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⑴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⑵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⑶惧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甲方招待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方自愿提供对方投资人提供保证担保。一方违约并造成守约方损失的情况下,除承担损失外,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按总投资额20%违约责任,保证方承担边带责任,守约方随时享有解除合同权利。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二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档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月日
签订地点:
鉴证单位: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四篇:企业资产转让协议书格式范本
企业资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乙方在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地号为 的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
2、座落于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 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乳品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100万元付至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 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定15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原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十、本协议设附件 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付本10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第五篇:2018企业设备转让协议书范本
2018企业设备转让协议书范本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内每季度支付 元,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 交接验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按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 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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