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队队员聘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此责任书;
一.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为有固定期限责任书,期限为2010年6月9日起,至2010年6月9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规定的工作场合。
2.甲方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及法律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培训费押金200元,以莲众公司财务收据为准。
三.劳动纪律和劳动任务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消防队情况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责任书的附件,对乙方进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应端正工作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乙方必须保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确保人生、财产安全。
4.乙方如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本部门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着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消防队和莲众公司的规定处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未满一年辞职,按自动离职处理,离职是报莲众公司扣除未发工资,不退还培训费押金200元。
6.特殊情况乙方解除责任书,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未经批准自动离职不退还培训押金200元,并扣除未工资。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人员对待。
四.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按莲众公司的规定执行。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2010年6月9日
第二篇:治安巡逻队员聘用协议书
治安巡逻队员聘用协议书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村居治安环境的有关精神,现聘用治安巡逻队队员,为加强职责,做好治安巡逻工作,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队员工资全勤每人每月700元,巡逻队员上班时间必须按时到岗并签到。巡逻时间内,抽查不到岗者,首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三次不到岗者,予以辞退。如请病事假,则按工资比例扣除;
二、聘用时间暂定三个月,三个月期满,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巡逻队员如不按章办事,乐清市地方税务局虹桥分局可随时解聘,终止聘用合同;
三、巡防时间为每天20:00~6:00,必须统一着装及按乐清市地方税务局虹桥分局要求携带的有关装备上岗;每天轮流值夜,巡防方式以步行为主。
四、巡防队员必须服从巡防队长的工作安排,发现问题或纠纷应及时上报,每日巡防队带人员必须在当日巡防完毕后,详细记录巡防情况并签名,巡逻队员在当班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违反巡防纪律和有关法规。
五、巡防队员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齐有序。自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名称:
姓名: 地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日
第三篇:保安队员聘用协议书
保安队员聘用协议书
为确实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明确治安防范责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订立如下协议:
1、维护本村范围内社会治安,坚持每天到户巡查二次。
2、教育引导本村村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时反馈治安信息,并做好治安巡逻记录。
3、重点负责夜间巡逻,严防不法分子有机作案,遏制可防性案件发生。
4、承包人在夜间执勤过程中,发现村民有重要物资在室外,要主动督促户主或帮助查清物件来由,以防丢失。
5、承包人执勤过程中,发现取聚赌窝赌博现象,以及封建迷信行为要及时报告派出所予以查处,发现有群众纠纷,要主动介入调处,调处不成后,要主动参与村治调委员会的调处,如果发现突发性案件,要及时汇报。
6、联防队员的工资报酬,镇财政统一支付。
7、如因工作失职导致可防性案件和未能及时处理汇报的,以治安考核细则予以处分。
8、协议时间:2009年元月1日于2010年元月1日。
保安队员签字:村负责人:
年月日
第四篇:消防队及安全管理责任书
消防队及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强化本小区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保障业主及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协议。
一、业主(使用人)基本责任
1、该物业范围内实行产权人安全、消防责任制,产权人(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
2、产权人(使用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海城颐景嘉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安全、消防的管理规定,维护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秩序;
3、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安全事故现场和案发现场,并及时与物业公司和公安机在取得联系,协助配合调查事故和案件的原因。
二、消防责任人(业主及使用人)责任
1、房屋内装修不采用易燃材料,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擅自拆改、封堵燃气管道系统,动用明火作业前,报请物业管理中心审批;
2、禁止随地乱丢烟头、燃着的火柴,禁止公共楼道内点香火、玩火;
3、禁止家中储存和使用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违禁品。需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并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走廊及楼道内以任何形式堆放任何物品、占用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的使用;
5、发现人为破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及其他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有义务及时制止并告知物业公司;
6、发生火警时,立即关闭电、气阀门,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是,不得妨碍消防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三、安全责任人(业主及使用人)责任
1、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遵守和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使用区域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支持配合物业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禁止从窗户向外抛撒任何物品,严禁在外窗台、阳台边缘摆放不牢固物品(如茶盆等);
4、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检查门窗是否松动,离开房间前应对门、窗、电、水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5、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进入本物业;
6、配合管理人员做好访客登记工作。
四、因产权人(使用人)因素造成相邻物业消防、安全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及业务。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正丁物业公司存留是,副本由业主存留。
责任人:
住址:栋单元室
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巡逻队员工作责任书
瓷厂社区巡逻队员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乌鲁木齐房屋租赁和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维护辖区的稳定与发展工作,特制订本责任书。
1、社区巡逻队员必须服从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工作安排,积极支持配合包院干部,协助管理流动人口各项工作,通讯工具必须24个小时保持畅通,出现拒接电话,无故不接电话,将进行通报批评,按责任书有关内容进行处罚,如换号码,必须及时上报社区领导,进行备案。
2、按照居委会的要求,按时、保质的上报各类工作信息。
3、配合包院干部一起入户走访,掌握所包巷道居民的基本情况,精神状态,职业场所等,如包户干部病假、事假等原因,巷道长必须全盘负责所包院落(合同签字、包院内办理各种手续、证明、进行入户走访)。
4、巡逻队员必须保证所包巷道内,无“三无”人员、蒙面女、徐大胡子人员,不安全人员。
5、在社区范围内开展(24小时)昼夜巡逻,预防盗窃、流氓、斗殴等各类影响公共安全行为的发生,盘查社区内各类可疑人员,对一般违法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开展社区巡逻,发现各类火灾、路障等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进行安全宣传。
7、完成社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瓷厂社区党支部瓷厂社区居委会
瓷厂社区巡逻队员签字(手印):
年月日